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70748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心血管、泌尿系统(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7-08-07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7-07-21;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17-11-12;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56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56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3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湖北省 · 武汉市上海市 · 浦东新区北京市 · 丰台区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郑恒
- 科文斯医药研发(上海)有限公司中国 · 上海市 · 浦东新区 · 研究者:李颖
- 北京博之音科技有限公司中国 · 北京市 · 丰台区 · 研究者:郑青山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黄淑萍
- 申请人名称
- 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黄淑萍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通江东路2号
- 联系人邮编
- 225321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郑恒,博士
- 职称
- 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解放大道1095号
- 邮编
- 430030
- 单位名称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TJTZ-201704-003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以健康志愿者为试验对象,采用随机自身交叉对照试验方法,以山德士制药公司生产的盐酸特拉唑嗪胶囊(规格:2mg/粒,FDA指定参比制剂)为参比制剂,对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受试制剂泰乐(盐酸特拉唑嗪胶囊,规格为2mg/粒)在中国健康志愿者体内给药进行上市后的一致性评价。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6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18-65周岁(含临界值),男女均可
2.男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50kg,女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45 kg。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m)2]在19~26范围内(包括19和26)
3.女性受试者血妊娠检查为阴性
4.受试者承诺:其本人及其配偶从签署知情同意开始、服用试验药物期间并至停药后6个月内无生育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5.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参加临床试验
2.男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50kg,女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45 kg。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m)2]在19~26范围内(包括19和26)
3.女性受试者血妊娠检查为阴性
4.受试者承诺:其本人及其配偶从签署知情同意开始、服用试验药物期间并至停药后6个月内无生育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5.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参加临床试验
排除标准
1.对研究药物/同类药物及其辅料过敏者
2. 有心血管系统、血液系统、肾脏、肝脏、消化道、内分泌、皮肤、神经或精神疾病及任何急慢性疾病
3. 实验室检查(其中肝肾功能如ALT、AST>1.2倍的正常值上限,肌酐>正常值上限)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4. 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或丙肝抗体阳性,或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或人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检测阳性
5. 心电图、胸片、B超检查结果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6. 血压≤90/60mmHg或≥140/90mmHg
7. 有药物滥用史、药物依赖史或精神病史者
8. 在试验前3个月内有酗酒史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个单位(1单位=355 mL啤酒或30 mL白酒或150 mL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能中断饮酒者,或酒精呼气测试阳性者
9. 在试验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超过5根,或受试者不能够在试验前48小时及在试验期间戒烟
10. 试验前30天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药物代谢酶的药物者
11. 试验前3个月内失血或献血超过400 ml者
12. 试验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药物试验者,且服用试验药物者
13. 试验前2星期内服用过其他药物者,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维生素、中草药和膳食补充剂
14. 试验前3个月内接受过疫苗接种者
15. 试验前7天内服用过任何包含甲基黄嘌呤、咖啡因(例如咖啡、茶、可乐、巧克力)和含葡萄柚的饮料或食物者
16. 有晕针史者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采血者
17. 筛选期、服用试验药物期间处于妊娠、哺乳期的妇女
18. 试验前尿样药物筛查中,药筛(吗啡、大麻、甲基安非他明、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氯胺酮)结果为阳性
19. 女性受试者在研究开始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使用植入性或注射性激素类避孕药或者在给药前14天内服用过激素类避孕药
20.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不适合参加本试验者
2. 有心血管系统、血液系统、肾脏、肝脏、消化道、内分泌、皮肤、神经或精神疾病及任何急慢性疾病
3. 实验室检查(其中肝肾功能如ALT、AST>1.2倍的正常值上限,肌酐>正常值上限)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4. 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或丙肝抗体阳性,或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或人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检测阳性
5. 心电图、胸片、B超检查结果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6. 血压≤90/60mmHg或≥140/90mmHg
7. 有药物滥用史、药物依赖史或精神病史者
8. 在试验前3个月内有酗酒史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个单位(1单位=355 mL啤酒或30 mL白酒或150 mL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能中断饮酒者,或酒精呼气测试阳性者
9. 在试验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超过5根,或受试者不能够在试验前48小时及在试验期间戒烟
10. 试验前30天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药物代谢酶的药物者
11. 试验前3个月内失血或献血超过400 ml者
12. 试验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药物试验者,且服用试验药物者
13. 试验前2星期内服用过其他药物者,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维生素、中草药和膳食补充剂
14. 试验前3个月内接受过疫苗接种者
15. 试验前7天内服用过任何包含甲基黄嘌呤、咖啡因(例如咖啡、茶、可乐、巧克力)和含葡萄柚的饮料或食物者
16. 有晕针史者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采血者
17. 筛选期、服用试验药物期间处于妊娠、哺乳期的妇女
18. 试验前尿样药物筛查中,药筛(吗啡、大麻、甲基安非他明、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氯胺酮)结果为阳性
19. 女性受试者在研究开始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使用植入性或注射性激素类避孕药或者在给药前14天内服用过激素类避孕药
20.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不适合参加本试验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盐酸特拉唑嗪胶囊 英文名:Terazosin Hydrochloride Capsules 商品名:泰乐:
用法用量:胶囊剂;规格:2mg/粒;单次口服2mg;用药时程:单次给药。试验组。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盐酸特拉唑嗪胶囊 英文名:Terazosin Hydrochloride Capsules 商品名:无
用法用量:胶囊剂;规格:2mg/粒;单次口服2mg;用药时程:单次给药。对照组。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特拉唑嗪的Cmax、AUC0-t、AUC0-∞评价时间:给药前0h-给药后60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特拉唑嗪的Tmax、t1/2z、λz、AUC_%Extrap评价时间:给药前0h-给药后60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生命体征、体格检查结果、不良事件、实验室检查值和ECG评价时间:从筛选到处组后随访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华中科技大学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7-04-26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无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70748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黄淑萍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7-08-07
- 申请人名称
- 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9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70748
- 药物名称
- 盐酸特拉唑嗪胶囊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1、适用于治疗良性前列腺增生症;2、可用于治疗高血压,可单独使用或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如利尿剂或β-肾上腺素能阻滞剂合用。
- 试验专业题目
- 盐酸特拉唑嗪胶囊(泰乐)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盐酸特拉唑嗪胶囊(泰乐)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TJTZ-201704-003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