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70796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内分泌、营养与代谢、心血管、泌尿系统(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浙江金立源药业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厄贝沙坦片在中国健康人群餐后人体生物等效性预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7-08-04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7-07-28;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17-08-07;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4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13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山东 · 泰安
- 泰安市中医医院中国 · 山东 · 泰安 · 研究者:乔元勋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薛文东
- 申请人名称
- 浙江金立源药业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薛文东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浙江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九路3号
- 联系人邮编
- 312369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乔元勋,医学学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山东省泰安市东岳大街58号
- 邮编
- 271000
- 单位名称
- 泰安市中医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60958;CTR20170795;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YL-CTP-20170524BE-EBST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评价健康的中国成年男性和女性受试者餐后口服厄贝沙坦片人体生物等效性。
次要目的:验证生物样本分析方法的合理性;为采血时间设计提供参考依据;考察口服厄贝沙坦片变异系数来确定正式试验样本量,评价餐后状态下,口服厄贝沙坦片安全性。
次要目的:验证生物样本分析方法的合理性;为采血时间设计提供参考依据;考察口服厄贝沙坦片变异系数来确定正式试验样本量,评价餐后状态下,口服厄贝沙坦片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5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能够理解知情同意书,自愿参与本临床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年龄在 18 周岁(含)至 55 周岁(含)的健康中国成年男性及女性,且单一性别比 例应不低于 1/3;
3.女性体重不低于 40kg(含),男性体重不低于 55kg(含),且 BMI 指数在 19~26kg/m 2 之间(含边界值);
4.依据病史、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心电图和临床实验室检查的结果,研究者认为受 试者的健康状况良好,无心、肝、肾、消化道、神经系统、精神异常及代谢异常等 病史(以临床医生判断为准);
5.有能力与研究者合作并遵守整项研究的要求;
6.在研究招募前 30 日内未进行无保护性交的育龄女性受试者和男性受试者,同意在 整个研究期间及停用研究药物后 30 日内使用高效的避孕方法。
2.年龄在 18 周岁(含)至 55 周岁(含)的健康中国成年男性及女性,且单一性别比 例应不低于 1/3;
3.女性体重不低于 40kg(含),男性体重不低于 55kg(含),且 BMI 指数在 19~26kg/m 2 之间(含边界值);
4.依据病史、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心电图和临床实验室检查的结果,研究者认为受 试者的健康状况良好,无心、肝、肾、消化道、神经系统、精神异常及代谢异常等 病史(以临床医生判断为准);
5.有能力与研究者合作并遵守整项研究的要求;
6.在研究招募前 30 日内未进行无保护性交的育龄女性受试者和男性受试者,同意在 整个研究期间及停用研究药物后 30 日内使用高效的避孕方法。
排除标准
1.已知在入组前(第 1 周期的第-1 天)28 天内使用了任何已知可诱导或抑制 CYP2C9 酶(见附录 1)的药物或物质;
2. 已知患有能够影响药物吸收或代谢的胃肠道及肝、肾疾病者;
3. 已知不能耐受静脉穿刺和/或静脉通路者;
4. 已知有恶性肿瘤病史者;
5. 已知有体位性低血压史;
6. 已知流产后未满六个月、分娩未满一年及尚在哺乳期的妇女;
7. 在研究结束后 3 个月内有生育计划的受试者;
8. 已知试验入组(每个周期-1 日)前 6 个月内接受任何外科手术者;
9. 已知试验入组(每个周期-1 日)前 6 个月内有药物滥用或酗酒情况者;
10. 已知试验入组(每个周期-1日)前6个月内献血或捐献血液成分或者失血超过500ml;
11. 已知在研究药物给药前 72 小时内,饮用任何含有酒精的饮料,或者不愿意在整个 研究期间停止饮用任何含有酒精的饮料;
12. 已知在研究药物给药前 72 小时内,服用过任何含有咖啡因(如:咖啡、浓茶、巧 克力等)的食物或饮料;
13. 已知在研究药物给药前 72 小时内食用了葡萄柚或饮用了含有葡萄柚的饮料,或者 不愿意在整个试验期间停止食用这些饮料;
14. 已知研究入组(每个周期第-1 日)前 3 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多于 10 支者,或者不愿 意在整个研究期间停止吸烟者;
15. 已知研究入组(每个周期第-1 日)前 3 个月内参加过另一项药物临床研究者或服用 过本试验药物者;
16. 已知研究入组(每个周期第-1 日)前 2 周内使用了任何药物(包括处方药、非处方 药、功能性维生素或中草药),或者不愿意在整个研究期间停止使用任何药物(包 括处方药、非处方药、功能性维生素或中草药);
17. 已知过敏源,如有临床上有显著的变态反应史,特别是药物过敏史,尤其任何对厄 贝沙坦及乳糖、微晶纤维素、交联羧甲基纤维素钠、羟丙甲纤维素、二氧化硅、硬 脂酸镁、胃溶型薄膜包衣粉中任何成分过敏者;
18. 已知片剂/胶囊剂吞咽困难 者 ;
19.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20. 已知有精神系统、循环系统、内分泌系统、消化系统、呼吸系统、血液学、免疫学、 精神病学及代谢异常等任何临床严重疾病史者或能干扰试验结果的任何其他疾病 或生理状况;
21. 生命体征异常具有临床意义者:坐位或卧位休息 5 分钟后,收缩压<90mmHg 或>140 mmHg;舒张压<50 mmHg 或> 90 mmHg;心率<60bpm 或>100bpm);
22. 血β-HCG 妊娠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女性受试者;
23. 12 导联 ECG 异常(具有临床意义)者(PR 间期≥200ms,QRS≥120ms 或 QTc≥ 450ms),或具有心电图异常史者(具有临床意义);
24. 酒精呼气检查结果数值大于等于 20mg/100ml 者;
25. 吸烟检查中一氧化碳检测值大于等于 1.59% COHb(6ppmCO)或尼古丁尿检为阳性 者;
26. 丙型肝炎抗体、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梅毒螺旋体及 HIV 抗体的血液筛选结果任意一 项呈阳性者;
27. 研究者认为存在任何可能影响受试者提供知情同意或遵循试验方案的情况,或受试 者参加试验可能影响试验结果或自身安全;
28. 药物滥用检测(吗啡、冰毒、氯胺酮、摇头丸、大麻)任意一项呈阳性者。
2. 已知患有能够影响药物吸收或代谢的胃肠道及肝、肾疾病者;
3. 已知不能耐受静脉穿刺和/或静脉通路者;
4. 已知有恶性肿瘤病史者;
5. 已知有体位性低血压史;
6. 已知流产后未满六个月、分娩未满一年及尚在哺乳期的妇女;
7. 在研究结束后 3 个月内有生育计划的受试者;
8. 已知试验入组(每个周期-1 日)前 6 个月内接受任何外科手术者;
9. 已知试验入组(每个周期-1 日)前 6 个月内有药物滥用或酗酒情况者;
10. 已知试验入组(每个周期-1日)前6个月内献血或捐献血液成分或者失血超过500ml;
11. 已知在研究药物给药前 72 小时内,饮用任何含有酒精的饮料,或者不愿意在整个 研究期间停止饮用任何含有酒精的饮料;
12. 已知在研究药物给药前 72 小时内,服用过任何含有咖啡因(如:咖啡、浓茶、巧 克力等)的食物或饮料;
13. 已知在研究药物给药前 72 小时内食用了葡萄柚或饮用了含有葡萄柚的饮料,或者 不愿意在整个试验期间停止食用这些饮料;
14. 已知研究入组(每个周期第-1 日)前 3 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多于 10 支者,或者不愿 意在整个研究期间停止吸烟者;
15. 已知研究入组(每个周期第-1 日)前 3 个月内参加过另一项药物临床研究者或服用 过本试验药物者;
16. 已知研究入组(每个周期第-1 日)前 2 周内使用了任何药物(包括处方药、非处方 药、功能性维生素或中草药),或者不愿意在整个研究期间停止使用任何药物(包 括处方药、非处方药、功能性维生素或中草药);
17. 已知过敏源,如有临床上有显著的变态反应史,特别是药物过敏史,尤其任何对厄 贝沙坦及乳糖、微晶纤维素、交联羧甲基纤维素钠、羟丙甲纤维素、二氧化硅、硬 脂酸镁、胃溶型薄膜包衣粉中任何成分过敏者;
18. 已知片剂/胶囊剂吞咽困难 者 ;
19.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20. 已知有精神系统、循环系统、内分泌系统、消化系统、呼吸系统、血液学、免疫学、 精神病学及代谢异常等任何临床严重疾病史者或能干扰试验结果的任何其他疾病 或生理状况;
21. 生命体征异常具有临床意义者:坐位或卧位休息 5 分钟后,收缩压<90mmHg 或>140 mmHg;舒张压<50 mmHg 或> 90 mmHg;心率<60bpm 或>100bpm);
22. 血β-HCG 妊娠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女性受试者;
23. 12 导联 ECG 异常(具有临床意义)者(PR 间期≥200ms,QRS≥120ms 或 QTc≥ 450ms),或具有心电图异常史者(具有临床意义);
24. 酒精呼气检查结果数值大于等于 20mg/100ml 者;
25. 吸烟检查中一氧化碳检测值大于等于 1.59% COHb(6ppmCO)或尼古丁尿检为阳性 者;
26. 丙型肝炎抗体、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梅毒螺旋体及 HIV 抗体的血液筛选结果任意一 项呈阳性者;
27. 研究者认为存在任何可能影响受试者提供知情同意或遵循试验方案的情况,或受试 者参加试验可能影响试验结果或自身安全;
28. 药物滥用检测(吗啡、冰毒、氯胺酮、摇头丸、大麻)任意一项呈阳性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厄贝沙坦片:
用法用量:片剂;0.15g;口服;每日一次,每次0.15g;用药时程:每个给药日(试验第 1 日和第 8 日)高脂高热餐后给药。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厄贝沙坦片;Irbesartan Tablets;安博维
用法用量:片剂;0.15g;口服;每日一次,每次0.15g;用药时程:每个给药日(试验第 1 日和第 8 日)高脂高热餐后给药。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AUC0-t及AUC0-∞等评价时间:每周期给药后48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安全性评估将包括记录和评估所有不良事件(AE)/严重不良事件(SAE);实验 室评估(血常规、血生化及尿常规);生命体征(体温、血压和心率);12 导联心电 图(ECG);体格检查(PE)。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前至完成临床研究部分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泰安市中医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7-07-05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无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70796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薛文东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7-08-04
- 申请人名称
- 浙江金立源药业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0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70796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60958;CTR20170795;
- 药物名称
- 厄贝沙坦片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合并高血压的2型糖尿病肾病的治疗。
- 试验专业题目
- 厄贝沙坦片在中国健康人群餐后人体生物等效性预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厄贝沙坦片餐后人体生物等效性预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YL-CTP-20170524BE-EBST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