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70916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基石药业(苏州)有限公司 拓石药业(上海)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CS1001在晚期肿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PK、抗肿瘤疗效的多中心、Ia/Ib期、开放性、多剂量的剂量探索和扩展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0-07-01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7-09-06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7-10-12;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17-10-19;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3-12-22;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30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270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270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8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上海市 · 上海浙江 · 杭州江苏 · 南京河南 · 洛阳湖南 · 长沙吉林 · 长春黑龙江 · 哈尔滨河南 · 郑州广东 · 广州河南 · 新乡四川 · 成都
- 北京肿瘤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 · 研究者:沈琳
- 上海市东方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 · 研究者:李进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中国 · 浙江 · 杭州 · 研究者:潘宏铭
- 南京市鼓楼医院中国 · 江苏 · 南京 · 研究者:刘宝瑞
- 洛阳市中心医院中国 · 河南 · 洛阳 · 研究者:裴志东
- 北京肿瘤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 · 研究者:邢宝才
- 湖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湖南 · 长沙 · 研究者:杨农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中国 · 吉林 · 长春 · 研究者:李薇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黑龙江 · 哈尔滨 · 研究者:张清媛
- 河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河南 · 郑州 · 研究者:高全立
- 河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河南 · 郑州 · 研究者:赵艳秋
-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河南 · 郑州 · 研究者:李醒亚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浙江 · 杭州 · 研究者:徐农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 · 研究者:白莉
- 广东省人民医院中国 · 广东 · 广州 · 研究者:吴一龙
- 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河南 · 新乡 · 研究者:苗战会
-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八一医院中国 · 江苏 · 南京 · 研究者:秦叔逵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中国 · 四川 · 成都 · 研究者:卢铀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周龙艳
- 申请人名称
- 基石药业(苏州)有限公司 拓石药业(上海)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周龙艳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浦东新区海阳西路399号前滩时代广场22F
- 联系人邮编
- 200126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沈琳,医学博士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肿瘤医院(阜成路52号)住院楼6楼 消化肿瘤内科 医生办公室
- 邮编
- 100142
- 单位名称
- 北京肿瘤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80423,CTR20180519,CTR20181429,CTR20181452,CTR20190035,CTR20192467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CS1001-101;V7.0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8.1
- 版本日期
- 2020-07-0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Ia期:评价CS1001的安全性和耐受性;确定CS1001的最大耐受剂量(MTD)和/或推荐的II期剂量(RP2D)。
Ib期:初步评价CS1001的抗肿瘤疗效。
Ib期:初步评价CS1001的抗肿瘤疗效。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自愿参加临床研究;完全了解、知情本研究并签署ICF;愿意遵循并有能力完成所有试验程序。
2.年龄:18至75岁(含界值),男女均可。
3.入组受试者必须有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晚期或转移性肿瘤(不能切除),未接受过标准治疗,或标准治疗失败,没有标准治疗或者受试者拒绝标准治疗。
4.ECOG评分体能状态为0或1的受试者。
5.根据RECIST v1.1(实体瘤),受试者至少存在一个既往未经局部治疗的可测量病灶[不接受仅骨转移或仅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作为可测量病灶];或根据Lugano 2014标准(淋巴瘤)受试者至少有一个可评价或可测量病灶。
6.受试者需提供用于生物标记物分析的肿瘤组织样本。
7.至少3个月的预期生存期,可对安全、有效性资料进行随访。
8.受试者如过去曾接受过抗肿瘤治疗,应在以往治疗的毒性反应恢复至基线水平(除残留的脱发效应之外)或CTCAE v4.03等级评分≤ 1级后才可入组。
9.足够的器官及骨髓功能,无严重的造血功能异常及心、肺、肝、肾功能异常和免疫缺陷。
10.育龄期女性受试者或男性受试者及其伴侣应同意从签署ICF开始直至使用最后一剂研究药物后6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2.年龄:18至75岁(含界值),男女均可。
3.入组受试者必须有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晚期或转移性肿瘤(不能切除),未接受过标准治疗,或标准治疗失败,没有标准治疗或者受试者拒绝标准治疗。
4.ECOG评分体能状态为0或1的受试者。
5.根据RECIST v1.1(实体瘤),受试者至少存在一个既往未经局部治疗的可测量病灶[不接受仅骨转移或仅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作为可测量病灶];或根据Lugano 2014标准(淋巴瘤)受试者至少有一个可评价或可测量病灶。
6.受试者需提供用于生物标记物分析的肿瘤组织样本。
7.至少3个月的预期生存期,可对安全、有效性资料进行随访。
8.受试者如过去曾接受过抗肿瘤治疗,应在以往治疗的毒性反应恢复至基线水平(除残留的脱发效应之外)或CTCAE v4.03等级评分≤ 1级后才可入组。
9.足够的器官及骨髓功能,无严重的造血功能异常及心、肺、肝、肾功能异常和免疫缺陷。
10.育龄期女性受试者或男性受试者及其伴侣应同意从签署ICF开始直至使用最后一剂研究药物后6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排除标准
1.已知患有原发性CNS肿瘤,或脑膜转移患者,或不稳定性CNS转移患者(在开始研究治疗前4周内有症状、需要激素治疗,或没有影像学证据表明病灶稳定超过4周)。
2. 患有活动性、或曾患过且有可能复发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如:全身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炎症性肠病、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疾病、血管炎、银屑病,等)或风险(如接受过器官移植需要接受免疫抑制治疗)的患者。但允许患以下疾病的受试者进一步入组筛选:I型糖尿病、只需接受激素替代治疗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无需进行全身治疗的皮肤疾病(如白癜风、银屑病或脱发)。
3. 在研究药物给药前14天内因某种状况需接受糖皮质激素(强的松>10 mg/天或等价剂量的其它同类药物)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的受试者。
4. Ib期受试者在过去5年内患有其它恶性肿瘤,经过根治性治疗的皮肤基底细胞癌,乳腺原位癌和宫颈原位癌除外。
5. 开始研究治疗前28天内进行过重大手术,或根治性放射治疗,或前14天内进行过姑息性放射治疗,或56天内使用过放射药剂(锶、钐等)。
6. 开始研究治疗前14天接受过全身性抗肿瘤治疗,包括化疗、免疫治疗、生物治疗(肿瘤疫苗、细胞因子、或控制癌症的生长因子)等。
7. 开始研究治疗前7天内接受过中草药或中成药治疗。
8. 曾患间质性肺病、化学性肺炎、过敏性肺炎、结缔组织病肺炎、肺纤维化、急性肺部疾病等(由放疗诱发的局部间质性肺炎除外),或未控制的系统性疾病,包括糖尿病、高血压等。
9. 已知有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病毒感染病史的患者。
10. 慢性乙型肝炎活动期或活动性丙型肝炎受试者。筛选期乙肝表面抗原(HBsAg)或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的受试者,必须在进一步通过乙型肝炎病毒(HBV)DNA滴度检测(不得高于1000拷贝[cps]/mL或200 IU/mL)和HCV RNA检测(超过测定法的检测下限),在排除了需接受治疗的活动性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感染之后,方可入组试验。乙肝病毒携带者、经药物治疗后稳定的乙肝(DNA滴度不得高于1000拷贝[cps]/mL或200 IU/mL)和已治愈的丙肝受试者可以入组。
11. 活动性肺结核病患者。
12. 开始研究治疗前2周内出现任何需要系统性全身治疗的活动性感染。
13. 曾接受过实体器官移植者。
14. 曾接受过任何靶向T细胞共调控蛋白(免疫检查点)的抗体/药物[包括抗程序性死亡因子-1(PD-1)、PD-L1等]治疗的患者。
15. 曾接受免疫治疗出现irAE等级≥ 3级者。
16. 已知对单抗有严重过敏反应者(CTCAE v4.03分级大于3级),及有不受控制的过敏性哮喘病史的患者。
17.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不愿采取适当避孕措施的男性或女性;育龄期女性须于筛选期接受妊娠试验。
18. 已知有酗酒或药物滥用史者。
19. 患有重大心血管疾病者(如:充血性心力衰竭、不稳定型心绞痛、房颤、心律失常,等)。
20. 有精神病史者。
21. 无行为能力者或限制行为能力者。
22. 经研究者判断,患者基础病情可能会增加其接受研究药物治疗的风险,或是对于出现的毒性反应及AE的解释造成混淆的。
23. 其它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情况。
24. 开始研究治疗前4周内存在不能控制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需要反复引流的腹水。
2. 患有活动性、或曾患过且有可能复发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如:全身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炎症性肠病、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疾病、血管炎、银屑病,等)或风险(如接受过器官移植需要接受免疫抑制治疗)的患者。但允许患以下疾病的受试者进一步入组筛选:I型糖尿病、只需接受激素替代治疗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无需进行全身治疗的皮肤疾病(如白癜风、银屑病或脱发)。
3. 在研究药物给药前14天内因某种状况需接受糖皮质激素(强的松>10 mg/天或等价剂量的其它同类药物)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的受试者。
4. Ib期受试者在过去5年内患有其它恶性肿瘤,经过根治性治疗的皮肤基底细胞癌,乳腺原位癌和宫颈原位癌除外。
5. 开始研究治疗前28天内进行过重大手术,或根治性放射治疗,或前14天内进行过姑息性放射治疗,或56天内使用过放射药剂(锶、钐等)。
6. 开始研究治疗前14天接受过全身性抗肿瘤治疗,包括化疗、免疫治疗、生物治疗(肿瘤疫苗、细胞因子、或控制癌症的生长因子)等。
7. 开始研究治疗前7天内接受过中草药或中成药治疗。
8. 曾患间质性肺病、化学性肺炎、过敏性肺炎、结缔组织病肺炎、肺纤维化、急性肺部疾病等(由放疗诱发的局部间质性肺炎除外),或未控制的系统性疾病,包括糖尿病、高血压等。
9. 已知有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病毒感染病史的患者。
10. 慢性乙型肝炎活动期或活动性丙型肝炎受试者。筛选期乙肝表面抗原(HBsAg)或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的受试者,必须在进一步通过乙型肝炎病毒(HBV)DNA滴度检测(不得高于1000拷贝[cps]/mL或200 IU/mL)和HCV RNA检测(超过测定法的检测下限),在排除了需接受治疗的活动性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感染之后,方可入组试验。乙肝病毒携带者、经药物治疗后稳定的乙肝(DNA滴度不得高于1000拷贝[cps]/mL或200 IU/mL)和已治愈的丙肝受试者可以入组。
11. 活动性肺结核病患者。
12. 开始研究治疗前2周内出现任何需要系统性全身治疗的活动性感染。
13. 曾接受过实体器官移植者。
14. 曾接受过任何靶向T细胞共调控蛋白(免疫检查点)的抗体/药物[包括抗程序性死亡因子-1(PD-1)、PD-L1等]治疗的患者。
15. 曾接受免疫治疗出现irAE等级≥ 3级者。
16. 已知对单抗有严重过敏反应者(CTCAE v4.03分级大于3级),及有不受控制的过敏性哮喘病史的患者。
17.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不愿采取适当避孕措施的男性或女性;育龄期女性须于筛选期接受妊娠试验。
18. 已知有酗酒或药物滥用史者。
19. 患有重大心血管疾病者(如:充血性心力衰竭、不稳定型心绞痛、房颤、心律失常,等)。
20. 有精神病史者。
21. 无行为能力者或限制行为能力者。
22. 经研究者判断,患者基础病情可能会增加其接受研究药物治疗的风险,或是对于出现的毒性反应及AE的解释造成混淆的。
23. 其它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情况。
24. 开始研究治疗前4周内存在不能控制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需要反复引流的腹水。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CS1001:
用法用量:注射液;规格90 mg/3 mL/瓶;静脉输注,每3周(21天)给药一次。剂量:3、10、20、40 mg/kg和1200 mg(根据治疗分组),给药至疾病进展或者发生不可接受的毒性。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无
用法用量:不适用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CS1001的安全性和耐受性评价时间:Ia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CS1001的最大耐受剂量(MTD)和/或推荐的II期剂量(RP2D)评价时间:Ia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初步评价CS1001的抗肿瘤疗效评价时间:Ib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CS1001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评价时间:Ia期,Ib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CS1001的免疫原性评价时间:Ia期,Ib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进一步评价CS1001的安全性和耐受性评价时间:Ib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北京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修改后同意 · 2017-06-26
-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17-07-31
- 北京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修改后同意 · 2018-10-16
- 上海市东方医院同意 · 2019-10-11
- 上海市东方医院同意 · 2020-03-26
- 上海市东方医院(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0-10-27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无2020-06-02
- 无2022-06-16
- 无2024-11-05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70916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周龙艳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7-09-06
- 申请人名称
- 基石药业(苏州)有限公司/拓石药业(上海)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70916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80423,CTR20180519,CTR20181429,CTR20181452,CTR20190035,CTR20192467
- 药物名称
- 重组抗PD-L1全人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实体瘤或淋巴瘤
- 试验专业题目
- CS1001在晚期肿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PK、抗肿瘤疗效的多中心、Ia/Ib期、开放性、多剂量的剂量探索和扩展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评价CS1001在晚期实体瘤或淋巴瘤患者中的Ia/Ib期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CS1001-101;V7.0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8.1
- 版本日期
- 2020-07-0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