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70917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呼吸系统(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意大利凯西制药公司 爱恩康临床医学研究(北京)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在哮喘获得控制的患者中比较吸入用倍氯米松福莫特罗粉雾剂和气雾剂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12周多中心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0-08-31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7-11-27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7-10-09;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18-01-11;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1-12-28;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44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494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494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50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广东省 · 广州市河北 · 石家庄湖南 · 长沙湖北 · 武汉江西 · 南昌辽宁 · 沈阳山西 · 太原陕西 · 西安上海市 · 上海四川 · 成都天津市 · 天津湖北省 · 武汉市北京市 · 北京重庆市 · 重庆安徽 · 合肥江苏 · 常州内蒙古自治区 · 呼和浩特广东 · 深圳广东 · 广州吉林 · 长春另有 16 个地区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郑劲平
-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中国 · 河北 · 石家庄 · 研究者:袁雅冬
- 长沙市第三医院中国 · 湖南 · 长沙 · 研究者:朱应群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中国 · 湖北 · 武汉 · 研究者:刘辉国
-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江西 · 南昌 · 研究者:张伟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辽宁 · 沈阳 · 研究者:康健
- 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中国 · 山西 · 太原 · 研究者:张新日
-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陕西 · 西安 · 研究者:李满祥
- 上海肺科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 · 研究者:徐金富
- 复旦大学附属华东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 · 研究者:朱惠莉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中国 · 四川 · 成都 · 研究者:梁宗安
- 天津市海河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 · 研究者:吴琦
- 武汉大学附属人民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吴小军
- 北京安贞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 · 研究者:刘泽英
- 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 · 研究者:施劲东
- 重庆市红十字会医院(江北区人民医院)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 · 研究者:傅铁军
- 安徽省立医院中国 · 安徽 · 合肥 · 研究者:梅晓冬
-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 · 研究者:曹洁
- 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国 · 江苏 · 常州 · 研究者:张倩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中国 · 内蒙古自治区 · 呼和浩特 · 研究者:徐毛冶
- 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国 · 广东 · 深圳 · 研究者:张敏
-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广东 · 广州 · 研究者:赵子文
- 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内蒙古自治区 · 呼和浩特 · 研究者:付秀华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中国 · 吉林 · 长春 · 研究者:彭丽萍
其余 26 家登记机构展开查看完整名单
- 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广东 · 顺德 · 研究者:荣福
- 首都医科大学北京潞河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 · 研究者:胥振阳
- 上海市同仁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 · 研究者:金晓燕
-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中国 · 广东 · 深圳 · 研究者:许建名
- 南方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中国 · 广东 · 广州 · 研究者:程远雄
- 广州市番禺中心医院中国 · 广东 · 广州 · 研究者:李寅环
- 深圳市人民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深圳市 · 研究者:傅应云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时国朝
- 上海浦东新区公立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赵蕾
-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 · 研究者:王在义
- 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中国 · 贵州省 · 遵义市 · 研究者:张建勇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魏立平
- 北京大学首钢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向平超
- 海口市人民医院中国 · 海南省 · 海口市 · 研究者:欧宗兴
- 萍乡市人民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萍乡市 · 研究者:刘冬明
- 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衡阳市 · 研究者:胡耀明
- 吉林市中心医院中国 · 吉林省 · 吉林市 · 研究者:张卓
- 广东省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惠州市 · 研究者:林常青
- 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中国 · 黑龙江省 · 齐齐哈尔市 · 研究者:石寒冰
- 河南省人民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张晓菊
-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医院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研究者:韦宗辉
- 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新乡市 · 研究者:李荣凯
- 北京京煤集团总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余春晓
-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深圳市 · 研究者:陈延伟
- 上海市闵行区中心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高习文
- 广东医学院附属医院(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湛江市 · 研究者:陈敏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刘菁菁
- 申请人名称
- 意大利凯西制药公司 爱恩康临床医学研究(北京)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刘菁菁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一号,东方广场W3幢210室
- 联系人邮编
- 100738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郑劲平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教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沿江西路151号
- 邮编
- 510120
- 单位名称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CCD-01535BA0-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7.0
- 版本日期
- 2020-08-3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证明与启尔畅100/6μg pMDI(气雾剂) 相比,启尔畅100/6μg NEXThaler®(粉雾剂)在哮喘患者肺功能方面(晨间给药前PEF 均值在整个治疗期间相对基线的变化)的非劣效性。
次要目的:评价试验药物对其他肺功能参数和临床结果测量指标的作用,以及评估安全性与耐受性。
次要目的:评价试验药物对其他肺功能参数和临床结果测量指标的作用,以及评估安全性与耐受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18 周岁,开始任何研究相关程序之前已签署了知情同意书的中国种族男性或女性门诊患者。
2.在访视1 前有至少6 个月以上的哮喘临床诊断,并且经胸科医师根据2018 年更新的全球哮喘防治创议(GINA)核实诊断。哮喘的临床证据须通过有记录的支气管激发试验或可逆性试验呈阳性反应(最近24 个月内)进行证实。如果患者无任何可逆性试验或激发试验的记录,则访视1时将在400μg 沙丁胺醇pMDI给药后10-30 分钟内进行沙丁胺醇可逆性试验(ATS/ERS taskforce 2005)。如果ΔFEV1较基线增加≥12%,且≥200 mL,则试验结果为阳性。注:如果访视1时可逆性试验的检查结果未达到可逆性阳性的阀值,在访视2前或访视2时可重复进行一次该检查。
3.经过适当洗脱支气管扩张剂后,FEV1>80%正常预计值(在访视1 和随机访视(访视3)时均会进行核查)。注:如果不符合此标准:a) 访视1时:在访视2前或访视2时可重复进行一次检查。b) 随机访视:在此次访视后的2天内可重复进行一次检查。
4.ACQ-6(简化版哮喘控制调查问卷)评分<0.75(在访视1 和随机访视时都会进行核查)。
5.患者入选前接受的哮喘常规治疗为每日中剂量ICS单药治疗( 例如BDP-CFC>500-1000μg/天或相应等效剂量)或高剂量ICS单药治疗(例如BDP-CFC > 1000μg/天或相应等效剂量)或低剂量ICS(例如BDP-CFC ≥ 200-500μg / 天或相应等效剂量)/ LABA 固定复方制剂或者自由联合,或中剂量ICS(例如BDP-CFC ≥ 500-1000μg / 天或相应等效剂量)/ LABA 固定复方制剂或者自由联合,且在访视1 前已经维持稳定剂量至少1个月。
6.良好的合作态度,接受培训后能够正确使用DPI 和pMDI,以及使用电子峰速仪(将在访视1 以及随机访视时进行核查)。
7.导入期的最后14 天内,必须至少有7 次有效的晨间给药前PEF 测量值(随机访视时将进行核查)。
2.在访视1 前有至少6 个月以上的哮喘临床诊断,并且经胸科医师根据2018 年更新的全球哮喘防治创议(GINA)核实诊断。哮喘的临床证据须通过有记录的支气管激发试验或可逆性试验呈阳性反应(最近24 个月内)进行证实。如果患者无任何可逆性试验或激发试验的记录,则访视1时将在400μg 沙丁胺醇pMDI给药后10-30 分钟内进行沙丁胺醇可逆性试验(ATS/ERS taskforce 2005)。如果ΔFEV1较基线增加≥12%,且≥200 mL,则试验结果为阳性。注:如果访视1时可逆性试验的检查结果未达到可逆性阳性的阀值,在访视2前或访视2时可重复进行一次该检查。
3.经过适当洗脱支气管扩张剂后,FEV1>80%正常预计值(在访视1 和随机访视(访视3)时均会进行核查)。注:如果不符合此标准:a) 访视1时:在访视2前或访视2时可重复进行一次检查。b) 随机访视:在此次访视后的2天内可重复进行一次检查。
4.ACQ-6(简化版哮喘控制调查问卷)评分<0.75(在访视1 和随机访视时都会进行核查)。
5.患者入选前接受的哮喘常规治疗为每日中剂量ICS单药治疗( 例如BDP-CFC>500-1000μg/天或相应等效剂量)或高剂量ICS单药治疗(例如BDP-CFC > 1000μg/天或相应等效剂量)或低剂量ICS(例如BDP-CFC ≥ 200-500μg / 天或相应等效剂量)/ LABA 固定复方制剂或者自由联合,或中剂量ICS(例如BDP-CFC ≥ 500-1000μg / 天或相应等效剂量)/ LABA 固定复方制剂或者自由联合,且在访视1 前已经维持稳定剂量至少1个月。
6.良好的合作态度,接受培训后能够正确使用DPI 和pMDI,以及使用电子峰速仪(将在访视1 以及随机访视时进行核查)。
7.导入期的最后14 天内,必须至少有7 次有效的晨间给药前PEF 测量值(随机访视时将进行核查)。
排除标准
1.妊娠或哺乳期女性以及所有在生理上具有妊娠可能性的女性(即具有生育潜力的女性),除非她们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非常有效的避孕措施:a 放置宫内节育器(IUD)或宫内激素释放系统(IUS)b 抑制排卵的组合激素(含雌激素和孕激素)避孕(口服、阴道内和经皮)c 抑制排卵的仅含黄体酮的激素避孕(口服、注射和植入式)d 双侧输卵管结扎e 性伴侣行输精管结扎f 禁欲. 在整个研究期间均需使用可靠的避孕措施。任何绝经后女性(生理性绝经的定义为“无任何其他医学原因,连续闭经12 个月”)或永久性绝育(如双侧卵巢切除、子宫切除或双切输卵管切除)的女性可入选本研究。所有具有生育潜力的女性在研究期间都需进行妊娠检查:访视1 和治疗结束时(V9)需进行血清妊娠试验,除V0 和V9以外的其他所有访视均需进行尿妊娠试验。
2. 间歇性哮喘或者哮喘仅出现于偶然暴露于过敏原或化学致敏剂时。
3. 有濒死性哮喘病史(例如:脆性哮喘、因哮喘急性发作而进入重症监护室住院)。
4. 根据目前2016 年更新的GOLD 指南,诊断为COPD 的患者。
5. 目前吸烟者或总累计暴露等于或大于10 包-年的曾吸烟者或访视1 前戒烟不超过1 年。
6. 入选前1 个月内因重度哮喘急性发作使用过全身用糖皮质激素(≥10 天)或在导入期内发生中度/重度哮喘急性发作[根据2016 年更新的全球哮喘防治创议(GINA)](在访视1 和访视3 时均进行核查)。
7. 入选前1 个月内有影响患者哮喘的下呼吸道感染(如肺炎)。
8. 有囊性纤维化、支气管扩张或α-1 抗胰蛋白酶缺乏症,或任何其他显著的肺部疾病病史。
9. 诊断为限制性肺疾病。
10. 患者在访视1 前2 个月接受过口服或胃肠外糖皮质激素治疗(如为胃肠外糖皮质激素植入剂,此期限为3 个月)。
11. 对β2-受体激动剂和/或吸入性糖皮质激素不耐受或有使用禁忌,和/或对研究治疗的任何成分过敏。
12. 访视1 前2 个月内接受过一种研究药物治疗。
13. 患有临床上或功能上不能控制的呼吸系统、血液学、免疫学、肾脏、神经学、肝脏、内分泌或其他疾病或任何其他可能状况(如大手术),经研究者判断可能会使患者处于不适当风险或影响研究结果或结果的解释。
14. 目前有或曾有不能控制的心力衰竭、有临床意义的冠状动脉疾病、最近发生心肌梗死、严重高血压以及未控制的心律失常的患者。
15. 研究者判定存在可能危及患者安全或依从性、干扰评价或影响患者完成研究的有临床意义的实验室检查异常,如(但不仅限于)低钾血症(< 3.5 mEq/l)。患有未控制的糖尿病,包括有血糖水平持续超出正常范围( > 140 mg/dl )或HbA1C >8.0%的病史的患者。
16. 访视1 时,患者存在异常12 导联心电图(ECG)参数(如:QRS > 120 msec 和/或PR > 210 msec 和/或HR < 45bpm 和/或HR > 110 bpm 和/或男性QTcF > 450 ms 或女性QTcF > 470 ms)或经研究者评估12 导联ECG 为有临床意义的异常。
17. 患者存在预后不良的合并疾病(如癌症)。
18. 患者接受过单克隆抗体治疗(如抗IgE 抗体)。
19. 接受非-保钾利尿剂(含保钾药物的固定剂量复方制剂除外)、非选择性β-阻滞剂、奎尼丁、奎尼丁类抗心律失常药或任何可能会延长QTc 间期的药物治疗的患者或有QTc 延长病史的患者。
20. 接受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和三环类抗抑郁药治疗的患者,除非在访视1 前1 个月已经接受稳定剂量治疗,且没有任何安全性问题。
21. 患者正在接受可能会与类固醇药物发生相互作用的治疗,如酶抑制剂[大环内酯类药物,抗真菌治疗(非外用)]或诱导剂(抗惊厥药物,利福平)。
22. 不能依从研究程序或使用研究药物的患者。
2. 间歇性哮喘或者哮喘仅出现于偶然暴露于过敏原或化学致敏剂时。
3. 有濒死性哮喘病史(例如:脆性哮喘、因哮喘急性发作而进入重症监护室住院)。
4. 根据目前2016 年更新的GOLD 指南,诊断为COPD 的患者。
5. 目前吸烟者或总累计暴露等于或大于10 包-年的曾吸烟者或访视1 前戒烟不超过1 年。
6. 入选前1 个月内因重度哮喘急性发作使用过全身用糖皮质激素(≥10 天)或在导入期内发生中度/重度哮喘急性发作[根据2016 年更新的全球哮喘防治创议(GINA)](在访视1 和访视3 时均进行核查)。
7. 入选前1 个月内有影响患者哮喘的下呼吸道感染(如肺炎)。
8. 有囊性纤维化、支气管扩张或α-1 抗胰蛋白酶缺乏症,或任何其他显著的肺部疾病病史。
9. 诊断为限制性肺疾病。
10. 患者在访视1 前2 个月接受过口服或胃肠外糖皮质激素治疗(如为胃肠外糖皮质激素植入剂,此期限为3 个月)。
11. 对β2-受体激动剂和/或吸入性糖皮质激素不耐受或有使用禁忌,和/或对研究治疗的任何成分过敏。
12. 访视1 前2 个月内接受过一种研究药物治疗。
13. 患有临床上或功能上不能控制的呼吸系统、血液学、免疫学、肾脏、神经学、肝脏、内分泌或其他疾病或任何其他可能状况(如大手术),经研究者判断可能会使患者处于不适当风险或影响研究结果或结果的解释。
14. 目前有或曾有不能控制的心力衰竭、有临床意义的冠状动脉疾病、最近发生心肌梗死、严重高血压以及未控制的心律失常的患者。
15. 研究者判定存在可能危及患者安全或依从性、干扰评价或影响患者完成研究的有临床意义的实验室检查异常,如(但不仅限于)低钾血症(< 3.5 mEq/l)。患有未控制的糖尿病,包括有血糖水平持续超出正常范围( > 140 mg/dl )或HbA1C >8.0%的病史的患者。
16. 访视1 时,患者存在异常12 导联心电图(ECG)参数(如:QRS > 120 msec 和/或PR > 210 msec 和/或HR < 45bpm 和/或HR > 110 bpm 和/或男性QTcF > 450 ms 或女性QTcF > 470 ms)或经研究者评估12 导联ECG 为有临床意义的异常。
17. 患者存在预后不良的合并疾病(如癌症)。
18. 患者接受过单克隆抗体治疗(如抗IgE 抗体)。
19. 接受非-保钾利尿剂(含保钾药物的固定剂量复方制剂除外)、非选择性β-阻滞剂、奎尼丁、奎尼丁类抗心律失常药或任何可能会延长QTc 间期的药物治疗的患者或有QTc 延长病史的患者。
20. 接受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和三环类抗抑郁药治疗的患者,除非在访视1 前1 个月已经接受稳定剂量治疗,且没有任何安全性问题。
21. 患者正在接受可能会与类固醇药物发生相互作用的治疗,如酶抑制剂[大环内酯类药物,抗真菌治疗(非外用)]或诱导剂(抗惊厥药物,利福平)。
22. 不能依从研究程序或使用研究药物的患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吸入用倍氯米松福莫特罗粉雾剂:
用法用量:吸入粉雾剂;规格100/6mcg/吸;吸入给药,每日二次,每次2吸;用药时程:4周导入期和12周治疗期。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吸入用倍氯米松福莫特罗气雾剂
用法用量:吸入气雾剂;规格100/6mcg/吸;吸入给药,每日二次,每次2吸;用药时程:4周导入期和12周治疗期
中文通用名:吸入用倍氯米松福莫特罗气雾剂 英文通用名:Beclometasone Dipropionate and Formoterol Inhalation Aerosol 商品名称:NA
剂型:吸入气雾剂
规格:100/6mcg/吸
用法用量:吸入给药,每日二次,每次2吸
用药时程:4周导入期和12周治疗期
规格:100/6mcg/吸
用法用量:吸入给药,每日二次,每次2吸
用药时程:4周导入期和12周治疗期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证明与启尔畅100/6μg 气雾剂相比,启尔畅100/6μg 粉雾剂在哮喘患者肺功能方面(晨间给药前PEF 均值在整个治疗期间相对基线的变化)的非劣效性。评价时间:12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评价试验药物对其他肺功能参数和临床结果测量指标的作用,以及评估安全性与耐受性。评价时间:12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天津市海河医院同意 · 2017-06-13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同意 · 2017-06-28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7-08-24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0-11-04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1.02022-11-30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70917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刘菁菁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7-11-27
- 申请人名称
- 意大利凯西制药公司/爱恩康临床医学研究(北京)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70917
- 药物名称
- 吸入用倍氯米松福莫特罗粉雾剂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哮喘
- 试验专业题目
- 在哮喘获得控制的患者中比较吸入用倍氯米松福莫特罗粉雾剂和气雾剂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12周多中心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倍氯米松福莫特罗粉雾剂和气雾剂哮喘治疗的比较
- 试验方案编号
- CCD-01535BA0-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7.0
- 版本日期
- 2020-08-3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