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71081
- 快照状态
- 主动暂停
- 状态阶段
- 已暂停(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感染性疾病与疫苗(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昆明源瑞制药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齐多拉米双夫定片在健康受试者中的生物等效性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7-10-13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暂停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72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24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主动暂停(根据预实验结果调整了试验例数)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 · 研究者:李昂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徐春霞
- 申请人名称
- 昆明源瑞制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徐春霞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云南省杨林工业开发区华狮路
- 联系人邮编
- 651701
主要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 1
- 姓名
- 郝晓花
- 职称
- 副研究员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京顺东街8号
- 邮编
- 100015
- 单位名称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
主要研究者 2
- 姓名
- 李昂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京顺东街8号
- 邮编
- 100015
- 单位名称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50604;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2017-2-KMYR-2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考察昆明源瑞制药有限公司研制的齐多拉米双夫定片(受试制剂)与GlaxoSmithKline Pharmaceuticals SA 生产的齐多拉米双夫定片(参比制剂;英文商品名:Combivir ® ,中文商品名:双汰芝 ® )的药代动力学参数及相对生物利用度,评价两种制剂在健康受试者空腹及餐后给药状态下的生物等效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性别:健康成年男性和女性受试者;
2.年龄:18 周岁以上(含 18 周岁);
3.体重:男性受试者不应低于 50 kg,女性受试者不应低于 45 kg,且体重指数 BMI【体重(kg)/身高2(m 2 )】在正常范围之内(19 kg/m 2 ≤BMI ≤26 kg/m 2 );
4.受试者必须在试验前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5.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作良好的沟通并能够依照研究规定完成研究。
2.年龄:18 周岁以上(含 18 周岁);
3.体重:男性受试者不应低于 50 kg,女性受试者不应低于 45 kg,且体重指数 BMI【体重(kg)/身高2(m 2 )】在正常范围之内(19 kg/m 2 ≤BMI ≤26 kg/m 2 );
4.受试者必须在试验前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5.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作良好的沟通并能够依照研究规定完成研究。
排除标准
1.筛选期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测量、心电图检查、腹部 B 超、实验室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血清淀粉酶、血生化、血乳酸、血妊娠(仅限女性受试者)、尿妊娠(仅限女性受试者)、血清病毒学(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丙肝抗体阳性、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或艾滋病病毒抗原抗体检测阳性者)】,研究者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2. 患有呼吸系统(特别关注哮喘病史、支气管炎、呼吸障碍、上呼吸道感染者)、消化系统(特别关注腹部不适和疼痛者、胃肠道感染者、胰腺炎病史者)、心血管系统、血液和淋巴系统(特别关注纯红细胞再生障碍者、再生障碍性贫血者、白细胞减少者)、精神和神经系统(特别关注头痛、神经病变和睡眠障碍者)、生殖泌尿系统、内分泌系统、肝脏、肾脏、口腔科、皮肤科、眼科(特别关注弱视、视力障碍者)、耳鼻喉科(特别关注听力丧失者;咽、扁桃体不适和疼痛者;耳鼻喉感染者;鼻窦炎病史者)以及代谢异常等任何临床严重疾病史(包括研究前 1 年内患有重大疾病或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者)或能干扰试验结果的任何其他疾病或生理情况者;
3. 有横纹肌溶解症、关节疾病病史者、肌肉骨骼疼痛者及研究前 3 个月内有肌肉损伤疼痛者;
4. 过敏体质或对本品及辅料中任何成份过敏者;
5. 不能遵守统一饮食或有吞咽困难者;
6. 既往长期饮用过量(一天 8 杯以上,1 杯=250mL)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或研究前 48 小时内,摄入任何含有酒精或咖啡因的食物或饮料(如咖啡、浓茶、可可、巧克力等)者;
7. 研究前 48 小时内摄入过任何富含葡萄柚、西柚汁或其他影响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的饮料或食物者;
8. 既往酗酒(即男性每周饮酒超过 28 个标准单位,女性每周饮酒超过21 个标准单位(1 标准单位含 14g 酒精,如 360mL 啤酒或 45mL 酒精量为 40%的烈酒或 150mL 葡萄酒),或研究前 6 个月内经常饮酒(每周饮酒超过 14 个标准单位)者;或者在筛选期或给药前 24 小时内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不合格者;
9. 研究前 3 个月至研究前 1 个月期间每日吸烟量≥3 支/天,或研究前 1个月内吸烟或使用任何类型的烟草产品者,包括任何一种包含尼古丁的戒烟产品如尼古丁含片、尼古丁口香糖;或者在筛选期或给药前 24 小时内烟碱检测结果呈阳性者;
10. 研究前 3 个月内参加了任何药物临床试验者;
11. 研究前 30 天内用过任何药物;
12. 研究前 1 年内有药物滥用史(如吗啡、大麻、甲基安非他明、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氯胺酮等)者;或者在给药前 24 小时内,药筛测试结果呈阳性者;
13. 研究前 3 个月内献过血或大量出血(200mL 及以上),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或研究结束后 3 个月内献血或血液成份者;
14. 哺乳期妇女,以及男性受试者(或其伴侣)或女性受试者在研究前30 天至研究结束后 3 个月内有妊娠计划或捐精、捐卵计划,不愿采取适当的避孕措施者;
15. 有晕针或晕血史;
16. 试验研究期间或结束后 1 周内有驾驶或操作机器需要者(∵治疗过程中有可能引起全身乏力及眩晕等不良反应);
17. 研究者认为存在任何可能影响受试者提供知情同意或遵循试验方案的情况,或受试者参加试验可能影响试验结果或自身安全。
2. 患有呼吸系统(特别关注哮喘病史、支气管炎、呼吸障碍、上呼吸道感染者)、消化系统(特别关注腹部不适和疼痛者、胃肠道感染者、胰腺炎病史者)、心血管系统、血液和淋巴系统(特别关注纯红细胞再生障碍者、再生障碍性贫血者、白细胞减少者)、精神和神经系统(特别关注头痛、神经病变和睡眠障碍者)、生殖泌尿系统、内分泌系统、肝脏、肾脏、口腔科、皮肤科、眼科(特别关注弱视、视力障碍者)、耳鼻喉科(特别关注听力丧失者;咽、扁桃体不适和疼痛者;耳鼻喉感染者;鼻窦炎病史者)以及代谢异常等任何临床严重疾病史(包括研究前 1 年内患有重大疾病或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者)或能干扰试验结果的任何其他疾病或生理情况者;
3. 有横纹肌溶解症、关节疾病病史者、肌肉骨骼疼痛者及研究前 3 个月内有肌肉损伤疼痛者;
4. 过敏体质或对本品及辅料中任何成份过敏者;
5. 不能遵守统一饮食或有吞咽困难者;
6. 既往长期饮用过量(一天 8 杯以上,1 杯=250mL)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或研究前 48 小时内,摄入任何含有酒精或咖啡因的食物或饮料(如咖啡、浓茶、可可、巧克力等)者;
7. 研究前 48 小时内摄入过任何富含葡萄柚、西柚汁或其他影响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的饮料或食物者;
8. 既往酗酒(即男性每周饮酒超过 28 个标准单位,女性每周饮酒超过21 个标准单位(1 标准单位含 14g 酒精,如 360mL 啤酒或 45mL 酒精量为 40%的烈酒或 150mL 葡萄酒),或研究前 6 个月内经常饮酒(每周饮酒超过 14 个标准单位)者;或者在筛选期或给药前 24 小时内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不合格者;
9. 研究前 3 个月至研究前 1 个月期间每日吸烟量≥3 支/天,或研究前 1个月内吸烟或使用任何类型的烟草产品者,包括任何一种包含尼古丁的戒烟产品如尼古丁含片、尼古丁口香糖;或者在筛选期或给药前 24 小时内烟碱检测结果呈阳性者;
10. 研究前 3 个月内参加了任何药物临床试验者;
11. 研究前 30 天内用过任何药物;
12. 研究前 1 年内有药物滥用史(如吗啡、大麻、甲基安非他明、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氯胺酮等)者;或者在给药前 24 小时内,药筛测试结果呈阳性者;
13. 研究前 3 个月内献过血或大量出血(200mL 及以上),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或研究结束后 3 个月内献血或血液成份者;
14. 哺乳期妇女,以及男性受试者(或其伴侣)或女性受试者在研究前30 天至研究结束后 3 个月内有妊娠计划或捐精、捐卵计划,不愿采取适当的避孕措施者;
15. 有晕针或晕血史;
16. 试验研究期间或结束后 1 周内有驾驶或操作机器需要者(∵治疗过程中有可能引起全身乏力及眩晕等不良反应);
17. 研究者认为存在任何可能影响受试者提供知情同意或遵循试验方案的情况,或受试者参加试验可能影响试验结果或自身安全。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齐多拉米双夫定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每片含拉米夫定0.15g和齐多夫定0.3g;口服,每次拉米夫定0.15g和齐多夫定0.3g;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齐多拉米双夫定片;英文名:Zidovudine and Lamivudine Tablets;商品名:双汰芝和COMBIVIR;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每片含拉米夫定0.15g和齐多夫定0.3g;口服,每次拉米夫定0.15g和齐多夫定0.3g;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研究中将采用 WinNonlin (6.3 或以上版本)对下列药动学参数进行测定或计算: 主要 PK 参数:C max 、AUC 0-t 、AUC 0-∞评价时间:给药后48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17-07-28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71081
- 试验状态
- 主动暂停
- 申请人联系人
- 徐春霞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7-10-13
- 申请人名称
- 昆明源瑞制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0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71081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50604;
- 药物名称
- 齐多拉米双夫定片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本品单独或与其他抗逆转录病毒药物联合使用,用于治疗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的成人及12岁以上青少年。
- 试验专业题目
- 齐多拉米双夫定片在健康受试者中的生物等效性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齐多拉米双夫定片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2017-2-KMYR-2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