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71179
- 快照状态
- 主动暂停
- 状态阶段
- 已暂停(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其他或待归类(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吉瑞大药厂 吉瑞医药(中国)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醋酸乌利司他片对症状性子宫肌瘤术前治疗的疗效和安全性的多中心、随机、阳性对照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7-11-10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8-12-21;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暂停日期
- 国内:2019-12-12;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236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30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主动暂停(申办方接到注册申请人Gedeon Richter Plc.通知,终止本项临床研究,现已经按照临床方案完成所有入组受试者的访视。)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6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市上海市 · 上海市四川省 · 成都市江苏省 · 南京市浙江省 · 杭州市重庆市 · 重庆市江苏省 · 苏州市辽宁省 · 沈阳市广东省 · 广州市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郁琦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杨欣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阮祥燕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张震宇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冯炜炜
- 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张炜
- 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刘宏伟
- 中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研究者:任慕兰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林小娜
- 上海市第一妇幼保健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黄冰清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研究者:唐均英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张信美
-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苏州市 · 研究者:陈友国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研究者:马晓欣
-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李小毛
- 南京市妇幼保健院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研究者:苏亦平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吴波峰
- 申请人名称
- 吉瑞大药厂 吉瑞医药(中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吴波峰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118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140号SVA越界26-2栋
- 联系人邮编
- 200233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郁琦,医学博士
- 职称
- 教授,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41号(西院)
- 邮编
- 100032
- 单位名称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70399;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GRCES1602;V2.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验证醋酸乌利司他片缓解症状性子宫肌瘤患者手术前月经过多的疗效不劣于对照药注射用醋酸亮丙瑞林微球。
次要目的:评价缩小肌瘤和子宫体积的能力、改善生活质量和疼痛等子宫肌瘤相关症状、在药物导致的去势相关症状方面,较对照药具有更好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探索性目的:探索停药28±4天时月经来潮的受试者比例。
次要目的:评价缩小肌瘤和子宫体积的能力、改善生活质量和疼痛等子宫肌瘤相关症状、在药物导致的去势相关症状方面,较对照药具有更好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探索性目的:探索停药28±4天时月经来潮的受试者比例。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50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研究开始前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2.年龄18-50岁(含界值)未绝经女性;
3.月经周期规律,在24天到35天(含界值);
4.18 kg/m2 ≤体重指数(BMI)≤35kg/m2;
5.临床诊断为症状性子宫肌瘤,且子宫大小≤妊娠16周;
6.B超提示最大的一个肌瘤直径≥3cm,同时≤10cm;
7.在基线访视前一个月经期第1至第8天,月经失血图(PBAC)评分>100;研究者评估有手术指征;
8.研究期间愿意采取非激素类药物的避孕措施。
2.年龄18-50岁(含界值)未绝经女性;
3.月经周期规律,在24天到35天(含界值);
4.18 kg/m2 ≤体重指数(BMI)≤35kg/m2;
5.临床诊断为症状性子宫肌瘤,且子宫大小≤妊娠16周;
6.B超提示最大的一个肌瘤直径≥3cm,同时≤10cm;
7.在基线访视前一个月经期第1至第8天,月经失血图(PBAC)评分>100;研究者评估有手术指征;
8.研究期间愿意采取非激素类药物的避孕措施。
排除标准
1.既往接受过子宫内膜去除术或者接受过子宫动脉栓塞术。
2. 筛选期子宫内膜病理活检提示单纯性增生、复合性增生及不典型增生。
3. 既往或目前存在子宫体、子宫颈、子宫内膜、卵巢或乳腺等妇科恶性肿瘤和/或癌前病变,以及病理确诊为子宫腺肌症的患者。
4. 有骨质疏松病史者。
5. 服用下述药物: a) 筛选访视前1个月内接受孕激素(全身或者子宫内孕激素释放系统)治疗或口服避孕药治疗; b) 筛选访视前1个月内接受阿司匹林,甲芬那酸,抗凝血药(如香豆素类)和/或抗纤维蛋白溶解药(如凝血酸)等治疗; c) 筛选访视前1周内接受全身糖皮质激素治疗; 或在研究期间可能使用上述药物治疗。
6. 入组前3个月内使用过选择性孕激素受体调节剂(SPRMs),或者入组前6个月内使用过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激动剂(GnRH-a)。
7. 筛选访视前12个月内有酗酒史或药物滥用史。
8. 目前存在需要输血治疗的疾病或血红蛋白(Hb)≤60g/L。
9. 目前存在血红蛋白病(如镰状细胞性贫血和珠蛋白生成障碍性贫血)。
10. 目前存在凝血功能障碍。
11. 目前存在子宫内膜息肉或宫颈息肉,且息肉大小>2cm者。
12. 目前超声诊断提示一个或多个卵巢囊肿直径≥4cm者。
13. 目前存在肝功能异常者(定义为谷草转氨酶(AST),谷丙转氨酶(ALT),γ-谷氨酰胺转移酶(GGT),碱性磷酸酶(ALP)或者总胆红素(TBIL)高于正常上限值(ULN)的2倍)。
14. 筛选期尿妊娠试验呈阳性,或处于哺乳期或计划在研究过程中妊娠者。
15. 受试者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 (HIV)抗体、梅毒检查结果为阳性。
16. 对GnRH-a、SPRMs、孕激素或研究药物片剂中所含任何其它成分过敏者。
17. 由于任何其它疾病和状况,如代谢异常、实验室检查异常、体格检查异常、或者精神行为异常使研究者认为患者不适合使用研究药物、或者会影响研究结果的正常解读,甚至使患者处于高风险的医学情况。
18. 知情前3个月内参加过任何其他药物或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者。
2. 筛选期子宫内膜病理活检提示单纯性增生、复合性增生及不典型增生。
3. 既往或目前存在子宫体、子宫颈、子宫内膜、卵巢或乳腺等妇科恶性肿瘤和/或癌前病变,以及病理确诊为子宫腺肌症的患者。
4. 有骨质疏松病史者。
5. 服用下述药物: a) 筛选访视前1个月内接受孕激素(全身或者子宫内孕激素释放系统)治疗或口服避孕药治疗; b) 筛选访视前1个月内接受阿司匹林,甲芬那酸,抗凝血药(如香豆素类)和/或抗纤维蛋白溶解药(如凝血酸)等治疗; c) 筛选访视前1周内接受全身糖皮质激素治疗; 或在研究期间可能使用上述药物治疗。
6. 入组前3个月内使用过选择性孕激素受体调节剂(SPRMs),或者入组前6个月内使用过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激动剂(GnRH-a)。
7. 筛选访视前12个月内有酗酒史或药物滥用史。
8. 目前存在需要输血治疗的疾病或血红蛋白(Hb)≤60g/L。
9. 目前存在血红蛋白病(如镰状细胞性贫血和珠蛋白生成障碍性贫血)。
10. 目前存在凝血功能障碍。
11. 目前存在子宫内膜息肉或宫颈息肉,且息肉大小>2cm者。
12. 目前超声诊断提示一个或多个卵巢囊肿直径≥4cm者。
13. 目前存在肝功能异常者(定义为谷草转氨酶(AST),谷丙转氨酶(ALT),γ-谷氨酰胺转移酶(GGT),碱性磷酸酶(ALP)或者总胆红素(TBIL)高于正常上限值(ULN)的2倍)。
14. 筛选期尿妊娠试验呈阳性,或处于哺乳期或计划在研究过程中妊娠者。
15. 受试者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 (HIV)抗体、梅毒检查结果为阳性。
16. 对GnRH-a、SPRMs、孕激素或研究药物片剂中所含任何其它成分过敏者。
17. 由于任何其它疾病和状况,如代谢异常、实验室检查异常、体格检查异常、或者精神行为异常使研究者认为患者不适合使用研究药物、或者会影响研究结果的正常解读,甚至使患者处于高风险的医学情况。
18. 知情前3个月内参加过任何其他药物或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醋酸乌利司他片:
用法用量:片剂; 规格5mg; 给药途径:口服; 在月经第1-3天开始口服,每日服用1次,每次1片,连续服药12周。
中文通用名:醋酸乌利司他片:
用法用量:片剂; 规格5mg; 给药途径:口服; 在月经第1-3天开始口服,每日服用1次,每次1片,连续服药12周。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醋酸亮丙瑞林微球;英文名:Leuprorelin Acetate Microspheres for Injection;商品名:抑那通
用法用量:注射剂; 规格3.75mg; 给药途径:皮下注射; 在月经第1-3天开始用药,每28天1次,皮下注射,共注射3次。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治疗结束后(第13周)月经过多症状控制的受试者比例。月经过多症状控制是指在治疗期间内连续28天PBAC总评分值<75。评价时间:治疗结束后(第13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18 项,展开查看
- 受试者记录下的月经失血图(PBAC)在第5周、第9周、第13周访视时相对于基线值的变化情况。评价时间:治疗期间第5周、第9周、第13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第5周、第9周、第13周访视时血红蛋白(Hb),红细胞比容(Hct)相对于基线值的变化情况。评价时间:治疗期间第5周、第9周、第13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第5周,第9周,第13周访视时停经受试者的百分比。评价时间:治疗期间第5周、第9周、第13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第13周、17周时超声诊断子宫肌瘤体积(若有大于三个的肌瘤则只评价最大的三个肌瘤)相对于筛选时的变化情况。评价时间:治疗期间第13周、第17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第13周、17周时超声诊断子宫体积相对于筛选时的变化情况。评价时间:治疗期间第13周、第17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第5周,第9周和第13周时总疼痛评分(简化McGill疼痛调查问卷[SF-MPQ])相对于基线时值的变化情况。评价时间:治疗期间第5周、第9周、第13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第13周时子宫平滑肌瘤症状和健康相关生活质量(UFS-QOL)评分相对于基线时值的变化情况。评价时间:治疗期间第13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第13周时评估因症状改善而取消手术计划的患者比例。评价时间:治疗期间第13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第13周时评估因症状改善而选择更小创伤术式的患者比例。评价时间:治疗期间第13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通过受试者自发报告或研究者直接观察的不良事件评价临床安全性。在每次随诊时,应记录受试者有关不良事件情况。评价时间:每次访视时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基线访视,治疗第5周、第9周,以及治疗结束的第13周和第17周随访时平均血清雌二醇的水平。评价时间:基线访视,治疗第5周、第9周,以及治疗结束的第13周和第17周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治疗过程中,中度或者重度潮热不良事件的百分比。评价时间:每次访视时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不良事件的发生频率和严重程度,包括阴道炎、阴道干燥、性交疼痛、性欲低以及其他绝经后相关症状。评价时间:每次访视时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在筛选访视、第13周、第17周随访时通过超声检查测定的子宫内膜厚度。评价时间:筛选访视、第13周、第17周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在筛选访视、第13周、第17周访视时超声检查检测的卵巢情况和子宫腔变形情况。评价时间:筛选访视、第13周、第17周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在筛选访视、第17周访视时进行的子宫内膜活检评价。评价时间:筛选访视和第17周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在筛选访视、第5周、第9周和第13周访视时进行的血常规,血生化评价。评价时间:筛选访视、第5周、第9周和第13周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在筛选访视和第13周访视时进行的凝血功能评价。评价时间:筛选访视和第13周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7-07-04
-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临床研究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7-08-11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7-08-14
- 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临床试验伦理专业委员会同意 · 2017-09-01
- 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7-09-05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同意 · 2017-10-11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同意 · 2017-10-17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同意 · 2017-10-24
- 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同意 · 2017-10-25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同意 · 2018-01-29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8-09-25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71179
- 试验状态
- 主动暂停
- 申请人联系人
- 吴波峰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7-11-10
- 申请人名称
- 吉瑞大药厂/吉瑞医药(中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0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71179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70399;
- 药物名称
- 醋酸乌利司他片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用于育龄期成年妇女中重度症状性子宫肌瘤的术前治疗。
- 试验专业题目
- 醋酸乌利司他片对症状性子宫肌瘤术前治疗的疗效和安全性的多中心、随机、阳性对照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醋酸乌利司他片对症状性子宫肌瘤术前治疗的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GRCES1602;V2.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