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R20171225 快照:已完成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利培酮片人体餐后生物等效性试验

研究药物
利培酮片
适应症
精神分裂症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首次公示
2017-10-30
登记地点
江苏省 · 南京市
历史快照

数据截止 2025-11-12,状态可能已经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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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核对适应症和试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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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概览

登记号
CTR20171225
快照状态
已完成
状态阶段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源数据分期
其它
研究类型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疾病领域
精神与行为(规则标签)
申请人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2017-10-30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17-12-04;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试验完成日期
国内:2017-12-27;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48 人;
已入组人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实际入组总人数
国内: 48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江苏省 · 南京市
  • 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研究者:马鹏程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申请人联系人
王玉梅
申请人名称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
王玉梅
联系人座机
[已移除电话]
联系人Email
[已移除邮箱]
联系人邮政地址
江苏省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运河路1号
联系人邮编
2210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姓名
马鹏程
职称
研究员
电话
[已移除电话]
Email
[已移除邮箱]
邮政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蒋王庙街12号
邮编
210042
单位名称
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相关登记号
CTR20171223;
备案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方案编号
YQ-M-17-03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本研究的主要目的为研究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研制的利培酮片(受试制剂,规格: 1 毫克/片)与 Janssen Pharmaceuticals, Inc 生产的利培酮片(商品名: RISPERDAL,1 毫克 /片) 的相关药代动力学参数及相对利用度,评价两者餐后条件下是否生物等效。

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试验分期
其它
设计类型
交叉设计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无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性别:男性、女性兼有;
2.男性体重≥50 kg,女性体重≥45 kg,体重指数在19~26 kg/m2(包括边界值);
3.年龄: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
4.育龄志愿者同意从筛选日起至使用最后一次研究药物后3个月内无生育计划且自愿采取非药物性避孕措施(药物性避孕措施包括口服避孕药、避孕针、皮下埋植避孕法、局部避孕药物如杀精剂等);
5.不嗜烟(嗜烟:指每天吸烟>5支)、不酗酒(酗酒:指在筛选前6个月中,每天有规律饮用≥2单位酒精(1单位=360mL啤酒、或40%的酒精45 mL、或150 mL白酒、或150 mL葡萄酒);
6.无心、肝、肾、消化道(包括但不限于无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出血史)、神经系统及代谢异常史,无药物过敏史,无体位性低血压史;
7.经一般体格检查(头颈部、肝脏、神经系统、胸部、坐位血压、脉搏、体温、呼吸等),临床医生判断可参加本药物临床试验者;
8.实验室检查及辅助检查结果均应在正常范围内或临床医生判断为“无临床意义”的异常;
9.2周内未服用过任何药物;
10.受试者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理解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妊娠期、哺乳期妇女;
2. 在研究期间不愿意禁烟者;
3. 已知对利培酮、帕利哌酮或制剂相关成分或其他药物有过敏史;
4.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
5. 本试验服药前的一个月内参加过任何药物临床试验;
6. 在前三个月内献血或其他原因大量失血(> 450 mL)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或研究结束后1周内献血或血液成份者;
7. 有吞咽困难;
8. 不能忍受静脉穿刺和/或有晕血、晕针史;
9. 有药物滥用史和/或常见毒品检查不符合要求者;
10. 血清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检查结果高于参考值的女性志愿者;
11. 病毒学检查(乙肝表面抗原、丙型肝炎抗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及梅毒螺旋体明胶颗粒凝集试验筛选阳性;
12. 在研究开始前48 h至研究结束,拒绝停用含黄嘌呤的食物或饮料(巧克力、茶、冰茶、可乐、百事可乐、咖啡饮料)或果汁/葡萄柚汁以及任何含酒精的产品的受试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利培酮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1mg/片;给药方式:本试验餐后给药,约240mL温开水送服,每周期1次。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利培酮片 英文名:Risperidone tablet(商品名:RISPERDAL)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1mg/片;给药方式:本试验餐后给药,约240mL温开水送服,每周期1次。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1. Cmax、Tmax、AUC0-t、AUC0-∞、F、t1/2、λz评价时间:给药后96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1. 生命体征、临床实验室检查、心电图及体重称量、临床不良事件等评价时间:给药后96h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医院(研究所)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7-09-21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无
是否购买保险
无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登记号
CTR20171225
试验状态
已完成
申请人联系人
王玉梅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2017-10-30
申请人名称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0 个字段
登记号
CTR20171225
相关登记号
CTR20171223;
药物名称
利培酮片 曾用名: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备案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精神分裂症
试验专业题目
利培酮片人体餐后生物等效性试验
试验通俗题目
利培酮片人体餐后生物等效性试验
试验方案编号
YQ-M-17-03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