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71270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心血管(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完整适应症
本品用于急性冠脉综合征(不稳定性心绞痛、非ST段抬高心肌梗死或ST段 抬高心肌梗死)患者,包括接受药物治疗和经皮冠状动脉介入(PCI)治疗的患 者,降低血栓性心血管事件的发生率。
完整专业题目
健康受试者空腹和餐后口服替格瑞洛片的随机、开放的生物等效性研 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7-11-17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7-12-25;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18-04-03;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8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84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浙江省 · 杭州市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蔡秀军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周军
- 申请人名称
-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周军
- 联系人座机
- 135-0675-6879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嵊州大道北1000 号
- 联系人邮编
- 3124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蔡秀军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3号
- 邮编
- 310020
- 单位名称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HQ-BE-17001-CP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以替格瑞洛的药代动力学参数为生物等效性评价指标,在
健康受试者空腹和餐后状态下评估受试制剂(替格瑞洛片,90mg/片,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和参比制剂(替格瑞洛片,商品
名:Brilinta,90mg/片,AstraZeneca 生产)的生物等效性。
健康受试者空腹和餐后状态下评估受试制剂(替格瑞洛片,90mg/片,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和参比制剂(替格瑞洛片,商品
名:Brilinta,90mg/片,AstraZeneca 生产)的生物等效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18 周岁以上(不包含18 周岁),男女均可;
2.男性受试者体重50kg 以上(含50kg),女性受试者体重45kg 以 上(含45kg);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m)2]在19~28kg/m2 范围 内,包含临界值;
3.根据既往病史、全面的体格检查和规定实验室检验检查,经研究者 判定为健康受试者;
4.女性受试者妊娠试验阴性并同意在给药前14 天到研究结束后6 个月 采取有效的恰当的避孕措施;
5.男性受试者同意在给药前14 天直到研究结束后6 个月采取有效的恰 当的避孕措施,并且同意从给药直到研究结束后6 个月内不进行捐精;
6.充分了解试验目的、试验性质、研究程序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 自愿参加本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获得知情同意书过程符合GCP 规 定);
7.能与研究者良好沟通,遵从整个研究的要求,并愿意按照规定入住I 期临床研究病房。
2.男性受试者体重50kg 以上(含50kg),女性受试者体重45kg 以 上(含45kg);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m)2]在19~28kg/m2 范围 内,包含临界值;
3.根据既往病史、全面的体格检查和规定实验室检验检查,经研究者 判定为健康受试者;
4.女性受试者妊娠试验阴性并同意在给药前14 天到研究结束后6 个月 采取有效的恰当的避孕措施;
5.男性受试者同意在给药前14 天直到研究结束后6 个月采取有效的恰 当的避孕措施,并且同意从给药直到研究结束后6 个月内不进行捐精;
6.充分了解试验目的、试验性质、研究程序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 自愿参加本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获得知情同意书过程符合GCP 规 定);
7.能与研究者良好沟通,遵从整个研究的要求,并愿意按照规定入住I 期临床研究病房。
排除标准
1.不能耐受静脉穿刺采血者;
2. 不能遵守统一饮食(如对高脂餐饮食不耐受者);
3. 有出血性疾病或明显的出血体质、凝血功能障碍、贫血者,牙周炎、 痔疮活动性出血者,有既往颅内出血、胃肠道出血;
4. 对替格瑞洛片组分或同类品种有过敏史,或对两种或两种以上其他类 药物过敏史及对食物、环境物质高度敏感者;
5. 有任何临床严重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消化系统、心血管系统、呼吸 系统、泌尿系统、肌肉骨骼系统、内分泌系统、神经精神系统、血液系 统、免疫系统疾病及代谢异常等病史者;
6. 血液学筛查乙肝表面抗原(HBsAg)或丙型肝炎病毒抗体(HCV) 或人体免疫缺陷病毒抗体(HIV)或梅毒螺旋体抗体(TP)阳性者;
7. 哺乳期的女性;
8. 男性受试者或女性受试者在给药前14 天直到研究结束后6 个月内有 妊娠计划;
9. 精神或法律上的残疾者;
10. 首次给药前6 个月内有处方药物滥用史和/或非法药物滥用史者;
11. 首次给药前6 个月内有酒精滥用史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 单位酒精 (1 单位=12 盎司或360 mL 啤酒,1.5 盎司或45 mL 酒精量为40%的烈 酒,5 盎司或150mL 葡萄酒);
12. 首次给药前6 个月内每天吸烟大于5 支者;
13. 药物滥用尿液筛查或酒精测试或烟检测试阳性者;
14. 首次给药前3 个月内有住院史或大型手术史者;
15. 首次给药前3 个月内参加其他的药物临床试验者;
16. 首次给药前3 个月内有献血或病理性失血者(≥400 mL)或试验结 束后1 个月内打算献血者
17. 首次给药前14 天内服用了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以及保健 品类;
18. 每天饮用浓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超过1L 者,在服用研究 药物前48h 内摄取了巧克力或任何含咖啡因食物或饮料者;
19.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72 h 内食用过葡萄柚(西柚)水果或含有葡萄柚 (西柚)成分的产品;
20.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试验者。
2. 不能遵守统一饮食(如对高脂餐饮食不耐受者);
3. 有出血性疾病或明显的出血体质、凝血功能障碍、贫血者,牙周炎、 痔疮活动性出血者,有既往颅内出血、胃肠道出血;
4. 对替格瑞洛片组分或同类品种有过敏史,或对两种或两种以上其他类 药物过敏史及对食物、环境物质高度敏感者;
5. 有任何临床严重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消化系统、心血管系统、呼吸 系统、泌尿系统、肌肉骨骼系统、内分泌系统、神经精神系统、血液系 统、免疫系统疾病及代谢异常等病史者;
6. 血液学筛查乙肝表面抗原(HBsAg)或丙型肝炎病毒抗体(HCV) 或人体免疫缺陷病毒抗体(HIV)或梅毒螺旋体抗体(TP)阳性者;
7. 哺乳期的女性;
8. 男性受试者或女性受试者在给药前14 天直到研究结束后6 个月内有 妊娠计划;
9. 精神或法律上的残疾者;
10. 首次给药前6 个月内有处方药物滥用史和/或非法药物滥用史者;
11. 首次给药前6 个月内有酒精滥用史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 单位酒精 (1 单位=12 盎司或360 mL 啤酒,1.5 盎司或45 mL 酒精量为40%的烈 酒,5 盎司或150mL 葡萄酒);
12. 首次给药前6 个月内每天吸烟大于5 支者;
13. 药物滥用尿液筛查或酒精测试或烟检测试阳性者;
14. 首次给药前3 个月内有住院史或大型手术史者;
15. 首次给药前3 个月内参加其他的药物临床试验者;
16. 首次给药前3 个月内有献血或病理性失血者(≥400 mL)或试验结 束后1 个月内打算献血者
17. 首次给药前14 天内服用了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以及保健 品类;
18. 每天饮用浓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超过1L 者,在服用研究 药物前48h 内摄取了巧克力或任何含咖啡因食物或饮料者;
19.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72 h 内食用过葡萄柚(西柚)水果或含有葡萄柚 (西柚)成分的产品;
20.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试验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替格瑞洛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90mg;口服。 空腹试验:试验当天晨起空腹口服1片(90mg);餐后试验:试验当天晨起给药前30分钟开始进食高脂高热标准餐,并在30分钟内用餐完毕,在开始进餐30分钟时口服1片(90mg),使用240ml温水送服。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替格瑞洛片(商品名:Brilinta)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90mg;口服。 空腹试验:试验当天晨起空腹口服1片(90mg);餐后试验:试验当天晨起给药前30分钟开始进食高脂高热标准餐,并在30分钟内用餐完毕,在开始进餐30分钟时口服1片(90mg),使用240ml温水送服。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AUC0-t、AUC0-∞评价时间:给药后48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Tmax、λz、t1/2评价时间:给药后48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17-10-10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7-11-03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7-12-18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无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71270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周军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7-11-17
- 申请人名称
-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9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71270
- 药物名称
- 替格瑞洛片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急性冠脉综合征(不稳定性心绞痛、非ST段抬高心肌梗死或ST段 抬高心肌梗死)患者,包括接受药物治疗和经皮冠状动脉介入(PCI)治疗的患 者,降低血栓性心血管事件的发生率。
- 试验专业题目
- 健康受试者空腹和餐后口服替格瑞洛片的随机、开放的生物等效性研 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替格瑞洛片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HQ-BE-17001-CP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