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71275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北京奥源和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OrienX010瘤内注射治疗不可切除的IIIb/IIIc期及IV期(M1a/M1b)黑色素瘤的前瞻性、多中心、随机、开放、阳性对照II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7-12-22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7-12-07;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65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31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7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吉林 · 长春浙江 · 杭州湖北 · 武汉云南 · 昆明江苏 · 南京上海市 · 上海
- 北京肿瘤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 · 研究者:郭军博士
- 吉林大学白求恩第一医院中国 · 吉林 · 长春 · 研究者:吴荻博士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中国 · 浙江 · 杭州 · 研究者:潘宏铭博士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中国 · 湖北 · 武汉 · 研究者:陈静博士
- 云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云南 · 昆明 · 研究者:宋鑫博士
- 南京鼓楼医院中国 · 江苏 · 南京 · 研究者:邹征云博士
-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 · 研究者:陈勇博士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赵凤颖
- 申请人名称
- 北京奥源和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赵凤颖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六街88号商务中心2227室
- 联系人邮编
- 101111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郭军
- 职称
- 主任医师、教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52号
- 邮编
- 100 142
- 单位名称
- 北京肿瘤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40608;CTR20140609;CTR20140631;CTR20150881;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OrienX010-II-21;方案4.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评价OrienX010瘤内注射对比达卡巴嗪静脉滴注治疗黑色素瘤患者的无进展生存期。
次要目的:
1) 评价OrienX010瘤内注射对比达卡巴嗪静脉滴注用于治疗黑色素瘤患者的疾病控制率、客观缓解率、总生存期和可持续缓解率,以及两种药物治疗对生活质量的影响。
2) 评价OrienX010瘤内注射对比达卡巴嗪静脉滴注用于治疗黑色素瘤患者的安全性。
次要目的:
1) 评价OrienX010瘤内注射对比达卡巴嗪静脉滴注用于治疗黑色素瘤患者的疾病控制率、客观缓解率、总生存期和可持续缓解率,以及两种药物治疗对生活质量的影响。
2) 评价OrienX010瘤内注射对比达卡巴嗪静脉滴注用于治疗黑色素瘤患者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0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在启动对患者的任何筛选或特定研究程序前,获得患者自愿签署的经伦理委员会批准的ICF;
2.18岁至70岁(包括18和70岁)的男性或女性
3.经病理组织学检查确诊为患有手术无法切除的IIIb/IIIc期或IV期(M1a/M1b)黑色素瘤患者(参照2016年黑色素瘤AJCC第8版分期),其中IV期M1b患者肺部病灶需满足以下要求: 数目不得多于5个; 单个病灶最长径不得超过20 mm; 累计病灶最长径之和不得超过50 mm;
4.根据RECIST 1.1标准,至少存在一个可测量病灶(长径 ≥ 10 mm且< 100 mm);
5.患者至少存在一个可注射的病灶(长径 ≥ 10 mm且< 100 mm);
6.ECOG体能状态为0或1分的患者;
7.预期生存期大于5个月;
8.患者各器官功能良好,筛选时根据实验室参考范围需满足以下条件: 白细胞计数 ≥ 3.0 × 109/L; 中性粒细胞绝对值 ≥ 1.5 × 109/L; 血小板计数 ≥ 100 × 109/L; 血红蛋白 ≥ 90 g/L; 血清白蛋白 ≥ 2.5 g/dL; 肝功能:总胆红素 ≤ 1.5 × 正常值上限(ULN);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 2.5 × ULN; 肾功能:血清肌酐 ≤ 1.5 × ULN或24小时肌酐清除率 ≥ 50 mL/min(Cockcroft and Gault公式); 国际标准化比率(INR)≤ 1.5,且,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或部分促凝血酶原时间(PTT)≤ 1.5 × ULN;
9.患者首次接受本研究治疗日期距既往末次抗肿瘤治疗日期间隔 ≥ 28天,且已从既往抗肿瘤治疗不良反应恢复至基线或1级以下〔常见不良反应事件评价标准(CTCAE)4.03版〕(脱发除外);
10.有生育潜力的女性患者(包括提前绝经、绝经期< 2年和非手术绝育)、男性患者及男性患者的伴侣必须同意在研究期间使用有效的避孕措施:手术绝育、口服避孕药、宫内避孕器、节制性欲或屏障避孕法结合杀精剂;所有患者在接受最后1次治疗后须继续避孕6个月。
2.18岁至70岁(包括18和70岁)的男性或女性
3.经病理组织学检查确诊为患有手术无法切除的IIIb/IIIc期或IV期(M1a/M1b)黑色素瘤患者(参照2016年黑色素瘤AJCC第8版分期),其中IV期M1b患者肺部病灶需满足以下要求: 数目不得多于5个; 单个病灶最长径不得超过20 mm; 累计病灶最长径之和不得超过50 mm;
4.根据RECIST 1.1标准,至少存在一个可测量病灶(长径 ≥ 10 mm且< 100 mm);
5.患者至少存在一个可注射的病灶(长径 ≥ 10 mm且< 100 mm);
6.ECOG体能状态为0或1分的患者;
7.预期生存期大于5个月;
8.患者各器官功能良好,筛选时根据实验室参考范围需满足以下条件: 白细胞计数 ≥ 3.0 × 109/L; 中性粒细胞绝对值 ≥ 1.5 × 109/L; 血小板计数 ≥ 100 × 109/L; 血红蛋白 ≥ 90 g/L; 血清白蛋白 ≥ 2.5 g/dL; 肝功能:总胆红素 ≤ 1.5 × 正常值上限(ULN);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 2.5 × ULN; 肾功能:血清肌酐 ≤ 1.5 × ULN或24小时肌酐清除率 ≥ 50 mL/min(Cockcroft and Gault公式); 国际标准化比率(INR)≤ 1.5,且,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或部分促凝血酶原时间(PTT)≤ 1.5 × ULN;
9.患者首次接受本研究治疗日期距既往末次抗肿瘤治疗日期间隔 ≥ 28天,且已从既往抗肿瘤治疗不良反应恢复至基线或1级以下〔常见不良反应事件评价标准(CTCAE)4.03版〕(脱发除外);
10.有生育潜力的女性患者(包括提前绝经、绝经期< 2年和非手术绝育)、男性患者及男性患者的伴侣必须同意在研究期间使用有效的避孕措施:手术绝育、口服避孕药、宫内避孕器、节制性欲或屏障避孕法结合杀精剂;所有患者在接受最后1次治疗后须继续避孕6个月。
排除标准
1.既往接受过达卡巴嗪治疗的患者;
2. 既往接受过试验药物或与试验药物类似的药物(如T-VEC)治疗的患者;
3. 患者病灶无法满足瘤内注射容量的要求或不适宜进行瘤内注射;
4. 在试验治疗首次给药前4周内曾接受抗单纯疱疹病毒治疗的患者,如阿昔洛韦、更昔洛韦、万乃洛韦、阿糖腺苷等;
5. 在试验治疗首次给药前5年内有其他(包括未知原发)恶性肿瘤病史的患者。注:充分治疗的1期或2期皮肤基底/鳞状细胞癌、浅表性膀胱癌或接受潜在治愈性治疗的原位癌除外;
6. 已知对研究药物或其活性成分、辅料过敏的患者;
7. 抗I型单纯疱疹病毒(HSV-1)抗体IgG和IgM均为阴性的患者;
8. 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且乙型肝炎病毒(HBV)DNA拷贝数>1x103拷贝/mL(或200mIU/ml)的患者;
9. 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的患者;
10. 患者伴有任何不稳定的系统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严重感染、未控制的糖尿病、不稳定型心绞痛、脑血管意外或短暂性脑缺血、心肌梗死、充血性心力衰竭、需要药物治疗的严重心律失常、肝脏、肾脏或代谢性疾病;
11. 患有自身免疫疾病的患者;
12. 患者伴有的疾病(如精神疾病等等)或状况(如酗酒或药物滥用等等)会增加患者接受试验药物治疗的风险或者影响患者遵守试验要求,或有可能混淆研究结果;
13. 筛选前30天内,患者曾接受其它任何试验药物治疗或参加过另一项干预性临床试验;
14.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或准备在研究期间妊娠或哺乳的女性;不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的男性或女性;
15. 其他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组的情况。
2. 既往接受过试验药物或与试验药物类似的药物(如T-VEC)治疗的患者;
3. 患者病灶无法满足瘤内注射容量的要求或不适宜进行瘤内注射;
4. 在试验治疗首次给药前4周内曾接受抗单纯疱疹病毒治疗的患者,如阿昔洛韦、更昔洛韦、万乃洛韦、阿糖腺苷等;
5. 在试验治疗首次给药前5年内有其他(包括未知原发)恶性肿瘤病史的患者。注:充分治疗的1期或2期皮肤基底/鳞状细胞癌、浅表性膀胱癌或接受潜在治愈性治疗的原位癌除外;
6. 已知对研究药物或其活性成分、辅料过敏的患者;
7. 抗I型单纯疱疹病毒(HSV-1)抗体IgG和IgM均为阴性的患者;
8. 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且乙型肝炎病毒(HBV)DNA拷贝数>1x103拷贝/mL(或200mIU/ml)的患者;
9. 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的患者;
10. 患者伴有任何不稳定的系统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严重感染、未控制的糖尿病、不稳定型心绞痛、脑血管意外或短暂性脑缺血、心肌梗死、充血性心力衰竭、需要药物治疗的严重心律失常、肝脏、肾脏或代谢性疾病;
11. 患有自身免疫疾病的患者;
12. 患者伴有的疾病(如精神疾病等等)或状况(如酗酒或药物滥用等等)会增加患者接受试验药物治疗的风险或者影响患者遵守试验要求,或有可能混淆研究结果;
13. 筛选前30天内,患者曾接受其它任何试验药物治疗或参加过另一项干预性临床试验;
14.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或准备在研究期间妊娠或哺乳的女性;不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的男性或女性;
15. 其他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组的情况。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重组人GM-CSF单纯疱疹病毒注射液:
用法用量:注射液;规格:1.0ml/瓶;瘤内注射给药。每2周注射1次,注射剂量根据肿瘤病灶大小确定,每次注射总量不超过10 mL。直到出现:CR(根据RECIST 1.1)、所有可注射病灶消失、临床相关的疾病进展(PDr)、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失访、死亡或满足其他终止研究治疗(EOT)标准,以先发生者为准。
中文通用名:重组人GM-CSF单纯疱疹病毒注射液:
用法用量:注射液;规格:1.0ml/瓶;瘤内注射给药。每2周注射1次,注射剂量根据肿瘤病灶大小确定,每次注射总量不超过10 mL。直到出现:CR(根据RECIST 1.1)、所有可注射病灶消失、临床相关的疾病进展(PDr)、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失访、死亡或满足其他终止研究治疗(EOT)标准,以先发生者为准。
中文通用名:重组人GM-CSF单纯疱疹病毒注射液:
用法用量:注射液;规格:1.0ml/瓶;瘤内注射给药。每2周注射1次,注射剂量根据肿瘤病灶大小确定,每次注射总量不超过10 mL。直到出现:CR(根据RECIST 1.1)、所有可注射病灶消失、临床相关的疾病进展(PDr)、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失访、死亡或满足其他终止研究治疗(EOT)标准,以先发生者为准。
中文通用名:重组人GM-CSF单纯疱疹病毒注射液:
用法用量:注射液;规格:1.0ml/瓶;瘤内注射给药。每2周注射1次,注射剂量根据肿瘤病灶大小确定,每次注射总量不超过10 mL。直到出现:CR(根据RECIST 1.1)、所有可注射病灶消失、临床相关的疾病进展(PDr)、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失访、死亡或满足其他终止研究治疗(EOT)标准,以先发生者为准。
中文通用名:重组人GM-CSF单纯疱疹病毒注射液:
用法用量:注射液;规格:1.0ml/瓶;瘤内注射给药。每2周注射1次,注射剂量根据肿瘤病灶大小确定,每次注射总量不超过10 mL。直到出现:CR(根据RECIST 1.1)、所有可注射病灶消失、临床相关的疾病进展(PDr)、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失访、死亡或满足其他终止研究治疗(EOT)标准,以先发生者为准。
中文通用名:重组人GM-CSF单纯疱疹病毒注射液:
用法用量:注射液;规格:1.0ml/瓶;瘤内注射给药。每2周注射1次,注射剂量根据肿瘤病灶大小确定,每次注射总量不超过10 mL。直到出现:CR(根据RECIST 1.1)、所有可注射病灶消失、临床相关的疾病进展(PDr)、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失访、死亡或满足其他终止研究治疗(EOT)标准,以先发生者为准。
中文通用名:重组人GM-CSF单纯疱疹病毒注射液:
用法用量:注射液;规格:1.0ml/瓶;瘤内注射给药。每2周注射1次,注射剂量根据肿瘤病灶大小确定,每次注射总量不超过10 mL。直到出现:CR(根据RECIST 1.1)、所有可注射病灶消失、临床相关的疾病进展(PDr)、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失访、死亡或满足其他终止研究治疗(EOT)标准,以先发生者为准。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达卡巴嗪
用法用量:注射液(冻干粉);规格:100mg/支;静脉滴注,1000 mg/m2,每3周给药1次。
直至患者PD、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失访、死亡或满足其他EOT标准,以先发生者为准。
直至患者PD、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失访、死亡或满足其他EOT标准,以先发生者为准。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达卡巴嗪
用法用量:注射液(冻干粉);规格:100mg/支;静脉滴注,1000 mg/m2,每3周给药1次。 直至患者PD、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失访、死亡或满足其他EOT标准,以先发生者为准。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无进展生存期评价时间:每12周进行一次评估,直至发生 直到患者CR、PDr或PD、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失访、死亡、撤回知情同意或EOS,以先发生者为准。此外可根据受试者肿瘤临床评估增加额外的评估时间点。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11 项,展开查看
- 疾病控制率评价时间:每12周进行一次评估,直至发生 直到患者CR、PDr或PD、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失访、死亡、撤回知情同意或EOS,以先发生者为准。此外可根据受试者肿瘤临床评估增加额外的评估时间点。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客观缓解率评价时间:每12周进行一次评估,直至发生 直到患者CR、PDr或PD、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失访、死亡、撤回知情同意或EOS,以先发生者为准。此外可根据受试者肿瘤临床评估增加额外的评估时间点。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给药后1年时总生存率评价时间:1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可持续缓解率评价时间:每12周进行一次评估,直至发生 直到患者CR、PDr或PD、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失访、死亡、撤回知情同意或EOS,以先发生者为准。此外可根据受试者肿瘤临床评估增加额外的评估时间点。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生活质量评估评价时间:基线、治疗期每6周1次至第24周,之后每治疗12周1次 、末次给药后28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生命体征评价时间:筛选期、基线、每次给药前、末次给药后28天,此外无PD受试者需结束治疗后每3个月评估一次直至发生PD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体格检查评价时间:筛选期、基线、每次给药前、末次给药后28天,此外无PD受试者需结束治疗后每3个月评估一次直至发生PD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ECOG体能状况评价时间:筛选期、基线、每次给药前、末次给药后28天,此外无PD受试者需结束治疗后每3个月评估一次直至发生PD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评价时间:筛选期、基线、每次给药前、末次给药后28天,此外无PD受试者需结束治疗后每3个月评估一次直至发生PD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12导联心电图评价时间:筛选期、基线、末次给药后28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AE、治疗期不良事件(TEAE)、SAE和特别关注不良事件(AESI)评价时间:签署知情同意至受试者出组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17-07-31
- 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方案3.0及ICF3.0批件和II期临床试验批件同意 · 2018-03-26
- 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9-01-15
- 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9-08-19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71275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赵凤颖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7-12-22
- 申请人名称
- 北京奥源和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0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71275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40608;CTR20140609;CTR20140631;CTR20150881;
- 药物名称
- 重组人GM-CSF单纯疱疹病毒注射液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恶性黑色素瘤
- 试验专业题目
- OrienX010瘤内注射治疗不可切除的IIIb/IIIc期及IV期(M1a/M1b)黑色素瘤的前瞻性、多中心、随机、开放、阳性对照II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OrienX010瘤内注射治疗不可切除黑色素瘤的II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OrienX010-II-21;方案4.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