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71334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药代/药效动力学
- 疾病领域
- 健康受试者与药代研究(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成都海创药业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HC-1119软胶囊在中国健康男性成年受试者中单次给药的药代动力学研究以及进食对药代动力学影响的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17-12-18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8-06-04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7-10-24;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17-10-24;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18-01-15;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48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47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47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上海市 · 上海市
- 上海长海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高申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李绪亮
- 申请人名称
- 成都海创药业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李绪亮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百利路136号
- 联系人邮编
- 611130
主要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 1
- 姓名
- 高申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杨浦区长海路168号药学楼19楼
- 邮编
- 200433
- 单位名称
- 上海长海医院
主要研究者 2
- 姓名
- 孙颖浩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杨浦区长海路168号
- 邮编
- 200433
- 单位名称
- 上海长海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70042,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HC-1119-PK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2.2
- 版本日期
- 2017-12-18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评价中国健康成年男性志愿者单次口服不同剂量HC-1119软胶囊后,HC-1119软胶囊在人体内的药代动力学特征以及进食对药代动力学的影响。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4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2.年龄在18~45周岁之间(含界值)的中国健康男性受试者。
3.筛选时体重 ≥50.0 kg,体重指数(BMI)在19.0~26.0 kg/㎡(含界值)范围内(BMI=体重(kg)/身高^2(㎡))。
4.筛选期既往史,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实验室检查、12-导联心电图、胸部X线等检查确定为健康。全部的检查结果必须在与年龄和性别相符合的正常范围内,或者超出正常范围经研究者判定为“无临床意义(NCS)”。
5.从筛查开始及整个研究期间直至给药后至少3个月内,男性受试者及其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配偶/性伴侣必须采取持续有效的避孕措施,即同时使用两种避孕方法(其中至少一种必须为屏障避孕)。
6.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
2.年龄在18~45周岁之间(含界值)的中国健康男性受试者。
3.筛选时体重 ≥50.0 kg,体重指数(BMI)在19.0~26.0 kg/㎡(含界值)范围内(BMI=体重(kg)/身高^2(㎡))。
4.筛选期既往史,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实验室检查、12-导联心电图、胸部X线等检查确定为健康。全部的检查结果必须在与年龄和性别相符合的正常范围内,或者超出正常范围经研究者判定为“无临床意义(NCS)”。
5.从筛查开始及整个研究期间直至给药后至少3个月内,男性受试者及其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配偶/性伴侣必须采取持续有效的避孕措施,即同时使用两种避孕方法(其中至少一种必须为屏障避孕)。
6.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
排除标准
1.有心、肝、肺、肾、呼吸、神经、骨骼肌肉、内分泌、消化系统疾病史或其它系统严重疾病史者。
2. 有临床意义的药物过敏史或特异性变态反应性疾病史(哮喘、荨麻疹、湿疹性皮炎),尤其是对试验药物或制剂中所用的任何成分过敏者。
3. 试验前1周内曾有过或现在正患有发热性疾病、有症状的病毒性感染、细菌性感染(包括上呼吸道感染)或真菌(非皮肤)感染。
4. 试验前4周内使用任何处方药、中草药类补药、任何非处方药(OTC)、食物补充剂(包括维生素)。
5. 试验前1个月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抑制剂—抑制剂—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
6. 试验前 12 个月内有癫痫发作病史, 包括任何发热性惊厥、 意识丧失、 或一过性
脑缺血发作病史, 或有易于导致癫痫的任何情况(如卒中病史、 脑动静脉畸形、
需要住院的头部创伤伴意识丧失和腔隙性脑梗塞) 。
7. 近期(过去 3 年内) 自主神经功能失调史和/或现病史(如, 反复发作的晕厥、
心悸等) ;
8. 试验前 12 个月内有过任何药物滥用或尿液药物筛查呈阳性者。
9. 嗜烟者或试验前 3 个月内每日吸烟超过 10 支(或等量烟草) 或在整个研究期间
不能放弃吸烟者。
10. 酗酒史者或试验前 6 个月内经常饮酒者(每日饮酒超过 14 单位酒精, 1 单位
=360mL 啤酒或 45mL 酒精量为 40% 的烈酒或 150mL 葡萄酒) 或酒精呼气测
试结果阳性者。
11. 试验前 3 个月内献过血或失血≥400mL 者。
12. 试验前 3 个月内服用了任何临床试验药物或者参加了任何临床试验者。
13.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 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14. 每天饮用过量茶、 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 杯以上, 1 杯=250mL) 者。
15. 服用研究药物前 1 周使用过葡萄柚或者含葡萄柚的产品(如果酱) 。
16.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 抗体、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 或丙型肝炎病
毒(HCV) 抗体、 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查结果为阳性者。
17. 受试者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研究者认为不应纳入者。
2. 有临床意义的药物过敏史或特异性变态反应性疾病史(哮喘、荨麻疹、湿疹性皮炎),尤其是对试验药物或制剂中所用的任何成分过敏者。
3. 试验前1周内曾有过或现在正患有发热性疾病、有症状的病毒性感染、细菌性感染(包括上呼吸道感染)或真菌(非皮肤)感染。
4. 试验前4周内使用任何处方药、中草药类补药、任何非处方药(OTC)、食物补充剂(包括维生素)。
5. 试验前1个月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抑制剂—抑制剂—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
6. 试验前 12 个月内有癫痫发作病史, 包括任何发热性惊厥、 意识丧失、 或一过性
脑缺血发作病史, 或有易于导致癫痫的任何情况(如卒中病史、 脑动静脉畸形、
需要住院的头部创伤伴意识丧失和腔隙性脑梗塞) 。
7. 近期(过去 3 年内) 自主神经功能失调史和/或现病史(如, 反复发作的晕厥、
心悸等) ;
8. 试验前 12 个月内有过任何药物滥用或尿液药物筛查呈阳性者。
9. 嗜烟者或试验前 3 个月内每日吸烟超过 10 支(或等量烟草) 或在整个研究期间
不能放弃吸烟者。
10. 酗酒史者或试验前 6 个月内经常饮酒者(每日饮酒超过 14 单位酒精, 1 单位
=360mL 啤酒或 45mL 酒精量为 40% 的烈酒或 150mL 葡萄酒) 或酒精呼气测
试结果阳性者。
11. 试验前 3 个月内献过血或失血≥400mL 者。
12. 试验前 3 个月内服用了任何临床试验药物或者参加了任何临床试验者。
13.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 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14. 每天饮用过量茶、 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 杯以上, 1 杯=250mL) 者。
15. 服用研究药物前 1 周使用过葡萄柚或者含葡萄柚的产品(如果酱) 。
16.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 抗体、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 或丙型肝炎病
毒(HCV) 抗体、 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查结果为阳性者。
17. 受试者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研究者认为不应纳入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HC-1119:
用法用量:软胶囊,规格40mg,空腹口服,一天一次,每次40mg,day1用药
中文通用名:HC-1119:
用法用量:软胶囊,规格40mg,空腹口服,一天一次,每次80mg,day1用药
中文通用名:HC-1119:
用法用量:软胶囊,规格40mg,空腹口服,一天一次,每次160mg,day1用药
中文通用名:HC-1119:
用法用量:软胶囊,规格40mg,餐后口服,一天一次,每次160mg,day1用药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N/A
用法用量:N/A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药代动力学参数:AUC,达峰浓度,达峰时间,消除半衰期,药物表观清除率,表观分布容积,平均滞留时间评价时间:50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安全性评价:不良事件,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心电图检查评价时间:50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上海长海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17-07-13
- 长海长海医院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17-09-08
- 上海长海医院医学伦理委员同意 · 2017-11-06
- 上海长海医院医学伦理委员同意 · 2018-02-07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无版本号2018-07-03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71334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李绪亮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8-06-04
- 申请人名称
- 成都海创药业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71334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70042,
- 药物名称
- HC-1119软胶囊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健康受试者
- 试验专业题目
- HC-1119软胶囊在中国健康男性成年受试者中单次给药的药代动力学研究以及进食对药代动力学影响的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健康男性受试者的药代动力学研究及进食的影响
- 试验方案编号
- HC-1119-PK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2.2
- 版本日期
- 2017-12-18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