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71623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百济神州(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一项评估BGB-290在携带BRCA突变的中国转移性HER2阴性乳腺癌患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开放、多中心、2期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18-10-30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8-05-12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8-06-22;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18-06-22;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1-04-14;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75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88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88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25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福建 · 福州河南 · 郑州江苏 · 南京北京市 · 北京吉林 · 长春四川 · 成都江苏 · 徐州黑龙江 · 哈尔滨上海市 · 上海湖北 · 武汉天津市 · 天津湖南 · 长沙云南 · 昆明辽宁 · 沈阳浙江 · 杭州广东 · 广州山东 · 济南福建省 · 福州市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中国 · 福建 · 福州 · 研究者:徐兵河
- 河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河南 · 郑州 · 研究者:闫敏,医学博士
- 江苏省人民医院中国 · 江苏 · 南京 · 研究者:殷咏梅,医学博士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 · 研究者:王殊,医学博士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中国 · 吉林 · 长春 · 研究者:崔久嵬,医学博士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中国 · 四川 · 成都 · 研究者:敬静,医学博士
- 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江苏 · 徐州 · 研究者:杜秀平,医学博士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黑龙江 · 哈尔滨 · 研究者:张清媛,医学博士
-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 · 研究者:邵志敏,医学博士
- 武汉大学中南医院中国 · 湖北 · 武汉 · 研究者:钟亚华,医学博士
- 吉林省肿瘤医院中国 · 吉林 · 长春 · 研究者:程颖,医学博士
- 天津市肿瘤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 · 研究者:佟仲生,医学博士
- 湖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湖南 · 长沙 · 研究者:欧阳取长,医学博士
- 云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云南 · 昆明 · 研究者:刘德权,医学博士
- 辽宁省肿瘤医院中国 · 辽宁 · 沈阳 · 研究者:孙涛,医学博士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中国 · 浙江 · 杭州 · 研究者:陈益定,医学博士
-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中国 · 湖南 · 长沙 · 研究者:王守满,医学博士
- 四川省人民医院中国 · 四川 · 成都 · 研究者:胡纲,医学博士
- 江苏省肿瘤医院中国 · 江苏 · 南京 · 研究者:冯继锋,医学博士
- 吉林大学第二医院中国 · 吉林 · 长春 · 研究者:王秀丽,医学博士
- 浙江省肿瘤医院中国 · 浙江 · 杭州 · 研究者:王晓稼,医学博士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中国 · 广东 · 广州 · 研究者:史艳侠,医学博士
-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中国 · 广东 · 广州 · 研究者:刘强,医学博士
- 山东省肿瘤医院中国 · 山东 · 济南 · 研究者:王永胜,医学博士
其余 1 家登记机构展开查看完整名单
-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中国 · 福建省 · 福州市 · 研究者:王川,医学博士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李越
- 申请人名称
- 百济神州(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李越
- 联系人座机
- 4008203-159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中国北京市昌平区中关村生命科学园科学园路30号院
- 联系人邮编
- 102206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徐兵河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17号
- 邮编
- 100210
- 单位名称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XHL1501852,CXHL1501850,CXHL1501849,CXHL1501851,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BGB-290-201, 方案修订案 1.0 中文版,2018 年 11 月 06 日,译自英文版,日期 2018 年 10 月 30 日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方案修正案1.0
- 版本日期
- 2018-10-3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评估BGB-290在携带胚系乳腺癌易感基因1/2(BRCA1/2)突变的晚期三阴性乳腺癌(TNBC)或激素受体阳性(HR[+])/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HER2[-])乳腺癌患者的有效性、安全性、耐受性和PK特征。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未限制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签署知情同意书(ICF)
2.签署ICF时年龄 ≥ 18岁
3.确认携带致病或疑似致病胚系BRCA1或BRCA2突变 a.在第1周期第1天前在中心实验室完成胚系BRCA1/2突变检测
4.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接受过标准治疗,且达到以下标准: a.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HER2(-)乳腺癌(TNBC或ER+和/或PR+) b. 既往曾接受 ≤ 2线用于晚期或转移性疾病的化疗 c. 允许既往接受铂类治疗,只要在铂治疗期间未出现疾病进展,如果作为新辅助/辅助治疗,则从最后一剂铂类给药至复发的时间≥ 6个月 d. 既往在新辅助/辅助或转移性疾病治疗中接受过蒽环类和紫杉类 e. 将采集所有患者的存档肿瘤组织,如果有 f.仅针对HR(+)/HER2(-)乳腺癌:患者须已接受至少1线内分泌治疗(辅助或转移性治疗)并且在治疗期间出现疾病进展,或医生判断不合适接受内分泌治疗
5.具有根据RECIST版本1.1定义的可测量病灶
如果肿瘤病灶位于既往接受过放疗的区域,或接受过其它局部治疗的区域,通常认为是不可测量病灶,除非该病灶在治疗后发生进展。
6.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的体能状态评分≤1
7.能够吞服完整的胶囊
8.能够独立地遵循研究要求
9.血液学和器官功能充分,达到以下实验室检查值(在第1周期第1天之前≤14天获得): a.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 1,500/mL b. 血小板计数≥ 75,000/mL c. 血红蛋白≥ 9 g/dL(在使用生长因子或输血后≥14天)d. 根据慢性肾脏病流行病合作组(CKD-EPI)公式(CKD-EPI公式,附录4)估算的肾小球滤过率≥30 mL/min/1.73 m2 e. 血清总胆红素≤ 1.5 x ULN f. 谷草转氨酶( AST)和谷丙转氨酶(ALT)均≤ 3 x ULN
10.对于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和未绝育的男性,在研究期间和研究药物最后一次给药后至少6个月内须采取高效的避孕措施
2.签署ICF时年龄 ≥ 18岁
3.确认携带致病或疑似致病胚系BRCA1或BRCA2突变 a.在第1周期第1天前在中心实验室完成胚系BRCA1/2突变检测
4.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接受过标准治疗,且达到以下标准: a.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HER2(-)乳腺癌(TNBC或ER+和/或PR+) b. 既往曾接受 ≤ 2线用于晚期或转移性疾病的化疗 c. 允许既往接受铂类治疗,只要在铂治疗期间未出现疾病进展,如果作为新辅助/辅助治疗,则从最后一剂铂类给药至复发的时间≥ 6个月 d. 既往在新辅助/辅助或转移性疾病治疗中接受过蒽环类和紫杉类 e. 将采集所有患者的存档肿瘤组织,如果有 f.仅针对HR(+)/HER2(-)乳腺癌:患者须已接受至少1线内分泌治疗(辅助或转移性治疗)并且在治疗期间出现疾病进展,或医生判断不合适接受内分泌治疗
5.具有根据RECIST版本1.1定义的可测量病灶
如果肿瘤病灶位于既往接受过放疗的区域,或接受过其它局部治疗的区域,通常认为是不可测量病灶,除非该病灶在治疗后发生进展。
6.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的体能状态评分≤1
7.能够吞服完整的胶囊
8.能够独立地遵循研究要求
9.血液学和器官功能充分,达到以下实验室检查值(在第1周期第1天之前≤14天获得): a.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 1,500/mL b. 血小板计数≥ 75,000/mL c. 血红蛋白≥ 9 g/dL(在使用生长因子或输血后≥14天)d. 根据慢性肾脏病流行病合作组(CKD-EPI)公式(CKD-EPI公式,附录4)估算的肾小球滤过率≥30 mL/min/1.73 m2 e. 血清总胆红素≤ 1.5 x ULN f. 谷草转氨酶( AST)和谷丙转氨酶(ALT)均≤ 3 x ULN
10.对于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和未绝育的男性,在研究期间和研究药物最后一次给药后至少6个月内须采取高效的避孕措施
排除标准
1.仍存在既往治疗引起的 ≥ 2级的未缓解恢复的急性毒副反应 a.除非是不存在安全性风险的AE(如脱发、神经病变和特定的实验室检查异常)
2. 既往接受过PARP抑制剂 a.使用PARP抑制剂未达治疗剂量≤ 28天且不是最近一线治疗的患者除外
3. 在第1周期第1天之前≤14天(或≤5个半衰期,如果适用,以较短者为准)曾接受化疗、放疗、生物治疗、免疫治疗、研究药物、抗肿瘤中成药或抗肿瘤中草药 ——双膦酸盐和地诺单抗如果在第1周期第1天之前>28天以稳定剂量使用,则允许继续使用
4. 在第1周期第1天之前≤14天曾进行外科大手术、开放性活检或重度创伤性损伤,或预期在研究过程中需要进行外科大手术 a.安置血管通路装置不被认为是大手术
5. MDS诊断
6. 其它恶性肿瘤诊断 ——除外已手术切除的非黑素瘤皮肤癌、充分治疗的宫颈原位癌、已根治的局部前列腺癌、充分治疗的低级别膀胱癌,已手术根治的导管原位癌,或≥5年前诊断的恶性肿瘤但目前没有疾病证据且在第1周期第1天之前≥5年没有进行治疗
7. 未治疗的和/或活动性脑转移 a. 不要求影像学扫描确认无脑转移病灶 b. 脑转移治疗后的患者须停用糖皮质激素≥ 2周且没有脑转移进展的症状或体征
8. 需要全身治疗的活动性感染、活动性病毒性肝炎或活动性结核病
9. 达到以下任何心血管疾病标准: a. 在第1周期第1天之前≤28天内出现心源性胸痛,定义为限制日常生活的器具性活动的中度疼痛 b. 在第1周期第1天之前≤28天内出现有症状的肺栓塞 c.在第1周期第1天之前≤6个月内有任何急性心肌梗塞史 d. 在第1周期第1天之前≤6个月内曾发生达到纽约心脏病协会分级标准3或4级的心力衰竭 e. 在第1周期第1天之前≤6个月内曾发生≥2级的室性心律失常 f. 在第1周期第1天之前≤6个月内有任何脑血管意外史
10. 曾进行全胃切除术,有慢性腹泻、活动性炎性胃肠道疾病或任何其它引起吸收不良综合征的疾病 a. 接受质子泵抑制剂治疗的胃食管反流病患者允许入选
11. 在第1周期第1天之前≤6个月内曾发生活动性出血疾病,包括胃肠道出血,证据是咯血、大量咳血或黑便
12. 在第1周期第1天之前曾使用≤10天(或≤5个半衰期,以更短者为准)或预期需要使用已知是强效或中效CYP3A抑制剂或强效CYP3A诱导剂的食物或药物
13. 处于妊娠或哺乳期 a. 对于有生育能力的女性要求在第1周期第1天之前≤7天内的血清妊娠检测为阴性
14. 存在可能导致患者在乳腺癌相关死亡之前死亡的重大并发疾病
15. 已知对BGB-290胶囊的辅料不耐受病史
2. 既往接受过PARP抑制剂 a.使用PARP抑制剂未达治疗剂量≤ 28天且不是最近一线治疗的患者除外
3. 在第1周期第1天之前≤14天(或≤5个半衰期,如果适用,以较短者为准)曾接受化疗、放疗、生物治疗、免疫治疗、研究药物、抗肿瘤中成药或抗肿瘤中草药 ——双膦酸盐和地诺单抗如果在第1周期第1天之前>28天以稳定剂量使用,则允许继续使用
4. 在第1周期第1天之前≤14天曾进行外科大手术、开放性活检或重度创伤性损伤,或预期在研究过程中需要进行外科大手术 a.安置血管通路装置不被认为是大手术
5. MDS诊断
6. 其它恶性肿瘤诊断 ——除外已手术切除的非黑素瘤皮肤癌、充分治疗的宫颈原位癌、已根治的局部前列腺癌、充分治疗的低级别膀胱癌,已手术根治的导管原位癌,或≥5年前诊断的恶性肿瘤但目前没有疾病证据且在第1周期第1天之前≥5年没有进行治疗
7. 未治疗的和/或活动性脑转移 a. 不要求影像学扫描确认无脑转移病灶 b. 脑转移治疗后的患者须停用糖皮质激素≥ 2周且没有脑转移进展的症状或体征
8. 需要全身治疗的活动性感染、活动性病毒性肝炎或活动性结核病
9. 达到以下任何心血管疾病标准: a. 在第1周期第1天之前≤28天内出现心源性胸痛,定义为限制日常生活的器具性活动的中度疼痛 b. 在第1周期第1天之前≤28天内出现有症状的肺栓塞 c.在第1周期第1天之前≤6个月内有任何急性心肌梗塞史 d. 在第1周期第1天之前≤6个月内曾发生达到纽约心脏病协会分级标准3或4级的心力衰竭 e. 在第1周期第1天之前≤6个月内曾发生≥2级的室性心律失常 f. 在第1周期第1天之前≤6个月内有任何脑血管意外史
10. 曾进行全胃切除术,有慢性腹泻、活动性炎性胃肠道疾病或任何其它引起吸收不良综合征的疾病 a. 接受质子泵抑制剂治疗的胃食管反流病患者允许入选
11. 在第1周期第1天之前≤6个月内曾发生活动性出血疾病,包括胃肠道出血,证据是咯血、大量咳血或黑便
12. 在第1周期第1天之前曾使用≤10天(或≤5个半衰期,以更短者为准)或预期需要使用已知是强效或中效CYP3A抑制剂或强效CYP3A诱导剂的食物或药物
13. 处于妊娠或哺乳期 a. 对于有生育能力的女性要求在第1周期第1天之前≤7天内的血清妊娠检测为阴性
14. 存在可能导致患者在乳腺癌相关死亡之前死亡的重大并发疾病
15. 已知对BGB-290胶囊的辅料不耐受病史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BGB-290胶囊:
用法用量:胶囊;规格:20mg;口服,一天两次,每次60mg,每28天一个治疗周期。用药时程:给药将持续至出现PD、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死亡或符合其他停药标准。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无
用法用量:无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客观缓解率(ORR),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版本1.1进行独立影像学评估(IRR)评价时间:在观察到成熟的缓解率数据后将进行主要有效性分析,估计在最后一例患者接受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后不超过12个月。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5 项,展开查看
- 研究者评估的ORR评价时间:治疗结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独立影像学评估和研究者评估的无进展生存期(PFS)和缓解持续时间(DOR)评价时间:治疗结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独立影像学评估和研究者评估的疾病控制率(DCR)、最佳总体疗效(BOR)和临床获益率(CBR)评价时间:治疗结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总生存期(OS)评价时间:长期随访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治疗中出现的不良事件(TEAE)的发生率、时间和严重程度,根据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NCI-CTCAE)版本4.03(通用毒性标准4.03)或更高版本分级评价时间:签署ICF之后至长期随访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同意 · 2018-01-30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同意 · 2018-12-14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NA2021-05-13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71623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李越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8-05-12
- 申请人名称
- 百济神州(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71623
- 相关登记号
- CXHL1501852,CXHL1501850,CXHL1501849,CXHL1501851,
- 药物名称
- BGB-290胶囊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乳腺癌
- 试验专业题目
- 一项评估BGB-290在携带BRCA突变的中国转移性HER2阴性乳腺癌患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开放、多中心、2期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BGB-290治疗携带BRCA突变的转移性HER2阴性乳腺癌患者的2期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BGB-290-201, 方案修订案 1.0 中文版,2018 年 11 月 06 日,译自英文版,日期 2018 年 10 月 30 日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方案修正案1.0
- 版本日期
- 2018-10-3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