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71626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完成
- 状态阶段
- 招募结束(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药代/药效动力学
- 疾病领域
- 神经系统(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平行组多次给药剂量递增观察中国健康受试者口服 AD-35 的安全性耐受性和药代动力学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8-01-28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7-03-20;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72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
-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 · 研究者:贾建平,教授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廖建维
- 申请人名称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廖建维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46号
- 联系人邮编
- 3180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贾建平
- 职称
- 教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长椿街45号
- 邮编
- 100031
- 单位名称
-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60808;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AD-35-I-02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评价中国人体多次口服递增剂量AD-35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次要目的:
评估中国人体多次口服递增剂量AD-35和其主要代谢产物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评价中国人体多次口服递增剂量AD-35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次要目的:
评估中国人体多次口服递增剂量AD-35和其主要代谢产物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4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性别:男性或女性;
2.年龄:18~45周岁之间,同批年龄相差不超过10岁;
3.体重:女性体重≥45 kg,男性体重≥50 kg,受试者体重指数(BMI)在19~24 kg/m2之间(BMI=体重(kg)/身高2(m2)),包括边界值,同批体重相差不宜悬殊;
4.依据病史、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心电图和临床实验室检查的结果,研究者认为受试者的健康状况良好,无心、肝、肾、消化道、神经系统、精神异常及代谢异常等病史;经全面体格检查及生命体征检查显示体温、血压、脉率、呼吸频率以及实验室检查包括心电图、胸片、血常规、尿常规、便常规+潜血、肝肾功能、血糖、血脂、血清电解质、心肌酶、凝血功能、妊娠(女性)、血清学检查、药物滥用筛查等各项实验室检查均无异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以临床医师判断为准);
5.受试者必须在试验前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自愿签署了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6.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做良好的沟通并能够依照研究规定完成研究。
2.年龄:18~45周岁之间,同批年龄相差不超过10岁;
3.体重:女性体重≥45 kg,男性体重≥50 kg,受试者体重指数(BMI)在19~24 kg/m2之间(BMI=体重(kg)/身高2(m2)),包括边界值,同批体重相差不宜悬殊;
4.依据病史、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心电图和临床实验室检查的结果,研究者认为受试者的健康状况良好,无心、肝、肾、消化道、神经系统、精神异常及代谢异常等病史;经全面体格检查及生命体征检查显示体温、血压、脉率、呼吸频率以及实验室检查包括心电图、胸片、血常规、尿常规、便常规+潜血、肝肾功能、血糖、血脂、血清电解质、心肌酶、凝血功能、妊娠(女性)、血清学检查、药物滥用筛查等各项实验室检查均无异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以临床医师判断为准);
5.受试者必须在试验前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自愿签署了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6.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做良好的沟通并能够依照研究规定完成研究。
排除标准
1.过敏体质或已知对本品或其任何辅料过敏者(辅料成分为预胶化淀粉、微晶纤维素、胶体二氧化硅和硬脂酸镁);
2. 有神经系统、循环系统、内分泌系统、消化系统、呼吸系统、血液学、免疫学、精神病学及代谢异常等任何临床严重疾病史者或能干扰试验结果的任何其他疾病或生理情况;
3. 正在接受胃肠道问题、痉挛、消化道溃疡、尿路梗塞、机械性肠梗阻、输尿管痉挛、胆道疾病、抑郁障碍或肝脏疾病治疗者;
4. 患有能够影响药物吸收或代谢的胃肠道及肝、肾疾病者;
5. 试验前4周内接受过外科手术者;
6. 已知的能够影响静脉出血的严重出血因素;
7. 有恶性肿瘤病史者;
8. 有癫痫发作史(不包括小儿高温惊厥史);
9. 有吉尔伯特综合征(体质性肝功能不良、遗传性非溶血性高胆红素血症);
10. 试验前30天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者;
11. 生命体征异常者(卧位收缩压<90 mmHg或>140 mmHg,卧位舒张压<50 mmHg或>90 mmHg;心率<50 bpm或>120 bpm);
12. 心电图异常(具有临床意义),PR 间期 ≥ 210 ms, QRS ≥ 120 ms or QTc ≥450ms,或者具有心电图异常史(具有临床意义);
13. HIV、乙型肝炎表面抗原、丙型肝炎或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测阳性者;
14. 酗酒者或试验前12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
15. 嗜烟者或试验前3个月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
16. 药物滥用者或试验前3个月使用过软毒品(如:大麻)或试验前1年服用硬毒品(如:可卡因、苯环己哌啶等)者;
17. 任何食物过敏或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18. 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 ml)者;
19. 试验前30天内服用过任何药物者;
20. 试验前14天内服用了中草药者;
21. 试验前3个月内服用了任何临床试验药物或参加了任何药物临床试验者;
22. 试验前3个月献血或作为受试者被采样者;
23. 受试者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研究者认为不应纳入者。
24. 试验前30天已服用或试验期间计划服用口服避孕药者;
25. 试验前6个月内已使用或试验期间计划使用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或埋植片者;
26. 育龄女性试验前14天内与伴侣发生非保护性性交者;
27. 筛选期或试验期间可能处于月经周期者;
28. 妊娠期及哺乳期女性;
29. 计划试验结束后6个月内怀孕。
2. 有神经系统、循环系统、内分泌系统、消化系统、呼吸系统、血液学、免疫学、精神病学及代谢异常等任何临床严重疾病史者或能干扰试验结果的任何其他疾病或生理情况;
3. 正在接受胃肠道问题、痉挛、消化道溃疡、尿路梗塞、机械性肠梗阻、输尿管痉挛、胆道疾病、抑郁障碍或肝脏疾病治疗者;
4. 患有能够影响药物吸收或代谢的胃肠道及肝、肾疾病者;
5. 试验前4周内接受过外科手术者;
6. 已知的能够影响静脉出血的严重出血因素;
7. 有恶性肿瘤病史者;
8. 有癫痫发作史(不包括小儿高温惊厥史);
9. 有吉尔伯特综合征(体质性肝功能不良、遗传性非溶血性高胆红素血症);
10. 试验前30天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者;
11. 生命体征异常者(卧位收缩压<90 mmHg或>140 mmHg,卧位舒张压<50 mmHg或>90 mmHg;心率<50 bpm或>120 bpm);
12. 心电图异常(具有临床意义),PR 间期 ≥ 210 ms, QRS ≥ 120 ms or QTc ≥450ms,或者具有心电图异常史(具有临床意义);
13. HIV、乙型肝炎表面抗原、丙型肝炎或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测阳性者;
14. 酗酒者或试验前12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
15. 嗜烟者或试验前3个月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
16. 药物滥用者或试验前3个月使用过软毒品(如:大麻)或试验前1年服用硬毒品(如:可卡因、苯环己哌啶等)者;
17. 任何食物过敏或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18. 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 ml)者;
19. 试验前30天内服用过任何药物者;
20. 试验前14天内服用了中草药者;
21. 试验前3个月内服用了任何临床试验药物或参加了任何药物临床试验者;
22. 试验前3个月献血或作为受试者被采样者;
23. 受试者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研究者认为不应纳入者。
24. 试验前30天已服用或试验期间计划服用口服避孕药者;
25. 试验前6个月内已使用或试验期间计划使用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或埋植片者;
26. 育龄女性试验前14天内与伴侣发生非保护性性交者;
27. 筛选期或试验期间可能处于月经周期者;
28. 妊娠期及哺乳期女性;
29. 计划试验结束后6个月内怀孕。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AD-35片(10mg):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10mg;口服,一天一次,20mg组每次2片,40mg组每次4片,60mg组每次6片,用药时程:连续服药14天,250 mL 温开水送服。
中文通用名:AD-35片(20mg):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20mg;口服,一天一次,80mg组每次4片,100mg组每次5片,120mg组每次6片,用药时程:连续服药14天,250 mL 温开水送服。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安慰剂(10mg)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10mg;口服,一天一次,20mg组每次2片,40mg组每次4片,60mg组每次6片,用药时程:连续服药14天,250 mL 温开水送服。
中文通用名:安慰剂(20mg)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20mg;口服,一天一次,80mg组每次4片,100mg组每次5片,120mg组每次6片,用药时程:连续服药14天,250 mL 温开水送服。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tmax,t1/2,AUC0-t 和 AUC0-∞,评价时间:D1给药前、0.5、1、1.5、2、3、4、6、8、12和24 ;D14给药前、0.5、1、1.5、2、3、4、6、8、12、24、36、48、72 、96和120,D7、D9、D11、D13给药前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不良事件,生命体征(体温、血压、脉率和呼吸频率),临床实验室检查,标准12 导联心电图和体格检查。评价时间:包括在研究中各个时间点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6-07-08
-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16-11-07
-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7-01-16
-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7-03-18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71626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廖建维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8-01-28
- 申请人名称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0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71626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60808;
- 药物名称
- AD-35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阿尔茨海默病
- 试验专业题目
- 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平行组多次给药剂量递增观察中国健康受试者口服 AD-35 的安全性耐受性和药代动力学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AD-35片多次给药剂量递增临床I期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AD-35-I-02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