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71645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药代动力学
- 研究类型
- 药代/药效动力学
- 疾病领域
- 感染性疾病与疫苗(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制药厂 太景医药研发(北京)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苹果酸奈诺沙星胶囊在重度肾功能损害受试者中的药物代谢动力学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19-04-30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8-05-11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7-04-05;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17-04-05;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0-09-15;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24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20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20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上海市 · 上海市
-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抗生素研究所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张菁、薛骏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毛伟
- 申请人名称
-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制药厂 太景医药研发(北京)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毛伟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浙江省新昌县环城东路59号
- 联系人邮编
- 3125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 1
- 姓名
- 张菁,博士,内科学
- 学位
- 博士
- 职称
- 主任药师,博士生导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cn
- 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乌鲁木齐中路12号华山医院
- 邮编
- 200040
- 单位名称
-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主要研究者 2
- 姓名
- 薛骏,博士,临床医学
- 学位
- 博士
- 职称
- 教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乌鲁木齐中路12号华山医院
- 邮编
- 200040
- 单位名称
-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71332,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XCNN-150830-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4.1
- 版本日期
- 2019-04-3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研究苹果酸奈诺沙星胶囊在重度肾功能损害受试者的药物代谢动力学特征,并与肾功能正常的健康受试者的药代动力学特征进行比较分析,为苹果酸奈诺沙星胶囊在肾功能损害患者给药方案的制定提供依据。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药代动力学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1-8为重度肾功能损害受试者的入选标准)男性或女性,年龄18~75岁;
2.体重指数(BMI)必须在17~30kg/m2之间者;
3.eGFR≤30mL/min/1.73m2的重度肾功能减退或终末期肾病,且尚未行透析治疗者(使用CKD-EPI公式估算的GFR)
4.女性受试者必需满足:a.已行手术绝育,或已绝经超过一年,或者 b.具有生育能力,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试验入组前的尿妊娠反应为阴性,而且同意在整个研究期间使用一种被认可的避孕方法(例如:口服避孕药,杀精子剂和避孕套,或者宫内避孕器)。且同意在研究结束后1个月内维持避孕,而且非哺乳期;
5.男性受试者必需在整个研究期间及研究结束后1个月内采用可靠的避孕方式(使用避孕套,或伴侣执行上述标准);
6.在使用研究药物之前48小时内和病房留住期间,同意禁咖啡、茶、巧克力、酒精、葡萄柚汁、柑橘汁等含有咖啡因或黄嘌呤的食物或饮料者;
7.能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者;
8.能够遵守试验流程者。
9.(9-17为匹配的肾功能正常健康受试者入选标准)男性或女性受试者(与重度肾功能损害组进行性别匹配);
10.年龄18~75岁(与重度肾功能损害组±5岁进行年龄匹配)者;
11.体重指数(BMI)在17~30kg/m2(与重度肾功能损害组±15%进行体重匹配);
12.病史、体检、生命体征、实验室检查及腹部B超 等均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者;
13.eGFR≥90mL/min/1.73m2的肾功能正常者;
14.女性受试者必需满足: a.已行手术绝育,或已绝经超过一年,或者 b.具有生育能力,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试验入组前的尿妊娠反应为阴性,而且同意在整个研究期间使用一种被认可的避孕方法(例如:口服避孕药,杀精子剂和避孕套,或者宫内避孕器)。且同意在研究结束后1个月内维持避孕,而且非哺乳期;
15.男性受试者必需在整个研究期间及研究结束后1个月内采用可靠的避孕方式(使用避孕套,或伴侣执行上述标准);
16.在使用研究药物之前48小时内和病房留住期间,同意禁咖啡、茶、巧克力、酒精、葡萄柚汁、柑橘汁等含有咖啡因或黄嘌呤的食物或饮料者;
17.能够遵守试验流程者。能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者;
2.体重指数(BMI)必须在17~30kg/m2之间者;
3.eGFR≤30mL/min/1.73m2的重度肾功能减退或终末期肾病,且尚未行透析治疗者(使用CKD-EPI公式估算的GFR)
4.女性受试者必需满足:a.已行手术绝育,或已绝经超过一年,或者 b.具有生育能力,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试验入组前的尿妊娠反应为阴性,而且同意在整个研究期间使用一种被认可的避孕方法(例如:口服避孕药,杀精子剂和避孕套,或者宫内避孕器)。且同意在研究结束后1个月内维持避孕,而且非哺乳期;
5.男性受试者必需在整个研究期间及研究结束后1个月内采用可靠的避孕方式(使用避孕套,或伴侣执行上述标准);
6.在使用研究药物之前48小时内和病房留住期间,同意禁咖啡、茶、巧克力、酒精、葡萄柚汁、柑橘汁等含有咖啡因或黄嘌呤的食物或饮料者;
7.能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者;
8.能够遵守试验流程者。
9.(9-17为匹配的肾功能正常健康受试者入选标准)男性或女性受试者(与重度肾功能损害组进行性别匹配);
10.年龄18~75岁(与重度肾功能损害组±5岁进行年龄匹配)者;
11.体重指数(BMI)在17~30kg/m2(与重度肾功能损害组±15%进行体重匹配);
12.病史、体检、生命体征、实验室检查及腹部B超 等均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者;
13.eGFR≥90mL/min/1.73m2的肾功能正常者;
14.女性受试者必需满足: a.已行手术绝育,或已绝经超过一年,或者 b.具有生育能力,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试验入组前的尿妊娠反应为阴性,而且同意在整个研究期间使用一种被认可的避孕方法(例如:口服避孕药,杀精子剂和避孕套,或者宫内避孕器)。且同意在研究结束后1个月内维持避孕,而且非哺乳期;
15.男性受试者必需在整个研究期间及研究结束后1个月内采用可靠的避孕方式(使用避孕套,或伴侣执行上述标准);
16.在使用研究药物之前48小时内和病房留住期间,同意禁咖啡、茶、巧克力、酒精、葡萄柚汁、柑橘汁等含有咖啡因或黄嘌呤的食物或饮料者;
17.能够遵守试验流程者。能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者;
排除标准
1.(1-20为重度肾功能损害受试者排除标准)已知或怀疑对喹诺酮类或氟喹诺酮类药物、奈诺沙星或辅料过敏等药物过敏者或过敏体质者;
2. 除致肾功能损害诊断的疾病本身外,患有严重的心功能衰竭(NYHA分级III级以上),重度高血压(收缩压>180mmHg和/或舒张压>110mmHg)、哮喘、呼吸衰竭、血糖控制不佳的糖尿病(1型或2型,空腹血糖≥13.6mmol/L)、引起甲状腺功能改变的甲状腺疾病、中重度贫血(Hb<60g/L)或癫痫者,重症肌无力或其它神经肌肉疾病等,可能影响研究药物体内过程,会增加参加研究的风险,无法完成研究;
3. 临床诊断有任何急性感染者;
4. 有任何已知的严重影响免疫系统疾病如血液系统疾病,身体器官的恶性肿瘤或实体器官造血系统抑制以及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患者;
5. 2周内血肌酐较基线变化超过30%(可选择筛选期前2周内受试者非研究中进行的肾功能检查作为基线);
6. 尿失禁者或无尿者;
7. 给药前2周内处方药、非处方药或营养品给药方案显著改变者(药物或剂量调整被研究医生判断为显著,这些改变可能会影响患者肾功能的稳定情况或对研究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过程产生影响增加);
8. 给药前2周内使用过主要经肾脏排泄的药物或试验期间需合并对肾脏有损害的药物,如复方新诺明或非甾体类抗炎药等
9. 2年内有酒精滥用史者,在使用研究药物之前3个月内饮酒≥12次,或筛选时酒精呼气试验阳性者;
10. 2年内有违禁药物滥用史者,或尿液筛查违禁药物阳性者;
11. 嗜烟或签署知情同意书前1个月平均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研究期间无法禁烟者;
12. 在试验开始前三个月内参加过其他药物试验者;
13. 在试验开始前三个月内献过血者;
14. 试验开始前30天内使用过影响肝脏代谢酶功能(如苯异丙胺、巴比妥类、苯二氮卓类、大麻素类、可卡因、阿片类和苯环利定等)药物者;
15. 试验期间需要合并使用其它可能影响受试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过程的药物者(如抗酸剂、硫糖铝、多价金属阳离子、含钙补充剂;非甾体类抗炎药物;茶碱;环孢霉素;丙磺舒和西咪替丁)者;
16. 有吸收障碍综合征或其它会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或无法口服给药者;
17. 有可能影响到方案依从性的精神病症,或自杀危险者;
18. 筛选时12-导联心电图显示具有临床意义的异常者(例如:房室传导阻滞、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TdT)、其他类型室性心动过速、心室纤颤和心室扑动、有临床意义的T波改变或是QT/QTc间期延长的心电图异常者);
19. HIVAb、HBsAg、HCVAb及梅毒RPR中有一项呈阳性者;
20. 其他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本试验的情况。
21. (21-38为匹配的肾功能正常健康受试者排除标准)已知或怀疑对喹诺酮类或氟喹诺酮类药物、奈诺沙星或辅料过敏等药物过敏者或过敏体质者;
22. 2年内有酒精滥用史者,在使用研究药物之前3个月内饮酒≥12次,或筛选时酒精呼气试验阳性者;
23. 2年内有违禁药物滥用史者,或尿液筛查违禁药物阳性者;
24. 嗜烟或签署知情同意书前1个月平均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研究期间无法禁烟者;
25. 在试验开始前三个月内献过血或参加过其它药物试验者;
26. 有药物不能控制的慢性肝、肾、心血管、神经精神、消化道、呼吸、泌尿、内分泌等系统疾病史者;
27. 试验开始前30天内使用过影响肝脏代谢酶功能药物者,或试验期间需要合并使用其它可能影响受试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过程的药物(如抗酸剂、硫糖铝、多价金属阳离子、含钙补充剂;非甾体类抗炎药物;茶碱;环孢霉素;丙磺舒和西咪替丁)者;
28. 正在应用任何抗菌药物者;
29. HIVAb、HBsAg、HCVAb及梅毒RPR中有一项呈阳性者;
30. 筛选时12-导联心电图显示具有临床意义的异常者(例如:房室传导阻滞、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TdT)、其他类型室性心动过速、心室纤颤和心室扑动、有临床意义的T波改变或QTc>450ms);
31. 筛选时实验室检查结果超出实验室参考值范围,并经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者;
32. 有吸收障碍综合征或其它会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者;
33. 有癫痫发作病史,或可能影响到方案依从性的精神病症,或自杀危险者;
34. 接受本研究药物之前14天内使用了任何抗菌药物、糖皮质激素、免疫抑制剂及对脏器损害的药物者;
35. 无法接受口服给药者;
36. 根据研究者判断,既往或现存可能影响研究药物安全性或药物效果评价的任何疾病或身体状况者;
37. 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本研究者;
38. 与本研究有关的工作人员。
2. 除致肾功能损害诊断的疾病本身外,患有严重的心功能衰竭(NYHA分级III级以上),重度高血压(收缩压>180mmHg和/或舒张压>110mmHg)、哮喘、呼吸衰竭、血糖控制不佳的糖尿病(1型或2型,空腹血糖≥13.6mmol/L)、引起甲状腺功能改变的甲状腺疾病、中重度贫血(Hb<60g/L)或癫痫者,重症肌无力或其它神经肌肉疾病等,可能影响研究药物体内过程,会增加参加研究的风险,无法完成研究;
3. 临床诊断有任何急性感染者;
4. 有任何已知的严重影响免疫系统疾病如血液系统疾病,身体器官的恶性肿瘤或实体器官造血系统抑制以及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患者;
5. 2周内血肌酐较基线变化超过30%(可选择筛选期前2周内受试者非研究中进行的肾功能检查作为基线);
6. 尿失禁者或无尿者;
7. 给药前2周内处方药、非处方药或营养品给药方案显著改变者(药物或剂量调整被研究医生判断为显著,这些改变可能会影响患者肾功能的稳定情况或对研究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过程产生影响增加);
8. 给药前2周内使用过主要经肾脏排泄的药物或试验期间需合并对肾脏有损害的药物,如复方新诺明或非甾体类抗炎药等
9. 2年内有酒精滥用史者,在使用研究药物之前3个月内饮酒≥12次,或筛选时酒精呼气试验阳性者;
10. 2年内有违禁药物滥用史者,或尿液筛查违禁药物阳性者;
11. 嗜烟或签署知情同意书前1个月平均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研究期间无法禁烟者;
12. 在试验开始前三个月内参加过其他药物试验者;
13. 在试验开始前三个月内献过血者;
14. 试验开始前30天内使用过影响肝脏代谢酶功能(如苯异丙胺、巴比妥类、苯二氮卓类、大麻素类、可卡因、阿片类和苯环利定等)药物者;
15. 试验期间需要合并使用其它可能影响受试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过程的药物者(如抗酸剂、硫糖铝、多价金属阳离子、含钙补充剂;非甾体类抗炎药物;茶碱;环孢霉素;丙磺舒和西咪替丁)者;
16. 有吸收障碍综合征或其它会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或无法口服给药者;
17. 有可能影响到方案依从性的精神病症,或自杀危险者;
18. 筛选时12-导联心电图显示具有临床意义的异常者(例如:房室传导阻滞、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TdT)、其他类型室性心动过速、心室纤颤和心室扑动、有临床意义的T波改变或是QT/QTc间期延长的心电图异常者);
19. HIVAb、HBsAg、HCVAb及梅毒RPR中有一项呈阳性者;
20. 其他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本试验的情况。
21. (21-38为匹配的肾功能正常健康受试者排除标准)已知或怀疑对喹诺酮类或氟喹诺酮类药物、奈诺沙星或辅料过敏等药物过敏者或过敏体质者;
22. 2年内有酒精滥用史者,在使用研究药物之前3个月内饮酒≥12次,或筛选时酒精呼气试验阳性者;
23. 2年内有违禁药物滥用史者,或尿液筛查违禁药物阳性者;
24. 嗜烟或签署知情同意书前1个月平均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研究期间无法禁烟者;
25. 在试验开始前三个月内献过血或参加过其它药物试验者;
26. 有药物不能控制的慢性肝、肾、心血管、神经精神、消化道、呼吸、泌尿、内分泌等系统疾病史者;
27. 试验开始前30天内使用过影响肝脏代谢酶功能药物者,或试验期间需要合并使用其它可能影响受试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过程的药物(如抗酸剂、硫糖铝、多价金属阳离子、含钙补充剂;非甾体类抗炎药物;茶碱;环孢霉素;丙磺舒和西咪替丁)者;
28. 正在应用任何抗菌药物者;
29. HIVAb、HBsAg、HCVAb及梅毒RPR中有一项呈阳性者;
30. 筛选时12-导联心电图显示具有临床意义的异常者(例如:房室传导阻滞、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TdT)、其他类型室性心动过速、心室纤颤和心室扑动、有临床意义的T波改变或QTc>450ms);
31. 筛选时实验室检查结果超出实验室参考值范围,并经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者;
32. 有吸收障碍综合征或其它会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者;
33. 有癫痫发作病史,或可能影响到方案依从性的精神病症,或自杀危险者;
34. 接受本研究药物之前14天内使用了任何抗菌药物、糖皮质激素、免疫抑制剂及对脏器损害的药物者;
35. 无法接受口服给药者;
36. 根据研究者判断,既往或现存可能影响研究药物安全性或药物效果评价的任何疾病或身体状况者;
37. 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本研究者;
38. 与本研究有关的工作人员。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苹果酸奈诺沙星胶囊英文名:Nemonoxacin商品名:太捷信:
用法用量:胶囊;规格0.25g/粒;口服,成人一天一次,每次0.5g,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中文通用名:苹果酸奈诺沙星胶囊: 英文通用名:Nemonoxacin 商品名称:太捷信
剂型:胶囊
规格:0.25g/粒
用法用量:成人一天一次,每次0.5g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规格:0.25g/粒
用法用量:成人一天一次,每次0.5g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苹果酸奈诺沙星胶囊英文名:Nemonoxacin商品名:太捷信
用法用量:胶囊;规格0.25g/粒;口服,成人一天一次,每次0.5g,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中文通用名:苹果酸奈诺沙星胶囊 英文通用名:Nemonoxacin 商品名称:太捷信
剂型:胶囊
规格:0.25g/粒
用法用量:成人一天一次,每次0.5g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规格:0.25g/粒
用法用量:成人一天一次,每次0.5g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比较重度肾功能损害受试者和肾功能正常健康受试者单次口服苹果酸奈诺沙星胶囊0.5g后的药代动力学参数评价时间:给药后72小时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比较重度肾功能损害受试者和肾功能正常健康受试者单次口服苹果酸奈诺沙星胶囊0.5g后人体内血浆、尿液的含量及其比例。评价时间:给药后72小时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比较重度肾功能损害受试者和肾功能正常健康受试者单次口服苹果酸奈诺沙星0.5g后耐受性和安全性。评价时间:给药后72小时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6-07-26
-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7-01-24
-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7-04-27
-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7-11-08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无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V1.02020-09-15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71645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毛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8-05-11
- 申请人名称
-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制药厂/太景医药研发(北京)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71645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71332,
- 药物名称
- 苹果酸奈诺沙星胶囊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治疗由肺炎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副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肺炎克雷伯菌以及肺炎支原体和嗜血军团菌所致的轻、中度成人社区获得性肺炎。
- 试验专业题目
- 苹果酸奈诺沙星胶囊在重度肾功能损害受试者中的药物代谢动力学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苹果酸奈诺沙星胶囊药代动力学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XCNN-150830-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4.1
- 版本日期
- 2019-04-3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