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71647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尚未招募
- 状态阶段
- 尚未招募(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内分泌、营养与代谢、眼科(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成都中医药大学
完整专业题目
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及剂量对照评价芪灯明目胶囊治疗继发于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的黄斑水肿的IIa期临床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8-01-09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08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尚未招募)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6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吉林 · 长春广东 · 广州黑龙江 · 哈尔滨江苏 · 南京北京市 · 北京浙江 · 温州
-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吉林 · 长春 · 研究者:魏丽娟
-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广东 · 广州 · 研究者:俞晓艺
-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黑龙江 · 哈尔滨 · 研究者:孙河
- 南京医科大学附属眼科医院中国 · 江苏 · 南京 · 研究者:姚进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 · 研究者:周海英
-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中国 · 浙江 · 温州 · 研究者:刘晓玲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孙克宏
- 申请人名称
- 成都中医药大学
- 联系人姓名
- 孙克宏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龙湖花园南苑湖心岛D-1号
- 联系人邮编
- 401147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庞龙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大德路111号
- 邮编
- 510120
- 单位名称
- 广东省中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32593;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TJCT0117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探索芪灯明目胶囊治疗继发于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的黄斑水肿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为后期开展确证性研究提供依据。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签署知情同意书,并愿意按照试验所规定的时间进行随访;
2.年龄在18-75周岁,性别不限;
3.确诊为2型糖尿病,且糖化血红蛋白(HbA1c)值≤10%;
4.中医证候辩证为气阴两虚、瘀血阻络证;
5.目标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有累及中心凹的糖尿病性黄斑水肿,并导致受试者视力下降;2、ETDRs 视力表4米/1米距测得BCVA≥24个字母且≤83个字母(相当于Snellen 视力表的20/25到20/320);3、OCT检查显示中心视网膜厚度(CRT)≥280μm(使用频域(spectral domain)OCT);4、无影响眼底检查的屈光介质混浊及瞳孔缩小。
6.受试者非目标眼的BCVA≥24个字母(相当于Snellen视力的20/320)。
7.注:研究中每位受试者只能入选一只目标眼,如果受试者双眼均符合纳入标准,则以病情重的眼别为目标眼,如果严重程度差不多,则右眼为目标眼。
2.年龄在18-75周岁,性别不限;
3.确诊为2型糖尿病,且糖化血红蛋白(HbA1c)值≤10%;
4.中医证候辩证为气阴两虚、瘀血阻络证;
5.目标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有累及中心凹的糖尿病性黄斑水肿,并导致受试者视力下降;2、ETDRs 视力表4米/1米距测得BCVA≥24个字母且≤83个字母(相当于Snellen 视力表的20/25到20/320);3、OCT检查显示中心视网膜厚度(CRT)≥280μm(使用频域(spectral domain)OCT);4、无影响眼底检查的屈光介质混浊及瞳孔缩小。
6.受试者非目标眼的BCVA≥24个字母(相当于Snellen视力的20/320)。
7.注:研究中每位受试者只能入选一只目标眼,如果受试者双眼均符合纳入标准,则以病情重的眼别为目标眼,如果严重程度差不多,则右眼为目标眼。
排除标准
1.目标眼有增殖期糖尿病视网膜病变(PDR);
2. 在筛选前3个月内,任一眼或全身系统曾接受抗VEGF药物(如阿柏西普、康柏西普、雷珠单抗、贝伐珠单抗等)治疗或任一眼曾眼内注射过皮质类固醇类药物(如曲安奈德),或在筛选前1个月内曾眼周注射过皮质类固醇类药物;
3. 筛选前3个月内,有长期服用芪明颗粒、双丹明目胶囊治疗DR;或长期使用含黄芪、葛根、灯盏花、人参、三七、丹参等中药材制剂或者泡茶等;
4. 目标眼在筛选前6个月内曾接受全视网膜光凝治疗,或在本研究期间存在进行全视网膜光凝治疗的可能性;目标眼曾接受≥2次局部/格栅视网膜光凝治疗,或在筛选前3个月内曾接受局部/格栅视网膜光凝治疗;
5. 目标眼在筛选前3个月内曾接受过,或研究期间需要进行眼内手术者;
6. 目标眼合并其它影响视力的眼部疾患,如视网膜静脉阻塞、青光眼,葡萄膜炎,视神经病变,视网膜脱离,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AMD)等;
7. 肾脏功能受损(Crea高于本中心实验室正常值上限1.5倍)或肝脏功能异常(ALT、AST高于本中心实验室正常值上限2倍);
8. 筛选前3个月内,血糖控制不稳定(定义为由口服降糖药治疗改为胰岛素治疗、开始使用胰岛素泵治疗或每日胰岛素注射次数成倍增加);
9. 不可控制的高血压(定义为经降压药物治疗后,收缩压≥150mmHg或舒张压≥95mmHg);
10. 现患严重胃肠道疾病;
11. 有同类药物(包含黄芪、葛根、灯盏细辛其中一种成分的药物)过敏史、过敏体质或现患过敏疾病者;
12. 正在进行其他药物临床试验,或3个月内曾参加过任何药物(不包括维生素和矿物质)临床试验者;
13. 有其他难以控制的临床问题(如肿瘤、艾滋病毒、丙肝病毒感染、活动性乙型肝炎或其它严重慢性感染、严重精神、神经、心血管、呼吸等系统疾病等);
14. 育龄期患者(男性/女性)不同意在研究治疗期间及研究完成后至少6个月内采取公认有效的避孕措施,和/或不愿或不能接受妊娠实验检查的育龄期女性;
15. 妊娠、哺乳期女性(其中妊娠定义为尿妊娠试验阳性);
16. 研究者认为需要排除者。
2. 在筛选前3个月内,任一眼或全身系统曾接受抗VEGF药物(如阿柏西普、康柏西普、雷珠单抗、贝伐珠单抗等)治疗或任一眼曾眼内注射过皮质类固醇类药物(如曲安奈德),或在筛选前1个月内曾眼周注射过皮质类固醇类药物;
3. 筛选前3个月内,有长期服用芪明颗粒、双丹明目胶囊治疗DR;或长期使用含黄芪、葛根、灯盏花、人参、三七、丹参等中药材制剂或者泡茶等;
4. 目标眼在筛选前6个月内曾接受全视网膜光凝治疗,或在本研究期间存在进行全视网膜光凝治疗的可能性;目标眼曾接受≥2次局部/格栅视网膜光凝治疗,或在筛选前3个月内曾接受局部/格栅视网膜光凝治疗;
5. 目标眼在筛选前3个月内曾接受过,或研究期间需要进行眼内手术者;
6. 目标眼合并其它影响视力的眼部疾患,如视网膜静脉阻塞、青光眼,葡萄膜炎,视神经病变,视网膜脱离,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AMD)等;
7. 肾脏功能受损(Crea高于本中心实验室正常值上限1.5倍)或肝脏功能异常(ALT、AST高于本中心实验室正常值上限2倍);
8. 筛选前3个月内,血糖控制不稳定(定义为由口服降糖药治疗改为胰岛素治疗、开始使用胰岛素泵治疗或每日胰岛素注射次数成倍增加);
9. 不可控制的高血压(定义为经降压药物治疗后,收缩压≥150mmHg或舒张压≥95mmHg);
10. 现患严重胃肠道疾病;
11. 有同类药物(包含黄芪、葛根、灯盏细辛其中一种成分的药物)过敏史、过敏体质或现患过敏疾病者;
12. 正在进行其他药物临床试验,或3个月内曾参加过任何药物(不包括维生素和矿物质)临床试验者;
13. 有其他难以控制的临床问题(如肿瘤、艾滋病毒、丙肝病毒感染、活动性乙型肝炎或其它严重慢性感染、严重精神、神经、心血管、呼吸等系统疾病等);
14. 育龄期患者(男性/女性)不同意在研究治疗期间及研究完成后至少6个月内采取公认有效的避孕措施,和/或不愿或不能接受妊娠实验检查的育龄期女性;
15. 妊娠、哺乳期女性(其中妊娠定义为尿妊娠试验阳性);
16. 研究者认为需要排除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芪灯明目胶囊:
用法用量:胶囊;规格0.33g/粒;口服,一天三次,每次6粒,用药时程:连续用药24周。高剂量组。
中文通用名:芪灯明目胶囊:
用法用量:胶囊;规格0.33g/粒;口服,一天三次,每次4粒(加配2粒模拟剂),用药时程:连续用药24周。低剂量组。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芪灯明目胶囊安慰剂
用法用量:胶囊;规格0.33g/粒;口服,一天三次,每次6粒,用药时程:连续用药24周。安慰剂组。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最佳矫正视力(BCVA)评价时间:12周、24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中心视网膜厚度(CRT)评价时间:12周、24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不良事件发生率评价时间:24周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眼底出血、硬性渗出、软性渗出面积评价时间:12周、24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ETDRs分级评价时间:12周、24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中医证候评价时间:12周、24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广东省中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7-11-24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无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71647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孙克宏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8-01-09
- 申请人名称
- 成都中医药大学
试验基本信息10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71647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32593;
- 药物名称
- 芪灯明目胶囊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中药/天然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糖尿病性黄斑水肿
- 试验专业题目
- 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及剂量对照评价芪灯明目胶囊治疗继发于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的黄斑水肿的IIa期临床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芪灯明目治疗继发于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的黄斑水肿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TJCT0117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