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80047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药代/药效动力学
- 疾病领域
- 健康受试者与药代研究(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嘉和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开放、剂量递增、评估GB222在中国复发/进展型高级别脑胶质瘤患者中安全性、耐受性和药代动力学特征的I期临床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8-07-26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8-10-16;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24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7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天津市 · 天津江苏 · 南京广东 · 广州广东 · 深圳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机构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 · 研究者:李文斌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 · 研究者:马文斌
- 天津市肿瘤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 · 研究者:李文良
-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 · 研究者:杨学军
- 江苏省人民医院中国 · 江苏 · 南京 · 研究者:尤永平
-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中国 · 广东 · 广州 · 研究者:漆松涛
- 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国 · 广东 · 深圳 · 研究者:李维平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程慧暘
- 申请人名称
- 嘉和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程慧暘
- 联系人座机
- 021-6169 0700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浦东张江张衡路1690号
- 联系人邮编
- 201203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李文斌,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19号
- 邮编
- 100050
- 单位名称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70128;CTR20171085;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GENOR GB222-003;V2.1;2019年3月12日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安全性及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免疫原性;脑水肿变化、KPS评分相较于基线的改变、客观缓解率ORR、4个月无进展生存率、总生存期OS;观察继续用药期间激素减量情况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18岁,不限性别
2.理解试验步骤和内容,并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3.组织学/细胞学确诊的常规治疗失败、不适合接受多学科治疗的晚期高级别脑胶质瘤,WHO分级III-IV级
4.入组前的一线治疗包括手术、放疗和替莫唑胺化疗后进展(复发)
5.MRI确证肿瘤进展(试验用药前14天内)
6.KPS评分≥50
7.预期生存≥3个月
8.试验用药前,复发脑肿瘤的切除术完成至少已4周,或脑肿瘤的立体定位活检术后至少已2周
9.试验给药前,完成放疗至少已12周,除非有复发瘤体增大超出原放疗部位或组织学确认肿瘤进展
10.试验给药前,完成化疗至少已4周
11.至少存在一个可测量和评价的肿瘤病灶(依据RANO标准)
12.试验用药前,所有既往治疗相关的不良反应必须恢复至符合入组标准水平,0或1级(除外-包括但不限于脱发、入选标准里的实验室指标以及替莫唑胺治疗后常见的淋巴细胞减少)
13.试验给药前,之前使用过的其他试验用药需经过5个半衰期,细胞毒药物需经过4周(替莫唑胺需23天,亚硝基脲需6周),单抗药物需要4周(或5个半衰期,视哪个更长)
14.无严重血液学、心肺、肝肾疾病,血红蛋白≥ 9 g/dl,白细胞计数≥3.5×109/L,中性粒细胞≥ 1.5×109/L,血小板≥ 100×109/L;血清肌酐≤ 1.5 x ULN 或肌酐清除率计算值≥50 mL/min(公式见第3.3章节);尿蛋白<2+或小于1.0g/L(对于基线时尿常规检测尿蛋白≥2+或1.0g/L,应加做24小时尿蛋白定量,若<1g/24小时,则可以入组);总胆红素小于1.0x ULN,天冬氨酸转氨酶(AST)和丙氨酸转氨酶(ALT)小于2.5 x ULN;国际标准化比率(INR)≤1.0 x ULN,且凝血酶原时间(PT)和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0 x ULN
15.育龄期女性患者妊娠试验阴性,男性或女性均同意在整个试验期间及试验结束后6个月内采取医学上认可的有效避孕措施者
16.患者可以按期随访,能够与研究者作良好的沟通并能够依照研究规定完成研究
2.理解试验步骤和内容,并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3.组织学/细胞学确诊的常规治疗失败、不适合接受多学科治疗的晚期高级别脑胶质瘤,WHO分级III-IV级
4.入组前的一线治疗包括手术、放疗和替莫唑胺化疗后进展(复发)
5.MRI确证肿瘤进展(试验用药前14天内)
6.KPS评分≥50
7.预期生存≥3个月
8.试验用药前,复发脑肿瘤的切除术完成至少已4周,或脑肿瘤的立体定位活检术后至少已2周
9.试验给药前,完成放疗至少已12周,除非有复发瘤体增大超出原放疗部位或组织学确认肿瘤进展
10.试验给药前,完成化疗至少已4周
11.至少存在一个可测量和评价的肿瘤病灶(依据RANO标准)
12.试验用药前,所有既往治疗相关的不良反应必须恢复至符合入组标准水平,0或1级(除外-包括但不限于脱发、入选标准里的实验室指标以及替莫唑胺治疗后常见的淋巴细胞减少)
13.试验给药前,之前使用过的其他试验用药需经过5个半衰期,细胞毒药物需经过4周(替莫唑胺需23天,亚硝基脲需6周),单抗药物需要4周(或5个半衰期,视哪个更长)
14.无严重血液学、心肺、肝肾疾病,血红蛋白≥ 9 g/dl,白细胞计数≥3.5×109/L,中性粒细胞≥ 1.5×109/L,血小板≥ 100×109/L;血清肌酐≤ 1.5 x ULN 或肌酐清除率计算值≥50 mL/min(公式见第3.3章节);尿蛋白<2+或小于1.0g/L(对于基线时尿常规检测尿蛋白≥2+或1.0g/L,应加做24小时尿蛋白定量,若<1g/24小时,则可以入组);总胆红素小于1.0x ULN,天冬氨酸转氨酶(AST)和丙氨酸转氨酶(ALT)小于2.5 x ULN;国际标准化比率(INR)≤1.0 x ULN,且凝血酶原时间(PT)和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0 x ULN
15.育龄期女性患者妊娠试验阴性,男性或女性均同意在整个试验期间及试验结束后6个月内采取医学上认可的有效避孕措施者
16.患者可以按期随访,能够与研究者作良好的沟通并能够依照研究规定完成研究
排除标准
1.脑瘤发生在脑干
2. 有弥漫性脑膜播散
3. 既往患有其他恶性肿瘤(除外已治愈的宫颈原位癌和皮肤基底细胞癌)的受试者,不得参加研究,除非他/她在入组研究前的至少2年前已经完全缓解,并且不需要接受其他治疗或者研究期间不需要接受其他治疗
4. 有活动性、已知或怀疑有自身免疫性疾病
5. 试验用药前6个月内,接受过全身免疫抑制治疗
6. 试验用药前2周内,使用大剂量全身糖皮质激素,剂量相当于地塞米松> 4.1 mg/d或等效剂量,连续3天
7. 之前接受过同位素内放射,植入性化疗,立体定位放射或局部注射或增强对流输注(CED)治疗
8. 病史或检查结果显示在入选前6个月内有血栓性疾病
9. 试验用药前4周内接受过较大的手术操作,发生重大创伤,或预期在研究治疗期间需要进行大手术的患者
10. 在首次接受单抗治疗前48小时之内进行过较小的手术操作(包括置管),由研究者判断有出血倾向
11. 目前或近期(接受首剂单抗前10天内)使用阿司匹林(大于325 mg/天)或其它已知可以抑制血小板功能的非甾体抗炎药
12. 目前或近期(接受首剂单抗前10天之内)使用全剂量口服或肠胃外抗凝血药或血栓溶解剂进行治疗
13. 病史或检查结果表明具有遗传性出血倾向或凝血障碍、从而可能增加出血风险的患者
14. 合并严重的内科疾病,包括未控制的糖尿病、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活动性出血等
15. 未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 140 mmHg 和/或舒张压> 90 mmHg)
16. 既往高血压危象或高血压脑病的患者
17. 具有临床意义(例如活动性)的心脑血管疾病,如脑血管意外(CVA)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入选前小于等于6个月)、心肌梗死(入选前≤ 6个月)、不稳定型心绞痛、纽约心脏病协会分类≥ II 级充血性心力衰竭、需要在研究期间接受药物治疗且可能会干扰研究治疗、或药物无法控制的严重心律失常等
18. 在试验用药前6个月内显著的血管疾病(包括但不限于需要手术修复的主动脉瘤或近期动脉血栓形成)
19. 非治愈性伤口、处于活动期的消化性溃疡或骨折
20. 诊断患有气管-食管瘘
21. 在试验用药前6个月内有腹瘘、胃肠穿孔或腹腔内脓肿的病史。
22. 有活动性感染(≥CTCAE 2级)
23. 既往或目前患有活动性肺结核(TB)感染
24. 丙肝抗体(HCV-Ab)、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抗体(Anti-HIV)及抗梅毒螺旋体抗体(TP-Ab)阳性,符合其中任何一项者
25. 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且外周血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酸(HBV-DNA)>103拷贝数/L,若HBV-DNA滴度检测<103拷贝数/L,研究者判断慢性乙肝处于稳定期且不会增加患者风险,则可入组
26. 开始用研究药物之前的28天或之前其他研究药物的5个半衰期(以长者为准)内使用过其他研究药物;或28天内使用过研究性器械
27. 入组前4周内接种过任何抗感染疫苗(如流感疫苗、水痘疫苗等)
28. 有药瘾或酒瘾者(即,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1单位酒精=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
29. 患有间质性肺病,且具有临床症状
30. 受试者周围神经病变≥CTCAE 2级
31. 已知对抗VEGF单抗或其任何辅料成分过敏,或已知有变态反应性疾病病史或为过敏体质者
32. 试验前接受过抗VEGF单抗同类产品治疗
33.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
34. 患者依从性较差,无自主能力,不能保证按方案要求进行者
35. 研究者认为由于各种原因不适合参加本临床试验者
2. 有弥漫性脑膜播散
3. 既往患有其他恶性肿瘤(除外已治愈的宫颈原位癌和皮肤基底细胞癌)的受试者,不得参加研究,除非他/她在入组研究前的至少2年前已经完全缓解,并且不需要接受其他治疗或者研究期间不需要接受其他治疗
4. 有活动性、已知或怀疑有自身免疫性疾病
5. 试验用药前6个月内,接受过全身免疫抑制治疗
6. 试验用药前2周内,使用大剂量全身糖皮质激素,剂量相当于地塞米松> 4.1 mg/d或等效剂量,连续3天
7. 之前接受过同位素内放射,植入性化疗,立体定位放射或局部注射或增强对流输注(CED)治疗
8. 病史或检查结果显示在入选前6个月内有血栓性疾病
9. 试验用药前4周内接受过较大的手术操作,发生重大创伤,或预期在研究治疗期间需要进行大手术的患者
10. 在首次接受单抗治疗前48小时之内进行过较小的手术操作(包括置管),由研究者判断有出血倾向
11. 目前或近期(接受首剂单抗前10天内)使用阿司匹林(大于325 mg/天)或其它已知可以抑制血小板功能的非甾体抗炎药
12. 目前或近期(接受首剂单抗前10天之内)使用全剂量口服或肠胃外抗凝血药或血栓溶解剂进行治疗
13. 病史或检查结果表明具有遗传性出血倾向或凝血障碍、从而可能增加出血风险的患者
14. 合并严重的内科疾病,包括未控制的糖尿病、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活动性出血等
15. 未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 140 mmHg 和/或舒张压> 90 mmHg)
16. 既往高血压危象或高血压脑病的患者
17. 具有临床意义(例如活动性)的心脑血管疾病,如脑血管意外(CVA)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入选前小于等于6个月)、心肌梗死(入选前≤ 6个月)、不稳定型心绞痛、纽约心脏病协会分类≥ II 级充血性心力衰竭、需要在研究期间接受药物治疗且可能会干扰研究治疗、或药物无法控制的严重心律失常等
18. 在试验用药前6个月内显著的血管疾病(包括但不限于需要手术修复的主动脉瘤或近期动脉血栓形成)
19. 非治愈性伤口、处于活动期的消化性溃疡或骨折
20. 诊断患有气管-食管瘘
21. 在试验用药前6个月内有腹瘘、胃肠穿孔或腹腔内脓肿的病史。
22. 有活动性感染(≥CTCAE 2级)
23. 既往或目前患有活动性肺结核(TB)感染
24. 丙肝抗体(HCV-Ab)、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抗体(Anti-HIV)及抗梅毒螺旋体抗体(TP-Ab)阳性,符合其中任何一项者
25. 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且外周血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酸(HBV-DNA)>103拷贝数/L,若HBV-DNA滴度检测<103拷贝数/L,研究者判断慢性乙肝处于稳定期且不会增加患者风险,则可入组
26. 开始用研究药物之前的28天或之前其他研究药物的5个半衰期(以长者为准)内使用过其他研究药物;或28天内使用过研究性器械
27. 入组前4周内接种过任何抗感染疫苗(如流感疫苗、水痘疫苗等)
28. 有药瘾或酒瘾者(即,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1单位酒精=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
29. 患有间质性肺病,且具有临床症状
30. 受试者周围神经病变≥CTCAE 2级
31. 已知对抗VEGF单抗或其任何辅料成分过敏,或已知有变态反应性疾病病史或为过敏体质者
32. 试验前接受过抗VEGF单抗同类产品治疗
33.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
34. 患者依从性较差,无自主能力,不能保证按方案要求进行者
35. 研究者认为由于各种原因不适合参加本临床试验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重组抗人血管内皮生长因子人源化单克隆抗体:
用法用量:注射液,规格100mg/瓶,静脉输注,3mg/kg,剂量爬坡。耐受后,2周/次,3个月以后可合用化疗药至疾病进展、死亡、无法耐受的毒性反应、撤回知情同意书、失访、死亡或研究结束。低剂量组。
中文通用名:重组抗人血管内皮生长因子人源化单克隆抗体:
用法用量:注射液,规格100mg/瓶,静脉输注,5mg/kg,剂量爬坡。耐受后,2周/次,3个月以后可合用化疗药至疾病进展、死亡、无法耐受的毒性反应、撤回知情同意书、失访、死亡或研究结束。中剂量组1。
中文通用名:重组抗人血管内皮生长因子人源化单克隆抗体:
用法用量:注射液,规格100mg/瓶,静脉输注,7mg/kg,剂量爬坡。耐受后,2周/次,3个月以后可合用化疗药至疾病进展、死亡、无法耐受的毒性反应、撤回知情同意书、失访、死亡或研究结束。中剂量组2。
中文通用名:重组抗人血管内皮生长因子人源化单克隆抗体:
用法用量:注射液,规格100mg/瓶,静脉输注,10mg/kg,剂量爬坡。耐受后,2周/次,3个月以后可合用化疗药至疾病进展、死亡、无法耐受的毒性反应、撤回知情同意书、失访、死亡或研究结束。高剂量组。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无
用法用量:无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5 项,展开查看
- 剂量限制性毒性评价时间:首次用药后14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给药生命体征、体格检查、KPS评分评价时间:每次随访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不良事件及严重不良事件评价时间:每次随访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实验室指标评价时间:每次随访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ADA免疫原性评价时间:研究结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5 项,展开查看
- 评估患者脑水肿变化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后28天以及后续治疗每8周一次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KPS评分较基线的改变评价时间:每次随访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客观缓解率(ORR)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后28天以及后续治疗每8周一次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4个月无进展生存率PFS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后28天以及后续治疗每8周一次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总生存期OS评价时间:从给予研究药物到因任何原因死亡或失访之间的时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8-05-15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9-03-26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80047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程慧暘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8-07-26
- 申请人名称
- 嘉和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0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80047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70128;CTR20171085;
- 药物名称
- 重组抗血管内皮生长因子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脑瘤
- 试验专业题目
- 开放、剂量递增、评估GB222在中国复发/进展型高级别脑胶质瘤患者中安全性、耐受性和药代动力学特征的I期临床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GB222-I期临床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GENOR GB222-003;V2.1;2019年3月12日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