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80134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精神与行为(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8-02-05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8-03-31;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18-11-02;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44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44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 · 研究者:姜涛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王蕊
- 申请人名称
-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王蕊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江苏省徐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运河路1号
- 联系人邮编
- 2210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姜涛,硕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安康胡同5号
- 邮编
- 100088
- 单位名称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LDP-BE-1703;2.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以精神分裂症患者为试验对象,以Novartis Pharmaceuticals Corporation生产的氯氮平片(商品名:CLOZARIL,25 mg /片)为参比制剂,考察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氯氮平片(受试制剂,规格:25 mg/片)的相关药代动力学参数及相对利用度,受试者个体化给药进行稳态下单剂量生物等效性评价,为受试制剂的一致性评价提供依据。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6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男性或女性,18岁≤年龄≤65岁患者 (签署知情同意书时);
2.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在18.0至35.0 kg/m2(包括边界值);
3.根据ICD-10确诊为精神分裂症的患者;
4.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前三个月正服用稳定日剂量为50 mg倍数并且不高于600 mg的氯氮平,且在研究期间能够耐受每隔12 h服用其稳定日剂量的相等分剂量患者;
5.非孕期、非哺乳期女性,且在随机化之前,育龄期女性患者尿妊娠试验结果为阴性,同时育龄患者正在使用非药物避孕及未来6个月内无生育计划;
6.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心电图、胸片检查为正常或检查为异常但研究者认为异常无临床意义;
7.能够同意按照方案规定配合研究者完成试验并具有必要理解能力的受试者,且受试者和法定监护人自愿签署IRB批准的知情同意书。
2.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在18.0至35.0 kg/m2(包括边界值);
3.根据ICD-10确诊为精神分裂症的患者;
4.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前三个月正服用稳定日剂量为50 mg倍数并且不高于600 mg的氯氮平,且在研究期间能够耐受每隔12 h服用其稳定日剂量的相等分剂量患者;
5.非孕期、非哺乳期女性,且在随机化之前,育龄期女性患者尿妊娠试验结果为阴性,同时育龄患者正在使用非药物避孕及未来6个月内无生育计划;
6.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心电图、胸片检查为正常或检查为异常但研究者认为异常无临床意义;
7.能够同意按照方案规定配合研究者完成试验并具有必要理解能力的受试者,且受试者和法定监护人自愿签署IRB批准的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对氯氮平或制剂相关组分或其他化学相关精神类药物有过敏史者;
2. 有粒细胞减少或骨髓增生性障碍(药物引起的或原发性的)史者;
3. 有多次晕厥发作史者;
4. 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前1年有癫痫发作史或癫痫危险性病史、脑炎、严重心血管系统疾病史者;
5. 既往或现有严重心脏疾病者,包括心肌炎、心肌病和二尖瓣关闭不全;心功能不全、严重心律失常或缺血性心脏病且需药物治疗的患者,先天性心脏病或有此病史者;
6. 研究者判断有并发的原发性精神病或神经学疾病,包括器质性精神障碍、严重的迟发性运动障碍或原发性帕金森病;
7. 有QT延长史、QT延长综合征史或心脏猝死家族史者;
8. 有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克恩氏病,严重的肠道感染疾病、溃疡、急性或慢性胰腺炎等)或胃肠道手术者或有吞咽困难者;
9. 既往或现有恶性综合征者;
10. 青光眼患者及有闭角型青光眼史者;
11. 既往或现有麻痹性肠梗阻者;
12. 既往或现有恶性肿瘤者;
13. 近期新增或调整由研究者判断可能引起直立性低血压的药物者;
14. 同时使用已知能够抑制骨髓功能的药物者;
15. 预期在研究期间会改变方案允许使用的伴随用药者;
16. 在研究期间需要合用抗精神病药物、抗抑郁药物、心境稳定剂者;
17. 试验前3天内有发热疾病者;
18. 总白细胞计数低于4000/μL,或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低于2000/μL者;
19. 有严重直立性低血压病史者,或者筛查时血压低于80/50mmHg者;
20. 肾功能异常有临床意义者:CCr<50 mL/min;BUN>30 mg/dL;
21. 肝功能异常有临床意义者;ALT /AST>3×ULN;总胆红素>2×ULN;ALP>2×ULN;
22. 病毒学检查(乙肝表面抗原、丙型肝炎抗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及梅毒螺旋体明胶颗粒凝集试验筛选阳性者;
23. 有药物滥用史和/或常见毒品检查不符合要求者;
24. 嗜酒者(嗜酒:指在筛选前6个月中,每天有规律饮用 ≥2单位酒精(1单位=360 mL啤酒、或40 %的酒精45 mL、或150 mL白酒、或50 mL葡萄酒)或者在住院期间不能停止饮酒者;
25. 研究前7天服用或研究期间不能停止饮用含黄嘌呤的饮料和食物,包括茶、咖啡、可乐等;
26. 嗜烟(试验前3个月内日均吸烟量超过5支)或者在住院期间不能停止吸烟者;
27. 受试者外周静脉状况不良而不便进行静脉采血者;
28.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29. 既往史提示或研究者判断或筛选时哥伦比亚自杀量表自杀意念条目4或5问题回答为“是”的有明显自杀倾向者,目前或过去12个月内有明显自杀倾向者;
30. 研究者基于阳性和阴性症状量表中兴奋因子量表评分(PANSS-EC)评估认为存在暴力行为风险;
31. 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前三个月内献血或其他原因大量失血(> 450 mL)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或研究结束后1周内献血或血液成份者;
32. 在签署知情同意书之前1个月内或5个半衰期内参加临床试验或生物等效性试验;
33. 研究者认为不能入组的其他情况(如脱水、体弱等,请说明理由)。
2. 有粒细胞减少或骨髓增生性障碍(药物引起的或原发性的)史者;
3. 有多次晕厥发作史者;
4. 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前1年有癫痫发作史或癫痫危险性病史、脑炎、严重心血管系统疾病史者;
5. 既往或现有严重心脏疾病者,包括心肌炎、心肌病和二尖瓣关闭不全;心功能不全、严重心律失常或缺血性心脏病且需药物治疗的患者,先天性心脏病或有此病史者;
6. 研究者判断有并发的原发性精神病或神经学疾病,包括器质性精神障碍、严重的迟发性运动障碍或原发性帕金森病;
7. 有QT延长史、QT延长综合征史或心脏猝死家族史者;
8. 有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克恩氏病,严重的肠道感染疾病、溃疡、急性或慢性胰腺炎等)或胃肠道手术者或有吞咽困难者;
9. 既往或现有恶性综合征者;
10. 青光眼患者及有闭角型青光眼史者;
11. 既往或现有麻痹性肠梗阻者;
12. 既往或现有恶性肿瘤者;
13. 近期新增或调整由研究者判断可能引起直立性低血压的药物者;
14. 同时使用已知能够抑制骨髓功能的药物者;
15. 预期在研究期间会改变方案允许使用的伴随用药者;
16. 在研究期间需要合用抗精神病药物、抗抑郁药物、心境稳定剂者;
17. 试验前3天内有发热疾病者;
18. 总白细胞计数低于4000/μL,或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低于2000/μL者;
19. 有严重直立性低血压病史者,或者筛查时血压低于80/50mmHg者;
20. 肾功能异常有临床意义者:CCr<50 mL/min;BUN>30 mg/dL;
21. 肝功能异常有临床意义者;ALT /AST>3×ULN;总胆红素>2×ULN;ALP>2×ULN;
22. 病毒学检查(乙肝表面抗原、丙型肝炎抗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及梅毒螺旋体明胶颗粒凝集试验筛选阳性者;
23. 有药物滥用史和/或常见毒品检查不符合要求者;
24. 嗜酒者(嗜酒:指在筛选前6个月中,每天有规律饮用 ≥2单位酒精(1单位=360 mL啤酒、或40 %的酒精45 mL、或150 mL白酒、或50 mL葡萄酒)或者在住院期间不能停止饮酒者;
25. 研究前7天服用或研究期间不能停止饮用含黄嘌呤的饮料和食物,包括茶、咖啡、可乐等;
26. 嗜烟(试验前3个月内日均吸烟量超过5支)或者在住院期间不能停止吸烟者;
27. 受试者外周静脉状况不良而不便进行静脉采血者;
28.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29. 既往史提示或研究者判断或筛选时哥伦比亚自杀量表自杀意念条目4或5问题回答为“是”的有明显自杀倾向者,目前或过去12个月内有明显自杀倾向者;
30. 研究者基于阳性和阴性症状量表中兴奋因子量表评分(PANSS-EC)评估认为存在暴力行为风险;
31. 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前三个月内献血或其他原因大量失血(> 450 mL)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或研究结束后1周内献血或血液成份者;
32. 在签署知情同意书之前1个月内或5个半衰期内参加临床试验或生物等效性试验;
33. 研究者认为不能入组的其他情况(如脱水、体弱等,请说明理由)。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氯氮平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25 mg;给药方式:给药剂量个体化,密集采血日为空腹服药。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氯氮平片;英文名clozapine;商品名:CLOZARIL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25 mg;给药方式:给药剂量个体化,密集采血日为空腹服药。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个体和平均谷浓度水平;个体和平均峰浓度水平;平均稳态血药浓;个体和平均血药浓度达峰时间;个体和平均稳态从0至12 h血药浓度曲线下面积AUC0-τ;个体和平均波动度;波动幅度评价时间:每周期第7、8、9、10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生命体征(血压、心率、体温);12导联心电图;体重变化;实验室检查(血、尿常规、血生化等);不良事件;合并用药等评价时间:整个研究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17-12-28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8-01-16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无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80134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王蕊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8-02-05
- 申请人名称
-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9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80134
- 药物名称
- 氯氮平片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精神分裂症
- 试验专业题目
- 氯氮平片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氯氮平片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LDP-BE-1703;2.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