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80189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生殖与妇产(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四川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 辽宁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 西藏海思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一项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的临床研究评估阿伐那非片治疗男性勃起功能障碍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8-05-10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8-04-23;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19-02-15;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216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218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7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市广东省 · 广州市吉林省 · 长春市辽宁省 · 大连市河南省 · 郑州市江苏省 · 南京市
-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姜辉
-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邓春华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中国 · 吉林省 · 长春市 · 研究者:李付彪
-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大连市 · 研究者:姜涛
- 河南省人民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张祥生
- 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鼓楼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研究者:戴玉田
-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邓军洪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李芳琼
- 申请人名称
- 四川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 辽宁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 西藏海思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李芳琼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百利路136号
- 联系人邮编
- 61113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姜辉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甲38号
- 邮编
- 100191
- 单位名称
-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HSK-150-30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评估阿伐那非片治疗中国男性勃起功能障碍(erectile dysfunction, ED)的有效性。
次要目的:评估阿伐那非片治疗中国ED患者的安全性。
次要目的:评估阿伐那非片治疗中国ED患者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22岁(最小年龄)至64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男性受试者,22≤年龄<65岁;
2.至少3个月ED病史,访视1中IIEF-5≤21;
3.至少在最近3个月内及本研究过程中,夫妻关系稳定或有稳定的成年女性伴侣;
4.受试者同意每月至少 4 次性交尝试;
5.受试者同意研究期间不使用任何其他批准的或试验性的 ED 药物治疗,包括其他 PDE5 抑制剂,或特定的草药制剂、中药,或用于治疗 ED 的器械;
6.自愿参加本次临床试验,理解研究程序且已签署知情同意书;
7.研究者认为其可靠,且临床访视时同意全部赴约,以及在常规临床诊疗期间能完成主治医生要求的所有检查和程序。
2.至少3个月ED病史,访视1中IIEF-5≤21;
3.至少在最近3个月内及本研究过程中,夫妻关系稳定或有稳定的成年女性伴侣;
4.受试者同意每月至少 4 次性交尝试;
5.受试者同意研究期间不使用任何其他批准的或试验性的 ED 药物治疗,包括其他 PDE5 抑制剂,或特定的草药制剂、中药,或用于治疗 ED 的器械;
6.自愿参加本次临床试验,理解研究程序且已签署知情同意书;
7.研究者认为其可靠,且临床访视时同意全部赴约,以及在常规临床诊疗期间能完成主治医生要求的所有检查和程序。
排除标准
1.由其他原发性性功能障碍引起的 ED 病史,包括早泄或由未经治疗的内分泌疾病引起的 ED(例如,垂体功能减退症、甲状腺功能减退症或性腺功能减退症);
2. 研究者认为存在具有临床意义的阴茎畸形;
3. 有阴茎假体植入史;
4. 过去 6 个月内有重大的中枢神经系统损伤(包括卒中或脊髓损伤)病史;
5. 有任何以下心脏疾病的病史: a) 过去 6 个月内有心肌梗塞或卒中史 b) 合并不稳定性心绞痛或者性交过程中发生心绞痛 c) 过去 6 个月内发生过纽约心脏学会(NYHA)≥2 级心力衰竭 d) 合并未控制的心律失常 e) 未 控 制 的 高 血 压 ( ≥ 160/90mmHg ) , 或 者 低 血 压 ( < 90/60mmHg);或者体位性低血压
6. 合并显著的肝肾功能异常,定义为 AST 或 ALT 超过正常值上限 3 倍;或者肌酐超过正常值上限 2 倍者;
7. 糖尿病血糖控制不稳定,空腹血糖≥正常上限 120%, 或伴有糖尿病并发症(糖尿病性肾病、周围神经病变、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等);
8. 受试者用负压吸引(VCD)、阴茎海绵体注射药物(ICI)疗法及其它药物治疗勃起功能障碍的且在研究期间无法中断上述治疗者;
9. 当前使用或研究期间无法停用任何硝酸盐类或强效 CYP3A4 抑制剂(例如,酮康唑、伊曲康唑、利托那韦)药物;
10. 已知或怀疑对 PDE5 抑制剂(包括但不限于阿伐那非、西地那非、伐地那非、他达那非)及其辅料过敏;或者存在 PDE5 抑制剂不耐受或者治疗无效病史;
11. 曾经或者正在接受抗雄激素治疗;或者存在雄激素替代治疗史,稳定不足3 个月;
12. 前列腺癌或者前列腺根治术史;
13. 入组前 14 天内曾经新增或者改变α 受体阻滞剂的剂量水平;
14. 已知有视网膜色素变性史或因非动脉炎性前部缺血性视神经病变(NAION)导致失明,无论该事件是否与既往 PDE5 抑制剂暴露相关;
15. 合并泌尿系统或者膀胱感染;
16. 患有精神系统疾病,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研究者;
17. 有恶性肿瘤史者;
18. 过去的 6 个月有酒精依赖或有药物滥用史者;
19. 过去 1 个月内参加过其它药物临床试验者;
20. 访视 2 的勃起功能国际问卷 IIEF-EF 域问卷评分≥26
21. 当前与一名有生育能力的妇女有性关系,但在研究期间或研究结束后 2 周内未采取合适的避孕措施;
22. 伴侣处于哺乳期/孕期/备孕期,患有妇科疾病或在治疗期而限制性活动的受试者;
23. 有突发性听力下降或者耳聋病史;
24. 研究者认为其他应当排除的病例。
2. 研究者认为存在具有临床意义的阴茎畸形;
3. 有阴茎假体植入史;
4. 过去 6 个月内有重大的中枢神经系统损伤(包括卒中或脊髓损伤)病史;
5. 有任何以下心脏疾病的病史: a) 过去 6 个月内有心肌梗塞或卒中史 b) 合并不稳定性心绞痛或者性交过程中发生心绞痛 c) 过去 6 个月内发生过纽约心脏学会(NYHA)≥2 级心力衰竭 d) 合并未控制的心律失常 e) 未 控 制 的 高 血 压 ( ≥ 160/90mmHg ) , 或 者 低 血 压 ( < 90/60mmHg);或者体位性低血压
6. 合并显著的肝肾功能异常,定义为 AST 或 ALT 超过正常值上限 3 倍;或者肌酐超过正常值上限 2 倍者;
7. 糖尿病血糖控制不稳定,空腹血糖≥正常上限 120%, 或伴有糖尿病并发症(糖尿病性肾病、周围神经病变、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等);
8. 受试者用负压吸引(VCD)、阴茎海绵体注射药物(ICI)疗法及其它药物治疗勃起功能障碍的且在研究期间无法中断上述治疗者;
9. 当前使用或研究期间无法停用任何硝酸盐类或强效 CYP3A4 抑制剂(例如,酮康唑、伊曲康唑、利托那韦)药物;
10. 已知或怀疑对 PDE5 抑制剂(包括但不限于阿伐那非、西地那非、伐地那非、他达那非)及其辅料过敏;或者存在 PDE5 抑制剂不耐受或者治疗无效病史;
11. 曾经或者正在接受抗雄激素治疗;或者存在雄激素替代治疗史,稳定不足3 个月;
12. 前列腺癌或者前列腺根治术史;
13. 入组前 14 天内曾经新增或者改变α 受体阻滞剂的剂量水平;
14. 已知有视网膜色素变性史或因非动脉炎性前部缺血性视神经病变(NAION)导致失明,无论该事件是否与既往 PDE5 抑制剂暴露相关;
15. 合并泌尿系统或者膀胱感染;
16. 患有精神系统疾病,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研究者;
17. 有恶性肿瘤史者;
18. 过去的 6 个月有酒精依赖或有药物滥用史者;
19. 过去 1 个月内参加过其它药物临床试验者;
20. 访视 2 的勃起功能国际问卷 IIEF-EF 域问卷评分≥26
21. 当前与一名有生育能力的妇女有性关系,但在研究期间或研究结束后 2 周内未采取合适的避孕措施;
22. 伴侣处于哺乳期/孕期/备孕期,患有妇科疾病或在治疗期而限制性活动的受试者;
23. 有突发性听力下降或者耳聋病史;
24. 研究者认为其他应当排除的病例。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阿伐那非片剂: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100mg;口服,按需服用,每次口服1片试验药和1片安慰剂或口服2片安慰剂
中文通用名:阿伐那非片剂: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200mg;口服,按需服用,每次口服1片试验药和1片安慰剂或口服2片安慰剂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阿伐那非100mg空白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口服,按需服用,每次口服1片试验药和1片安慰剂或口服2片安慰剂
中文通用名:阿伐那非200mg空白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口服,按需服用,每次口服1片试验药和1片安慰剂或口服2片安慰剂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IIEF-EF 域问卷评分(问题 1 至 5 以及问题 15 之和,自基线至第 12 周访视时的变化值)评价时间:终点(第12周末)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8 项,展开查看
- SEP2(受试者能够将其阴茎插入伴侣的阴道内的次数占尝试总次数的比例,自基线至第 12 周访视时的变化值)评价时间:终点(第12周末)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SEP3(受试者的勃起持续时间长到足以进行一次成功的性交的次数占尝试总次数的比例,自基线至第 12 周访视时的变化值)评价时间:终点(第12周末)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IIEF-性高潮功能评分(问题 9 和问题 10 之和,自基线至第 12 周访视时的变化值)评价时间:终点(第12周末)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IIEF-性欲评分(问题 11 和问题 12 之和,自基线至第 12 周访视时的变化值)评价时间:终点(第12周末)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IIEF-性交满意度评分(问题 6 至 8 之和,自基线至第 12 周访视时的变化值)评价时间:终点(第12周末)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IIEF-总满意度评分(问题 13 和问题 14 之和,自基线至第 12 周访视时的变化值)评价时间:终点(第12周末)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整体评估问卷:第 12 周访视时 GAQ 问卷的 GAQ 问题 1(GAQ1)和GAQ 问题 2(GAQ2)的答复为“是”的受试者比例。评价时间:终点(第12周末)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治疗结束时 IIEF-EF 域评分达到正常(≥26) 的患者比例评价时间:终点(第12周末)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医学科学研究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18-01-11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80189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李芳琼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8-05-10
- 申请人名称
- 四川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辽宁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西藏海思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9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80189
- 药物名称
- 阿伐那非片剂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男性勃起功能障碍
- 试验专业题目
- 一项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的临床研究评估阿伐那非片治疗男性勃起功能障碍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 试验通俗题目
- 治疗男性勃起功能障碍药物的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HSK-150-30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