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80224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药代/药效动力学
- 疾病领域
- 内分泌、营养与代谢(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华领医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一项单剂量、开放性研究以考察HMS5552单独使用和与利福平合用时在健康受试者中的药代动力学和安全性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18-03-19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8-03-02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8-03-31;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18-03-31;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18-04-11;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5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15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15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上海市 · 上海
- 上海市徐汇区中心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 · 研究者:贾晶莹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余刚
- 申请人名称
- 华领医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余刚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3275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爱迪生路275号
- 联系人邮编
- 201203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贾晶莹
- 学位
- 理学硕士
- 职称
- 主任药师
- 电话
- 021-5403 0254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上海市淮海中路966号
- 邮编
- 200031
- 单位名称
- 上海市徐汇区中心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32192,CTR20140113,CTR20150015,CTR20150656,CTR20170444,CTR20170473,CTR20170746,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HMM0108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2.0
- 版本日期
- 2018-03-19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一项单剂量、开放性药物相互作用研究以考察HMS5552单独使用和与利福平合用时在健康受试者中的药代动力学和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40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18周岁≤年龄≤ 40周岁,健康的男性或女性;
2.体重:男性≥ 50 kg,女性≥ 45 kg;体重指数(BMI)在19~26 kg/m2范围内(包括19和26 kg/m2);
3.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检查、12-导联ECG检查、实验室检查重要指标均为正常或在申办者/研究者认为可接受的范围内;
4.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至末次服用研究药物后6个月内将能采取可靠的避孕措施;
5.充分了解本研究的目的和要求,自愿参加临床研究并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能按研究要求完成全部研究过程。
2.体重:男性≥ 50 kg,女性≥ 45 kg;体重指数(BMI)在19~26 kg/m2范围内(包括19和26 kg/m2);
3.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检查、12-导联ECG检查、实验室检查重要指标均为正常或在申办者/研究者认为可接受的范围内;
4.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至末次服用研究药物后6个月内将能采取可靠的避孕措施;
5.充分了解本研究的目的和要求,自愿参加临床研究并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能按研究要求完成全部研究过程。
排除标准
1.已知对研究药物及其任何成分或相关制剂有过敏史、有过敏性疾患或过敏体质者;
2. 妊娠检查阳性或正处于哺乳期的女性;
3. 有低血糖病史者;
4. 有药物滥用史或筛选时尿药物滥用检测阳性者;
5. 长期口服避孕药或填埋避孕药物的女性受试者;
6. 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 5支或筛选时尿可替宁浓度> 500 ng/mL;
7. 酒精成瘾者,每日饮酒至少2次或每周饮酒14次以上,或者热衷酗酒(1次饮酒定义为葡萄酒125 mL,啤酒220 mL或白酒50 mL;酗酒定义为大约2小时内5次或以上饮酒);
8. 筛选前4周内接种过疫苗、或使用过任何处方药或中草药类;或者筛选前2周内使用过任何非处方药(包括维生素),但使用少于2 g/天的对乙酰氨基酚可以接受;
9. 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48小时内,受试者进食过任何含有酒精、葡萄柚汁/西柚汁、含有甲基黄嘌呤(如咖啡、茶、可乐、巧克力、功能饮料)的饮料或食物;
10. 经研究者判定受试者存在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的疾病;
11. 有中枢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血液系统、代谢障碍、精神疾病、恶性肿瘤等疾病或病史者;或筛选前6个月内发生过严重心脑血管病变(如心肌梗死、急性冠脉综合征、卒中、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等)者;或筛选前4周内有严重感染、外伤或外科大手术者;
12. 入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药物临床研究者;
13. 入选前3个月内有过献血或失血≥ 400 mL者;
14. 筛选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或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超过正常值范围上限;
15.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梅毒抗体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者;
16. 研究者认为有任何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其他因素者。
2. 妊娠检查阳性或正处于哺乳期的女性;
3. 有低血糖病史者;
4. 有药物滥用史或筛选时尿药物滥用检测阳性者;
5. 长期口服避孕药或填埋避孕药物的女性受试者;
6. 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 5支或筛选时尿可替宁浓度> 500 ng/mL;
7. 酒精成瘾者,每日饮酒至少2次或每周饮酒14次以上,或者热衷酗酒(1次饮酒定义为葡萄酒125 mL,啤酒220 mL或白酒50 mL;酗酒定义为大约2小时内5次或以上饮酒);
8. 筛选前4周内接种过疫苗、或使用过任何处方药或中草药类;或者筛选前2周内使用过任何非处方药(包括维生素),但使用少于2 g/天的对乙酰氨基酚可以接受;
9. 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48小时内,受试者进食过任何含有酒精、葡萄柚汁/西柚汁、含有甲基黄嘌呤(如咖啡、茶、可乐、巧克力、功能饮料)的饮料或食物;
10. 经研究者判定受试者存在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的疾病;
11. 有中枢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血液系统、代谢障碍、精神疾病、恶性肿瘤等疾病或病史者;或筛选前6个月内发生过严重心脑血管病变(如心肌梗死、急性冠脉综合征、卒中、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等)者;或筛选前4周内有严重感染、外伤或外科大手术者;
12. 入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药物临床研究者;
13. 入选前3个月内有过献血或失血≥ 400 mL者;
14. 筛选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或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超过正常值范围上限;
15.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梅毒抗体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者;
16. 研究者认为有任何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其他因素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HMS5552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25mg;在给药期I,D1早晨餐后约30分钟单次口服HMS5552片50mg,在给药期II,D10早晨餐后约30分钟同时单次口服给予HMS5552 50 mg和利福平600mg。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利福平胶囊
用法用量:胶囊剂;规格0.15g;在给药期II,D3~D9早晨餐后约2小时接受利福平600 mg单次口服给药;D10早晨餐后约30分钟同时单次口服给予HMS5552 50 mg和利福平600 mg,D11早晨餐后约2小时接受利福平600 mg单次口服给药。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7 项,展开查看
- 从0时到最后一个浓度可准确测定的样品采集时间点t的血药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AUC0-t)评价时间:第1天HMS5552给药前0小时和给药后48小时内;第10天HMS5552与利福平联合给药前0小时和给药后48小时内。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从0时到无限时间(∞)的血药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AUC0-∞)评价时间:第1天HMS5552给药前0小时和给药后48小时内;第10天HMS5552与利福平联合给药前0小时和给药后48小时内。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最大血药浓度(Cmax)评价时间:第1天HMS5552给药前0小时和给药后48小时内;第10天HMS5552与利福平联合给药前0小时和给药后48小时内。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达到最大血药浓度的时间(Tmax)评价时间:第1天HMS5552给药前0小时和给药后48小时内;第10天HMS5552与利福平联合给药前0小时和给药后48小时内。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末端消除半衰期(T1/2)评价时间:第1天HMS5552给药前0小时和给药后48小时内;第10天HMS5552与利福平联合给药前0小时和给药后48小时内。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表观清除率(CL/F)评价时间:第1天HMS5552给药前0小时和给药后48小时内;第10天HMS5552与利福平联合给药前0小时和给药后48小时内。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表观分布容积(Vd/F)评价时间:第1天HMS5552给药前0小时和给药后48小时内;第10天HMS5552与利福平联合给药前0小时和给药后48小时内。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5 项,展开查看
- 体格检查评价时间:筛选期、基线(第-1天)、第3天、第12天;研究者认为必要时可另外进行体格检查。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生命体征评价时间:筛选期、基线(第-1天)、第1天和第10天给药前1小时和给药后2小时、第2~9天以及第11~12天每天监测生命体征(不限定具体时间,以病房查房为准),测量时间窗为± 30分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12-导联ECG评价时间:筛选期、基线(第-1天)、第1天给药后2小时(± 30分钟)、第3天给药后2小时(± 30分钟)、第10天给药后2小时(± 30分钟),第12天。每个时间点检测1次。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血常规、血生化、尿常规评价时间:筛选期、基线(第-1天)、第3天和第10天给药前、第12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AE评价时间:整个临床研究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上海市徐汇区中心医院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17-12-27
- 上海市徐汇区中心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8-03-09
- 上海市徐汇区中心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8-03-23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1.02018-12-07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80224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余刚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8-03-02
- 申请人名称
- 华领医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80224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32192,CTR20140113,CTR20150015,CTR20150656,CTR20170444,CTR20170473,CTR20170746,
- 药物名称
- HMS5552片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2型糖尿病
- 试验专业题目
- 一项单剂量、开放性研究以考察HMS5552单独使用和与利福平合用时在健康受试者中的药代动力学和安全性
- 试验通俗题目
- HMS5552与利福平的药物相互作用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HMM0108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2.0
- 版本日期
- 2018-03-19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