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80314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上海科州药物研发有限公司 天津滨江药物研发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评估HL-085联合维莫非尼治疗BRAF V600突变的晚期实体瘤患者的安全性和药代动力学的单臂、剂量爬坡和扩展的I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1-12-23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8-12-17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8-08-06;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18-08-17;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3-11-09;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8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75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75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0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浙江 · 杭州河南 · 郑州上海市 · 上海天津市 · 天津市湖南省 · 长沙市山东省 · 青岛市浙江省 · 杭州市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 · 研究者:石远凯
- 浙江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浙江 · 杭州 · 研究者:郑玉龙
- 北京肿瘤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 · 研究者:方健
- 河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河南 · 郑州 · 研究者:罗素霞
-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 · 研究者:刘天舒
- 天津市肿瘤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黄鼎智
- 湖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陈建华
- 青岛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青岛市 · 研究者:曹玉/于洪升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沈虹
- 浙江省肿瘤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余新民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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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联系人
- 田红旗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科州药物研发有限公司 天津滨江药物研发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田红旗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蔡伦路780号3M
- 联系人邮编
- 201203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石远凯,医学博士
- 学位
- 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17号
- 邮编
- 100021
- 单位名称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71061,CTR20191189,CTR20202050,CTR20202644,CTR20210846,CTR20211726,CTR20211967,CTR20213322,CTR20231191,CTR20231948,CTR20232218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HL-085-10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2.0
- 版本日期
- 2021-12-23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为在BRAF V600突变的晚期实体瘤患者中进行的剂量爬坡和剂量扩展的I期临床研究,旨在确定HL-085联合维莫非尼治疗BRAF V600突变的晚期实体瘤患者的耐受性、安全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和初步抗肿瘤疗效。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0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签署知情同意前年龄18-70周岁(含)的男性或女性;
2.经标准治疗失败、或不能耐受标准治疗、或拒绝标准治疗、或尚无标准治疗的晚期实体瘤患者(Ib研究阶段纳入Ⅲb-Ⅳ期NSCLC患者);
3.既往有基因检测报告或/和基线时能够提供足够的组织学标本进行基因突变检测并确定为BRAF V600突变(Ib期入组BRAF V600E突变NSCLC);
*探索队列纳入BRAF非V600E突变类型的晚期NSCLC患者。
4.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 v1.1版)有可测量的病灶;
5.在研究药物给药治疗前,既往化疗、免疫疗法或放疗必须已完成至少4周,小分子靶向治疗完成至少2周或药物的5个半衰期(以较长时间为准),并且在研究药物给药前所有相关毒性反应(除脱发、皮肤色素沉着)均已得到恢复(恢复至≤1级或基线水平);
6.研究治疗首次用药前至少28天内未接受任何大手术(基线肿瘤活检除外)或发生严重创伤;
7.ECOG评分为0-1分;
8.预期寿命大于3个月;
9.能够口服药物;
10.开始给药前7天内进行的实验室检查确定: ●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L; ●血小板计数≥100×10^9/L或实验室正常值范围下限; ●血红蛋白≥9 g/dL;首次给药前14天在无需使用G-CSF、无需输注血小板或TPO、无需输血或促红素支持治疗情况下,血液学检查指标仍能维持以上数值。 ●血清肌酐≤1.5×正常值上限(ULN)或Cockroft-Gault公式计算的肌酐清除率>60 mL/分钟; ●AST/ALT≤3×ULN;并发肝转移者,AST/ALT≤5×ULN;●总胆红素≤1.5×ULN(对于Gilbert综合征患者,总胆红素≤3×ULN);●白蛋白≥3 g/dL; ●国际标准化比率(INR)或血浆凝血酶原时间(PT)≤1.5×ULN; ●肌酸激酶(CK)≤1.5ULN
11.能够理解并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知情同意书必须在执行任何试验指定的程序前签署;
12.必须自愿并能完成研究程序和随访检查。
2.经标准治疗失败、或不能耐受标准治疗、或拒绝标准治疗、或尚无标准治疗的晚期实体瘤患者(Ib研究阶段纳入Ⅲb-Ⅳ期NSCLC患者);
3.既往有基因检测报告或/和基线时能够提供足够的组织学标本进行基因突变检测并确定为BRAF V600突变(Ib期入组BRAF V600E突变NSCLC);
*探索队列纳入BRAF非V600E突变类型的晚期NSCLC患者。
4.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 v1.1版)有可测量的病灶;
5.在研究药物给药治疗前,既往化疗、免疫疗法或放疗必须已完成至少4周,小分子靶向治疗完成至少2周或药物的5个半衰期(以较长时间为准),并且在研究药物给药前所有相关毒性反应(除脱发、皮肤色素沉着)均已得到恢复(恢复至≤1级或基线水平);
6.研究治疗首次用药前至少28天内未接受任何大手术(基线肿瘤活检除外)或发生严重创伤;
7.ECOG评分为0-1分;
8.预期寿命大于3个月;
9.能够口服药物;
10.开始给药前7天内进行的实验室检查确定: ●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L; ●血小板计数≥100×10^9/L或实验室正常值范围下限; ●血红蛋白≥9 g/dL;首次给药前14天在无需使用G-CSF、无需输注血小板或TPO、无需输血或促红素支持治疗情况下,血液学检查指标仍能维持以上数值。 ●血清肌酐≤1.5×正常值上限(ULN)或Cockroft-Gault公式计算的肌酐清除率>60 mL/分钟; ●AST/ALT≤3×ULN;并发肝转移者,AST/ALT≤5×ULN;●总胆红素≤1.5×ULN(对于Gilbert综合征患者,总胆红素≤3×ULN);●白蛋白≥3 g/dL; ●国际标准化比率(INR)或血浆凝血酶原时间(PT)≤1.5×ULN; ●肌酸激酶(CK)≤1.5ULN
11.能够理解并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知情同意书必须在执行任何试验指定的程序前签署;
12.必须自愿并能完成研究程序和随访检查。
排除标准
1.没有经过EGFR抑制剂和ALK抑制剂治疗过的EGFR突变和ALK突变的患者;
2. 已知对研究药物成份或其类似物过敏;
3. 既往曾接受过特异性MEK抑制剂和BRAF抑制剂;
4. 研究给药开始前4周内,接受过其他任何研究治疗;
5. 同时使用其他抗肿瘤药物伴随治疗(激素治疗可以接受);
6. 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CNS)损伤(即,影像学不稳定、症状性损害)的患者应排除。注:对于接受立体定向脑部放疗的患者≥1个月期间脑部无疾病进展;手术治疗≥3个月疾病稳定可以入选;
7. 正在接受并且不能在开始研究治疗前至少1周和研究期间停用方案禁止的影响CYP同工酶(CYP2C9和CYP2C19的强诱导剂、强抑制剂)的静脉或口服药物的患者;
8. 开始研究治疗前4周内,出现国家癌症研究所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NCI CTCAE v5.0)中规定的3级出血症状;
9. 无法吞咽胶囊或难治性恶心和呕吐、吸收不良、体外胆汁分流、或任何可能会妨碍研究药物充分吸收的显著的小肠切除;
10. 筛选时Bazetts公式校正的ECG QTcB≥480msec,或有先天性长QT综合征病史;
11. 研究给药前6个月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心肌梗塞、重度/不稳定型心绞痛、冠状动脉/外周动脉旁路移植术、症状性充血性心力衰竭、需要用药的严重心律失常、难以控制的高血压、脑血管意外事件、或症状性肺栓塞;
12. 未得到控制的伴随疾病或感染性疾病;
13. 既往或目前有视网膜疾病,如: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RVO)、视网膜动脉阻塞(RAO)、视网膜血管炎、视网膜毛细血管扩张症(Costs病)、视网膜色素上皮脱离(RPED)等;
14. 人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且HCV RNA阳性、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阳性且HBV DNA阳性(HBsAg阳性需进一步检测HBV DNA,HBV DNA≥200 IU/ml,或≥103拷贝数/ml);
15. 已知患有慢性肝病;
16. 同种异体骨髓移植或器官移植病史;
17. 间质性肺病或间质性肺炎,包括有临床意义的放射性肺炎(即影响日常生活活动或需要干预治疗)的患者;
18. 对于绝经前女性(绝经后女性必须已绝经至少12个月才能被认为无生育能力)血清妊娠检查结果为阳性或经研究者判断,在研究期间及研究药物最后一次给药后至少30天内,有望怀孕、哺乳或不愿采用有效避孕措施的育龄患者(包括男性患者的育龄女性配偶);
19. 可能增加参与研究和研究用药风险、或者可能会干扰研究结果解释的其他重度、急性、或慢性临床或精神疾病或实验室异常情况。
20. 3年内患有任何其他恶性肿瘤史(除外得到有效控制的非黑色素瘤的皮肤基底或鳞状细胞癌、宫颈原位癌和其他在过去3年内没有治疗也得到有效控制的恶性肿瘤);
2. 已知对研究药物成份或其类似物过敏;
3. 既往曾接受过特异性MEK抑制剂和BRAF抑制剂;
4. 研究给药开始前4周内,接受过其他任何研究治疗;
5. 同时使用其他抗肿瘤药物伴随治疗(激素治疗可以接受);
6. 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CNS)损伤(即,影像学不稳定、症状性损害)的患者应排除。注:对于接受立体定向脑部放疗的患者≥1个月期间脑部无疾病进展;手术治疗≥3个月疾病稳定可以入选;
7. 正在接受并且不能在开始研究治疗前至少1周和研究期间停用方案禁止的影响CYP同工酶(CYP2C9和CYP2C19的强诱导剂、强抑制剂)的静脉或口服药物的患者;
8. 开始研究治疗前4周内,出现国家癌症研究所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NCI CTCAE v5.0)中规定的3级出血症状;
9. 无法吞咽胶囊或难治性恶心和呕吐、吸收不良、体外胆汁分流、或任何可能会妨碍研究药物充分吸收的显著的小肠切除;
10. 筛选时Bazetts公式校正的ECG QTcB≥480msec,或有先天性长QT综合征病史;
11. 研究给药前6个月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心肌梗塞、重度/不稳定型心绞痛、冠状动脉/外周动脉旁路移植术、症状性充血性心力衰竭、需要用药的严重心律失常、难以控制的高血压、脑血管意外事件、或症状性肺栓塞;
12. 未得到控制的伴随疾病或感染性疾病;
13. 既往或目前有视网膜疾病,如: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RVO)、视网膜动脉阻塞(RAO)、视网膜血管炎、视网膜毛细血管扩张症(Costs病)、视网膜色素上皮脱离(RPED)等;
14. 人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且HCV RNA阳性、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阳性且HBV DNA阳性(HBsAg阳性需进一步检测HBV DNA,HBV DNA≥200 IU/ml,或≥103拷贝数/ml);
15. 已知患有慢性肝病;
16. 同种异体骨髓移植或器官移植病史;
17. 间质性肺病或间质性肺炎,包括有临床意义的放射性肺炎(即影响日常生活活动或需要干预治疗)的患者;
18. 对于绝经前女性(绝经后女性必须已绝经至少12个月才能被认为无生育能力)血清妊娠检查结果为阳性或经研究者判断,在研究期间及研究药物最后一次给药后至少30天内,有望怀孕、哺乳或不愿采用有效避孕措施的育龄患者(包括男性患者的育龄女性配偶);
19. 可能增加参与研究和研究用药风险、或者可能会干扰研究结果解释的其他重度、急性、或慢性临床或精神疾病或实验室异常情况。
20. 3年内患有任何其他恶性肿瘤史(除外得到有效控制的非黑色素瘤的皮肤基底或鳞状细胞癌、宫颈原位癌和其他在过去3年内没有治疗也得到有效控制的恶性肿瘤);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HL-085胶囊:
用法用量:胶囊剂;规格0.5mg;口服,一天两次,每次0.5mg,21天/周期。维莫非尼为960mg/次,一天两次,21天/周期。第1剂量组。按疗程治疗直至出现疾病进展、不可耐受的毒性、撤回知情同意书、死亡、研究者判断风险大于获益或由于任何原因终止研究。如果患者由于任何原因终止了维莫非尼治疗,他们将继续应用单药HL-085直至上述事件发生。
中文通用名:HL-085胶囊:
用法用量:胶囊剂;规格2mg;口服,一天两次,每次4mg,21天/周期,维莫非尼为960mg/次 ,一天两次,21天/周期。第2剂量组。按疗程治疗直至出现疾病进展、不可耐受的毒性、撤回知情同意书、死亡、研究者判断风险大于获益或由于任何原因终止研究。如果患者由于任何原因终止了维莫非尼治疗,他们将继续应用单药HL-085直至上述事件发生。
中文通用名:HL-085胶囊:
用法用量:胶囊剂;规格2.0mg;口服,一天两次,每次6mg,21天/周期,维莫非尼为960mg/次,一天两次, 21天/周期。第3剂量组。按疗程治疗直至出现疾病进展、不可耐受的毒性、撤回知情同意书、死亡、研究者判断风险大于获益或由于任何原因终止研究。如果患者由于任何原因终止了维莫非尼治疗,他们将继续应用单药HL-085直至上述事件发生。
中文通用名:HL-085胶囊:
用法用量:胶囊剂;规格2mg;口服,一天两次,每次8mg,21天/周期,维莫非尼为960mg/次 ,一天两次,21天/周期。第4剂量组。按疗程治疗直至出现疾病进展、不可耐受的毒性、撤回知情同意书、死亡、研究者判断风险大于获益或由于任何原因终止研究。如果患者由于任何原因终止了维莫非尼治疗,他们将继续应用单药HL-085直至上述事件发生。
中文通用名:HL-085胶囊:
用法用量:胶囊剂;规格2.0mg;口服,一天两次,每次10mg,21天/周期,维莫非尼为960mg/次 ,一天两次,21天/周期。第5剂量组。按疗程治疗直至出现疾病进展、不可耐受的毒性、撤回知情同意书、死亡、研究者判断风险大于获益或由于任何原因终止研究。如果患者由于任何原因终止了维莫非尼治疗,他们将继续应用单药HL-085直至上述事件发生。
中文通用名:维莫非尼片:
用法用量:片剂;240mg/每片,口服,每次960mg,一天两次,21天/周期。连续服药直至出现不能耐受的毒性、疾病进展(PD)、撤回知情同意书、死亡或经研究者判断风险大于获益时终止研究。如果患者由于任何原因终止了维莫非尼治疗,他们将继续应用单药HL-085直至上述事件发生。
中文通用名:HL-085胶囊:
用法用量:胶囊剂,2mg/粒,口服,每日两次,服药剂量依据患者入组的剂量组来确定,每治疗周期21天,连续服药直至出现不能耐受的毒性、疾病进展(PD)、撤回知情同意书、死亡或经研究者判断风险大于获益时终止研究。如果患者由于任何原因终止了维莫非尼治疗,他们将继续应用单药HL-085直至上述事件发生。
中文通用名:HL-085胶囊: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
规格:6mg
用法用量:口服,一天两次,每次 6mg
用药时程:21天/周期。按疗程治疗直至出现疾病进展、不可耐受的毒性、撤回知情同意书、死亡、研究者判断风险大于获益或由于任何原因终止研究。如果患者由于任何原因终止了维莫非尼治疗,他们将继续应用单药HL-085直至上述事件发生。
规格:6mg
用法用量:口服,一天两次,每次 6mg
用药时程:21天/周期。按疗程治疗直至出现疾病进展、不可耐受的毒性、撤回知情同意书、死亡、研究者判断风险大于获益或由于任何原因终止研究。如果患者由于任何原因终止了维莫非尼治疗,他们将继续应用单药HL-085直至上述事件发生。
中文通用名:HL-085胶囊: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
规格:6mg
用法用量:口服,一天两次,每次9mg
用药时程:21天/周期。按疗程治疗直至出现疾病进展、不可耐受的毒性、撤回知情同意书、死亡、研究者判断风险大于获益或由于任何原因终止研究。如果患者由于任何原因终止了维莫非尼治疗,他们将继续应用单药HL-085直至上述事件发生
规格:6mg
用法用量:口服,一天两次,每次9mg
用药时程:21天/周期。按疗程治疗直至出现疾病进展、不可耐受的毒性、撤回知情同意书、死亡、研究者判断风险大于获益或由于任何原因终止研究。如果患者由于任何原因终止了维莫非尼治疗,他们将继续应用单药HL-085直至上述事件发生
中文通用名:HL-085胶囊: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
规格:6mg
用法用量:口服,一天两次,每次12mg
用药时程:21天/周期。按疗程治疗直至出现疾病进展、不可耐受的毒性、撤回知情同意书、死亡、研究者判断风险大于获益或由于任何原因终止研究。如果患者由于任何原因终止了维莫非尼治疗,他们将继续应用单药HL-085直至上述事件发生。
规格:6mg
用法用量:口服,一天两次,每次12mg
用药时程:21天/周期。按疗程治疗直至出现疾病进展、不可耐受的毒性、撤回知情同意书、死亡、研究者判断风险大于获益或由于任何原因终止研究。如果患者由于任何原因终止了维莫非尼治疗,他们将继续应用单药HL-085直至上述事件发生。
中文通用名:HL-085胶囊: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
规格:6mg
用法用量:口服,一天两次,每次15mg
用药时程:21天/周期。按疗程治疗直至出现疾病进展、不可耐受的毒性、撤回知情同意书、死亡、研究者判断风险大于获益或由于任何原因终止研究。如果患者由于任何原因终止了维莫非尼治疗,他们将继续应用单药HL-085直至上述事件发生。
规格:6mg
用法用量:口服,一天两次,每次15mg
用药时程:21天/周期。按疗程治疗直至出现疾病进展、不可耐受的毒性、撤回知情同意书、死亡、研究者判断风险大于获益或由于任何原因终止研究。如果患者由于任何原因终止了维莫非尼治疗,他们将继续应用单药HL-085直至上述事件发生。
中文通用名:HL-085胶囊: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
规格:6mg
用法用量:口服,一天两次,每次18mg
用药时程:21天/周期。按疗程治疗直至出现疾病进展、不可耐受的毒性、撤回知情同意书、死亡、研究者判断风险大于获益或由于任何原因终止研究。如果患者由于任何原因终止了维莫非尼治疗,他们将继续应用单药HL-085直至上述事件发生。
规格:6mg
用法用量:口服,一天两次,每次18mg
用药时程:21天/周期。按疗程治疗直至出现疾病进展、不可耐受的毒性、撤回知情同意书、死亡、研究者判断风险大于获益或由于任何原因终止研究。如果患者由于任何原因终止了维莫非尼治疗,他们将继续应用单药HL-085直至上述事件发生。
中文通用名:HL-085胶囊: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
规格:2mg
用法用量:口服,一天两次,每次18mg
用药时程:21天/周期。按疗程治疗直至出现疾病进展、不可耐受的毒性、撤回知情同意书、死亡、研究者判断风险大于获益或由于任何原因终止研究。如果患者由于任何原因终止了维莫非尼治疗,他们将继续应用单药HL-085直至上述事件发生。
规格:2mg
用法用量:口服,一天两次,每次18mg
用药时程:21天/周期。按疗程治疗直至出现疾病进展、不可耐受的毒性、撤回知情同意书、死亡、研究者判断风险大于获益或由于任何原因终止研究。如果患者由于任何原因终止了维莫非尼治疗,他们将继续应用单药HL-085直至上述事件发生。
中文通用名:HL-085胶囊: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
规格:2mg
用法用量:口服,一天两次,每次15mg
用药时程:21天/周期。按疗程治疗直至出现疾病进展、不可耐受的毒性、撤回知情同意书、死亡、研究者判断风险大于获益或由于任何原因终止研究。如果患者由于任何原因终止了维莫非尼治疗,他们将继续应用单药HL-085直至上述事件发生。
规格:2mg
用法用量:口服,一天两次,每次15mg
用药时程:21天/周期。按疗程治疗直至出现疾病进展、不可耐受的毒性、撤回知情同意书、死亡、研究者判断风险大于获益或由于任何原因终止研究。如果患者由于任何原因终止了维莫非尼治疗,他们将继续应用单药HL-085直至上述事件发生。
中文通用名:HL-085胶囊: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
规格:2mg
用法用量:口服,一天两次,每次12mg
用药时程:21天/周期。按疗程治疗直至出现疾病进展、不可耐受的毒性、撤回知情同意书、死亡、研究者判断风险大于获益或由于任何原因终止研究。如果患者由于任何原因终止了维莫非尼治疗,他们将继续应用单药HL-085直至上述事件发生。
规格:2mg
用法用量:口服,一天两次,每次12mg
用药时程:21天/周期。按疗程治疗直至出现疾病进展、不可耐受的毒性、撤回知情同意书、死亡、研究者判断风险大于获益或由于任何原因终止研究。如果患者由于任何原因终止了维莫非尼治疗,他们将继续应用单药HL-085直至上述事件发生。
中文通用名:HL-085胶囊: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
规格:2mg
用法用量:口服,一天两次,每次9mg
用药时程:21天/周期。按疗程治疗直至出现疾病进展、不可耐受的毒性、撤回知情同意书、死亡、研究者判断风险大于获益或由于任何原因终止研究。如果患者由于任何原因终止了维莫非尼治疗,他们将继续应用单药HL-085直至上述事件发生。
规格:2mg
用法用量:口服,一天两次,每次9mg
用药时程:21天/周期。按疗程治疗直至出现疾病进展、不可耐受的毒性、撤回知情同意书、死亡、研究者判断风险大于获益或由于任何原因终止研究。如果患者由于任何原因终止了维莫非尼治疗,他们将继续应用单药HL-085直至上述事件发生。
中文通用名:HL-085胶囊: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
规格:0.5mg
用法用量:口服,一天两次,每次9mg
用药时程:21天/周期。按疗程治疗直至出现疾病进展、不可耐受的毒性、撤回知情同意书、死亡、研究者判断风险大于获益或由于任何原因终止研究。如果患者由于任何原因终止了维莫非尼治疗,他们将继续应用单药HL-085直至上述事件发生。
规格:0.5mg
用法用量:口服,一天两次,每次9mg
用药时程:21天/周期。按疗程治疗直至出现疾病进展、不可耐受的毒性、撤回知情同意书、死亡、研究者判断风险大于获益或由于任何原因终止研究。如果患者由于任何原因终止了维莫非尼治疗,他们将继续应用单药HL-085直至上述事件发生。
中文通用名:HL-085胶囊: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
规格:0.5mg
用法用量:口服,一天两次,每次15mg
用药时程:21天/周期。按疗程治疗直至出现疾病进展、不可耐受的毒性、撤回知情同意书、死亡、研究者判断风险大于获益或由于任何原因终止研究。如果患者由于任何原因终止了维莫非尼治疗,他们将继续应用单药HL-085直至上述事件发生。
规格:0.5mg
用法用量:口服,一天两次,每次15mg
用药时程:21天/周期。按疗程治疗直至出现疾病进展、不可耐受的毒性、撤回知情同意书、死亡、研究者判断风险大于获益或由于任何原因终止研究。如果患者由于任何原因终止了维莫非尼治疗,他们将继续应用单药HL-085直至上述事件发生。
中文通用名:维莫非尼片: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240mg
用法用量:口服,每次720mg,一天两次,21天/周期
用药时程:连续服药直至出现不能耐受的毒性、疾病进展(PD)、撤回知情同意书、死亡或经研究者判断风险大于获益时终止研究。如果患者由于任何原因终止了维莫非尼治疗,他们将继续应用单药HL-085直至上述事件发生。
规格:240mg
用法用量:口服,每次720mg,一天两次,21天/周期
用药时程:连续服药直至出现不能耐受的毒性、疾病进展(PD)、撤回知情同意书、死亡或经研究者判断风险大于获益时终止研究。如果患者由于任何原因终止了维莫非尼治疗,他们将继续应用单药HL-085直至上述事件发生。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无
用法用量:无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确定最大耐受剂量(MTD)/推荐的II期临床剂量(RP2D)和剂量限制性毒性(DLT)。评价时间:第1个治疗周期(21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评价HL-085联合维莫非尼治疗BRAF V600突变的晚期实体瘤患者的初步抗肿瘤疗效(ORR、DoR、DCR和PFS)。评价时间:试验全程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评价HL-085联合维莫非尼治疗BRAF V600突变的晚期实体瘤患者的人体药代动力学(PK)特征。评价时间:试验全程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同意 · 2018-01-18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修改后同意 · 2018-03-29
- 北京肿瘤医院修改后同意 · 2018-04-16
- 河南省肿瘤医院修改后同意 · 2018-07-06
-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修改后同意 · 2018-08-28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同意 · 2019-10-11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0-06-12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0-10-16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1-02-05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01-14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1.02023-12-30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80314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田红旗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8-12-17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科州药物研发有限公司/天津滨江药物研发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80314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71061,CTR20191189,CTR20202050,CTR20202644,CTR20210846,CTR20211726,CTR20211967,CTR20213322,CTR20231191,CTR20231948,CTR20232218
- 药物名称
- HL-085胶囊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BRAF V600突变的晚期实体瘤
- 试验专业题目
- 评估HL-085联合维莫非尼治疗BRAF V600突变的晚期实体瘤患者的安全性和药代动力学的单臂、剂量爬坡和扩展的I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HL-085联合维莫非尼治疗BRAF V600突变晚期实体瘤的安全性和耐受性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HL-085-10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2.0
- 版本日期
- 2021-12-23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