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80369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药代/药效动力学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苏州思坦维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人源化hPV19单克隆抗体(抗-VEGF单抗)注射液联合化疗治疗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的耐受性、安全性和药代动力学 Ib 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18-01-05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8-03-20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8-06-15;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18-06-18;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19-08-15;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8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18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18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2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上海市 · 上海
- 上海市东方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 · 研究者:李进
- 上海市肺科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 · 研究者:周彩存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罗师平
- 申请人名称
- 苏州思坦维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罗师平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江苏省-苏州市-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18号生物纳米园C11幢2楼
- 联系人邮编
- 215123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李进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上海市浦东新区云台路1800号
- 邮编
- 200120
- 单位名称
- 上海市东方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60585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STW201701B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第1.1版
- 版本日期
- 2018-01-0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观察人源化hPV19单克隆抗体注射液(hPV19单抗)联合化疗给药的耐受性、安全性以及药代动力学;观察人源化hPV19单克隆抗体注射液联合化疗的初步疗效,为下一步临床研究提供依据,获得联合用药的最佳临床给药剂量和间隔。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其他其他说明:安全性和药代动力学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18~75岁,性别不限;
2.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适合接受下述任一化疗方案:FOLFOX、紫杉醇+卡铂、吉西他滨+卡铂、FOLFIRI方案治疗的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
3.ECOG体力状况评分≤2分;
4.预计生存期≥3个月;
5.实验室检查符合以下要求:嗜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L、血红蛋白≥ 90g/L(允许输血或使用药物治疗保证血红蛋白含量)、血小板≥100×109/L;? 凝血功能:INR≤1.5;PTT≤1.5×ULN、PT≤1.5×ULN;蛋白尿<1+,或如尿蛋白1+,则24小时尿蛋白定量<1.0g;肾功能:血浆肌酐≤1.5 ULN或肌酐清除率≥50ml/min;肝功能:血浆总胆红素≤1.5倍正常上限;AST或ALT≤2.5×ULN;如有骨转移,则碱性磷酸酶≤5×ULN;(ULN为正常值上限)。
6.签署知情同意书。
2.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适合接受下述任一化疗方案:FOLFOX、紫杉醇+卡铂、吉西他滨+卡铂、FOLFIRI方案治疗的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
3.ECOG体力状况评分≤2分;
4.预计生存期≥3个月;
5.实验室检查符合以下要求:嗜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L、血红蛋白≥ 90g/L(允许输血或使用药物治疗保证血红蛋白含量)、血小板≥100×109/L;? 凝血功能:INR≤1.5;PTT≤1.5×ULN、PT≤1.5×ULN;蛋白尿<1+,或如尿蛋白1+,则24小时尿蛋白定量<1.0g;肾功能:血浆肌酐≤1.5 ULN或肌酐清除率≥50ml/min;肝功能:血浆总胆红素≤1.5倍正常上限;AST或ALT≤2.5×ULN;如有骨转移,则碱性磷酸酶≤5×ULN;(ULN为正常值上限)。
6.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存在中枢神经系统累及或脑转移患者;
2. 肿瘤已侵犯大血管;
3. 心脑血管疾病患者:既往心肌梗塞、严重/不稳定型心绞痛疾病史;既往心血管外科手术(心脏、血管支架手术、血管成形术)史;冠心病患者;严重心律失常患者;心功能NYHA分级为III-IV级;近12个月内有脑卒中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史;近6个月内蛛网膜下腔出血病史;未得到有效控制的癫痫患者;入选前近1个月内高血压控制不佳,定义为不同日期内至少有2次重复测量结果为: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基线期允许使用1种抗高血压药物,复方制剂被认定为2种);有重大血管疾病(主动脉瘤、主动脉夹层动脉瘤、颈内动脉狭窄)患者;
4. 患下列消化道疾病患者:胃、十二指肠活动性溃疡或溃疡恶变、肠梗阻患者;近6个月内出现过腹部瘘、胃肠穿孔或腹腔脓肿,或有活动性消化道出血者;有慢性肠炎和/或炎症性肠病患者;
5. 患有出血(咯血)、凝血性疾病或正在使用华法林、阿司匹林、低分子肝素及其他抗血小板凝集的中西药物者(小剂量的预防性用药除外,如皮下注射肝素预防深静脉血栓、口服100mg阿司匹林片常规预防);
6. 患有出血风险的疾病,如肺鳞状上皮细胞癌;
7. 患有其他难以控制的临床疾病(如艾滋病、丙肝病毒感染或活动 性乙型肝炎、或其它严重慢性感染及严重的精神、神经、心血管、呼吸等系统疾病等);
8. 近28天内接受过放射治疗或化疗者;
9. 近28天内接受注射过贝伐珠单抗或其他VEGF单抗类药物;
10. 未从上次治疗的毒性恢复到正常或≤1级(脱发除外)的患者;
11. 近28天内参加其它临床研究的患者;
12. 目前处于活动性感染的患者;
13. 近28天内接受过手术(包括器官微创活检、开放活检或重大外伤)的患者,或手术伤口未愈合、溃疡或骨折的患者,或接受拔牙及其他牙科手术造成开放性创口的患者;
14. 预计在研究期间需要接受重大手术或放疗;
15. 有自身免疫性疾病、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者;
16. 既往肾病综合征病史;
17. 有严重过敏史,对蛋白制品、CHO细胞产品及其他重组人或人源化抗体等过敏;
18. 妊娠、哺乳期女性;
19. 育龄期患者(男性/女性)不能保证在研究治疗期间及研究完成后至少3个月内采取公认有效的避孕措施,或不能接受妊娠实验检查的育龄期女性;
20.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组的患者。
2. 肿瘤已侵犯大血管;
3. 心脑血管疾病患者:既往心肌梗塞、严重/不稳定型心绞痛疾病史;既往心血管外科手术(心脏、血管支架手术、血管成形术)史;冠心病患者;严重心律失常患者;心功能NYHA分级为III-IV级;近12个月内有脑卒中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史;近6个月内蛛网膜下腔出血病史;未得到有效控制的癫痫患者;入选前近1个月内高血压控制不佳,定义为不同日期内至少有2次重复测量结果为: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基线期允许使用1种抗高血压药物,复方制剂被认定为2种);有重大血管疾病(主动脉瘤、主动脉夹层动脉瘤、颈内动脉狭窄)患者;
4. 患下列消化道疾病患者:胃、十二指肠活动性溃疡或溃疡恶变、肠梗阻患者;近6个月内出现过腹部瘘、胃肠穿孔或腹腔脓肿,或有活动性消化道出血者;有慢性肠炎和/或炎症性肠病患者;
5. 患有出血(咯血)、凝血性疾病或正在使用华法林、阿司匹林、低分子肝素及其他抗血小板凝集的中西药物者(小剂量的预防性用药除外,如皮下注射肝素预防深静脉血栓、口服100mg阿司匹林片常规预防);
6. 患有出血风险的疾病,如肺鳞状上皮细胞癌;
7. 患有其他难以控制的临床疾病(如艾滋病、丙肝病毒感染或活动 性乙型肝炎、或其它严重慢性感染及严重的精神、神经、心血管、呼吸等系统疾病等);
8. 近28天内接受过放射治疗或化疗者;
9. 近28天内接受注射过贝伐珠单抗或其他VEGF单抗类药物;
10. 未从上次治疗的毒性恢复到正常或≤1级(脱发除外)的患者;
11. 近28天内参加其它临床研究的患者;
12. 目前处于活动性感染的患者;
13. 近28天内接受过手术(包括器官微创活检、开放活检或重大外伤)的患者,或手术伤口未愈合、溃疡或骨折的患者,或接受拔牙及其他牙科手术造成开放性创口的患者;
14. 预计在研究期间需要接受重大手术或放疗;
15. 有自身免疫性疾病、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者;
16. 既往肾病综合征病史;
17. 有严重过敏史,对蛋白制品、CHO细胞产品及其他重组人或人源化抗体等过敏;
18. 妊娠、哺乳期女性;
19. 育龄期患者(男性/女性)不能保证在研究治疗期间及研究完成后至少3个月内采取公认有效的避孕措施,或不能接受妊娠实验检查的育龄期女性;
20.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组的患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hPV19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用法用量:注射液;规格80mg(4ml)/瓶;静脉滴注,用法用量:选择4mg/kg与6mg/kg剂量联合化疗使用。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无
用法用量:无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某一剂量组有2例受试者出现DLT。评价时间:整个试验周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所有联合化疗试验结束。评价时间:整个试验周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上海市东方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8-01-19
- 上海市肺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8-03-16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1.02022-06-10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80369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罗师平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8-03-20
- 申请人名称
- 苏州思坦维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80369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60585
- 药物名称
- 重组人源化抗血管内皮生长因子(VEGF)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适合接受试验治疗的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
- 试验专业题目
- 人源化hPV19单克隆抗体(抗-VEGF单抗)注射液联合化疗治疗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的耐受性、安全性和药代动力学 Ib 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人源化hPV19单克隆抗体注射液联合化疗的Ib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STW201701B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第1.1版
- 版本日期
- 2018-01-0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