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80575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内分泌、营养与代谢(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四川科伦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评估琥珀酸曲格列汀单药治疗无法有效控制的中国2型糖尿病患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Ⅲ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19-09-05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8-05-24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8-05-16;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18-08-09;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19-11-28;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24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247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247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22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市河北省 · 沧州市河北省 · 唐山市河北省 · 石家庄市吉林省 · 长春市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湖南省 · 常德市湖南省 · 湘潭市湖南省 · 株洲市湖北省 · 十堰市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安徽省 · 合肥市上海市 · 上海市江苏省 · 盐城市江苏省 · 常州市江苏省 · 苏州市江苏省 · 南京市江西省 · 南昌市河南省 · 洛阳市安徽省 · 蚌埠市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纪立农
- 沧州市人民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沧州市 · 研究者:边芳
- 唐山市工人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唐山市 · 研究者:房辉
- 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研究者:刘宽芝
-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吉林省中医院)中国 · 吉林省 · 长春市 · 研究者:何泽
- 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吉大三院)中国 · 吉林省 · 长春市 · 研究者:王清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中国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研究者:成志锋
- 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常德市 · 研究者:余芳
- 湘潭市中心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湘潭市 · 研究者:李国华
- 株洲市中心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株洲市 · 研究者:林小红
- 十堰市太和医院(湖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十堰市 · 研究者:李雪锋
- 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中国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 · 研究者:刘鹏
-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研究者:章秋
-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彭永德
- 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盐城市 · 研究者:刘艳梅
- 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常州市 · 研究者:蒋晓红
- 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苏州市 · 研究者:胡吉
- 南京医科大学附属淮安第一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研究者:陆卫平
- 南昌市第一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研究者:胡玲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杨金奎
- 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洛阳市 · 研究者:马瑜瑾
- 蚌埠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蚌埠市 · 研究者:吕高友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周江林
- 申请人名称
- 四川科伦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周江林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海峡工业园区新华大道二段666号
- 联系人邮编
- 61113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纪立农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内分泌科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11号
- 邮编
- 100044
- 单位名称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80561,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KL182-RCT-01-CTP;V2.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2.1
- 版本日期
- 2019-09-0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评价琥珀酸曲格列汀单药治疗经饮食和运动无法有效控制的中国2型糖尿病患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根据1999年WHO标准确诊的2型糖尿病患者
2.年龄18~75岁(包含上下限),男性或女性
3.体重指数(BMI)≥19且≤35 kg/m2;
4.确诊为2型糖尿病时间不短于3个月;
5.受试者在筛选访视时正在采用饮食和运动治疗,且饮食和运动方案已至少连续8周保持不变。对于无法实施运动疗法的患者,不在上述限定之内
6.在筛选访视和第-14天时,受试者的糖化血红蛋白(HbA1c)≥ 7.5% 且 < 10.0%。
7.在筛选访视和第-14天时,受试者的空腹血糖(FPG)< 270 mg/dL(15 mmol/L)。
8.受试者有能力签署知情同意书,能遵守研究方案中的限制规定及要求,并且研究者认为受试者能完成此项研究。
2.年龄18~75岁(包含上下限),男性或女性
3.体重指数(BMI)≥19且≤35 kg/m2;
4.确诊为2型糖尿病时间不短于3个月;
5.受试者在筛选访视时正在采用饮食和运动治疗,且饮食和运动方案已至少连续8周保持不变。对于无法实施运动疗法的患者,不在上述限定之内
6.在筛选访视和第-14天时,受试者的糖化血红蛋白(HbA1c)≥ 7.5% 且 < 10.0%。
7.在筛选访视和第-14天时,受试者的空腹血糖(FPG)< 270 mg/dL(15 mmol/L)。
8.受试者有能力签署知情同意书,能遵守研究方案中的限制规定及要求,并且研究者认为受试者能完成此项研究。
排除标准
1.受试者存在1 型糖尿病史或继发性糖尿病史。
2. 受试者在筛选访视之前1年内曾接受过胰岛素治疗,但短期胰岛素治疗(持续时间< 2周)除外。
3. 受试者在筛选访视之前8周内曾使用过任何降糖药物。
4. 受试者存在心力衰竭(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III-IV级)、室性心动过速或心室颤动病史。
5. 受试者在筛选访视之前6个月内存在急性心肌梗塞或不稳定型心绞痛或急性脑卒中病史。
6. 筛选访视和/或随机访视中,受试者出现有临床意义的心电图(ECG)异常,例如Ⅱ度或Ⅲ度的房室传导阻滞或QTc间期延长≥500 ms。
7. 7. 受试者合并严重糖尿病并发症如增生性视网膜病变、严重糖尿病神经病变或间歇性跛行病史。
8. 血压控制不佳的受试者,(定义为收缩压≥180mmHg,和/或舒张压≥100mmHg)。
9. 实验室检查结果符合下列标准的受试者:①谷丙转氨酶(ALT)或谷草转氨酶(AST)≥3.0倍正常值范围上限(UNL),总胆红素(TBIL)≥2.0倍正常值范围上限的受试者;②肾小球滤过率(eGFR,MDRD公式)≤60mL/min/1.73 m2的受试者。
10. 过去5年内有恶性肿瘤病史的受试者。
11. 11. 过去6个月内接受过生长激素治疗或2个月内接受过治疗剂量的皮质类固醇的长期(连续2周以上或重复疗程的静脉、口服或关节内给药)用药的受试者;正在接受药物治疗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患者;过去6个月内药物治疗剂量未稳定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患者。
12. 过去3个月内曾参与其他药物临床试验的受试者。
13. 处于妊娠期、哺乳期或计划在研究期间妊娠的女性受试者;以及不同意在整个研究期间采取可靠的避孕方法的受试者。
14. 受试者有药物滥用或酒精滥用史。
15. 前3个月内进行了影响了体重的手术的患者;前2个月使用过减肥药物(包括中药)的患者。
16. 前3个月内有献过血或严重失血(400ml)的患者。
17. 安慰剂导入期内治疗依从性低于100% 的受试者。
18. 存在DPP-4抑制剂过敏或者不能耐受的病史的受试者。
19.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临床试验的其他情况。
2. 受试者在筛选访视之前1年内曾接受过胰岛素治疗,但短期胰岛素治疗(持续时间< 2周)除外。
3. 受试者在筛选访视之前8周内曾使用过任何降糖药物。
4. 受试者存在心力衰竭(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III-IV级)、室性心动过速或心室颤动病史。
5. 受试者在筛选访视之前6个月内存在急性心肌梗塞或不稳定型心绞痛或急性脑卒中病史。
6. 筛选访视和/或随机访视中,受试者出现有临床意义的心电图(ECG)异常,例如Ⅱ度或Ⅲ度的房室传导阻滞或QTc间期延长≥500 ms。
7. 7. 受试者合并严重糖尿病并发症如增生性视网膜病变、严重糖尿病神经病变或间歇性跛行病史。
8. 血压控制不佳的受试者,(定义为收缩压≥180mmHg,和/或舒张压≥100mmHg)。
9. 实验室检查结果符合下列标准的受试者:①谷丙转氨酶(ALT)或谷草转氨酶(AST)≥3.0倍正常值范围上限(UNL),总胆红素(TBIL)≥2.0倍正常值范围上限的受试者;②肾小球滤过率(eGFR,MDRD公式)≤60mL/min/1.73 m2的受试者。
10. 过去5年内有恶性肿瘤病史的受试者。
11. 11. 过去6个月内接受过生长激素治疗或2个月内接受过治疗剂量的皮质类固醇的长期(连续2周以上或重复疗程的静脉、口服或关节内给药)用药的受试者;正在接受药物治疗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患者;过去6个月内药物治疗剂量未稳定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患者。
12. 过去3个月内曾参与其他药物临床试验的受试者。
13. 处于妊娠期、哺乳期或计划在研究期间妊娠的女性受试者;以及不同意在整个研究期间采取可靠的避孕方法的受试者。
14. 受试者有药物滥用或酒精滥用史。
15. 前3个月内进行了影响了体重的手术的患者;前2个月使用过减肥药物(包括中药)的患者。
16. 前3个月内有献过血或严重失血(400ml)的患者。
17. 安慰剂导入期内治疗依从性低于100% 的受试者。
18. 存在DPP-4抑制剂过敏或者不能耐受的病史的受试者。
19.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临床试验的其他情况。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琥珀酸曲格列汀: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100mg。口服,每周一次,于早餐前服用。连续用药24周。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安慰剂片
用法用量:片剂,口服,每周一次,于早餐前服用。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糖化血红蛋白(HbA1c)评价时间:治疗24周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7 项,展开查看
- 空腹血糖(FPG)评价时间:治疗12周、24周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HbA1c < 7.5%的受试者比例评价时间:治疗24周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胰岛素、C-肽和胰高血糖素评价时间:治疗24周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稳态模型评估- 胰岛素抵抗(HOMA-IR)和HOMA-?评价时间:治疗24周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体重评价时间:治疗24周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糖化血红蛋白(HbA1c)评价时间:治疗12周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安全性评价评价时间:试验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8-03-26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8-04-08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8-12-14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9-10-24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无NA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80575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周江林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8-05-24
- 申请人名称
- 四川科伦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80575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80561,
- 药物名称
- 琥珀酸曲格列汀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2型糖尿病
- 试验专业题目
- 评估琥珀酸曲格列汀单药治疗无法有效控制的中国2型糖尿病患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Ⅲ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曲格列汀的多中心Ⅲ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KL182-RCT-01-CTP;V2.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2.1
- 版本日期
- 2019-09-0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