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80624
- 快照状态
- 主动暂停
- 状态阶段
- 已暂停(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感染性疾病与疫苗(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Novartis Pharma AG 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评估LMB763在NASH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和疗效的随机化、患者和研究者双盲、安慰剂对照、多中心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8-05-02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国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国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暂停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国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0 人;国际: 192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国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国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主动暂停(中止该研究是基于诺华内部对产品研发策略调整的考虑,而不是任何安全性问题,对LMB763化合物的受益-风险评估仍然不变。截至研究中止,没有正在接受治疗的受试者。)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3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吉林 · 长春Western Australia · Nedlands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 · 研究者:尤红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中国 · 吉林 · 长春 · 研究者:牛俊奇
- North Metropolitan Health Service trading as Sir Charles Gairdner HospitalAustralia · Western Australia · Nedlands · 研究者:Leon Adams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诺华医学热线(临床登记)
- 申请人名称
- Novartis Pharma AG 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诺华医学热线(临床登记)
- 联系人座机
- 400 621 3132/ 800 810 1555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2座12层
- 联系人邮编
- 100004
主要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 1
- 姓名
- 尤红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永安路95号北京友谊医院
- 邮编
- 100032
- 单位名称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主要研究者 2
- 姓名
- 牛俊奇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新民大街71号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 邮编
- 130021
- 单位名称
- 吉林大学白求恩第一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LMB763X220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本研究用于评估表型非酒精性脂肪肝炎(NASH)患者接受LMB763给药12周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PK)和早期肝脏应答。本研究所得数据将用于支持LMB763治疗NASH患者的进一步研发。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际多中心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在进行任何评估之前,必须获得知情同意书
2.18岁或以上(筛选访视时为准)男性和女性患者
3.出现NASH,符合以下标准之一:可为在随机分组之前两年之内具有基于肝脏活检的NASH的组织学证据,诊断与NASH相一致,纤维化水平为F1、F2或F3,组织学诊断未发现其他慢性肝病且ALT ≥ 43 IU/L(男性)或≥ 28 IU/L(女性)或NASH表型诊断,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标准:ALT ≥ 43 IU/L(男性)或≥ 28 IU/L(女性),且BMI ≥ 27 kg/m2 (自我认定为非亚裔的患者) 或 ≥23 kg/m2(自我认定为亚裔的患者),且因满足以下标准之一而被诊断为2型糖尿病:HbA1C ≥ 6.5% 或糖尿病症状 + 以下指标确证高血糖:空腹血糖 ≥126 mg/dl (≥ 7.0 mmol/l),两小时血糖浓度 ≥ 200mg/dl(在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中,服用75 g无水葡萄糖两小时之后血糖浓度 ≥ 11.1 mmol/l)或为接受2型糖尿病药物治疗
4.基线时肝脂肪≥10%(中心MRI实验室判读当地生成的影像),只有在所有其他基线评估均确认入选资格后才能进行MRI评估
5.参与研究的患者必须至少达到40 kg(88 lbs),且不得超过150 kg(330 lbs)。如果拥有台面重量为 200 kg(440 lbs)的MRI扫描仪,则也可纳入200 kg(440 lbs)的患者
6.能够与研究者良好交流,能够理解并遵守研究要求
2.18岁或以上(筛选访视时为准)男性和女性患者
3.出现NASH,符合以下标准之一:可为在随机分组之前两年之内具有基于肝脏活检的NASH的组织学证据,诊断与NASH相一致,纤维化水平为F1、F2或F3,组织学诊断未发现其他慢性肝病且ALT ≥ 43 IU/L(男性)或≥ 28 IU/L(女性)或NASH表型诊断,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标准:ALT ≥ 43 IU/L(男性)或≥ 28 IU/L(女性),且BMI ≥ 27 kg/m2 (自我认定为非亚裔的患者) 或 ≥23 kg/m2(自我认定为亚裔的患者),且因满足以下标准之一而被诊断为2型糖尿病:HbA1C ≥ 6.5% 或糖尿病症状 + 以下指标确证高血糖:空腹血糖 ≥126 mg/dl (≥ 7.0 mmol/l),两小时血糖浓度 ≥ 200mg/dl(在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中,服用75 g无水葡萄糖两小时之后血糖浓度 ≥ 11.1 mmol/l)或为接受2型糖尿病药物治疗
4.基线时肝脂肪≥10%(中心MRI实验室判读当地生成的影像),只有在所有其他基线评估均确认入选资格后才能进行MRI评估
5.参与研究的患者必须至少达到40 kg(88 lbs),且不得超过150 kg(330 lbs)。如果拥有台面重量为 200 kg(440 lbs)的MRI扫描仪,则也可纳入200 kg(440 lbs)的患者
6.能够与研究者良好交流,能够理解并遵守研究要求
排除标准
1.对任何药物有重度超敏反应病史或对吡唑类(例如塞来昔布或司坦唑醇)或咪唑环类(例如抗真菌药[包括酮康唑]、驱虫药[包括甲苯咪唑]、硝基咪唑抗菌药[包括甲硝唑])有过敏史的患者
2. 使用其他试验药物,在入组时尚处于5个半衰期内或30天内(以较长者为准);如当地法规要求更长时间,则按法规要求
3. 正在使用奥贝胆酸(OCA)
4. 在筛选前3个月内新开始使用GLP-1激动剂(例如利拉鲁肽、艾塞那肽、利西拉来、阿必鲁泰或度拉糖肽)或DPP-4抑制剂(例如西格列汀、维格列汀、沙格列汀或利格列汀)
5. 患者服用本方案所禁止的药物
6. 患者接受以下药物治疗,除非在随机分组前已接受稳定剂量至少达1个月:胰岛素(剂量变更不超过25%)、β受体阻滞剂、噻嗪类利尿药、贝特类、他汀类、烟酸、依折麦布、维生素 E(如果剂量>200 IU/日;禁止剂量 > 800 IU/日)、甲状腺激素、精神药物、雌激素或含雌激素的节育药物。对于口服抗糖尿病药物,可允许按照当地处方指导意见升高或降低一阶剂量
7. 在过去5年内,存在任何器官系统的恶性肿瘤病史(不包括皮肤局部鳞状细胞癌或接受过治疗的宫颈上皮内瘤样病变),无论是否接受治疗,不论是否有局部复发或转移证据
8. 妊娠或哺乳妇女,妊娠定义为怀孕之后直至妊娠结束之间的女性状态,由hCG实验室检查阳性结果确证
9. 育龄妇女,定义为所有在生理上有能力妊娠的妇女,除非她们在研究药物给药期间以及在停用研究药物之后至少5天(约相当于五个终末半衰期)内采用高效避孕措施
10. 排除性活跃男性,除非他们同意在接受研究药物期间以及研究用药停止后5天内在性交时使用避孕套,且该期间不进行生育。输精管切除的男性也要求使用避孕套,以防止通过精液意外暴露研究药物
11. 当前或在筛选前1年之内大量饮酒连续三个月或以上(一般将大量饮酒定义为女性超过20 g/日,男性超过30 g/日)和/或研究中心进行的AUDIT问卷评分≥8(作为病史的一部分)
12. 当地研究医生无法可靠地定量酒精用量
13. 在给药前12个月内有药物或酒精滥用史,或在筛选和基线时实验室分析证明存在药物或酒精滥用。如果研究者认为从医学的角度不适合使用大麻,则不允许使用大麻
14. 既往或计划(研究期间)进行减肥手术(例如胃成形术、Roux-en-Y胃旁路术)
15. I型糖尿病和未受控制的糖尿病(定义为在入组前60天内HbAlc ≥ 9.5%)
16. 计算得到的eGFR <60 mL/min(采用MDRD公式)
17. 肝脏活检存在或临床诊断为肝硬化
18. 有肝失代偿或重度肝损伤的临床证据,定义为发生以下任一情况:血清白蛋白 < 32 g/L;INR > 1.3;直接胆红素 > 13 mg/L;ALT 或 AST > 5 × ULN;碱性磷酸酶 > 3 × ULN;2级或更高级的食管静脉曲张、腹水或肝性脑病史;脾肿大
19. 血小板计数 < 120 ×109/L
20. 现有其他合并肝脏疾病或有肝脏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乙型或丙型肝炎病毒(HCV、HBV)感染;原发性胆汁性胆管炎(PBC);原发性硬化性胆管炎(PSC);酒精性肝脏疾病;明确的自身免疫性肝病或叠加肝炎;疑似或确认Gilbert综合征;已知胆管梗阻;疑似或证实肝癌
21. 肝脏移植史,或当前排在肝移植候选名单上
22. 炎症性肠病史
23. 已知人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阳性
24. 有未遵守医疗方案的历史,或研究者认为患者无法可靠地遵循研究要求
25. 按研究者的评估,长期(即在基线访视前持续>3个月)高剂量使用非甾体抗炎药(NSAID)
26. 心电图异常病史或当前诊断为心电图异常,提示参与研究的患者具有显著的安全性风险,例如:伴随有临床意义的心律失常,例如持续性室性心动过速和有临床意义的二度或三度房室传导阻滞(未装起搏器);家族性QT间期延长综合征病史或已知尖端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家族史
27. 在初次给药之前8周内(或当地法规所规定的更长时间)献血或失血400 ml或更多
28. 患者患有MRI扫描的禁忌症,包括:脑动脉瘤夹;植入神经刺激器;植入心脏起搏器或除颤器,或存在心内线;人工心脏瓣膜;耳蜗植入;可能有铁磁性的眼内异物(例如金属刨花);其他植入性医疗器械(例如胰岛素泵);金属弹片或子弹仍留在体内;重度幽闭恐怖症;纹身(由研究者和影像科医师决定);体重超过了MRI扫描机的承载能力
29. 对于既往进行过活检的患者:自肝脏活检诊断以来发生显著体重下降(>15%)或临床状态改变(经研究者判断)(参见入选标准第3条)。为了确保研究人群能够代表所有合格患者,研究者不得采用其他排除标准
2. 使用其他试验药物,在入组时尚处于5个半衰期内或30天内(以较长者为准);如当地法规要求更长时间,则按法规要求
3. 正在使用奥贝胆酸(OCA)
4. 在筛选前3个月内新开始使用GLP-1激动剂(例如利拉鲁肽、艾塞那肽、利西拉来、阿必鲁泰或度拉糖肽)或DPP-4抑制剂(例如西格列汀、维格列汀、沙格列汀或利格列汀)
5. 患者服用本方案所禁止的药物
6. 患者接受以下药物治疗,除非在随机分组前已接受稳定剂量至少达1个月:胰岛素(剂量变更不超过25%)、β受体阻滞剂、噻嗪类利尿药、贝特类、他汀类、烟酸、依折麦布、维生素 E(如果剂量>200 IU/日;禁止剂量 > 800 IU/日)、甲状腺激素、精神药物、雌激素或含雌激素的节育药物。对于口服抗糖尿病药物,可允许按照当地处方指导意见升高或降低一阶剂量
7. 在过去5年内,存在任何器官系统的恶性肿瘤病史(不包括皮肤局部鳞状细胞癌或接受过治疗的宫颈上皮内瘤样病变),无论是否接受治疗,不论是否有局部复发或转移证据
8. 妊娠或哺乳妇女,妊娠定义为怀孕之后直至妊娠结束之间的女性状态,由hCG实验室检查阳性结果确证
9. 育龄妇女,定义为所有在生理上有能力妊娠的妇女,除非她们在研究药物给药期间以及在停用研究药物之后至少5天(约相当于五个终末半衰期)内采用高效避孕措施
10. 排除性活跃男性,除非他们同意在接受研究药物期间以及研究用药停止后5天内在性交时使用避孕套,且该期间不进行生育。输精管切除的男性也要求使用避孕套,以防止通过精液意外暴露研究药物
11. 当前或在筛选前1年之内大量饮酒连续三个月或以上(一般将大量饮酒定义为女性超过20 g/日,男性超过30 g/日)和/或研究中心进行的AUDIT问卷评分≥8(作为病史的一部分)
12. 当地研究医生无法可靠地定量酒精用量
13. 在给药前12个月内有药物或酒精滥用史,或在筛选和基线时实验室分析证明存在药物或酒精滥用。如果研究者认为从医学的角度不适合使用大麻,则不允许使用大麻
14. 既往或计划(研究期间)进行减肥手术(例如胃成形术、Roux-en-Y胃旁路术)
15. I型糖尿病和未受控制的糖尿病(定义为在入组前60天内HbAlc ≥ 9.5%)
16. 计算得到的eGFR <60 mL/min(采用MDRD公式)
17. 肝脏活检存在或临床诊断为肝硬化
18. 有肝失代偿或重度肝损伤的临床证据,定义为发生以下任一情况:血清白蛋白 < 32 g/L;INR > 1.3;直接胆红素 > 13 mg/L;ALT 或 AST > 5 × ULN;碱性磷酸酶 > 3 × ULN;2级或更高级的食管静脉曲张、腹水或肝性脑病史;脾肿大
19. 血小板计数 < 120 ×109/L
20. 现有其他合并肝脏疾病或有肝脏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乙型或丙型肝炎病毒(HCV、HBV)感染;原发性胆汁性胆管炎(PBC);原发性硬化性胆管炎(PSC);酒精性肝脏疾病;明确的自身免疫性肝病或叠加肝炎;疑似或确认Gilbert综合征;已知胆管梗阻;疑似或证实肝癌
21. 肝脏移植史,或当前排在肝移植候选名单上
22. 炎症性肠病史
23. 已知人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阳性
24. 有未遵守医疗方案的历史,或研究者认为患者无法可靠地遵循研究要求
25. 按研究者的评估,长期(即在基线访视前持续>3个月)高剂量使用非甾体抗炎药(NSAID)
26. 心电图异常病史或当前诊断为心电图异常,提示参与研究的患者具有显著的安全性风险,例如:伴随有临床意义的心律失常,例如持续性室性心动过速和有临床意义的二度或三度房室传导阻滞(未装起搏器);家族性QT间期延长综合征病史或已知尖端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家族史
27. 在初次给药之前8周内(或当地法规所规定的更长时间)献血或失血400 ml或更多
28. 患者患有MRI扫描的禁忌症,包括:脑动脉瘤夹;植入神经刺激器;植入心脏起搏器或除颤器,或存在心内线;人工心脏瓣膜;耳蜗植入;可能有铁磁性的眼内异物(例如金属刨花);其他植入性医疗器械(例如胰岛素泵);金属弹片或子弹仍留在体内;重度幽闭恐怖症;纹身(由研究者和影像科医师决定);体重超过了MRI扫描机的承载能力
29. 对于既往进行过活检的患者:自肝脏活检诊断以来发生显著体重下降(>15%)或临床状态改变(经研究者判断)(参见入选标准第3条)。为了确保研究人群能够代表所有合格患者,研究者不得采用其他排除标准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100 mg LMB763 胶囊:
用法用量:胶囊,规格100mg,口服,一天一次,每次100mg,持续12周 (队列1)
中文通用名:25 mg LMB763 胶囊:
用法用量:胶囊,规格25mg,口服,一天一次,每次50mg,持续12周(队列2)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安慰剂胶囊
用法用量:胶囊,规格100mg,口服,一天一次,每次100mg,持续12周 (队列1);胶囊,规格25mg,口服,一天一次,每次50mg,持续12周(队列2)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测定LMB763在12周治疗期间的安全性和耐受性评价时间:6个月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测定LMB763对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血液水平的影响评价时间:6个月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6 项,展开查看
- 评估LMB763在NASH患者中的药代动力学(PK)评价时间:6个月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测定LMB763治疗12周后对肝内脂肪的影响评价时间:6个月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测定LMB763治疗12周后对人体测量结果的影响评价时间:6个月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测定LMB763对肝纤维化无创标志物的影响评价时间:6个月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测定LMB763对空腹血脂的影响评价时间:6个月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测定LMB763对潜在瘙痒发生率和影响的作用,与安慰剂进行比较评价时间:6个月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8-01-11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同意 · 2018-04-02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80624
- 试验状态
- 主动暂停
- 申请人联系人
- 诺华医学热线(临床登记)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8-05-02
- 申请人名称
- Novartis Pharma AG/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9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80624
- 药物名称
- 100 mg LMB763 胶囊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非酒精性脂肪肝炎
- 试验专业题目
- 评估LMB763在NASH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和疗效的随机化、患者和研究者双盲、安慰剂对照、多中心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NASH患者中LMB763的安全、耐受、PK和疗效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LMB763X220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