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80682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
- 疾病领域
- 内分泌、营养与代谢(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康融东方(广东)医药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AK102在健康受试者的安全性、耐受性、PK和PD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单次给药剂量递增I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8-07-02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8-05-23;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18-11-28;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32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32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 · 研究者:陈锐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金小平
- 申请人名称
- 康融东方(广东)医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金小平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神农路6号
- 联系人邮编
- 528437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陈锐,博士
- 职称
- 副教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41号北京协和医院临床药理中心
- 邮编
- 100032
- 单位名称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AK102-10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评估AK102注射液单次给药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次要目的:1.评估AK102注射液单次给药在健康受试者中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2.初步评估AK102注射液单次给药在健康受试者中的药效动力学作用。
3.初步评估AK102注射液单次给药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免疫原性。
次要目的:1.评估AK102注射液单次给药在健康受试者中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2.初步评估AK102注射液单次给药在健康受试者中的药效动力学作用。
3.初步评估AK102注射液单次给药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免疫原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5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筛选时年龄在18~55岁(含)之间的健康男性或女性志愿者。
2.空腹血清低密度脂蛋白水平≥1.8mmol/L且≤4.9mmol/L (70 to 190 mg/dL) 。
3.体重指数(BMI)18-28kg/m2(含),且体重女性≥45kg,男性≥50kg。
4.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在筛选期血妊娠检测结果为阴性。受试者以及他们的伴侣在整个研究期间以及最后一次接受研究药物后至少6个月内自愿采取方案规定的有效的避孕措施(详见附录)。无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需至少满足以下一项标准: a.绝经,具体定义为:不因其它病理或生理原因造成的至少连续12个月停经;血清促卵泡激素(FSH)水平在绝经后女性的实验室参考范围之内;b.已行子宫切除和/或双侧卵巢切除术,且有档案记录; c.医学证实卵巢衰竭。 认为所有其他的女性受试者(包括无档案记录其进行过子宫切除、双侧卵巢切除和/或卵巢衰竭的女性)均有生育能力。
5.受试者能够理解并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知情同意书必须在执行任何试验指定的研究程序前签署;
6.受试者必须自愿并能完成研究程序和随访检查。
7.受试者愿意维持当前的普通饮食和体育活动规律。
2.空腹血清低密度脂蛋白水平≥1.8mmol/L且≤4.9mmol/L (70 to 190 mg/dL) 。
3.体重指数(BMI)18-28kg/m2(含),且体重女性≥45kg,男性≥50kg。
4.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在筛选期血妊娠检测结果为阴性。受试者以及他们的伴侣在整个研究期间以及最后一次接受研究药物后至少6个月内自愿采取方案规定的有效的避孕措施(详见附录)。无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需至少满足以下一项标准: a.绝经,具体定义为:不因其它病理或生理原因造成的至少连续12个月停经;血清促卵泡激素(FSH)水平在绝经后女性的实验室参考范围之内;b.已行子宫切除和/或双侧卵巢切除术,且有档案记录; c.医学证实卵巢衰竭。 认为所有其他的女性受试者(包括无档案记录其进行过子宫切除、双侧卵巢切除和/或卵巢衰竭的女性)均有生育能力。
5.受试者能够理解并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知情同意书必须在执行任何试验指定的研究程序前签署;
6.受试者必须自愿并能完成研究程序和随访检查。
7.受试者愿意维持当前的普通饮食和体育活动规律。
排除标准
1.空腹血清甘油三酯>400mg/dL(4.52mmol/L)。
2. 有未知的伴随疾病(如肾病综合征、肝病、糖尿病、甲状腺功能减退等),或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和心电图检查发现任何有临床意义的异常、不适或疾病,经研究者判断不符合临床上健康的标准或不适合参加临床研究。
3. 临床上有明显符合以下疾病的病史,包括但不限于胃肠道,心血管,肌肉骨骼系统,内分泌系统,血液系统,精神疾病,肾脏,肝脏,支气管,神经疾病,免疫系统,代谢功能紊乱或药物过敏等急性或慢性疾病,且病情未得到有效控制,对有皮下注射不耐受的病史,经研究者判断,参加本研究可能会混淆结果或使受试者处于风险之中。
4. 有重要器官(如心、肺、肝、肾等)移植史。
5. 在筛选前12个月内有处方药物滥用史和/或非法药物滥用史者;在筛选前12个月内有酒精滥用史者,即女性超过7次/周,或男性超过14次/周 (1次 = 150 mL(5 盎司)葡萄酒或360 mL(12盎司)啤酒或45 mL( 1.5盎司)酒精量为40%的烈性酒)。
6. 有药物滥用测试或酒精测试结果阳性者。
7. 丙肝病毒抗体阳性者,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者,人类免疫缺陷病毒阳性者,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测阳性者。
8. 肝、肾功能和血象异常,包括:a.谷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或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LT)≥2倍正常值上限(ULN)b.总胆红素≥1.5倍正常值上限(ULN)c.血红蛋白(HGB)<120 g/L (男性) 或 <110 g/L (女性) d.血小板计数(PLT)<100*109/L e.白细胞(WBC)<3*109/L f.血清肌酐大于正常值上限(ULN) g.肌酸激酶(CK)> 3 x ULN h.促甲状腺激素(TSH)超出实验室正常参考值范围 i.其他实验室检查结果异常,经研究者判断可能影响受试者完成试验或干扰试验结果。
9. 筛选时,12导联ECG证明QTcF >450 msec。
10. 血压高于140mmHg/90mmHg的受试者(如果初次测量血压超过该标准,可由研究者判断在至少10分钟后进行复测,如果低于该标准,可以入组)。
11. 曾患有恶性肿瘤(除已治愈且无复发迹象的皮肤基底细胞癌、原位宫颈癌)或淋巴增殖性疾病的受试者。
12. 对研究药物任何成分过敏,或曾对单克隆抗体有严重过敏反应,或经研究者判断进入研究有过敏风险, 或对皮下注射有不耐受的受试者。
13. 妊娠期或哺乳期的女性。
14. 曾在筛选前12个月接受全身皮质类固醇治疗的受试者(即,口服、IV或IM)。
15. 曾参与胆固醇酯转移蛋白(CETP)抑制剂或CETP抑制剂临床试验研究。
16. 曾接受任何针对前蛋白转化酶枯草溶菌素9(PCSK-9)靶点的治疗。
17. 基线(第-1天)筛选前6个月内曾使用过任何治疗用或研究用生物制剂。
18. 基线(第-1天)筛选前3个月内有住院史或手术史(阑尾炎除外)或参加过其他药物的临床研究。
19. 基线(第-1天)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500ml或以上,或计划在研究期间献血。
20. 基线(第-1天)筛选前45天内曾接受过降脂类处方药治疗,降脂类植物药或补充剂治疗。
21. 基线(第-1天)筛选前45天内曾应用任何已知可影响脂代谢的中草药、维生素或补药(如鱼油>1000 mg/日、含红曲米成分的药物或保健品)。
22. 基线(第-1天)筛选前2周内使用过任何其他药物(处方药、非处方药或中成药)。
23. 不愿意或不能依从方案中规定的生活方式指导。
24.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不合适参与本研究的任何其他情形或状况。
2. 有未知的伴随疾病(如肾病综合征、肝病、糖尿病、甲状腺功能减退等),或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和心电图检查发现任何有临床意义的异常、不适或疾病,经研究者判断不符合临床上健康的标准或不适合参加临床研究。
3. 临床上有明显符合以下疾病的病史,包括但不限于胃肠道,心血管,肌肉骨骼系统,内分泌系统,血液系统,精神疾病,肾脏,肝脏,支气管,神经疾病,免疫系统,代谢功能紊乱或药物过敏等急性或慢性疾病,且病情未得到有效控制,对有皮下注射不耐受的病史,经研究者判断,参加本研究可能会混淆结果或使受试者处于风险之中。
4. 有重要器官(如心、肺、肝、肾等)移植史。
5. 在筛选前12个月内有处方药物滥用史和/或非法药物滥用史者;在筛选前12个月内有酒精滥用史者,即女性超过7次/周,或男性超过14次/周 (1次 = 150 mL(5 盎司)葡萄酒或360 mL(12盎司)啤酒或45 mL( 1.5盎司)酒精量为40%的烈性酒)。
6. 有药物滥用测试或酒精测试结果阳性者。
7. 丙肝病毒抗体阳性者,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者,人类免疫缺陷病毒阳性者,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测阳性者。
8. 肝、肾功能和血象异常,包括:a.谷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或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LT)≥2倍正常值上限(ULN)b.总胆红素≥1.5倍正常值上限(ULN)c.血红蛋白(HGB)<120 g/L (男性) 或 <110 g/L (女性) d.血小板计数(PLT)<100*109/L e.白细胞(WBC)<3*109/L f.血清肌酐大于正常值上限(ULN) g.肌酸激酶(CK)> 3 x ULN h.促甲状腺激素(TSH)超出实验室正常参考值范围 i.其他实验室检查结果异常,经研究者判断可能影响受试者完成试验或干扰试验结果。
9. 筛选时,12导联ECG证明QTcF >450 msec。
10. 血压高于140mmHg/90mmHg的受试者(如果初次测量血压超过该标准,可由研究者判断在至少10分钟后进行复测,如果低于该标准,可以入组)。
11. 曾患有恶性肿瘤(除已治愈且无复发迹象的皮肤基底细胞癌、原位宫颈癌)或淋巴增殖性疾病的受试者。
12. 对研究药物任何成分过敏,或曾对单克隆抗体有严重过敏反应,或经研究者判断进入研究有过敏风险, 或对皮下注射有不耐受的受试者。
13. 妊娠期或哺乳期的女性。
14. 曾在筛选前12个月接受全身皮质类固醇治疗的受试者(即,口服、IV或IM)。
15. 曾参与胆固醇酯转移蛋白(CETP)抑制剂或CETP抑制剂临床试验研究。
16. 曾接受任何针对前蛋白转化酶枯草溶菌素9(PCSK-9)靶点的治疗。
17. 基线(第-1天)筛选前6个月内曾使用过任何治疗用或研究用生物制剂。
18. 基线(第-1天)筛选前3个月内有住院史或手术史(阑尾炎除外)或参加过其他药物的临床研究。
19. 基线(第-1天)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500ml或以上,或计划在研究期间献血。
20. 基线(第-1天)筛选前45天内曾接受过降脂类处方药治疗,降脂类植物药或补充剂治疗。
21. 基线(第-1天)筛选前45天内曾应用任何已知可影响脂代谢的中草药、维生素或补药(如鱼油>1000 mg/日、含红曲米成分的药物或保健品)。
22. 基线(第-1天)筛选前2周内使用过任何其他药物(处方药、非处方药或中成药)。
23. 不愿意或不能依从方案中规定的生活方式指导。
24.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不合适参与本研究的任何其他情形或状况。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AK102注射液:
用法用量:注射液;100mg/1ml/瓶;皮下腹部注射;剂量组75mg(0.75ml): 一次腹部皮下注射
中文通用名:AK102注射液:
用法用量:注射液;100mg/1ml/瓶;皮下腹部注射;剂量组150mg(1.5ml):分为2次腹部皮下注射, 第一次1 ml;在第1次注射完后,进行第二次腹部皮下注射,共注射2次,每次注射部位应不相同。
中文通用名:AK102注射液:
用法用量:注射液;100mg/1ml/瓶;皮下腹部注射;剂量组300mg(3ml):分为3次腹部皮下注射, 每次1 ml;依次进行腹部皮下注射,共注射3次,每次注射部位应不相同。
中文通用名:AK102注射液:
用法用量:注射液;100mg/1ml/瓶;皮下腹部注射;剂量组500mg(5ml):分为5次腹部皮下注射, 每次1 ml;依次进行腹部皮下注射,共注射5次,每次注射部位应不相同。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AK102注射液(安慰剂)
用法用量:安慰剂(含组氨酸、蔗糖、海藻糖、聚山梨酯80);1ml/瓶;腹部皮下注射;使用剂量体积分别与试验药组同步;注射方法分别与试验药组同步。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 1)≥1/2在试验组的受试者出现与试验药物相关的有临床表现的Ⅱ级(除Ⅱ级注射部位局部反应)或以上不良事件(根据NCI-CTCAE 4.03版分级); 2)≥1/3在试验组的受试者出现与试验药物相关的Ⅲ级或以上不良事件(根据NCI-CTCAE 4.03版分级); 需立即暂停剂量组爬坡试验,经由研究者、第三方研究者和申办方评估分析该组的安全性数据,讨论是否对受试者健康造成严重损害后决定是否继续剂量递增试验,或终止该剂量组试验,或终止剂量递增并返回该剂量水平与前一个低剂量水平之间的中简剂量并保持例数不变继续试验。评价时间:单次给药后21天内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将被视为研究中止:1)试验药物出现严重安全性问题; 2)在试验中发现试验方案有重大失误,难以评价治疗效应,或者一项设计较好的方案在实施中发生了重要偏差,再继续下去难以评价治疗效应; 3)申办方要求中止(如经费原因、管理原因等);4)行政管理部门或伦理委员会要求中止研究;5)其它原因。评价时间:单次给药后12周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会议审查批件修改后同意 · 2018-03-07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快速审查批件修改后同意 · 2018-04-17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快速审查批件修改后同意 · 2018-05-16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80682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金小平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8-07-02
- 申请人名称
- 康融东方(广东)医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9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80682
- 药物名称
- AK102注射液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高脂血症
- 试验专业题目
- AK102在健康受试者的安全性、耐受性、PK和PD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单次给药剂量递增I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AK102注射液在健康受试者中的Ⅰ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AK102-10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