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80836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尚未招募
- 状态阶段
- 尚未招募(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其他或未明确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上海宣泰海门药业有限公司 再鼎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评价ZL-2302治疗ALK阳性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及抗肿瘤作用的开放、剂量递增I期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8-09-05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52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尚未招募)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上海市 · 上海
- 上海市胸科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 · 研究者:陆舜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张丹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宣泰海门药业有限公司 再鼎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张丹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金科路4560号金创大厦1号楼4楼
- 联系人邮编
- 20121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陆舜,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上海市淮海西路241号
- 邮编
- 200030
- 单位名称
- 上海市胸科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ZL-2302-001;版本1.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评估ZL-2302在ALK阳性晚期NSCLC患者中的剂量限制性毒性(DLT)和最大耐受剂量(MTD)、单次和连续给药的安全性和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及确定ZL-2302在后期研究中的推荐剂量。次要目的:初步评价ZL-2302推荐剂量对经标准治疗无效的ALK阳性的晚期NSCLC的抗肿瘤活性、用于一线治疗ALK阳性晚期NSCLC的抗肿瘤活性、安全性和耐受性及用于一线治疗CNS转移ALK阳性晚期NSCLC的抗肿瘤活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其他其他说明: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对本研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2.年龄18-75岁
3.体力状况计分(ECOG评分)0-1
4.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性NSCLC(不适合局部治疗的IIIB期或转移性IV期)
5.组织样本或细胞样本确认有ALK融合基因阳性(异位或突变)
6.NSCLC的既往治疗符合以下标准的:1)剂量递增阶段: 既往接受≥1线标准治疗(化疗或靶向药物)失败的或毒性不耐受;2)剂量扩展阶段: 初治NSCLC未接受过系统性治疗
7.根据RECIST 1.1患者具有至少一个可测量靶病灶
8.有良好的器官功能:1)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L;2)血小板计数≥100×109/L;3)血红蛋白≥90 g/L;4)总胆红素≤1.5倍ULN;5)AST及ALT≤2.5倍ULN,肝转移时≤5倍ULN;6)血清肌酐≤1.5倍ULN,或肌酐清除率≥60mL/min(按照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7)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
9.同意在研究期间和试验药物末次给药后3个月内避孕的男性和女性患者(因子宫或卵巢摘除而绝经的女性以及末次月经后无经时间在12个月以上的女性除外)
10.对治疗方案,给药计划,PK采样,实验室检查,访视时间安排和其他研究步骤有良好的依从性
11.能很好地依从方案,愿意按方案要求接受治疗和随访
2.年龄18-75岁
3.体力状况计分(ECOG评分)0-1
4.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性NSCLC(不适合局部治疗的IIIB期或转移性IV期)
5.组织样本或细胞样本确认有ALK融合基因阳性(异位或突变)
6.NSCLC的既往治疗符合以下标准的:1)剂量递增阶段: 既往接受≥1线标准治疗(化疗或靶向药物)失败的或毒性不耐受;2)剂量扩展阶段: 初治NSCLC未接受过系统性治疗
7.根据RECIST 1.1患者具有至少一个可测量靶病灶
8.有良好的器官功能:1)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L;2)血小板计数≥100×109/L;3)血红蛋白≥90 g/L;4)总胆红素≤1.5倍ULN;5)AST及ALT≤2.5倍ULN,肝转移时≤5倍ULN;6)血清肌酐≤1.5倍ULN,或肌酐清除率≥60mL/min(按照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7)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
9.同意在研究期间和试验药物末次给药后3个月内避孕的男性和女性患者(因子宫或卵巢摘除而绝经的女性以及末次月经后无经时间在12个月以上的女性除外)
10.对治疗方案,给药计划,PK采样,实验室检查,访视时间安排和其他研究步骤有良好的依从性
11.能很好地依从方案,愿意按方案要求接受治疗和随访
排除标准
1.剂量递增阶段需排除首次给药前21天内接受过含细胞毒药物的化疗或7天内接受过治疗NSCLC的靶向药物的患者
2. 有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神经系统不稳定、需要增加类固醇剂量来控制、或需要治疗的脑转移或脑膜转移。
3. 任何既往的化疗的毒副反应未恢复至≤NCI CTC AE(5.0版本) 1级或基线水平,除外≤CTC AE 2级的症状稳定的感觉神经病变或脱发
4. 首次给药前14天内或治疗期间需使用CYP3A抑制剂或诱导剂
5. 首次给药前14天内或治疗期间需使用有潜在QT间期延长影响的药物
6. 患有纽约心脏协会分级III或IV的心脏病、入组前6个月以内的心肌梗塞史、需要治疗的心律不齐、活动性心绞痛或重度闭塞性肺病等,使患者暴露在高风险下的心脏疾病
7. 基线ECG检查校正后的QTcF男性≥450毫秒、女性≥470毫秒或既往有QT间期延长病史或有症状的心动过缓
8. 既往患有间质性肺病(ILD)、间质纤维化、药物诱导性或放射性肺炎者
9. 并发感染,需要采用抗生素或抗病毒药等进行全身治疗的患者
10. 患有急性或慢性肝病,检查显示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或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
11. 检查显示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
12. 首次给药前3周内接受过重大手术,或手术后尚未恢复的任何手术效应
13. 不能用药物有效控制的糖尿病、高血压
14. 难以控制的恶心和呕吐、无法吞咽研究药物、任何可能干扰影响药物吸收代谢的胃肠道疾病
15. 对ZL-2302制剂的辅料(微晶纤维素、无水乳糖、交联羧甲基纤维素钠、胶态二氧化硅、硬脂酸镁和羟丙基甲基纤维素)有过敏史的患者
16. 已怀孕、哺乳期妇女或妊娠试验阳性
17. 入组前距既往治疗结束尚不足以下时间的:1) 手术疗法、放射线疗法2周;2)支气管镜处置2周;3)亚硝基脲、丝裂霉素C6周;4)内分泌疗法、免疫疗法2周;5)输血、造血因子制剂2周;6)免疫抑制剂(环孢素等)4周;7)其他临床试验药物4周
18. 有需要治疗的胸水、心包积水或腹水的患者(除外签署知情同意书时排液后已度过2周以上且没有恶化的患者)
19. 入组前5年内患有除肺癌以外的其它恶性肿瘤(除外已根治性治疗的原位宫颈癌、基底细胞癌、浅表膀胱肿瘤)
20. 任何可能干扰研究结果、影响患者全程参与研究的既往或当前的疾病、治疗、或实验室异常,或研究者认为患者不适合参与本研究
2. 有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神经系统不稳定、需要增加类固醇剂量来控制、或需要治疗的脑转移或脑膜转移。
3. 任何既往的化疗的毒副反应未恢复至≤NCI CTC AE(5.0版本) 1级或基线水平,除外≤CTC AE 2级的症状稳定的感觉神经病变或脱发
4. 首次给药前14天内或治疗期间需使用CYP3A抑制剂或诱导剂
5. 首次给药前14天内或治疗期间需使用有潜在QT间期延长影响的药物
6. 患有纽约心脏协会分级III或IV的心脏病、入组前6个月以内的心肌梗塞史、需要治疗的心律不齐、活动性心绞痛或重度闭塞性肺病等,使患者暴露在高风险下的心脏疾病
7. 基线ECG检查校正后的QTcF男性≥450毫秒、女性≥470毫秒或既往有QT间期延长病史或有症状的心动过缓
8. 既往患有间质性肺病(ILD)、间质纤维化、药物诱导性或放射性肺炎者
9. 并发感染,需要采用抗生素或抗病毒药等进行全身治疗的患者
10. 患有急性或慢性肝病,检查显示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或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
11. 检查显示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
12. 首次给药前3周内接受过重大手术,或手术后尚未恢复的任何手术效应
13. 不能用药物有效控制的糖尿病、高血压
14. 难以控制的恶心和呕吐、无法吞咽研究药物、任何可能干扰影响药物吸收代谢的胃肠道疾病
15. 对ZL-2302制剂的辅料(微晶纤维素、无水乳糖、交联羧甲基纤维素钠、胶态二氧化硅、硬脂酸镁和羟丙基甲基纤维素)有过敏史的患者
16. 已怀孕、哺乳期妇女或妊娠试验阳性
17. 入组前距既往治疗结束尚不足以下时间的:1) 手术疗法、放射线疗法2周;2)支气管镜处置2周;3)亚硝基脲、丝裂霉素C6周;4)内分泌疗法、免疫疗法2周;5)输血、造血因子制剂2周;6)免疫抑制剂(环孢素等)4周;7)其他临床试验药物4周
18. 有需要治疗的胸水、心包积水或腹水的患者(除外签署知情同意书时排液后已度过2周以上且没有恶化的患者)
19. 入组前5年内患有除肺癌以外的其它恶性肿瘤(除外已根治性治疗的原位宫颈癌、基底细胞癌、浅表膀胱肿瘤)
20. 任何可能干扰研究结果、影响患者全程参与研究的既往或当前的疾病、治疗、或实验室异常,或研究者认为患者不适合参与本研究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ZL-2302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25mg;口服,一日二次,每次按照指定剂量。连续服药21天为一个周期。直至疾病进展、不可耐受的毒性、撤回知情同意、失访或死亡,以先出现者为准
中文通用名:ZL-2302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25mg;口服,一日二次,每次按照指定剂量。连续服药21天为一个周期。直至疾病进展、不可耐受的毒性、撤回知情同意、失访或死亡,以先出现者为准
中文通用名:ZL-2302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25mg;口服,一日二次,每次按照指定剂量。连续服药21天为一个周期。直至疾病进展、不可耐受的毒性、撤回知情同意、失访或死亡,以先出现者为准
中文通用名:ZL-2302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100mg;口服,一日二次,每次按照指定剂量。连续服药21天为一个周期。直至疾病进展、不可耐受的毒性、撤回知情同意、失访或死亡,以先出现者为准
中文通用名:ZL-2302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100mg;口服,一日二次,每次按照指定剂量。连续服药21天为一个周期。直至疾病进展、不可耐受的毒性、撤回知情同意、失访或死亡,以先出现者为准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无
用法用量:无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剂量限制性毒性(DLT)事件及其发生率;根据NCI CTC AE 5.0判定的不良事件及其发生率;实验室检查结果;其他用药后安全性评价包括治疗周期数,药物剂量强度,实验室指标、生命体征和体力评分等评价时间:首次服药开始至末次服药后30天内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测定血浆样品中ZL-2302原型药物的浓度,分别绘制个体和各剂量组平均药物浓度-时间曲线。主要药代动力学参数包括:(1)消除半衰期(t1/2);(2)体内平均滞留时间(MRT);(3)药物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AUC);(4)表观分布容积(Vd/F);(5)表观清除率(CL/F);(6)Cmax、Tmax等;(7)药物蓄积比;(8)线性关系。评价时间:单次给药当天至连续给药第二周期第一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客观缓解率(ORR);疾病控制率(DCR);缓解持续时间(DOR);无疾病进展时间(PFS)评价时间:首次服药开始至疾病进展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总生存时间(OS)评价时间:首次服药开始至首次记录为死亡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上海市胸科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8-08-28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80836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张丹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8-09-05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宣泰海门药业有限公司/再鼎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9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80836
- 药物名称
- ZL-2302片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肺癌
- 试验专业题目
- 评价ZL-2302治疗ALK阳性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及抗肿瘤作用的开放、剂量递增I期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ZL-2302治疗ALK阳性晚期NSCLC患者I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ZL-2302-001;版本1.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