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80848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药代/药效动力学
- 疾病领域
- 感染性疾病与疫苗(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欣凯医药化工中间体(上海)有限公司 欣凯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苏州长征-欣凯制药有限公司 中国医学科学院医药生物技术研究所
完整专业题目
替诺福韦十八烷氧乙酯在健康受试者中单次给药的安全性和药代动力学Ia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0-11-05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8-11-08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9-12-12;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19-12-24;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2-07-18;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52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52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52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
- 北京协和医院临床药理中心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 · 研究者:陈锐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王敏骏
- 申请人名称
- 欣凯医药化工中间体(上海)有限公司 欣凯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苏州长征-欣凯制药有限公司 中国医学科学院医药生物技术研究所
- 联系人姓名
- 王敏骏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上海市浦东新区李冰路67弄3号
- 联系人邮编
- 201203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陈锐
- 学位
- 博士
- 职称
- 副高级职称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41号
- 邮编
- 100032
- 单位名称
- 北京协和医院临床药理中心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CK19-SAD-1001;V1.4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5
- 版本日期
- 2020-11-0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1.评价替诺福韦十八烷氧乙酯在健康受试者中单次给药的安全性;
2.评价替诺福韦十八烷氧乙酯在健康受试者中单次给药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2.评价替诺福韦十八烷氧乙酯在健康受试者中单次给药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60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18~60岁健康志愿者(包括边界值),男女均可;
2.体重:男性体重大于50kg,女性体重大于45kg,受试者体重指数(BMI)在18~28kg/m2之间(包括边界值);
3.受试者及其配偶同意整个研究期间(从筛选到试验结束后6个月)采取有效避孕措施(有效避孕措施包括:输卵管结扎术、输精管结扎术、禁欲、使用避孕套、宫内节育器)
4.受试者必须在试验前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5.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做良好的沟通并能够依照研究规定完成研究。
2.体重:男性体重大于50kg,女性体重大于45kg,受试者体重指数(BMI)在18~28kg/m2之间(包括边界值);
3.受试者及其配偶同意整个研究期间(从筛选到试验结束后6个月)采取有效避孕措施(有效避孕措施包括:输卵管结扎术、输精管结扎术、禁欲、使用避孕套、宫内节育器)
4.受试者必须在试验前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5.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做良好的沟通并能够依照研究规定完成研究。
排除标准
1.有任何临床严重疾病史或有循环系统、内分泌系统、神经系统疾病或血液系统、免疫系统、精神疾病及代谢异常等病史者;
2. 有严重过敏性疾患史或过敏体质者,或明确对本品或其制剂成分过敏者;
3. 曾经患过影响药物吸收或代谢的胃肠道及肝、肾疾病者;
4. 曾经患有慢性感染性疾病,例如结核病;
5. 试验前4周内患过具有临床意义的疾病或接受过外科手术者;
6. 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液生化检查等)发现有临床意义异常者;
7. ALT、AST检查结果超过正常值上限1.5倍者(不含1.5倍);
8. Scr、Urea检查结果超过正常值上限者;
9. 心电图、胸片具有临床意义的异常者或生命体征异常者(收缩压<90 mmHg或>140 mmHg,舒张压<50 mmHg或>90 mmHg;心率<50 bpm或>100 bpm);
10. HIV检测阳性者,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检测阳性、梅毒螺旋体抗体(TP-Ab)检测阳性或丙型肝炎检测阳性者;
11. 目前有大量饮酒(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 [1单位=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或戒烟未满3个月者,或者研究期间不能禁烟禁酒者;
12. 试验前3个月及试验期间服用软毒品(如:大麻)或试验前一年及试验期间服用硬毒品(如:可卡因、苯环己哌啶等)者;
13. 酒精呼气检查、烟检或药物尿筛检查呈阳性者;
14. 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15. 研究入组前7天内食用过特殊饮食(包括柚子和/或黄嘌呤饮食等),或研究入组前48小时摄取了巧克力、任何含咖啡因食物或饮料,或研究入组前24小时内服用过任何含酒精的制品,或不愿意在研究期间停止摄入以上制品者;
16. 试验前30天或试验期间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如:诱导剂包括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抑制剂包括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者;
17. 在试验前14天内服用过任何药物者;
18. 在试验前3个月内参加了任何药物临床试验者;
19. 试验前4周内献过血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或研究结束后4周内献血者(>400毫升);
20. 筛选或给药前1天女性血HCG阳性;
21. 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研究者认为不应纳入者;
2. 有严重过敏性疾患史或过敏体质者,或明确对本品或其制剂成分过敏者;
3. 曾经患过影响药物吸收或代谢的胃肠道及肝、肾疾病者;
4. 曾经患有慢性感染性疾病,例如结核病;
5. 试验前4周内患过具有临床意义的疾病或接受过外科手术者;
6. 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液生化检查等)发现有临床意义异常者;
7. ALT、AST检查结果超过正常值上限1.5倍者(不含1.5倍);
8. Scr、Urea检查结果超过正常值上限者;
9. 心电图、胸片具有临床意义的异常者或生命体征异常者(收缩压<90 mmHg或>140 mmHg,舒张压<50 mmHg或>90 mmHg;心率<50 bpm或>100 bpm);
10. HIV检测阳性者,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检测阳性、梅毒螺旋体抗体(TP-Ab)检测阳性或丙型肝炎检测阳性者;
11. 目前有大量饮酒(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 [1单位=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或戒烟未满3个月者,或者研究期间不能禁烟禁酒者;
12. 试验前3个月及试验期间服用软毒品(如:大麻)或试验前一年及试验期间服用硬毒品(如:可卡因、苯环己哌啶等)者;
13. 酒精呼气检查、烟检或药物尿筛检查呈阳性者;
14. 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15. 研究入组前7天内食用过特殊饮食(包括柚子和/或黄嘌呤饮食等),或研究入组前48小时摄取了巧克力、任何含咖啡因食物或饮料,或研究入组前24小时内服用过任何含酒精的制品,或不愿意在研究期间停止摄入以上制品者;
16. 试验前30天或试验期间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如:诱导剂包括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抑制剂包括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者;
17. 在试验前14天内服用过任何药物者;
18. 在试验前3个月内参加了任何药物临床试验者;
19. 试验前4周内献过血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或研究结束后4周内献血者(>400毫升);
20. 筛选或给药前1天女性血HCG阳性;
21. 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研究者认为不应纳入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替诺福韦十八烷氧乙酯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分别为12.5mg/片、50mg/片和100mg/片。12.5mg剂量组:口服,给药1次,每次1片,规格12.5mg/片;25mg剂量组:口服,给药1次,每次2片,规格12.5mg/片;50mg剂量组:口服,给药1次,每次1片,规格50mg/片;100mg剂量组:口服,给药1次,每次1片,规格100mg/片;200mg剂量组:口服,给药1次,每次2片,规格100mg/片;300mg剂量组:口服,给药1次,每次3片,规格100mg/片;400mg剂量组:口服,给药1次,每次4片,规格100mg/片。
中文通用名:替诺福韦十八烷氧乙酯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分别为12.5mg/片、50mg/片和100mg/片。12.5mg剂量组:口服,给药1次,每次1片,规格12.5mg/片;25mg剂量组:口服,给药1次,每次2片,规格12.5mg/片;50mg剂量组:口服,给药1次,每次1片,规格50mg/片;100mg剂量组:口服,给药1次,每次1片,规格100mg/片;200mg剂量组:口服,给药1次,每次2片,规格100mg/片;300mg剂量组:口服,给药1次,每次3片,规格100mg/片;400mg剂量组:口服,给药1次,每次4片,规格100mg/片。。
中文通用名:替诺福韦十八烷氧乙酯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分别为12.5mg/片、50mg/片和100mg/片。12.5mg剂量组:口服,给药1次,每次1片,规格12.5mg/片;25mg剂量组:口服,给药1次,每次2片,规格12.5mg/片;50mg剂量组:口服,给药1次,每次1片,规格50mg/片;100mg剂量组:口服,给药1次,每次1片,规格100mg/片;200mg剂量组:口服,给药1次,每次2片,规格100mg/片;300mg剂量组:口服,给药1次,每次3片,规格100mg/片;400mg剂量组:口服,给药1次,每次4片,规格100mg/片。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片;tenofovirdisoproxil,Viread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300mg/片;口服;给药1次,每次1片。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药代动力学特征(血液)评价时间:单次给药后96小时内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药代动力学特征(尿液)评价时间:单次给药后72小时内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安全性评价时间:单次给药后240小时内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18-03-07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8-06-21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9-01-24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9-11-07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0-02-10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0-12-07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80848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王敏骏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8-11-08
- 申请人名称
- 欣凯医药化工中间体(上海)有限公司/欣凯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苏州长征-欣凯制药有限公司/中国医学科学院医药生物技术研究所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80848
- 药物名称
- 替诺福韦十八烷氧乙酯片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慢性乙型肝炎
- 试验专业题目
- 替诺福韦十八烷氧乙酯在健康受试者中单次给药的安全性和药代动力学Ia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替诺福韦十八烷氧乙酯在健康受试者中Ia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CK19-SAD-1001;V1.4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5
- 版本日期
- 2020-11-0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