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80872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药代/药效动力学
- 疾病领域
- 心血管(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 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中国健康男性受试者中的BAY 1213790静脉或皮下单次给药、剂量递增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1-11-12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05-09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0-11-11;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0-11-19;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2-02-22;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6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50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50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市
-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李海燕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临床试验信息公布组
- 申请人名称
- --- 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临床试验信息公布组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27号嘉铭中心B座18层
- 联系人邮编
- 10002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李海燕
- 学位
- 学士学位
- 职称
- 主任医师 教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中国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 49 号
- 邮编
- 100191
- 单位名称
-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19355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5.0
- 版本日期
- 2021-11-12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考察中国健康男性受试者接受0.3、1.25和5 mg/kg和可选剂量2.5和10 mg/kg静脉 (IV)输注(60分钟)或6 mg/kg皮下(SC)注射BAY 1213790单次给药的安全性和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
其他目的为:考察药效学特征,抗药物抗体和其他安全性参数。
其他目的为:考察药效学特征,抗药物抗体和其他安全性参数。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单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20岁(最小年龄)至4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书面知情同意
2.中国健康男性受试者
3.年龄≥20岁但≤45岁
4.体重≥50 kg但≤95 kg
5.体质指数(BMI)≥19但<28 kg/m2
6.具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和输精管切除的男性在性活跃期必须同意使用含或不含杀精剂的避孕套作为可接受的避孕措施。且必须同意告知他们的女性伴侣(如果女性具有生育能力)使用临床试验促进小组(2014)定义的额外高效避孕措施的重要性。健康男性受试者必须同意在签署知情同意书至末剂研究药物给药后7个月期间,当与可能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伴侣发生性行为时应同时使用两种可靠且可接受的避孕措施。可接受避孕措施的定义将基于研究者根据临床试验促进小组建议进行的判定结果。
7.有能力理解和遵从研究相关指令。
2.中国健康男性受试者
3.年龄≥20岁但≤45岁
4.体重≥50 kg但≤95 kg
5.体质指数(BMI)≥19但<28 kg/m2
6.具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和输精管切除的男性在性活跃期必须同意使用含或不含杀精剂的避孕套作为可接受的避孕措施。且必须同意告知他们的女性伴侣(如果女性具有生育能力)使用临床试验促进小组(2014)定义的额外高效避孕措施的重要性。健康男性受试者必须同意在签署知情同意书至末剂研究药物给药后7个月期间,当与可能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伴侣发生性行为时应同时使用两种可靠且可接受的避孕措施。可接受避孕措施的定义将基于研究者根据临床试验促进小组建议进行的判定结果。
7.有能力理解和遵从研究相关指令。
排除标准
1.未被完全治愈的原有疾病,因为这种状况可能导致究药物的分布、代谢、消除和疗效的异常。
2. 需要持续和/或当前医学看护的任何医学状况,包括心血管疾病
3. 已知对研究药物(活性成分或制剂辅料)过敏
4. 已知有重度过敏反应、非过敏性药物反应或多种药物过敏反应
5. 在研究药物给药前4周内有相关疾病。
6. 出血史或已知有血栓形成倾向病症
7. 在研究药物给药之前1周内有发热性疾病
8. 定期使用药物,包括传统中药
9. 定期使用治疗性药物或娱乐性药物,例如肉碱产品、合成代谢类药物或大剂量维生素。
10. 在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1周内,使用违反或可能干扰研究目的的全身或局部药物或物质,例如,非甾体类抗炎药(例如,乙酰水杨酸)、肝素或其他抗凝剂。
11. 吸烟量超过5根/天;在研究中心停留阶段内吸烟。
12. 日常普通啤酒饮酒量超过500mL,或用其他形式相当于20g酒精的量;在研究中心停留阶段内饮酒。
13. 疑似药物滥用或酗酒
14. 饮食特殊或已知有过敏反应,使受试者不能食用在研究期间提供的标准餐
15. 日常摄入的含黄嘌呤饮料量大于1L。
16. 在研究药物给药之前4周内接受过血浆去除治疗
17. 在研究药物给药之前4周内献过血且献血量超过了200 mL,或在研究药物给药之前3个月内献过血且献血量超过了400 mL。
18. 在研究药物给药之前1个月内接受过其他治疗(例如,理疗、针灸等等)
19. 筛选时ECG发现了有临床意义的异常,例如,二度或三度房室传导阻滞、QRS波延长至120 msec 以上或校正的QT(QTcB, 用 Bazett公式矫正)间期大于450 msec 。
20. 筛选时收缩压<90 mmHg或≥140 mmHg(仰卧休息约15分钟后测量)。
21. 筛选时舒张压<50 mmHg或≥90 mmHg(仰卧休息约15分钟后测量)。
22. 筛选时心电图上的心率测量结果<50次/分钟或>90 次/分钟(仰卧休息约15分钟后测量)。
23. 筛选时体格检查发现了有临床意义的异常
24. 筛选时的实验室参数相对于参考范围的偏离有临床意义
25. 筛选时乙肝表面抗原、丙肝病毒抗体、人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检查结果为阳性,或梅毒血清特异性抗体检查结果为阳性 。
26. 随机前大便潜血检查结果为阳性
27. 药物尿检结果为阳性
28. 筛选时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 PT (秒),INR 和血小板落在正常范围之外
29. 曾在本研究中接受过治疗分配
30.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之前4个月内参与过试验药物临床研究,或在之前3个月内参与过已批准药物临床试验(即,从既往研究末次治疗至新研究首次治疗),或同时参与另一项试验用药物临床研究。
31. 处于其他研究排除期
32. 与研究中心关系密切;例如,研究者的至亲、有从属关系的人员(例如,研究中心的雇员或学生)。
33. 根据当地指导原则/管理规范,疑似或确诊的 SARS-CoV-2活动性感染或既往感染
34. 入院前 4周内与 SARS-CoV-2阳性或 COVID-19患者接触
35. 出于科学原因、依从性原因,或出于受试者安全性考量,研究者认为有应排除的指标
2. 需要持续和/或当前医学看护的任何医学状况,包括心血管疾病
3. 已知对研究药物(活性成分或制剂辅料)过敏
4. 已知有重度过敏反应、非过敏性药物反应或多种药物过敏反应
5. 在研究药物给药前4周内有相关疾病。
6. 出血史或已知有血栓形成倾向病症
7. 在研究药物给药之前1周内有发热性疾病
8. 定期使用药物,包括传统中药
9. 定期使用治疗性药物或娱乐性药物,例如肉碱产品、合成代谢类药物或大剂量维生素。
10. 在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1周内,使用违反或可能干扰研究目的的全身或局部药物或物质,例如,非甾体类抗炎药(例如,乙酰水杨酸)、肝素或其他抗凝剂。
11. 吸烟量超过5根/天;在研究中心停留阶段内吸烟。
12. 日常普通啤酒饮酒量超过500mL,或用其他形式相当于20g酒精的量;在研究中心停留阶段内饮酒。
13. 疑似药物滥用或酗酒
14. 饮食特殊或已知有过敏反应,使受试者不能食用在研究期间提供的标准餐
15. 日常摄入的含黄嘌呤饮料量大于1L。
16. 在研究药物给药之前4周内接受过血浆去除治疗
17. 在研究药物给药之前4周内献过血且献血量超过了200 mL,或在研究药物给药之前3个月内献过血且献血量超过了400 mL。
18. 在研究药物给药之前1个月内接受过其他治疗(例如,理疗、针灸等等)
19. 筛选时ECG发现了有临床意义的异常,例如,二度或三度房室传导阻滞、QRS波延长至120 msec 以上或校正的QT(QTcB, 用 Bazett公式矫正)间期大于450 msec 。
20. 筛选时收缩压<90 mmHg或≥140 mmHg(仰卧休息约15分钟后测量)。
21. 筛选时舒张压<50 mmHg或≥90 mmHg(仰卧休息约15分钟后测量)。
22. 筛选时心电图上的心率测量结果<50次/分钟或>90 次/分钟(仰卧休息约15分钟后测量)。
23. 筛选时体格检查发现了有临床意义的异常
24. 筛选时的实验室参数相对于参考范围的偏离有临床意义
25. 筛选时乙肝表面抗原、丙肝病毒抗体、人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检查结果为阳性,或梅毒血清特异性抗体检查结果为阳性 。
26. 随机前大便潜血检查结果为阳性
27. 药物尿检结果为阳性
28. 筛选时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 PT (秒),INR 和血小板落在正常范围之外
29. 曾在本研究中接受过治疗分配
30.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之前4个月内参与过试验药物临床研究,或在之前3个月内参与过已批准药物临床试验(即,从既往研究末次治疗至新研究首次治疗),或同时参与另一项试验用药物临床研究。
31. 处于其他研究排除期
32. 与研究中心关系密切;例如,研究者的至亲、有从属关系的人员(例如,研究中心的雇员或学生)。
33. 根据当地指导原则/管理规范,疑似或确诊的 SARS-CoV-2活动性感染或既往感染
34. 入院前 4周内与 SARS-CoV-2阳性或 COVID-19患者接触
35. 出于科学原因、依从性原因,或出于受试者安全性考量,研究者认为有应排除的指标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BAY 1213790:
用法用量:剂型:用于复溶的冻干制剂(冻干制剂)
规格:100 mg(25 mg/mL)
给药途径:静脉输注
给药频次:单次给药
剂量:
0.3 mg/kg
给药时程 :单次给药
规格:100 mg(25 mg/mL)
给药途径:静脉输注
给药频次:单次给药
剂量:
0.3 mg/kg
给药时程 :单次给药
中文通用名:BAY 1213790:
剂型:用于复溶的冻干制剂(冻干制剂)
规格:300 mg(150 mg/mL)
用法用量:皮下注射 给药频次:单次给药 剂量:3mg/kg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规格:300 mg(150 mg/mL)
用法用量:皮下注射 给药频次:单次给药 剂量:3mg/kg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中文通用名:BAY 1213790:
用法用量:剂型:用于复溶的冻干制剂(冻干制剂)
规格:100 mg(25 mg/mL)
给药途径:静脉输注
给药频次:单次给药
剂量:
1.25 mg/kg
给药时程 :单次给药
规格:100 mg(25 mg/mL)
给药途径:静脉输注
给药频次:单次给药
剂量:
1.25 mg/kg
给药时程 :单次给药
中文通用名:BAY 1213790:
用法用量:剂型:用于复溶的冻干制剂(冻干制剂)
规格:100 mg(25 mg/mL)
给药途径:静脉输注
给药频次:单次给药
剂量:
2.5 mg/kg
给药时程 :单次给药
规格:100 mg(25 mg/mL)
给药途径:静脉输注
给药频次:单次给药
剂量:
2.5 mg/kg
给药时程 :单次给药
中文通用名:BAY 1213790: 英文通用名:BAY 1213790 商品名称:NA
剂型:用于复溶的冻干制剂(冻干制剂)
规格:100 mg(25 mg/mL)
用法用量:给药途径:静脉输注
给药频次:单次给药
剂量:5 mg/kg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输注1小时
规格:100 mg(25 mg/mL)
用法用量:给药途径:静脉输注
给药频次:单次给药
剂量:5 mg/kg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输注1小时
中文通用名:BAY 1213790: 英文通用名:BAY 1213790 商品名称:NA
剂型:用于复溶的冻干制剂(冻干制剂
规格:300 mg(150 mg/mL)
用法用量:给药途径:皮下注射
给药频次:单次给药
剂量:6 mg/kg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皮下注射一次
规格:300 mg(150 mg/mL)
用法用量:给药途径:皮下注射
给药频次:单次给药
剂量:6 mg/kg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皮下注射一次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安慰剂(等张氯化钠溶液)
剂型:注射液
规格:0.9% NaCl 溶液
用法用量:给药途径:静脉注射 给药频次:单次给药 剂量:根据受试者体重计算40 mL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规格:0.9% NaCl 溶液
用法用量:给药途径:静脉注射 给药频次:单次给药 剂量:根据受试者体重计算40 mL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中文通用名:安慰剂(用于皮下注射的BAY 1213790冻干制剂安慰剂
剂型:用于复溶的冻干制剂(冻干制剂)L-组氨酸/甘氨酸(pH 5.0),海藻糖二水合物,聚山梨醇酯80和L-精氨酸盐酸盐,用等张氯化钠(0.9% NaCl)溶液稀释复溶溶液
规格:不含活性药物
用法用量:给药途径:皮下注射 给药频次:单次给药 剂量:根据受试者体重计算, 0.04ml/kg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规格:不含活性药物
用法用量:给药途径:皮下注射 给药频次:单次给药 剂量:根据受试者体重计算, 0.04ml/kg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主要安全性和耐受性参数:TEAE的频率评价时间:第1天给药前到第150(±7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主要药代动力学参数:AUC(0-tlast)、AUC(0-312)/D、AUC(0-312)norm、Cmax、Cmax/D、Cmax,norm评价时间:第1天给药前到第150(±7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安全性:所有不良事件、ADA(抗药物抗体),实验室参数、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和心电图参数评价时间:筛选访视(给药前2周)到第150(±7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医学科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8-12-13
-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医学科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0-05-25
-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医学科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1-03-15
-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医学科学研究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1-11-30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1.02022-09-19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80872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临床试验信息公布组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05-09
- 申请人名称
- ---/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80872
- 药物名称
- BAY 1213790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血栓栓塞事件的预防
- 试验专业题目
- 中国健康男性受试者中的BAY 1213790静脉或皮下单次给药、剂量递增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BAY1213790药代动力学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19355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5.0
- 版本日期
- 2021-11-12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