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80885
- 快照状态
- 主动暂停
- 状态阶段
- 已暂停(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兆科(广州)肿瘤药物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一项在局限期高级别骨肉瘤患者辅助化疗后进行维持治疗的开放、剂量递增、每两周给药一次的I+Ⅱ期临床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8-06-13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8-10-23;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暂停日期
- 国内:2019-11-06;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66~72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21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主动暂停(已完成扩增队列第一阶段入组,经申办方与主要研究者讨论,认为骨肉瘤亚型较多,病因复杂,单臂设计无法满足注册申报的要求,决定终止受试者的入组,开展新的临床研究。)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上海市 · 上海
-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 · 研究者:姚阳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戴向荣
- 申请人名称
- 兆科(广州)肿瘤药物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戴向荣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珠江工业园美德路三路1号
- 联系人邮编
- 511466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姚阳,医学硕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600号
- 邮编
- 200233
- 单位名称
-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80882;CTR20180879;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CXSL1700004
- 试验方案编号
- NTL-LEES-2017-03;v3.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评价ZKAB001在常规辅助化疗结束后的局限期高级别骨肉瘤受试者中,每两周给药一次时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决定最大耐受剂量(MTD)和剂量限制性毒性(DLT);明确 ZKAB001单药给药的II期剂量。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5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2.年龄为12~55岁(含)。
3.经病理组织学诊断的局限期高级别骨肉瘤(AJCC分期I-III期),患者原发灶接受根治性手术(R0切除)且目前经研究者确认已完成辅助化疗,辅助化疗结束不超过12周。既往的辅助化疗方案中必须包含蒽环类和铂类药物。
4.ECOG体力状况评分为0或1,且预计生存期至少3个月。
5.根据方案定义,血液、肝和肾功能良好,满足实验室检查结果: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1.5 x 109/L;血小板≥80x109/L ;血红蛋白≥90g/L ;血清白蛋白≥28g/L ;胆红素≤1.5倍ULN ;谷丙转氨酶和谷草转氨酶≤1.5倍ULN ;血清Cr≤ 1.25 × ULN或内生肌酐清除率≥50mL/min(应用标准的Crockcroft-Gault公式)
6.育龄期女性受试者需在研究期间以及研究治疗期结束后3个月内采取有效避孕方法;非手术绝育的育龄期女性患者在研究入组前的7天内血清或尿HCG检查必须为阴性。
2.年龄为12~55岁(含)。
3.经病理组织学诊断的局限期高级别骨肉瘤(AJCC分期I-III期),患者原发灶接受根治性手术(R0切除)且目前经研究者确认已完成辅助化疗,辅助化疗结束不超过12周。既往的辅助化疗方案中必须包含蒽环类和铂类药物。
4.ECOG体力状况评分为0或1,且预计生存期至少3个月。
5.根据方案定义,血液、肝和肾功能良好,满足实验室检查结果: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1.5 x 109/L;血小板≥80x109/L ;血红蛋白≥90g/L ;血清白蛋白≥28g/L ;胆红素≤1.5倍ULN ;谷丙转氨酶和谷草转氨酶≤1.5倍ULN ;血清Cr≤ 1.25 × ULN或内生肌酐清除率≥50mL/min(应用标准的Crockcroft-Gault公式)
6.育龄期女性受试者需在研究期间以及研究治疗期结束后3个月内采取有效避孕方法;非手术绝育的育龄期女性患者在研究入组前的7天内血清或尿HCG检查必须为阴性。
排除标准
1.出现局部复发或者远处转移;
2. 存在任何活动性自身免疫疾病或有自身免疫疾病病史(如以下,但不限于,间质性肺炎、葡萄膜炎、肠炎、肝炎、关节炎、肾炎、垂体炎、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降低等等);受试者患有白癜风或在儿童期哮喘,成人后仍需进行医学干预;受试者需要支气管扩张剂进行医学干预的哮喘;
3. 受试者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或全身、或可吸收的局部皮质类固醇类药物治疗以达到免疫抑制目的(剂量>10mg/天的泼尼松或等效物),并在入组前2周内仍在继续使用的;
4. 接受过任何形式的器官移植,包括同种异体干细胞移植;
5. 已知既往对于大分子蛋白抑制剂,或已知对任何ZKAB001组成成分过敏;
6. 5年内曾患过除本试验的研究目标疾病外的其他恶性肿瘤,除了皮肤基底和鳞状细胞癌;
7. 有临床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如脑水肿、脑转移需要皮质类固醇类药物干预)。既往接受过脑或脑膜转移治疗,如临床稳定(MRI)未达2个月,或者全身性皮质类固醇类药物治疗(剂量>10mg/天泼尼松或等效物)不到2周;
8. 有未能良好控制的心脏临床症状或疾病,如:NYHA2级以上心力衰竭、不稳定型心绞痛、1年内发生过心肌梗死、有临床意义的室上性或室性心律失常需要治疗或干预的患者,超声心动图示静息时左心室射血分数<50%;
9. 先前接受放疗、化疗、手术或分子靶向治疗,在治疗完成后、研究用药前不足3周;先前治疗引起的不良事件未恢复至≤CTCAE 1级的患者,脱发除外;
10. 受试者有活动性感染,或在筛选期间出现、首次给药前一周内发生原因不明发热>38.5℃(经研究者判断,受试者因肿瘤产生的发热可以入组);
11.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检查阳性、梅毒螺旋体检查阳性、未经治疗的活动性肝炎;
12. 受试者正在参加其他临床研究,或距离前一项临床研究结束时间不足1个月;
13. 受试者在研究期间可能会接受其他全身抗肿瘤治疗;
14. 受试者既往曾接受过其他PD-1和/或PD-L1、或CTLA-4抗体治疗,或分子靶向药物治疗,或其他针对免疫调节受体制剂的药物治疗;
15. 在筛选前4周内接种过活疫苗;
16. 受试者已知有精神类药物滥用、酗酒或吸毒史;
17. 怀孕或哺乳期妇女
18. 任何阻碍理解或提供知情同意书的精神状况;
19. 经研究者判断,患者有其他可能导致本研究被迫中途终止的因素,如其他的严重疾病或严重的实验室检查异常或伴有其他会影响到受试者的安全,或试验资料及样品收集的家庭或社会等因素。
2. 存在任何活动性自身免疫疾病或有自身免疫疾病病史(如以下,但不限于,间质性肺炎、葡萄膜炎、肠炎、肝炎、关节炎、肾炎、垂体炎、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降低等等);受试者患有白癜风或在儿童期哮喘,成人后仍需进行医学干预;受试者需要支气管扩张剂进行医学干预的哮喘;
3. 受试者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或全身、或可吸收的局部皮质类固醇类药物治疗以达到免疫抑制目的(剂量>10mg/天的泼尼松或等效物),并在入组前2周内仍在继续使用的;
4. 接受过任何形式的器官移植,包括同种异体干细胞移植;
5. 已知既往对于大分子蛋白抑制剂,或已知对任何ZKAB001组成成分过敏;
6. 5年内曾患过除本试验的研究目标疾病外的其他恶性肿瘤,除了皮肤基底和鳞状细胞癌;
7. 有临床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如脑水肿、脑转移需要皮质类固醇类药物干预)。既往接受过脑或脑膜转移治疗,如临床稳定(MRI)未达2个月,或者全身性皮质类固醇类药物治疗(剂量>10mg/天泼尼松或等效物)不到2周;
8. 有未能良好控制的心脏临床症状或疾病,如:NYHA2级以上心力衰竭、不稳定型心绞痛、1年内发生过心肌梗死、有临床意义的室上性或室性心律失常需要治疗或干预的患者,超声心动图示静息时左心室射血分数<50%;
9. 先前接受放疗、化疗、手术或分子靶向治疗,在治疗完成后、研究用药前不足3周;先前治疗引起的不良事件未恢复至≤CTCAE 1级的患者,脱发除外;
10. 受试者有活动性感染,或在筛选期间出现、首次给药前一周内发生原因不明发热>38.5℃(经研究者判断,受试者因肿瘤产生的发热可以入组);
11.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检查阳性、梅毒螺旋体检查阳性、未经治疗的活动性肝炎;
12. 受试者正在参加其他临床研究,或距离前一项临床研究结束时间不足1个月;
13. 受试者在研究期间可能会接受其他全身抗肿瘤治疗;
14. 受试者既往曾接受过其他PD-1和/或PD-L1、或CTLA-4抗体治疗,或分子靶向药物治疗,或其他针对免疫调节受体制剂的药物治疗;
15. 在筛选前4周内接种过活疫苗;
16. 受试者已知有精神类药物滥用、酗酒或吸毒史;
17. 怀孕或哺乳期妇女
18. 任何阻碍理解或提供知情同意书的精神状况;
19. 经研究者判断,患者有其他可能导致本研究被迫中途终止的因素,如其他的严重疾病或严重的实验室检查异常或伴有其他会影响到受试者的安全,或试验资料及样品收集的家庭或社会等因素。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重组全人抗PD-L1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用法用量:注射剂,规格100mg/4ml/瓶,静脉滴注,每2周给药一次,每次用药量5mg/kg,给药24周期或者1年
中文通用名:重组全人抗PD-L1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用法用量:注射剂,规格100mg/4ml/瓶,静脉滴注,每2周给药一次,每次用药量10mg/kg,给药24周期或者1年
中文通用名:重组全人抗PD-L1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用法用量:注射剂,规格100mg/4ml/瓶,静脉滴注,每2周给药一次,每次用药量15mg/kg,给药24周期或者1年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NA
用法用量:NA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评价ZKAB001在常规辅助化疗结束后的局限期高级别骨肉瘤受试者中,每两周给药一次时的安全性和耐受性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后监测,直至末次给药后90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4 项,展开查看
- 基于客观反应率评价和初步描述疗效评价时间:给药治疗每8周评价一次;随访期每3个月评价一次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评价单药给药时ZKAB001的药代动力学特征评价时间:单次给药和第1周期密集采血,第1到5周期给药前采集,第7到24周期每3周期采集一次;随访1和随访2各采集1次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ZKAB001的受体占有率评价时间:第1到6周期给药前采集,第7到24周期每3周期采集一次;随访1采集1次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ZKAB001对T细胞功能及细胞因子表达水平的影响评价时间:每次给药前采集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18-04-10
-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8-05-03
-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8-09-29
-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8-12-05
-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9-05-05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80885
- 试验状态
- 主动暂停
- 申请人联系人
- 戴向荣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8-06-13
- 申请人名称
- 兆科(广州)肿瘤药物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0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80885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80882;CTR20180879;
- 药物名称
- 重组全人抗PD-L1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CXSL1700004
- 适应症
- 骨肉瘤
- 试验专业题目
- 一项在局限期高级别骨肉瘤患者辅助化疗后进行维持治疗的开放、剂量递增、每两周给药一次的I+Ⅱ期临床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重组全人抗PD-L1单克隆抗体ZKAB001的Ⅰ+Ⅱ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NTL-LEES-2017-03;v3.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