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80938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尚未招募
- 状态阶段
- 尚未招募(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上海创诺制药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一项随机、开放、2周期交叉自身对照设计,评价培唑帕尼片在中国健康人群的相对生物利用度及生物等效性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8-08-02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36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尚未招募)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湖北省 · 武汉市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刘东、任秀华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卡尤姆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创诺制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卡尤姆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1479号
- 联系人邮编
- 201203
主要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 1
- 姓名
- 刘东,药理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解放大道1095号
- 邮编
- 430030
- 单位名称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主要研究者 2
- 姓名
- 任秀华,药理学博士
- 职称
- 副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解放大道1095号
- 邮编
- 430030
- 单位名称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201800070-01
- 试验方案编号
- ACE-CT-008B (版本号:1.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研究上海创诺制药有限公司研制的培唑帕尼片(规格:200mg)与Glaxo Operations UK Limited (trading as Glaxo Wellcome Operations)生产的培唑帕尼片(商品名:维全特®,参比制剂,规格:200mg)空腹状态下单次给药后的药代动力学参数及相对生物利用度,评价两者是否具有生物等效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5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为18-55周岁的男性和女性受试者;
2.男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50.0 公斤,女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45.0 公斤。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体重指数在19.0~26.0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3.健康状况:无心、肝、肾、消化道、神经系统、精神异常及代谢异常等病史、体格检查显示血压、心率、心电图、呼吸系统、肝、肾功能和血象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
4.受试者愿意未来6个月内无妊娠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5.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
6.能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究。
2.男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50.0 公斤,女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45.0 公斤。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体重指数在19.0~26.0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3.健康状况:无心、肝、肾、消化道、神经系统、精神异常及代谢异常等病史、体格检查显示血压、心率、心电图、呼吸系统、肝、肾功能和血象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
4.受试者愿意未来6个月内无妊娠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5.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
6.能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究。
排除标准
1.临床实验室检查有临床意义的异常(其中ALT、AST、Cr、胆红素>正常值上限),或其它临床发现显示有下列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白细胞减少症、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胃肠道、肾、肝、神经、血液、内分泌、肿瘤、肺、免疫、精神或心脑血管疾病);
2. 心电图异常有临床意义;
3. 肝炎(包括乙肝和丙肝)及艾滋病、梅毒检查结果阳性;
4. 有哮喘病史或者癫痫发作史;
5. 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
6. 对培唑帕尼或者其辅料有过敏史;
7. 在过去5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使用过毒品者;
8. 试验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
9. 试验前3个月内,每周饮用超过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啤酒285 mL,或烈酒25 mL,或葡萄酒100mL);
10. 在服用研究用药前3个月内服用过研究药品、或参加了药物临床试验;
11.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 450 mL);
12.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28天服用了任何改变肝酶活性的药物;
13.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服用了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任何维生素产品或中药;
14. 试验前14天内服用过特殊饮食(包括火龙果、芒果、柚子、和/或黄嘌呤饮食等)或有剧烈运动,或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15.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48小时摄取了巧克力、任何含咖啡因食物和饮料;
16. 在服用研究用药前24小时内服用过任何含酒精的制品;
17. 最近在饮食或运动习惯上有重大变化;
18. 在研究前筛选阶段或研究用药前发生急性疾病;
19. 其它研究者判断不适宜参加的受试者。
2. 心电图异常有临床意义;
3. 肝炎(包括乙肝和丙肝)及艾滋病、梅毒检查结果阳性;
4. 有哮喘病史或者癫痫发作史;
5. 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
6. 对培唑帕尼或者其辅料有过敏史;
7. 在过去5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使用过毒品者;
8. 试验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
9. 试验前3个月内,每周饮用超过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啤酒285 mL,或烈酒25 mL,或葡萄酒100mL);
10. 在服用研究用药前3个月内服用过研究药品、或参加了药物临床试验;
11.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 450 mL);
12.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28天服用了任何改变肝酶活性的药物;
13.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服用了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任何维生素产品或中药;
14. 试验前14天内服用过特殊饮食(包括火龙果、芒果、柚子、和/或黄嘌呤饮食等)或有剧烈运动,或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15.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48小时摄取了巧克力、任何含咖啡因食物和饮料;
16. 在服用研究用药前24小时内服用过任何含酒精的制品;
17. 最近在饮食或运动习惯上有重大变化;
18. 在研究前筛选阶段或研究用药前发生急性疾病;
19. 其它研究者判断不适宜参加的受试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培唑帕尼片:
用法用量:每周期1片。用240 mL温开水送服药物,药物需整片吞服,不能嚼碎服用。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培唑帕尼片 英文名:pazopanib 商品名:维全特
用法用量:每周期1片。用240 mL温开水送服药物,药物需整片吞服,不能嚼碎服用。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药动学参数:Cmax、AUC0-t、AUC0-∞等评价时间:每周期给药后0~120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观察所有健康受试者在临床研究期间发生的任何不良事件,包括临床症状及生命体征异常、实验室检查中出现的异常,记录其临床表现特征、严重程度、发生时间、结束时间、持续时间、处理措施及转归,并判定其与研究药物之间的相关性。评价时间:受试者首次给药后至试验完成。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华中科技大学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8-03-21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80938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卡尤姆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8-08-02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创诺制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9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80938
- 药物名称
- 培唑帕尼片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201800070-01
- 适应症
- 培唑帕尼是一种激酶抑制剂,适用于治疗晚期肾细胞癌患者。
- 试验专业题目
- 一项随机、开放、2周期交叉自身对照设计,评价培唑帕尼片在中国健康人群的相对生物利用度及生物等效性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培唑帕尼片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ACE-CT-008B (版本号:1.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