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81078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
- 疾病领域
- 免疫与风湿、皮肤、肌肉骨骼与结缔组织(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上海华奥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HOT-3010与修美乐在健康男性志愿者中的单中心、随机、双盲、平行、单次给药药代动力学、安全性和免疫原性比对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8-09-21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8-11-27;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19-06-07;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36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136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吉林省 · 长春市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I期临床试验研究室中国 · 吉林省 · 长春市 · 研究者:丁艳华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施夏汀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华奥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施夏汀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蔡伦路538号
- 联系人邮编
- 201203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丁艳华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新民大街71号
- 邮编
- 130000
- 单位名称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I期临床试验研究室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HOT-3010-01(版本号:1.0 final)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
在健康男性受试者中,观察试验用药HOT-3010的药代动力学特征,并以原研药修美乐®为参比制剂,比较两制剂的主要药代动力学参数,评价两制剂的药代动力学相似性。
次要研究目的
比较试验用药HOT-3010和参比制剂修美乐®在中国健康男性受试者中单次皮下注射40mg的安全性、耐受性和免疫原性。
在健康男性受试者中,观察试验用药HOT-3010的药代动力学特征,并以原研药修美乐®为参比制剂,比较两制剂的主要药代动力学参数,评价两制剂的药代动力学相似性。
次要研究目的
比较试验用药HOT-3010和参比制剂修美乐®在中国健康男性受试者中单次皮下注射40mg的安全性、耐受性和免疫原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5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
2.能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究;
3.受试者(包括伴侣)愿意自筛选至研究药物给药后6个月内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具体避孕措施见附录;
4.年龄为18~55岁男性(包括18岁和55岁);
5.体重55~90公斤(包括边界值),且体重指数在18~28kg/m2(包括临界值)范围内(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
6.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
2.能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究;
3.受试者(包括伴侣)愿意自筛选至研究药物给药后6个月内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具体避孕措施见附录;
4.年龄为18~55岁男性(包括18岁和55岁);
5.体重55~90公斤(包括边界值),且体重指数在18~28kg/m2(包括临界值)范围内(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
6.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
排除标准
1.试验前3个月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
2. 对试验药品有过敏史或过敏体质(多种药物及食物过敏);
3. 有吸毒史和/或酗酒史(每周饮用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啤酒285 mL,或烈酒25 mL,或葡萄酒100mL);
4. 在筛选前三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 450 mL);
5. 酒精及尿药筛阳性者或在过去五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试验前3个月使用过毒品者;
6. 既往有如下病史者: a) 已知有结核病史或临床表现疑似为结核病患者(包括但不限于肺结核、淋巴结核、结核性胸膜炎等),或者T-Spot检查阳性的受试者,或者以往与活动性结核患者有密切接触史者; b) 脱髓鞘疾病史(包括脊髓炎)或神经系统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脱髓鞘疾病; c) 有复发或慢性感染病史,曾患有慢性或反复发作的感染,包括且不限于:慢性肾脏感染、慢性胸腔感染(如支气管扩张)、严重鼻窦炎、反复发作的尿路感染、开放/引流或皮肤的感染性伤口、严重的感染住院和/或需要静脉注射抗生素; d) 筛选前6个月内有过机会性感染(如:带状疱疹、活动性巨细胞病毒、支原体、卡氏肺囊虫、组织胞浆菌、曲霉菌、分枝杆菌等感染)。
7. 有全身或局部感染,如有败血症的风险和/或已知的活跃炎症;
8. 中性粒细胞绝对值<1.8×109/L,或严重的感染住院和/或需要静脉注射抗生素;
9. 患有任何增加出血性风险的疾病,如痔疮、急性胃炎或胃及十二指肠溃疡等;
10. 最近在饮食或运动习惯上有重大变化;
11. 在使用研究用药前三个月内参加了药物临床试验;
12. 既往使用过阿达木单抗,或者在使用研究用药前一年内使用过单抗类药物;
13. 在筛选前4周内接受活疫苗接种或在筛选与研究访视期间需要进行疫苗接种;
14. 心电图异常有临床意义;
15. 血清甘油三酯≥3.42mmol/L;
16. 抗核抗体滴度≥1:100;
17. 临床实验室检查有临床意义的异常、或6个月内临床发现显示有临床意义的下列疾病(包括但不限于胃肠道、肾、肝、神经、血液、内分泌、肿瘤、肺、免疫、精神或心脑血管疾病);
18. 筛选时乙肝五项检测HBsAg阳性,或HBsAg阴性但同时满足以下三种情况(抗-HBc阳性、抗-HBs阴性和HBV拷贝数超过正常值范围);丙肝抗体阳性;艾滋病抗体阳性;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
19. 从筛选阶段至使用研究药物前发生急性疾病或有伴随用药;
20. 在使用研究用药前24小时内服用过任何含酒精的制品;
21.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2. 对试验药品有过敏史或过敏体质(多种药物及食物过敏);
3. 有吸毒史和/或酗酒史(每周饮用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啤酒285 mL,或烈酒25 mL,或葡萄酒100mL);
4. 在筛选前三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 450 mL);
5. 酒精及尿药筛阳性者或在过去五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试验前3个月使用过毒品者;
6. 既往有如下病史者: a) 已知有结核病史或临床表现疑似为结核病患者(包括但不限于肺结核、淋巴结核、结核性胸膜炎等),或者T-Spot检查阳性的受试者,或者以往与活动性结核患者有密切接触史者; b) 脱髓鞘疾病史(包括脊髓炎)或神经系统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脱髓鞘疾病; c) 有复发或慢性感染病史,曾患有慢性或反复发作的感染,包括且不限于:慢性肾脏感染、慢性胸腔感染(如支气管扩张)、严重鼻窦炎、反复发作的尿路感染、开放/引流或皮肤的感染性伤口、严重的感染住院和/或需要静脉注射抗生素; d) 筛选前6个月内有过机会性感染(如:带状疱疹、活动性巨细胞病毒、支原体、卡氏肺囊虫、组织胞浆菌、曲霉菌、分枝杆菌等感染)。
7. 有全身或局部感染,如有败血症的风险和/或已知的活跃炎症;
8. 中性粒细胞绝对值<1.8×109/L,或严重的感染住院和/或需要静脉注射抗生素;
9. 患有任何增加出血性风险的疾病,如痔疮、急性胃炎或胃及十二指肠溃疡等;
10. 最近在饮食或运动习惯上有重大变化;
11. 在使用研究用药前三个月内参加了药物临床试验;
12. 既往使用过阿达木单抗,或者在使用研究用药前一年内使用过单抗类药物;
13. 在筛选前4周内接受活疫苗接种或在筛选与研究访视期间需要进行疫苗接种;
14. 心电图异常有临床意义;
15. 血清甘油三酯≥3.42mmol/L;
16. 抗核抗体滴度≥1:100;
17. 临床实验室检查有临床意义的异常、或6个月内临床发现显示有临床意义的下列疾病(包括但不限于胃肠道、肾、肝、神经、血液、内分泌、肿瘤、肺、免疫、精神或心脑血管疾病);
18. 筛选时乙肝五项检测HBsAg阳性,或HBsAg阴性但同时满足以下三种情况(抗-HBc阳性、抗-HBs阴性和HBV拷贝数超过正常值范围);丙肝抗体阳性;艾滋病抗体阳性;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
19. 从筛选阶段至使用研究药物前发生急性疾病或有伴随用药;
20. 在使用研究用药前24小时内服用过任何含酒精的制品;
21.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重组全人源抗肿瘤坏死因子-α单克隆抗体注射液(HOT-3010):
用法用量:注射剂;规格40mg/0.8ml;皮下注射,单次给药,第15天皮下注射给药40mg;用药时程:筛选期14天,单次给药,观察期71天。
中文通用名:重组全人源抗肿瘤坏死因子-α单克隆抗体注射液(HOT-3010):
用法用量:注射剂;规格40mg/0.8ml;皮下注射,单次给药,第15天皮下注射给药40mg;用药时程:筛选期14天,单次给药,观察期71天。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阿达木单抗注射液(修美乐?)
用法用量:注射剂;规格40mg/0.8ml;皮下注射,单次给药,第15天皮下注射给药40mg;用药时程:筛选期14天,单次给药,观察期71天。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从0到最后一个采样时间点的血药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AUC0-t)评价时间:给药观察期后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用药后观察到的最大血药浓度(Cmax,为实测值)。评价时间:给药观察期后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9 项,展开查看
- 从0到无限时间(∞)的血药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AUC0-∞)评价时间:给药观察期后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消除半衰期(t1/2)评价时间:给药观察期后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达峰时间(Tmax,为实测值)评价时间:给药观察期后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清除率(CLz)评价时间:给药观察期后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末端消除速率常数(λz)评价时间:给药观察期后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分布容积(Vz)评价时间:给药观察期后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平均滞留时间(MRT)评价时间:给药观察期后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抗药抗体(ADA)和中和抗体(NAb)发生率评价时间:开始皮下注射用药前0时(开始皮下注射用药前1小时内)、开始皮下注射用药后336h、672h、1008h、1680h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症状和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实验室检查、心电图评价时间:临床试验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8-09-06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81078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施夏汀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8-09-21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华奥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9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81078
- 药物名称
- 重组全人源抗肿瘤坏死因子-α单克隆抗体注射液(HOT-3010)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成人中重度慢性斑块型银屑病
- 试验专业题目
- HOT-3010与修美乐在健康男性志愿者中的单中心、随机、双盲、平行、单次给药药代动力学、安全性和免疫原性比对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评价HOT-3010和修美乐药代动力学特征、安全性等的相似性
- 试验方案编号
- HOT-3010-01(版本号:1.0 final)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