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81088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完成
- 状态阶段
- 招募结束(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药代/药效动力学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泰州君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君盟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重组人源化抗PD-1单克隆抗体注射液新老工艺在晚期黑色素瘤患者的PK和安全性的相似性I期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8-07-27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8-04-02;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24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26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
- 北京肿瘤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 · 研究者:郭军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苏丽雅
- 申请人名称
- 泰州君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君盟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苏丽雅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蔡伦路781号602室
- 联系人邮编
- 201203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郭军,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52号 北京肿瘤医院门诊4楼 肾癌黑色素瘤内科
- 邮编
- 100083
- 单位名称
- 北京肿瘤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60176;CTR20160412;CTR20160274;CTR20160187;CTR20160900;CTR20160976;CTR20170109;CTR20170109;CTR20170345;CTR20170347;CTR20160740;CTR20160813;CTR20171117;CTR20170747;CTR20170779;CTR20180025;CTR20180275;CTR20180789;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HMO-JS001-I-PK-02;1.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是评价重组人源化抗PD-1单克隆抗体注射液工艺变更前后在晚期黑色素瘤患者中单次静脉给药的PK相似性。考察药物的PK特征、安全性、耐受性和免疫原性,评价药物的抗肿瘤活性,观察给药后抗药性抗体的产生随时间的变化,为评估安全有效性提供参考。探索性研究PD-L1的表达,为后续受试人群选择提供参考。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18 岁—75 岁的男性或女性
2.ECOG PS:0~1 分
3.经标准治疗失败或不能耐受的,并经病理学确诊的晚期黑色素瘤患者(排除来源于眼的黑色素瘤患者)
4.同意提供组织检查标本(用于检测PD-L1 表达以及侵润淋巴细胞情况)
5.至少有一个可评价的病灶(常规CT 扫描≥20 mm,螺旋CT 扫描≥10 mm,可测量病灶未接受过放疗)
6.预计生存期≥3 月
7.患者可有脑/脑膜转移史,但必须在研究开始前经过局部治疗(手术/放疗),并且临床稳定至少8 周(允许之前使用皮质类固醇药物,但同步系统性使用皮质类固醇药物的患者需排除)
8.主要器官功能正常(在入组前14 天),即符合下列标准: (1)血常规检查标准需符合: HB≥90 g/L(14 天内未输血); ANC≥1.5×109 /L; PLT≥100×109 /L; (2)生化检查需符合以下标准: TBIL≤1.5×ULN(正常值上限); ALT 和AST≤2.5×ULN;如有肝转移,则ALT 和AST≤5×ULN; 血清Cr≤1.25×ULN 或内生肌酐清除率>50 ml/min(Cockcroft-Gault 公式)
9.治疗前4 周内未接受过系统性皮质类固醇药物治疗
10.有生殖能力的男性或有怀孕可能性的女性,必须在试验过程中使用高度有效的避孕方法(如口服避孕药、宫内避孕器、节制性欲或屏障避孕法结合杀精剂)
11.受试者自愿加入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依从性好,配合随访
2.ECOG PS:0~1 分
3.经标准治疗失败或不能耐受的,并经病理学确诊的晚期黑色素瘤患者(排除来源于眼的黑色素瘤患者)
4.同意提供组织检查标本(用于检测PD-L1 表达以及侵润淋巴细胞情况)
5.至少有一个可评价的病灶(常规CT 扫描≥20 mm,螺旋CT 扫描≥10 mm,可测量病灶未接受过放疗)
6.预计生存期≥3 月
7.患者可有脑/脑膜转移史,但必须在研究开始前经过局部治疗(手术/放疗),并且临床稳定至少8 周(允许之前使用皮质类固醇药物,但同步系统性使用皮质类固醇药物的患者需排除)
8.主要器官功能正常(在入组前14 天),即符合下列标准: (1)血常规检查标准需符合: HB≥90 g/L(14 天内未输血); ANC≥1.5×109 /L; PLT≥100×109 /L; (2)生化检查需符合以下标准: TBIL≤1.5×ULN(正常值上限); ALT 和AST≤2.5×ULN;如有肝转移,则ALT 和AST≤5×ULN; 血清Cr≤1.25×ULN 或内生肌酐清除率>50 ml/min(Cockcroft-Gault 公式)
9.治疗前4 周内未接受过系统性皮质类固醇药物治疗
10.有生殖能力的男性或有怀孕可能性的女性,必须在试验过程中使用高度有效的避孕方法(如口服避孕药、宫内避孕器、节制性欲或屏障避孕法结合杀精剂)
11.受试者自愿加入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依从性好,配合随访
排除标准
1.既往使用过PD-1、PD-L1、PD-L2 的患者
2. 已知对重组人源化抗PD-1 单克隆抗体药物及其组分过敏者
3. 1 个月内接受过单抗治疗者(局部使用者除外)
4. 研究开始前3 周内接受过其他抗肿瘤治疗(包括皮质类固醇治疗、免疫治疗)或参与其他临床研究的,或尚未从上次毒性中恢复的
5.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
6. PTT/PT≤1.5×ULN 或INR<1.7×ULN 这一标准仅适用于未接受抗凝治疗的患者;接受抗凝治疗的患者应使用稳定量
7. HIV 阳性;HCV 阳性;HBsAg 或HBCAb 阳性者同时检测到HBV DNA 拷贝数阳性(定量检测线为500IU/ml)
8. 有活动性结核病史
9. 患有自身免疫性疾病,或具有自身免疫性疾病史或需要全身性使用类固醇/免疫抑制剂的综合征病史,如:下垂体炎、肺炎、结肠炎、肝炎、肾炎、甲状腺机能亢进、甲状腺功能减退等,但甲状腺功能已经控制稳定者可参加该项研究
10. 其他可能影响方案依从性或干扰结果解释的严重的、无法控制的伴随疾病,包括活动性机会性感染或进展期(严重)感染、不能控制的糖尿病、心血管疾病(纽约心脏病协会分级定义的Ⅲ级或Ⅳ级心衰、Ⅱ度以上心脏传导阻滞、过去6 个月内发生心肌梗塞、不稳定性心律失常或不稳定性心绞痛、3 个月内发生脑梗塞等)或肺部疾病(间质性肺炎、阻塞性肺病和有症状的支气管痉挛病史)
11. 研究开始前1 周内曾接受造血刺激因子,如集落刺激因子、促红细胞生成素等治疗的患者
12. 研究开始前4 周内接受了活疫苗接种的
13. 研究开始前4 周内进行过大的外科手术(不包括诊断性的外科手术)
14. 具有精神类药物滥用史且无法戒除者或有精神障碍史者
15. 既往5年内有其它恶性肿瘤病史,但已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癌和宫颈原位癌除外
16. 根据研究者的观点,可能会增加参加研究相关的风险、或者可能干扰研究结果的解释的其它重度、急性或慢性医学疾病或精神疾病或实验室异常
2. 已知对重组人源化抗PD-1 单克隆抗体药物及其组分过敏者
3. 1 个月内接受过单抗治疗者(局部使用者除外)
4. 研究开始前3 周内接受过其他抗肿瘤治疗(包括皮质类固醇治疗、免疫治疗)或参与其他临床研究的,或尚未从上次毒性中恢复的
5.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
6. PTT/PT≤1.5×ULN 或INR<1.7×ULN 这一标准仅适用于未接受抗凝治疗的患者;接受抗凝治疗的患者应使用稳定量
7. HIV 阳性;HCV 阳性;HBsAg 或HBCAb 阳性者同时检测到HBV DNA 拷贝数阳性(定量检测线为500IU/ml)
8. 有活动性结核病史
9. 患有自身免疫性疾病,或具有自身免疫性疾病史或需要全身性使用类固醇/免疫抑制剂的综合征病史,如:下垂体炎、肺炎、结肠炎、肝炎、肾炎、甲状腺机能亢进、甲状腺功能减退等,但甲状腺功能已经控制稳定者可参加该项研究
10. 其他可能影响方案依从性或干扰结果解释的严重的、无法控制的伴随疾病,包括活动性机会性感染或进展期(严重)感染、不能控制的糖尿病、心血管疾病(纽约心脏病协会分级定义的Ⅲ级或Ⅳ级心衰、Ⅱ度以上心脏传导阻滞、过去6 个月内发生心肌梗塞、不稳定性心律失常或不稳定性心绞痛、3 个月内发生脑梗塞等)或肺部疾病(间质性肺炎、阻塞性肺病和有症状的支气管痉挛病史)
11. 研究开始前1 周内曾接受造血刺激因子,如集落刺激因子、促红细胞生成素等治疗的患者
12. 研究开始前4 周内接受了活疫苗接种的
13. 研究开始前4 周内进行过大的外科手术(不包括诊断性的外科手术)
14. 具有精神类药物滥用史且无法戒除者或有精神障碍史者
15. 既往5年内有其它恶性肿瘤病史,但已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癌和宫颈原位癌除外
16. 根据研究者的观点,可能会增加参加研究相关的风险、或者可能干扰研究结果的解释的其它重度、急性或慢性医学疾病或精神疾病或实验室异常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重组人源化抗PD-1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用法用量:注射液;规格240mg/6ml/瓶 ;静脉滴注;
剂量水平为3mg/kg,药物用生理盐水稀释以静脉点滴形式一个小时完成给药(45±15分钟);用药时程:PK单药期1次,单药期28天后进入随访给药期,继续进行相同剂量注射液每2周一次,连续4次给药为一周期的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不能耐受。
剂量水平为3mg/kg,药物用生理盐水稀释以静脉点滴形式一个小时完成给药(45±15分钟);用药时程:PK单药期1次,单药期28天后进入随访给药期,继续进行相同剂量注射液每2周一次,连续4次给药为一周期的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不能耐受。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重组人源化抗PD-1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用法用量:注射液;规格240mg/6ml/瓶 ;静脉滴注;
剂量水平为3mg/kg,药物用生理盐水稀释以静脉点滴形式一个小时完成给药(45±15分钟);用药时程:PK单药期1次,单药期28天后进入随访给药期,继续进行相同剂量注射液每2周一次,连续4次给药为一周期的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不能耐受。
剂量水平为3mg/kg,药物用生理盐水稀释以静脉点滴形式一个小时完成给药(45±15分钟);用药时程:PK单药期1次,单药期28天后进入随访给药期,继续进行相同剂量注射液每2周一次,连续4次给药为一周期的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不能耐受。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AUC0-T评价时间:给药前30min 内(0 小时),给药结束后即刻、0.5、2、6、12、24、48、96、168、336、504、648 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AUC0-∞,Cmax,Tmax, t1/2,CL,Vd,MRT;评价时间:给药前30min 内(0 小时),给药结束后即刻、0.5、2、6、12、24、48、96、168、336、504、648 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与靶点相关的药效学指标,ORR,DOR,DCR,TTR,PFS,OS.评价时间:每个周期(2个月)治疗之后以及退出随访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8-03-26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81088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苏丽雅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8-07-27
- 申请人名称
- 泰州君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君盟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0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81088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60176;CTR20160412;CTR20160274;CTR20160187;CTR20160900;CTR20160976;CTR20170109;CTR20170109;CTR20170345;CTR20170347;CTR20160740;CTR20160813;CTR20171117;CTR20170747;CTR20170779;CTR20180025;CTR20180275;CTR20180789;
- 药物名称
- 重组人源化抗PD-1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晚期黑色素瘤
- 试验专业题目
- 重组人源化抗PD-1单克隆抗体注射液新老工艺在晚期黑色素瘤患者的PK和安全性的相似性I期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抗PD-1抗体新老工艺在恶黑患者的PK相似性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HMO-JS001-I-PK-02;1.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