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81346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I/II期
- 研究类型
- 药代/药效动力学
- 疾病领域
- 内分泌、营养与代谢、生殖与妇产(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成都金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苏州金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评价G56W1治疗绝经后妇女骨质疏松症药代动力学和安全性并探索疗效的两剂量、阳性药对照、多中心、随机双盲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18-07-12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8-08-13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8-12-28;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18-12-28;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0-10-19;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48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153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153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2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市四川省 · 成都市江苏省 · 南京市上海市 · 上海市天津市 · 天津市重庆市 · 重庆市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夏维波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陈锐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卢春燕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苗佳
- 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鼓楼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研究者:李娟
-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章振林
- 复旦大学附属华东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程群
- 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徐克惠
- 天津市天津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晁爱军
- 重庆三峡中心医院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研究者:熊小江
-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研究者:王宸
- 天津市人民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崔桅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马辉
- 申请人名称
- 成都金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苏州金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马辉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四川省成都市科园南路1号海特国际广场4栋301
- 联系人邮编
- 610041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夏维波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市东城区帅府园1号内科楼5楼内分泌科
- 邮编
- 100730
- 单位名称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G56W1A201;第1.1版/2018年7月12日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第1.1版
- 版本日期
- 2018-07-12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本研究是以Teribone作为阳性对照,G56W1采用两个剂量,通过24周的连续治疗,评价注射用重组人甲状旁腺素(1-34)[56.5μg](G56W1)治疗绝经后妇女骨质疏松症的药代动力学、安全性和疗效,为Ⅲ期临床试验提供支持数据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其他其他说明:药代动力学和安全性,并探索疗效
- 试验分期
- 其它I/I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45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女性,有自主活动能力,45岁≤年龄≤75岁
2.自然绝经3年及以上;或手术绝经3年及以上(手术需于40岁之后进行),对于手术绝经的妇女,需检查雌二醇(E2)<25 pg/ml且卵泡刺激素(FSH)>40 mIU/ml
3.体重≥40kg,18≤体重指数(BMI)≤30
4.符合以下骨质疏松症的诊断标准之一,且L1-4至少有3个椎体可以使用DXA法行骨密度测量。a)髋部或椎体脆性骨折,且骨密度测量T-值<-1.0;b) DXA测量的中轴骨骨密度或桡骨远端1/3骨密度的T-值≤-2.5;c) 骨密度测量符合低骨量(-2.5<T-值<-1.0)且合并肱骨近端、骨盆或前臂远端脆性骨折
5.自愿参加本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自然绝经3年及以上;或手术绝经3年及以上(手术需于40岁之后进行),对于手术绝经的妇女,需检查雌二醇(E2)<25 pg/ml且卵泡刺激素(FSH)>40 mIU/ml
3.体重≥40kg,18≤体重指数(BMI)≤30
4.符合以下骨质疏松症的诊断标准之一,且L1-4至少有3个椎体可以使用DXA法行骨密度测量。a)髋部或椎体脆性骨折,且骨密度测量T-值<-1.0;b) DXA测量的中轴骨骨密度或桡骨远端1/3骨密度的T-值≤-2.5;c) 骨密度测量符合低骨量(-2.5<T-值<-1.0)且合并肱骨近端、骨盆或前臂远端脆性骨折
5.自愿参加本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已知患有影响钙或骨代谢的疾病,如未得到有效控制的原发性甲状旁腺功能亢进或甲状腺功能亢进、Paget’s骨病、高钙血症、低钙血症、活动性尿石症
2. 继发性骨质疏松症患者,如骨软化症、类风湿性关节炎、痛风、多发性骨髓瘤等
3. 有影响DXA骨密度测量的严重腰椎解剖结构异常,如严重脊柱侧弯等
4. 在随机入组前接受过抗骨质疏松症治疗的患者,具体规定如下:a)随机入组前接受过PTH类药物治疗者(包括参加过同类产品临床试验);b)随机入组前1年内接受过注射用双膦酸盐注射剂治疗者或入组前3个月内接受双膦酸盐口服剂治疗累计>2周;c)随机入组前3个月内接受雄激素、雌激素、SERM制剂全身治疗累计>2周;d)随机入组前3个月内接受肝素、华法林、抗惊厥药物(苯二氮卓类除外)、地高辛治疗累计>2周;e)随机入组前3个月内接受过降钙素、维生素K制剂、活性维生素D3制剂、口服或静脉糖皮质激素治疗累计>4周
5. 患有严重肾病、未控制的高血压(≥150/100 mmHg)、有症状的缺血性心脏病、脑梗塞或闭塞性动脉硬化症、恶性肿瘤,以及患有其他严重基础疾病者
6. 实验室检查发现异常指标,包括下列任何一个指标异常(按各中心正常值范围计算,如研究者结合临床考虑为由操作程序等引起的问题,经与申办方讨论后,可允许重测一次):ALP>1.5倍正常上限;AST或ALT或TBIL>2.0倍正常上限;HbA1c≥7.0%;WBC< 3.5×109/L、Hb<100g/L或Plt<90×109/L;TSH<0.01 mIU/L (mU/L)或TSH>10 mIU/L (mU/L);PTH>1.5倍正常上限;SCr>1.2倍正常上限;SCa>正常上限
7. 受试者进行包括HIV、乙肝、丙肝、梅毒检查发现明显异常有临床意义的患者(乙肝病毒携带者可入选)
8. 嗜烟(平均10支/日以上)或/和嗜酒(折算为纯酒精30 ml/日以上)者
9. 近期有药物滥用或药物依赖性证据者
10. 对试验药/对照药、生物制品过敏者
11. 本研究前3个月内接受过其它干预性临床研究者
12. 曾对骨骼进行放射治疗的患者
13. 精神疾病或任何原因导致认知能力受损者
14. 研究人员基于风险获益考虑认为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患者
2. 继发性骨质疏松症患者,如骨软化症、类风湿性关节炎、痛风、多发性骨髓瘤等
3. 有影响DXA骨密度测量的严重腰椎解剖结构异常,如严重脊柱侧弯等
4. 在随机入组前接受过抗骨质疏松症治疗的患者,具体规定如下:a)随机入组前接受过PTH类药物治疗者(包括参加过同类产品临床试验);b)随机入组前1年内接受过注射用双膦酸盐注射剂治疗者或入组前3个月内接受双膦酸盐口服剂治疗累计>2周;c)随机入组前3个月内接受雄激素、雌激素、SERM制剂全身治疗累计>2周;d)随机入组前3个月内接受肝素、华法林、抗惊厥药物(苯二氮卓类除外)、地高辛治疗累计>2周;e)随机入组前3个月内接受过降钙素、维生素K制剂、活性维生素D3制剂、口服或静脉糖皮质激素治疗累计>4周
5. 患有严重肾病、未控制的高血压(≥150/100 mmHg)、有症状的缺血性心脏病、脑梗塞或闭塞性动脉硬化症、恶性肿瘤,以及患有其他严重基础疾病者
6. 实验室检查发现异常指标,包括下列任何一个指标异常(按各中心正常值范围计算,如研究者结合临床考虑为由操作程序等引起的问题,经与申办方讨论后,可允许重测一次):ALP>1.5倍正常上限;AST或ALT或TBIL>2.0倍正常上限;HbA1c≥7.0%;WBC< 3.5×109/L、Hb<100g/L或Plt<90×109/L;TSH<0.01 mIU/L (mU/L)或TSH>10 mIU/L (mU/L);PTH>1.5倍正常上限;SCr>1.2倍正常上限;SCa>正常上限
7. 受试者进行包括HIV、乙肝、丙肝、梅毒检查发现明显异常有临床意义的患者(乙肝病毒携带者可入选)
8. 嗜烟(平均10支/日以上)或/和嗜酒(折算为纯酒精30 ml/日以上)者
9. 近期有药物滥用或药物依赖性证据者
10. 对试验药/对照药、生物制品过敏者
11. 本研究前3个月内接受过其它干预性临床研究者
12. 曾对骨骼进行放射治疗的患者
13. 精神疾病或任何原因导致认知能力受损者
14. 研究人员基于风险获益考虑认为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患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重组人甲状旁腺素(1-34)[56.5μg]:
用法用量:粉针剂:规格为56.5μg/支,取1支药物溶于2ml注射用水,取1ml皮下注射,1次/周,皮下注射部位为大腿或腹壁,每次用药28.2μg。连续用药24周,低剂量组。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重组人甲状旁腺素(1-34)[56.5μg]:
用法用量:粉针剂:规格为56.5μg/支,取1支药物溶于1ml注射用水,1ml皮下注射,1次/周,皮下注射部位为大腿或腹壁,每次用药56.5μg。连续用药24周,高剂量组。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醋酸特立帕肽(Teribone)
用法用量:粉针剂:规格为56.5μg/支,取1支药物剂溶于1ml生理盐水,1ml皮下注射,1次/周,皮下注射部位为大腿或腹壁,每次用药56.5μg。连续用药24周,对照组。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治疗24周后腰椎(L1-4)骨密度较基线的变化率评价时间:给药后24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药代动力学评价,主要有单次给药和连续给药评价时间:单次给药为给药第1周,连续给药为给药第24周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PINP、s-CTX、BALP及血钙较基线的变化率评价时间:PINP、s-CTX、BALP评价时间:给药后第4周、第12周、第24周 安全随访第28周、第32周 血钙评价时间:给药第1周、第24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治疗24周后全髋骨密度较基线的变化率评价时间:给药后第24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8-07-10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8-07-31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81346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马辉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8-08-13
- 申请人名称
- 成都金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苏州金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81346
- 药物名称
- 注射用重组人甲状旁腺素(1-34)[56.5μg]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绝经后妇女的原发性骨质疏松症
- 试验专业题目
- 评价G56W1治疗绝经后妇女骨质疏松症药代动力学和安全性并探索疗效的两剂量、阳性药对照、多中心、随机双盲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评价注射用重组人甲状旁腺素(1-34)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方案编号
- G56W1A201;第1.1版/2018年7月12日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第1.1版
- 版本日期
- 2018-07-12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