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81389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药代/药效动力学
- 疾病领域
- 内分泌、营养与代谢(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Sanofi-aventis recherche & développement Sanofi-Aventis Deutschland GmbH 赛诺菲(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中国健康受试者甘精胰岛素/利司那肽固定比例复方制剂药代动力学和安全性的随机、开放、平行、单次给药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19-01-08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07-09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9-07-06;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19-07-23;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19-08-29;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2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20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20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
- 北京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 · 研究者:史爱欣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赛诺菲
- 申请人名称
- Sanofi-aventis recherche & développement Sanofi-Aventis Deutschland GmbH 赛诺菲(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赛诺菲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上海市静安区延安中路1228号静安嘉里中心办公楼3座17楼中国临床研究中心
- 联系人邮编
- 20004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史爱欣
- 学位
- 药学硕士
- 职称
- 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市东城区东单大华路1号
- 邮编
- 100054
- 单位名称
- 北京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81388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PKM15228; 修订方案 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修订方案01
- 版本日期
- 2019-01-08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评估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甘精胰岛素/利司那肽固定比例复方制剂(iGlarLixi)在两个不同剂量单次皮下(SC)给药后利司那肽的药代动力学(PK)
评估中国健康受试者中iGlarLixi在高剂量单次SC给药后甘精胰岛素的PK
次要目的:
评估中国健康受试者中iGlarLixi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评估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甘精胰岛素/利司那肽固定比例复方制剂(iGlarLixi)在两个不同剂量单次皮下(SC)给药后利司那肽的药代动力学(PK)
评估中国健康受试者中iGlarLixi在高剂量单次SC给药后甘精胰岛素的PK
次要目的:
评估中国健康受试者中iGlarLixi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4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中国健康受试者,男性和女性,年龄18至45岁(包含) ;
2.男性体重50.0至100.0 kg(包含);女性体重50.0至90.0 kg(包含)。体重指数19.0至27.9 kg/m2 (包含);
3.通过综合临床评估(详细的病史和完整的体格检查)证明健康;
4.仰卧位静息10 分钟后生命体征正常: - 90 mmHg≤收缩压(SBP)<140 mmHg - 60 mmHg≤舒张压(DBP)<90 mmHg - 50 bpm<心率(HR)<100 bpm;
5.实验室参数在正常范围内,除非研究者认为健康受试者存在的异常无临床相关性;
6.女性受试者必须采用一种高效避孕方法,至少3个月前行绝育手术或绝经后的女性除外。绝经定义为停经至少2年并且血浆促卵泡激素(FSH)水平>30 IU/L;
7.在进行任何的研究相关程序前已经提供书面知情同意;
8.被纳入健康保险体系中,如适用,和/或遵从生效的生物医学研究相关的国家法律的建议;
9.未受任何的行政或法律监督;
10.淀粉酶和脂肪酶小于ULN;
11.筛选时血清降钙素<20 pg/mL(5.9 pmol/L)。
2.男性体重50.0至100.0 kg(包含);女性体重50.0至90.0 kg(包含)。体重指数19.0至27.9 kg/m2 (包含);
3.通过综合临床评估(详细的病史和完整的体格检查)证明健康;
4.仰卧位静息10 分钟后生命体征正常: - 90 mmHg≤收缩压(SBP)<140 mmHg - 60 mmHg≤舒张压(DBP)<90 mmHg - 50 bpm<心率(HR)<100 bpm;
5.实验室参数在正常范围内,除非研究者认为健康受试者存在的异常无临床相关性;
6.女性受试者必须采用一种高效避孕方法,至少3个月前行绝育手术或绝经后的女性除外。绝经定义为停经至少2年并且血浆促卵泡激素(FSH)水平>30 IU/L;
7.在进行任何的研究相关程序前已经提供书面知情同意;
8.被纳入健康保险体系中,如适用,和/或遵从生效的生物医学研究相关的国家法律的建议;
9.未受任何的行政或法律监督;
10.淀粉酶和脂肪酶小于ULN;
11.筛选时血清降钙素<20 pg/mL(5.9 pmol/L)。
排除标准
1.任何的临床相关的心血管、肺部、胃肠道、肝脏、肾脏、代谢、血液学、神经学、骨骼肌、关节、精神、系统性、眼、妇科(女性)疾病或感染性疾病或急性病体征的病史或现症;
2. 频繁的头痛和/或偏头痛,复发性恶心和/或呕吐(对呕吐而言一个月两次以上);
3. 入组前3个月内捐献过任何体积的血液;
4. 症状性体位性低血压,血压下降程度不限;或无症状性体位性低血压定义为从仰卧位转换至站立位后3 分钟内收缩压降低≥20 mmHg;
5. 药物超敏反应或经医生诊断和治疗的过敏疾病的病史或现症;
6. 药物滥用或酗酒(定期每天饮酒超过40 g)病史或现症;
7. 每天规律吸烟(香烟或其等同物)超过5支(偶尔吸烟者可入组),研究期间无法停止吸烟;
8. 过量饮用含黄嘌呤碱饮料(每天4茶杯或玻璃杯以上);
9. 筛选如果为女性,妊娠(定义为β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β-HCG] 血液检查在筛选和第-1天为阳性),哺乳;
10. 临床相关的异常12导联心电图(ECG),或男性QTc>450 ms,女性QTc>470 ms;
11.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胆红素>1.5×ULN(如果胆红素分类和直接胆红素<35%,则间接胆红素>1.5×ULN可以接受);
12. 入组前14天内或5倍此药物消除半衰期或PD半衰期内的任何药物(包括中药),激素避孕药或绝经后激素替代疗法除外;前28天内任何的免疫接种和入组前4个月内给予的任何生物制品(抗体或其衍生物);
13. 研究者认为在研究期间不可能依从或因为语言问题或精神发育不良不能合作的任何受试者;
14. 按照适用法规处于一项既往研究的排除期的任何受试者;
15. 紧急情况下无法联系到的任何受试者;
16. 作为直接参与实施研究的研究者或任何副研究者、研究助理、药剂师、研究协调员或其它工作人员的任何受试者;
17. 以下任何一项检查呈阳性: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抗丙型肝炎病毒抗体(anti-HCV)、抗人免疫缺陷病毒抗体(anti-HIV)和梅毒;
18. 尿液药物筛选结果呈阳性(苯丙胺类/甲基苯丙胺类、苯二氮卓类、大麻酚类、可卡因、阿片类);
19. 酒精呼气检查呈阳性;
20. 筛选前6个月内临床相关的胃肠道疾病病史伴长时间的恶心和呕吐,包括但是不限于需要药物治疗的胃轻瘫和胃食管返流疾病;
21. 任何的不明病因的胰腺炎、慢性胰腺炎、胰腺切除术、胃手术、炎性肠病病史;
22. 甲状腺髓样癌的个人或家族病史或使易患甲状腺髓样癌的遗传状况(例如多发性内分泌腺瘤综合征);
23. 参加一项利司那肽或其它GLP-1受体激动剂(例如艾塞那肽)试验;
24. 按照适用标签,任何的甘精胰岛素禁忌症。
2. 频繁的头痛和/或偏头痛,复发性恶心和/或呕吐(对呕吐而言一个月两次以上);
3. 入组前3个月内捐献过任何体积的血液;
4. 症状性体位性低血压,血压下降程度不限;或无症状性体位性低血压定义为从仰卧位转换至站立位后3 分钟内收缩压降低≥20 mmHg;
5. 药物超敏反应或经医生诊断和治疗的过敏疾病的病史或现症;
6. 药物滥用或酗酒(定期每天饮酒超过40 g)病史或现症;
7. 每天规律吸烟(香烟或其等同物)超过5支(偶尔吸烟者可入组),研究期间无法停止吸烟;
8. 过量饮用含黄嘌呤碱饮料(每天4茶杯或玻璃杯以上);
9. 筛选如果为女性,妊娠(定义为β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β-HCG] 血液检查在筛选和第-1天为阳性),哺乳;
10. 临床相关的异常12导联心电图(ECG),或男性QTc>450 ms,女性QTc>470 ms;
11.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胆红素>1.5×ULN(如果胆红素分类和直接胆红素<35%,则间接胆红素>1.5×ULN可以接受);
12. 入组前14天内或5倍此药物消除半衰期或PD半衰期内的任何药物(包括中药),激素避孕药或绝经后激素替代疗法除外;前28天内任何的免疫接种和入组前4个月内给予的任何生物制品(抗体或其衍生物);
13. 研究者认为在研究期间不可能依从或因为语言问题或精神发育不良不能合作的任何受试者;
14. 按照适用法规处于一项既往研究的排除期的任何受试者;
15. 紧急情况下无法联系到的任何受试者;
16. 作为直接参与实施研究的研究者或任何副研究者、研究助理、药剂师、研究协调员或其它工作人员的任何受试者;
17. 以下任何一项检查呈阳性: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抗丙型肝炎病毒抗体(anti-HCV)、抗人免疫缺陷病毒抗体(anti-HIV)和梅毒;
18. 尿液药物筛选结果呈阳性(苯丙胺类/甲基苯丙胺类、苯二氮卓类、大麻酚类、可卡因、阿片类);
19. 酒精呼气检查呈阳性;
20. 筛选前6个月内临床相关的胃肠道疾病病史伴长时间的恶心和呕吐,包括但是不限于需要药物治疗的胃轻瘫和胃食管返流疾病;
21. 任何的不明病因的胰腺炎、慢性胰腺炎、胰腺切除术、胃手术、炎性肠病病史;
22. 甲状腺髓样癌的个人或家族病史或使易患甲状腺髓样癌的遗传状况(例如多发性内分泌腺瘤综合征);
23. 参加一项利司那肽或其它GLP-1受体激动剂(例如艾塞那肽)试验;
24. 按照适用标签,任何的甘精胰岛素禁忌症。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iGlarLixi(1:1比例):
用法用量:3 mL无菌水溶液形式置于笔芯,包含100 U/mL甘精胰岛素和100 μg/mL利司那肽的活性物质,配合可重复使用的注射笔使用
每次给10 U甘精胰岛素和10 μg利司那肽 (1:1比例的注射体积=100 μL)
在腹部脐周区域皮下注射
第1天单次注射
每次给10 U甘精胰岛素和10 μg利司那肽 (1:1比例的注射体积=100 μL)
在腹部脐周区域皮下注射
第1天单次注射
中文通用名:iGlarLixi(2:1比例):
用法用量:预充有3 mL的含有活性成分(100 U/mL甘精胰岛素和50 μg/mL利司那肽)的无菌水溶液的一次性注射笔。
每次给30 U甘精胰岛素和15 μg利司那肽(2:1比例的注射体积=300 μL)
在腹部脐周区域皮下注射
第1天单次注射
每次给30 U甘精胰岛素和15 μg利司那肽(2:1比例的注射体积=300 μL)
在腹部脐周区域皮下注射
第1天单次注射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无
用法用量:无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利司那肽血浆浓度:LIX-Cmax、LIX-AUC和LIX-AUClast 甘精胰岛素血浆浓度:INS-AUC0-24评价时间:第一天和第二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4 项,展开查看
- 利司那肽血浆浓度:LIX-tmax 甘精胰岛素血浆浓度:至50% INS-AUC0-24的时间评价时间:第二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临床和生物学耐受性:不良事件(AE)、心电图(ECG)、生命体征(血压[BP]和心率[HR])、血液学、生物化学、尿常规评价时间:筛选至完成访视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低血糖事件评价时间:第一天至完成访视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超敏反应评价时间:第一天至完成访视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北京医院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19-02-01
- 北京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9-03-15
- 北京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9-04-23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1NA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81389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赛诺菲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07-09
- 申请人名称
- Sanofi-aventis recherche & développement/Sanofi-Aventis Deutschland GmbH/赛诺菲(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81389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81388
- 药物名称
- 甘精胰岛素利司那肽注射液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2型糖尿病
- 试验专业题目
- 中国健康受试者甘精胰岛素/利司那肽固定比例复方制剂药代动力学和安全性的随机、开放、平行、单次给药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中国健康受试者的甘精胰岛素/利司那肽 I期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PKM15228; 修订方案 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修订方案01
- 版本日期
- 2019-01-08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