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81398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内分泌、营养与代谢、精神与行为、神经系统(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上海复旦复华药业有限公司
完整适应症
1.癫痫:(1)部分性发作:复杂部分性发作、简单部分性发作和继发性全身发作。(2) 全身性发作:强直、阵挛、强直阵挛发作。2.三叉神经痛和舌咽神经痛发作,亦用作三叉神经痛缓解后的长期预防性用药。也可用于脊髓痨和多发性硬化、糖尿病性周围神经痛、患肢痛和外伤后神经痛以及疱疹后神经痛。3.预防或治疗狂躁-抑郁症:对锂、抗神经病药、抗抑郁药无效的或不能耐受的躁狂-抑郁症、可单用或与锂盐和其它抗抑郁药合用。4.中枢性部分性尿崩症、可单用或氯磺丙脲或氯贝丁酯等合用。5.酒精癖的戒断综合征。
完整专业题目
卡马西平片随机、开放、两制剂、四周期、双交叉餐后单次给药后健康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8-09-13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8-09-17;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19-01-21;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24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24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河南省 · 洛阳市
- 洛阳市中心医院中华人民共和国 · 河南省 · 洛阳市 · 研究者:朱韶峰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于嘉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复旦复华药业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于嘉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216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闵行区曙光路1399号
- 联系人邮编
- 201111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朱韶峰,医学硕士
- 职称
- 副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中州中路288号
- 邮编
- 471009
- 单位名称
- 洛阳市中心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80436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KKX-BE-KMXP-201716-CH;1.0版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以上海复旦复华药业有限公司提供的卡马西平片为受试制剂,按照有关生物等效性试验规定,与サンファーマ株式会社(Sun Pharmaceutical Industries Limited)生产的卡马西平片(参比制剂:商品名:Tegretol®)进行餐后状态下人体生物利用度与生物等效性试验。
次要目的:观察受试制剂卡马西平片和参比制剂卡马西平片(Tegretol®)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次要目的:观察受试制剂卡马西平片和参比制剂卡马西平片(Tegretol®)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能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究;
2.健康受试者(临床实验室检查、生命体征、体格检查、12导联心电图检查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男女均有;
3.年龄≥18周岁;
4.男性体重≥50 kg,女性体重≥45 kg,体重指数在19~26范围内(包括临界值)[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
2.健康受试者(临床实验室检查、生命体征、体格检查、12导联心电图检查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男女均有;
3.年龄≥18周岁;
4.男性体重≥50 kg,女性体重≥45 kg,体重指数在19~26范围内(包括临界值)[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
排除标准
1.健康状况:有临床显著的神经系统、精神系统、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消化道系统、淋巴系统、内分泌系统、骨骼肌系统疾病和代谢异常等影响试验结果的病史及有重要脏器疾病史者;
2. 过敏体质,如对两种或以上药物、食物和花粉过敏者,或已知对卡马西平或其辅料有过敏者;
3. 试验前3个月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或者试验期间不能停止者;
4. 试验前6个月有酗酒史者(每周饮用超过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啤酒285 mL,或高度白酒(酒精含量50 %以上)25 mL,或葡萄酒150 mL)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饮酒者;
5. 试验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400 mL(不包括女性月经血量),或有晕血、晕针史者;
6. 试验前3个月内参加了任何药物或者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者;
7. 试验前4周内接受过任何的外科手术;
8. 过去五年内有药物滥用史;
9. 试验前28 天服用了任何抑制或诱导CYP3A4酶的药物或使用了MAO抑制剂、伏立康唑、他达拉非、诺拉赞、硫酸锂、甲氧氯伏胺、氟哌啶醇、硫利达嗪、利尿药、异烟肼、氟伏沙明、维拉帕米、地尔硫唑、西咪替丁、奥美拉唑、达那唑、比卡鲁胺、奎奴普丁、达福普汀、大环内酯类(红霉素、克拉霉素)、利托那韦、达芦那韦、吡咯抗真菌剂(达克宁、氟康唑)、环丙沙星、乙酰唑胺、喹硫平、伊曲康唑、特拉瑞韦、氯巴占、帕罗西汀、苯巴比妥、利福平、苯妥英钠、丙戊酸、扑米酮、依法韦仑、茶碱、氨茶碱、圣约翰草者;
10. 试验前14天内服用了任何药物或保健品者;
11.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12. 服药前48小时及试验期间不能停止食用巧克力、任何含咖啡因或有可能影响试验结果的食物或饮料者(例如葡萄柚、柚子汁等);
13. 乙肝表面抗原、丙肝表面抗体、免疫缺陷病毒抗体、特异性梅毒抗体筛选结果呈阳性者;
14. 妊娠期、哺乳期女性、血妊娠结果异常且有临床意义者;
15. 育龄女性受试者在筛选前30天至最后一次给药后3个月内,男性受试者在首次给药后以及最后一次给药后3个月内有妊娠计划或无法采取有效避孕措施,具体避孕措施(非药物避孕)见附录;
16. 酒精筛查呈阳性者,或服药前5天内服用过任何含酒精的制品者;
17. 毒品筛查呈阳性者,或试验前3个月使用过毒品者;
18. 研究者认为不宜参加本试验者。
2. 过敏体质,如对两种或以上药物、食物和花粉过敏者,或已知对卡马西平或其辅料有过敏者;
3. 试验前3个月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或者试验期间不能停止者;
4. 试验前6个月有酗酒史者(每周饮用超过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啤酒285 mL,或高度白酒(酒精含量50 %以上)25 mL,或葡萄酒150 mL)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饮酒者;
5. 试验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400 mL(不包括女性月经血量),或有晕血、晕针史者;
6. 试验前3个月内参加了任何药物或者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者;
7. 试验前4周内接受过任何的外科手术;
8. 过去五年内有药物滥用史;
9. 试验前28 天服用了任何抑制或诱导CYP3A4酶的药物或使用了MAO抑制剂、伏立康唑、他达拉非、诺拉赞、硫酸锂、甲氧氯伏胺、氟哌啶醇、硫利达嗪、利尿药、异烟肼、氟伏沙明、维拉帕米、地尔硫唑、西咪替丁、奥美拉唑、达那唑、比卡鲁胺、奎奴普丁、达福普汀、大环内酯类(红霉素、克拉霉素)、利托那韦、达芦那韦、吡咯抗真菌剂(达克宁、氟康唑)、环丙沙星、乙酰唑胺、喹硫平、伊曲康唑、特拉瑞韦、氯巴占、帕罗西汀、苯巴比妥、利福平、苯妥英钠、丙戊酸、扑米酮、依法韦仑、茶碱、氨茶碱、圣约翰草者;
10. 试验前14天内服用了任何药物或保健品者;
11.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12. 服药前48小时及试验期间不能停止食用巧克力、任何含咖啡因或有可能影响试验结果的食物或饮料者(例如葡萄柚、柚子汁等);
13. 乙肝表面抗原、丙肝表面抗体、免疫缺陷病毒抗体、特异性梅毒抗体筛选结果呈阳性者;
14. 妊娠期、哺乳期女性、血妊娠结果异常且有临床意义者;
15. 育龄女性受试者在筛选前30天至最后一次给药后3个月内,男性受试者在首次给药后以及最后一次给药后3个月内有妊娠计划或无法采取有效避孕措施,具体避孕措施(非药物避孕)见附录;
16. 酒精筛查呈阳性者,或服药前5天内服用过任何含酒精的制品者;
17. 毒品筛查呈阳性者,或试验前3个月使用过毒品者;
18. 研究者认为不宜参加本试验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卡马西平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0.1g;口服,餐后每周期单次给药1次,每次1片(0.1g);用药时程:四周期。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卡马西平片 英文名:Carbamazepine Tablets 商品名:Tegretol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100mg;口服,餐后每周期单次给药1次,每次1片(0.1g);用药时程:四周期。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AUC0-t评价时间:给药后72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Tmax、λz,t1/2、F等评价时间:给药后72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包括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伴随用药,临床实验室检查结果的改变(血常规、血生化、凝血常规、尿常规),临床症状,生命体征测定结果,ECG和体格检查等结果。评价时间:筛选期至给药后72小时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洛阳市中心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8-09-04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无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81398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于嘉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8-09-13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复旦复华药业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0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81398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80436
- 药物名称
- 卡马西平片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1.癫痫:(1)部分性发作:复杂部分性发作、简单部分性发作和继发性全身发作。(2) 全身性发作:强直、阵挛、强直阵挛发作。2.三叉神经痛和舌咽神经痛发作,亦用作三叉神经痛缓解后的长期预防性用药。也可用于脊髓痨和多发性硬化、糖尿病性周围神经痛、患肢痛和外伤后神经痛以及疱疹后神经痛。3.预防或治疗狂躁-抑郁症:对锂、抗神经病药、抗抑郁药无效的或不能耐受的躁狂-抑郁症、可单用或与锂盐和其它抗抑郁药合用。4.中枢性部分性尿崩症、可单用或氯磺丙脲或氯贝丁酯等合用。5.酒精癖的戒断综合征。
- 试验专业题目
- 卡马西平片随机、开放、两制剂、四周期、双交叉餐后单次给药后健康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卡马西平片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KKX-BE-KMXP-201716-CH;1.0版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