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81455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药代/药效动力学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交联药物研发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B002治疗HER2阳性的复发性或转移性乳腺癌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及疗效初步探索。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0-04-20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8-09-17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9-06-25;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19-08-20;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2-04-26;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9-22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23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23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上海市 · 上海市
-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胡夕春,医学博士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宋运星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交联药物研发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宋运星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23号楼国寿金融中心40层4001号
- 联系人邮编
- 10007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胡夕春
- 学位
- 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上海市徐汇区东安路270号
- 邮编
- 200032
- 单位名称
-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CXSL1600070
- 试验方案编号
- 试验编号:B002-101 ;方案编号:V1.3 版本 版本日期:2019年04月08日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4
- 版本日期
- 2020-04-2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评估B002在HER2阳性的复发性或转移性乳腺癌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特征。评估剂量限制性毒性(DLT)并探索最大耐受剂量(MTD)。 次要目的 评价B002各组份在HER2阳性的复发性或转移性乳腺癌患者中单次及多次用药的药代动力学;免疫原性;初步探索B002在HER2阳性的复发性或转移性乳腺癌患者中多次用药的有效性,观察客观缓解率(ORR)。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其他其他说明: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及疗效初步探索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18岁≤年龄≤75岁、女性;
2.BMI 18~32 kg/m2,含两端;
3.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复发性或转移性乳腺癌。依据RECIST v 1.1,具有可测量和/或不可测量病灶的患者: 1) 仅有骨转移的患者,只要骨转移病灶从未接受过放疗,并且可获得原发灶的肿瘤蜡块进行HER2检测和生物标记物分析,即可以入组; 2) 局部复发且不适合进行乳腺根治切除术的患者; 3) 对于双侧乳腺癌,且双侧HER2表达不一致者,需证实转移灶为HER2阳性;
4.既往接受标准治疗失败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接受或不适合接受标准治疗的患者;
5.经本中心病理科诊断,确诊为HER2 阳性(FISH阳性和/或IHC 3+)的复发性或转移性乳腺癌;
6.基线期(开始试验用药前28天内)经超声心动图(ECHO)检测或核素心脏扫描左室射血分数(LVEF)≥50%;
7.ECOG 体力状态(PS)为0-1分;
8.预期生存3个月以上;
9.育龄期的女性患者,患者和/或其伴侣应同意使用一种高效的非激素避孕方法或者两种有效的非激素避孕方法。并在研究治疗期间和末次用药后至少6个月内继续使用相应的避孕措施;
10.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2.BMI 18~32 kg/m2,含两端;
3.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复发性或转移性乳腺癌。依据RECIST v 1.1,具有可测量和/或不可测量病灶的患者: 1) 仅有骨转移的患者,只要骨转移病灶从未接受过放疗,并且可获得原发灶的肿瘤蜡块进行HER2检测和生物标记物分析,即可以入组; 2) 局部复发且不适合进行乳腺根治切除术的患者; 3) 对于双侧乳腺癌,且双侧HER2表达不一致者,需证实转移灶为HER2阳性;
4.既往接受标准治疗失败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接受或不适合接受标准治疗的患者;
5.经本中心病理科诊断,确诊为HER2 阳性(FISH阳性和/或IHC 3+)的复发性或转移性乳腺癌;
6.基线期(开始试验用药前28天内)经超声心动图(ECHO)检测或核素心脏扫描左室射血分数(LVEF)≥50%;
7.ECOG 体力状态(PS)为0-1分;
8.预期生存3个月以上;
9.育龄期的女性患者,患者和/或其伴侣应同意使用一种高效的非激素避孕方法或者两种有效的非激素避孕方法。并在研究治疗期间和末次用药后至少6个月内继续使用相应的避孕措施;
10.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符合下列标准中任何一项的受试者均不能参加研究:1. 在筛选检查时,既往使用过帕妥珠单抗的患者血药浓度≥5μg/ml;
2. 在筛选检查时,既往使用过曲妥珠单抗的患者血药浓度≥5μg/ml;
3. 已知对研究药物或其组份过敏;
4. 既往有造影剂过敏史的受试者;
5. 有原发中枢神经系统(CNS)恶性肿瘤;经局部治疗失败的CNS转移患者;对于无症状脑转移、或临床症状稳定且无须类固醇激素和其他针对脑转移治疗28天的患者可以入组;
6. 因既往治疗所引起的血液学毒性反应CTCAE≥2级持续存在(除外血红蛋白)(NCI-CTCAE 5.0版);
7. 存在外周神经病变CTCAE≥3级(第1剂量组,外周神经病变CTCAE≥2级);
8. 最近5年内有其它恶性肿瘤史,除外已治愈的子宫颈原位癌或基底细胞癌或皮肤鳞状细胞癌;
9. 未能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大于150mmHg和/或舒张压大于100mmHg),体位性低血压;
10. 心脏标准:QTc>480ms。存在可导致QTc延长或心律失常的因素如充血性心力衰竭、低钾血症、长QT综合征(房颤,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除外)。存在任何不稳定的心血管疾病(包括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心功能分级达Ⅲ或Ⅳ级、充血性心力衰竭、不稳定型心绞痛、6个月内有心肌梗塞病史);
11. 既往注射用曲妥珠单抗和/或帕妥珠单抗新辅助或辅助治疗期间或治疗结束之后,LVEF<50%;
12. 由晚期恶性肿瘤并发症引起的静息时呼吸困难,或其它需要持续氧疗的疾病;
13. 存在严重的、不能控制的系统性疾病(如有临床意义的心血管、肺、肝肾、消化道或代谢疾病;骨折);
14. 开始试验用药前28天内经历重大手术或外伤,或在研究治疗结束之前计划进行大手术;
15. 基线期(开始试验用药前28天内)进行蒽环类抗生素累积剂量评估,达到以下标准者: - 阿霉素>360 mg/m2; - 表柔比星>720 mg/m2; - 盐酸米托蒽醌>120 mg/m2和伊达比星(去甲氧基柔红霉素)>90 mg/m2; - 其它(如多柔比星脂质体或其它蒽环类抗生素>360 mg/m2的阿霉素等效剂量); - 如果使用一种以上蒽环类抗生素,那么其累积剂量不能超过360 mg/m2的阿霉素等效剂量;
16. 开始试验用药前28天内曾接受过任何试验用药的治疗;
17. 开始试验用药前28天内曾接受过任何治疗用抗体或疫苗;
18. 开始试验用药前28天内曾接受过化疗、内分泌治疗、放疗;
19. 开始试验用药前14天内接受过静脉内输注抗生素治疗感染;
20. 存在针对曲妥珠单抗和/或帕妥珠单抗的抗药物抗体;
21. 开始试验用药前7天内,实验室检查结果发现下列任何一项异常: - 中性细胞绝对计数<1.5×109/L - 血小板计数<80.0×109/L - 血红蛋白<9 g/dL - 总胆红素>1.5×正常上限(ULN)(除非患者有Glibert’s综合症) - AST或ALT>2.5×ULN - 肌酐清除率(用Cockcroft_Gault公式计算)< 50 mL/min - 国际标准化比率(INR)和活化部分凝血激酶时间或部分凝血激酶时间(APPT或PT)>1.5×ULN(除非是治疗引起的凝血异常);
22. 活动性乙型病毒性肝炎或丙型病毒性肝炎,定义为HBV-DNA>检测下限;丙肝抗体阳性且HCV-RNA>检测下限(慢性乙型肝炎或慢性丙型肝炎接受规范抗病毒治疗疾病稳定者可以入组);HIV抗体阳性;
23.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
24. 研究者判断的其他不适宜参加本研究的情况。
2. 在筛选检查时,既往使用过曲妥珠单抗的患者血药浓度≥5μg/ml;
3. 已知对研究药物或其组份过敏;
4. 既往有造影剂过敏史的受试者;
5. 有原发中枢神经系统(CNS)恶性肿瘤;经局部治疗失败的CNS转移患者;对于无症状脑转移、或临床症状稳定且无须类固醇激素和其他针对脑转移治疗28天的患者可以入组;
6. 因既往治疗所引起的血液学毒性反应CTCAE≥2级持续存在(除外血红蛋白)(NCI-CTCAE 5.0版);
7. 存在外周神经病变CTCAE≥3级(第1剂量组,外周神经病变CTCAE≥2级);
8. 最近5年内有其它恶性肿瘤史,除外已治愈的子宫颈原位癌或基底细胞癌或皮肤鳞状细胞癌;
9. 未能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大于150mmHg和/或舒张压大于100mmHg),体位性低血压;
10. 心脏标准:QTc>480ms。存在可导致QTc延长或心律失常的因素如充血性心力衰竭、低钾血症、长QT综合征(房颤,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除外)。存在任何不稳定的心血管疾病(包括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心功能分级达Ⅲ或Ⅳ级、充血性心力衰竭、不稳定型心绞痛、6个月内有心肌梗塞病史);
11. 既往注射用曲妥珠单抗和/或帕妥珠单抗新辅助或辅助治疗期间或治疗结束之后,LVEF<50%;
12. 由晚期恶性肿瘤并发症引起的静息时呼吸困难,或其它需要持续氧疗的疾病;
13. 存在严重的、不能控制的系统性疾病(如有临床意义的心血管、肺、肝肾、消化道或代谢疾病;骨折);
14. 开始试验用药前28天内经历重大手术或外伤,或在研究治疗结束之前计划进行大手术;
15. 基线期(开始试验用药前28天内)进行蒽环类抗生素累积剂量评估,达到以下标准者: - 阿霉素>360 mg/m2; - 表柔比星>720 mg/m2; - 盐酸米托蒽醌>120 mg/m2和伊达比星(去甲氧基柔红霉素)>90 mg/m2; - 其它(如多柔比星脂质体或其它蒽环类抗生素>360 mg/m2的阿霉素等效剂量); - 如果使用一种以上蒽环类抗生素,那么其累积剂量不能超过360 mg/m2的阿霉素等效剂量;
16. 开始试验用药前28天内曾接受过任何试验用药的治疗;
17. 开始试验用药前28天内曾接受过任何治疗用抗体或疫苗;
18. 开始试验用药前28天内曾接受过化疗、内分泌治疗、放疗;
19. 开始试验用药前14天内接受过静脉内输注抗生素治疗感染;
20. 存在针对曲妥珠单抗和/或帕妥珠单抗的抗药物抗体;
21. 开始试验用药前7天内,实验室检查结果发现下列任何一项异常: - 中性细胞绝对计数<1.5×109/L - 血小板计数<80.0×109/L - 血红蛋白<9 g/dL - 总胆红素>1.5×正常上限(ULN)(除非患者有Glibert’s综合症) - AST或ALT>2.5×ULN - 肌酐清除率(用Cockcroft_Gault公式计算)< 50 mL/min - 国际标准化比率(INR)和活化部分凝血激酶时间或部分凝血激酶时间(APPT或PT)>1.5×ULN(除非是治疗引起的凝血异常);
22. 活动性乙型病毒性肝炎或丙型病毒性肝炎,定义为HBV-DNA>检测下限;丙肝抗体阳性且HCV-RNA>检测下限(慢性乙型肝炎或慢性丙型肝炎接受规范抗病毒治疗疾病稳定者可以入组);HIV抗体阳性;
23.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
24. 研究者判断的其他不适宜参加本研究的情况。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中文名:注射用重组抗HER2人源化单克隆抗体组合物。 英文名:Recombinant Humanized Anti-HER2 Monoclonal Antibody Compound for Injection 研发代号:B002。:
用法用量:用法:静脉输液给药; B002,剂量2、6、12、16、20 mg/kg,静脉滴注。输液时间为首次120±10分钟;如患者可耐受,后续用药时间调整为60±10分钟。 每次研究药物输液前30分钟内,使用非那根(25mg,肌注)和消炎痛栓(0.1g 直肠给药)进行预处理。 用药周期 每3周给药一次,为一个周期,可连续用药直至疾病进展或不能耐受。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无
用法用量:无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通过AE、生命体征、ECG、超声心动图、临床实验室检查、体格检查和基线医学状况,在晚期癌症受试者中评价研究药物的安全性和耐受性特征。 总结出现DLT的受试者数和百分数评价时间:DLT评估期为首次用药后的21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药代动力学 研究药物单次及多次给药后,B002和它的活性分解代谢产物的血清浓度,以及总抗体量。评价时间:规定时间点采集血样,具体见方案中流程图。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免疫原性 通过检测ADA进行评价。评价人ADA结合率,及其对B002 PK特征的潜在影响。评价时间:采血时间点:应在研究药物给药之前的28天内进行筛选,在筛选时、C1D1、C2D1以及之后每周期第1天,末次用药后4周内或提前退出时,采集血样进行检测(每周期第1天用药前采集血样)。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疗效分析 作为Ia期的次要终点,对研究药物的疗效进行评价。研究拟评价的疗效分析参数包括: 客观缓解率(ORR)评价时间:每6周一次,进行疗效评价。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8-05-28
-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9-05-28
-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0-07-28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1.02022-10-25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81455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宋运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8-09-17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交联药物研发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81455
- 药物名称
- 注射用重组抗HER2人源化单克隆抗体组合物 曾用名:注射用重组抗HER2人源化单克隆抗体组合物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CXSL1600070
- 适应症
- HER2阳性的复发性或转移性乳腺癌
- 试验专业题目
- B002治疗HER2阳性的复发性或转移性乳腺癌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及疗效初步探索。
- 试验通俗题目
- 重组抗HER2人源化单克隆抗体组合物Ⅰa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试验编号:B002-101 ;方案编号:V1.3 版本 版本日期:2019年04月08日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4
- 版本日期
- 2020-04-2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