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81549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感染性疾病与疫苗(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完整专业题目
头孢氨苄胶囊在健康受试者中的随机、开放、单剂量双周期、双交叉空腹/餐后生物等效性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18-06-04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8-09-05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8-09-02;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18-09-02;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18-09-09;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6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60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60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湖北省 · 武汉
- 武汉市传染病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 · 研究者:张定宇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秦飞
- 申请人名称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 联系人姓名
- 秦飞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市白云区同和街云祥路88号
- 联系人邮编
- 510515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张定宇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院长/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武汉市东西湖区银潭路1号
- 邮编
- 430023
- 单位名称
- 武汉市传染病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BE-2018-TBAB-01;V1.0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18-06-04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以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提供的头孢氨苄胶囊为受试制剂,按生物等效性试验的有关规定,与PRAGMA PHARMACEUTICALS,LLC生产的头孢氨苄胶囊(参比制剂)对比在健康人体内的相对生物利用度,考察两制剂的人体生物等效性。并观察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18周岁的中国健康男性和女性受试者,男女均可,性别比例适当
2.体重指数在19.0-26.0kg/m2(含临界值),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男性体重不低于50.0kg(含),女性体重不低于45.0kg(含)
3.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自愿参加本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者
4.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作良好的沟通并能够依照研究规定完成研究
5.育龄受试者承诺从筛选日起的未来6个月内无生育计划、无捐精、捐卵计划且自愿采取非药物性避孕措施(药物性避孕措施包括口服避孕药、避孕针、皮下埋植避孕法、局部避孕药物如杀精剂等)
2.体重指数在19.0-26.0kg/m2(含临界值),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男性体重不低于50.0kg(含),女性体重不低于45.0kg(含)
3.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自愿参加本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者
4.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作良好的沟通并能够依照研究规定完成研究
5.育龄受试者承诺从筛选日起的未来6个月内无生育计划、无捐精、捐卵计划且自愿采取非药物性避孕措施(药物性避孕措施包括口服避孕药、避孕针、皮下埋植避孕法、局部避孕药物如杀精剂等)
排除标准
1.筛选时,经研究者判断受试者存在有临床意义的异常情况(包括一般体格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液生化、凝血四项、乙丙肝病毒HIV梅毒定量检测、胸片、心电图检查、生命体征(血压、脉搏、体温(耳温)))
2. 有其它异常临床表现的疾病(包括但不局限于胃肠道疾病、肾脏疾病、肝脏疾病、神经系统疾病、血液系统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肿瘤疾病、肺部疾病、免疫系统疾病、心血管系统疾病、呼吸系统疾病、精神心理疾病及其它疾病)
3. 生命体征检查异常有临床意义者,参考正常值范围(包括临界值):坐位收缩压90-140mmHg,舒张压60-90mmHg,脉搏50-100次/分,体温(耳温)35.4-37.7℃,具体情况由研究者综合判定
4. 有药物过敏史(包括但不限于:青霉素类、头孢类、大环内酯类、喹诺酮类等抗生素),其他过敏史或特异性变态反应性疾病史(如哮喘、荨麻疹、湿疹性皮炎等),或已知对于研究药物活性成分或辅料过敏(微晶纤维素、硬脂酸镁、羧甲基纤维素钠、明胶)
5. 给药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360mL啤酒或4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或者试验期间不能放弃饮酒者,或者酒精呼气测试为阳性者
6. 现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
7. 有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病史;HIV抗体、乙肝表面抗原(HepBsAg)、丙肝抗体(HCVAb)或梅毒螺旋体抗体(TPPA)检测结果阳性
8. 给药前28天内服用了任何药物或者保健品者
9.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者、不能遵守提供的饮食和相应的规定,在服用研究药物前48h内食用含黄嘌呤/咖啡因的饮料(咖啡、巧克力、茶、可乐等)或食物(动物肝脏),或食用葡萄柚、柚子、芒果可能影响代谢的水果或果汁者
10. 对乳糖不耐受者(如喝牛奶腹泻)
11. 静脉采血困难或晕针晕血者
12. 给药前一年内患过重大疾病或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者
13. 给药前一年内有药物滥用史者或滥用药物检测(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酸/可卡因)阳性者
14. 给药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超过5支或者在整个试验期间不能放弃吸烟者
15. 给药前3个月内献过血或6个月内失血总和≥400mL者(女性生理期失血除外)
16. 给药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的受试者
17. 妊娠期、哺乳期妇女,或育龄期妇女试验前血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βHCG)或尿妊娠试验(尿-HCG)检查结果阳性者
18.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不适合参加试验,具有较低入组可能性或依从性较差(如体弱等)
2. 有其它异常临床表现的疾病(包括但不局限于胃肠道疾病、肾脏疾病、肝脏疾病、神经系统疾病、血液系统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肿瘤疾病、肺部疾病、免疫系统疾病、心血管系统疾病、呼吸系统疾病、精神心理疾病及其它疾病)
3. 生命体征检查异常有临床意义者,参考正常值范围(包括临界值):坐位收缩压90-140mmHg,舒张压60-90mmHg,脉搏50-100次/分,体温(耳温)35.4-37.7℃,具体情况由研究者综合判定
4. 有药物过敏史(包括但不限于:青霉素类、头孢类、大环内酯类、喹诺酮类等抗生素),其他过敏史或特异性变态反应性疾病史(如哮喘、荨麻疹、湿疹性皮炎等),或已知对于研究药物活性成分或辅料过敏(微晶纤维素、硬脂酸镁、羧甲基纤维素钠、明胶)
5. 给药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360mL啤酒或4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或者试验期间不能放弃饮酒者,或者酒精呼气测试为阳性者
6. 现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
7. 有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病史;HIV抗体、乙肝表面抗原(HepBsAg)、丙肝抗体(HCVAb)或梅毒螺旋体抗体(TPPA)检测结果阳性
8. 给药前28天内服用了任何药物或者保健品者
9.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者、不能遵守提供的饮食和相应的规定,在服用研究药物前48h内食用含黄嘌呤/咖啡因的饮料(咖啡、巧克力、茶、可乐等)或食物(动物肝脏),或食用葡萄柚、柚子、芒果可能影响代谢的水果或果汁者
10. 对乳糖不耐受者(如喝牛奶腹泻)
11. 静脉采血困难或晕针晕血者
12. 给药前一年内患过重大疾病或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者
13. 给药前一年内有药物滥用史者或滥用药物检测(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酸/可卡因)阳性者
14. 给药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超过5支或者在整个试验期间不能放弃吸烟者
15. 给药前3个月内献过血或6个月内失血总和≥400mL者(女性生理期失血除外)
16. 给药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的受试者
17. 妊娠期、哺乳期妇女,或育龄期妇女试验前血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βHCG)或尿妊娠试验(尿-HCG)检查结果阳性者
18.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不适合参加试验,具有较低入组可能性或依从性较差(如体弱等)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头孢氨苄胶囊:
用法用量:胶囊剂;规格:0.125g/粒;口服,一天一次,每次0.25g即2粒,用药时程:每周期空腹或高脂餐后给药1次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头孢氨苄胶囊
用法用量:胶囊剂;规格:0.25g/粒;口服,一天一次,每次0.25g即1粒,用药时程:每周期空腹或高脂餐后给药1次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和AUC评价时间:给药前1小时至给药后10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Tmax,T1/2,λZ及AUC-%Extrap评价时间:给药前1小时至给药后10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武汉市传染病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8-06-21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V1.02018-06-04
- V1.02018-06-04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81549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秦飞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8-09-05
- 申请人名称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81549
- 药物名称
- 头孢氨苄胶囊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咽峡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 试验专业题目
- 头孢氨苄胶囊在健康受试者中的随机、开放、单剂量双周期、双交叉空腹/餐后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头孢氨苄胶囊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BE-2018-TBAB-01;V1.0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18-06-04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