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81770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完成
- 状态阶段
- 招募结束(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北京赛林泰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评价CT-707治疗克唑替尼耐药的晚期ALK阳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有效性和安全性的II期多中心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2-05-06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8-10-08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9-08-30;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19-09-18;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222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222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40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市天津市 · 天津市河北省 · 保定市河南省 · 郑州市山东省 · 济南市山东省 · 青岛市安徽省 · 合肥市吉林省 · 长春市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辽宁省 · 沈阳市湖南省 · 长沙市浙江省 · 杭州市广东省 · 广州市上海市 · 上海市福建省 · 福州市福建省 · 厦门市江西省 · 南昌市湖北省 · 武汉市四川省 · 成都市江苏省 · 南京市另有 7 个地区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肿瘤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石远凯
- 北京协和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张力
- 北京大学肿瘤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方健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张予辉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胸科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张树才
-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梁莉
- 天津市肿瘤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黄鼎智
-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钟殿胜
- 河北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保定市 · 研究者:臧爱民
- 河南省人民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仓顺东
- 河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马智勇
- 山东省肿瘤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研究者:郭其森
- 青岛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青岛市 · 研究者:李红梅
- 安徽省立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研究者:潘跃银
- 吉林省肿瘤医院中国 · 吉林省 · 长春市 · 研究者:程颖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研究者:陈公琰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研究者:刘云鹏
- 湖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陈建华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周建英
- 浙江省肿瘤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张沂平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潘宏铭
- 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杨志雄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周明
- 上海市胸科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姜丽岩
其余 16 家登记机构展开查看完整名单
- 福建省肿瘤医院中国 · 福建省 · 福州市 · 研究者:庄武
-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福建省 · 厦门市 · 研究者:吴敬勋
-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研究者:孙哲
- 湖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胡艳萍
-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李醒亚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王可
- 江苏省人民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研究者:束永前
-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温州市 · 研究者:陈成水
- 柳州市人民医院中国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柳州市 · 研究者:倪秉强
- 安徽省胸科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研究者:方浩徽
-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中山市 · 研究者:郭禹标
- 常州市肿瘤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常州市 · 研究者:凌扬
- 沧州市人民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沧州市 · 研究者:石金升
- 梅州市人民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梅州市 · 研究者:吴国武
- 云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云南省 · 昆明市 · 研究者:杨润祥
- 安徽济民肿瘤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研究者:满祎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侯登
- 申请人名称
- 北京赛林泰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侯登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8835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海淀区闵庄路3号清华玉泉慧谷15号楼
- 联系人邮编
- 100093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石远凯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朝阳区潘家园南里17号
- 邮编
- 100021
- 单位名称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肿瘤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60069,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CT-707-II-01;V4.0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 6.0
- 版本日期
- 2022-05-06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评价CT-707治疗克唑替尼耐药的晚期ALK阳性NSCLC患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大于等于 18 周岁,小于等于75周岁;
2.性别:男女不限;
3.ECOG PS评分为 0-2分;
4.预计生存期不少于12周;
5.根据RECIST V1.1(实体瘤),受试者至少存在一个既往未经局部治疗的可测量病灶[接受经局部治疗后出现明确进展的可测量病灶;不接受仅骨转移或仅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作为可测量病灶]
6.根据国际抗癌联盟/美国癌症联合委员会癌症(UICC/AJCC)TNM分期标准第8版(详见附录17.7),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ALK阳性NSCLC[接既往的ALK阳性报告(检测方法包括:FISH、NGS、Ventana IHC及RT-PCR)]
7.既往接受克唑替尼持续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或毒性不可耐受;
8.首次给药前4周内无脑转移,或无症状且不需要临床干预的脑转移患者,或治疗后稳定超过4周的脑转移患者
9.患者必须具有充分的器官功能(检测前14天内未接受影响以下结果的支持性治疗),定义如下: 肝功能: 无肝转移,血清谷草转氨酶(AST)、血清谷丙转氨酶(ALT)和谷氨酰转移酶(GGT)≤2.5倍正常值上限(ULN);有肝转移,则AST、ALT和GGT≤5倍ULN; 总血清胆红素(TBIL)≤1.5倍ULN。 骨髓功能: 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1.5×109/L; 血小板(PLT)≥100×109/L; 血红蛋白(Hb)≥90g/L。 肾功能: 肌酐清除率≥30 mL/min(计算公式见附录17.1)
10.既往任何与抗肿瘤治疗相关的毒性必须已经恢复至≤1级(脱发除外);
11.所有育龄女性的血清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且具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和女性患者必须同意在整个研究期间和最后一次使用试验药物后至少3个月内保持禁欲或采取高效避孕措施;
12.患者同意并有能力遵从试验和随访程序安排,书面签署知情同意书。
2.性别:男女不限;
3.ECOG PS评分为 0-2分;
4.预计生存期不少于12周;
5.根据RECIST V1.1(实体瘤),受试者至少存在一个既往未经局部治疗的可测量病灶[接受经局部治疗后出现明确进展的可测量病灶;不接受仅骨转移或仅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作为可测量病灶]
6.根据国际抗癌联盟/美国癌症联合委员会癌症(UICC/AJCC)TNM分期标准第8版(详见附录17.7),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ALK阳性NSCLC[接既往的ALK阳性报告(检测方法包括:FISH、NGS、Ventana IHC及RT-PCR)]
7.既往接受克唑替尼持续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或毒性不可耐受;
8.首次给药前4周内无脑转移,或无症状且不需要临床干预的脑转移患者,或治疗后稳定超过4周的脑转移患者
9.患者必须具有充分的器官功能(检测前14天内未接受影响以下结果的支持性治疗),定义如下: 肝功能: 无肝转移,血清谷草转氨酶(AST)、血清谷丙转氨酶(ALT)和谷氨酰转移酶(GGT)≤2.5倍正常值上限(ULN);有肝转移,则AST、ALT和GGT≤5倍ULN; 总血清胆红素(TBIL)≤1.5倍ULN。 骨髓功能: 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1.5×109/L; 血小板(PLT)≥100×109/L; 血红蛋白(Hb)≥90g/L。 肾功能: 肌酐清除率≥30 mL/min(计算公式见附录17.1)
10.既往任何与抗肿瘤治疗相关的毒性必须已经恢复至≤1级(脱发除外);
11.所有育龄女性的血清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且具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和女性患者必须同意在整个研究期间和最后一次使用试验药物后至少3个月内保持禁欲或采取高效避孕措施;
12.患者同意并有能力遵从试验和随访程序安排,书面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既往使用过克唑替尼以外的其他ALK抑制剂;
2. 既往细胞毒化疗大于二线;
3. 服用试验药物前3个月内有以下情况者:心肌梗死、重度/不稳定型心绞痛、冠状动脉/外周动脉旁路移植、充血性心力衰竭、脑血管意外,包括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4. 筛选时ECG发现QTc间期(Fridericia formula矫正后,即QTcF)延长,男性> 450 msec,女性>470 msec;或心脏超声检查LVEF<50%
5. 需要药物治疗的心律失常或传导异常。注:药物可控的心房颤动/心房扑动患者,以及起搏器可控的心律失常患者可入选;
6. ≥3级的外周神经疾病(CTCAE 5.0版);
7. 有任何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或自身免疫疾病病史需要长期使用类固醇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剂的患者
8. 既往间质性肺病史、药物性间质性肺病史、需要类固醇治疗的放射性肺炎史,或任何临床上活动性间质性肺病的迹象;
9. 胃肠道功能障碍或有可能会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例如溃疡性疾病、不能控制的恶心、呕吐、腹泻或不良吸收综合症);
10. 正接受华法林钠(Coumadin)或任何其他香豆素衍生物抗凝剂治疗的患者,有出血倾向或有凝血障碍的患者;
11. 活动性肝炎(乙肝:HBsAg阳性且HBV-DNA ≥1000 IU/mL;丙肝:HCV抗体阳性且HCV-RNA ≥1000 IU/mL);HIV抗体阳性;梅毒螺旋抗体阳性
12. 首次给药前4周内进行过重大手术的患者
13. 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根治性放射治疗,或首次给药前2周内进行过姑息性放射治疗,或首次给药前8周内接受过放射药剂(锶、钐等)的患者;
14. 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全身性抗肿瘤治疗(靶向治疗除外),包括化疗、免疫治疗、生物治疗(肿瘤疫苗、细胞因子、或控制癌症的生长因子)等的患者
15. 首次给药前2周内接受过其他靶向治疗的患者
16. 接受以下药物的治疗并且不能在首次给药前至少7天和在研究期间停止使用的患者:已知是CYP3A的强诱导剂或强抑制剂的药物(包括但不限于卡马西平、苯巴比妥、苯妥英、利福布丁、利福平、利福喷汀、替拉那韦、利托那韦、圣约翰草和酮康唑等。具体见本研究禁止的合并用药);
17. 首次给药前4周内出现任何需要系统性全身治疗的活动性感染的患者;
18.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有严重的危害患者安全、或影响患者完成研究的伴随疾病(如临床上不受控制的高血压、糖尿病等);
19. 既往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包括痴呆或因任何原因诊断的癫痫;
20. 存在其它恶性肿瘤史(治愈的基底细胞皮肤癌及治愈的宫颈原位癌除外);
21. 已知会对CT-707颗粒配方中的任何成分产生过敏反应的患者;
22.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可能增加研究相关的风险、可能干扰对研究结果的解释、或研究者和/或申办者认为不适合入组的患者。
2. 既往细胞毒化疗大于二线;
3. 服用试验药物前3个月内有以下情况者:心肌梗死、重度/不稳定型心绞痛、冠状动脉/外周动脉旁路移植、充血性心力衰竭、脑血管意外,包括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4. 筛选时ECG发现QTc间期(Fridericia formula矫正后,即QTcF)延长,男性> 450 msec,女性>470 msec;或心脏超声检查LVEF<50%
5. 需要药物治疗的心律失常或传导异常。注:药物可控的心房颤动/心房扑动患者,以及起搏器可控的心律失常患者可入选;
6. ≥3级的外周神经疾病(CTCAE 5.0版);
7. 有任何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或自身免疫疾病病史需要长期使用类固醇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剂的患者
8. 既往间质性肺病史、药物性间质性肺病史、需要类固醇治疗的放射性肺炎史,或任何临床上活动性间质性肺病的迹象;
9. 胃肠道功能障碍或有可能会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例如溃疡性疾病、不能控制的恶心、呕吐、腹泻或不良吸收综合症);
10. 正接受华法林钠(Coumadin)或任何其他香豆素衍生物抗凝剂治疗的患者,有出血倾向或有凝血障碍的患者;
11. 活动性肝炎(乙肝:HBsAg阳性且HBV-DNA ≥1000 IU/mL;丙肝:HCV抗体阳性且HCV-RNA ≥1000 IU/mL);HIV抗体阳性;梅毒螺旋抗体阳性
12. 首次给药前4周内进行过重大手术的患者
13. 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根治性放射治疗,或首次给药前2周内进行过姑息性放射治疗,或首次给药前8周内接受过放射药剂(锶、钐等)的患者;
14. 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全身性抗肿瘤治疗(靶向治疗除外),包括化疗、免疫治疗、生物治疗(肿瘤疫苗、细胞因子、或控制癌症的生长因子)等的患者
15. 首次给药前2周内接受过其他靶向治疗的患者
16. 接受以下药物的治疗并且不能在首次给药前至少7天和在研究期间停止使用的患者:已知是CYP3A的强诱导剂或强抑制剂的药物(包括但不限于卡马西平、苯巴比妥、苯妥英、利福布丁、利福平、利福喷汀、替拉那韦、利托那韦、圣约翰草和酮康唑等。具体见本研究禁止的合并用药);
17. 首次给药前4周内出现任何需要系统性全身治疗的活动性感染的患者;
18.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有严重的危害患者安全、或影响患者完成研究的伴随疾病(如临床上不受控制的高血压、糖尿病等);
19. 既往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包括痴呆或因任何原因诊断的癫痫;
20. 存在其它恶性肿瘤史(治愈的基底细胞皮肤癌及治愈的宫颈原位癌除外);
21. 已知会对CT-707颗粒配方中的任何成分产生过敏反应的患者;
22.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可能增加研究相关的风险、可能干扰对研究结果的解释、或研究者和/或申办者认为不适合入组的患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CT-707颗粒:
用法用量:淡黄色混悬型颗粒剂,250 mg/袋和300 mg/袋,服药剂量为300 mg,每日两次(BID),适量温水充分搅匀后送服,每21天为一个给药周期。为了避免食物对药物吸收造成影响,药物最好空腹服用,即餐前1小时或餐后2小时服用。治疗将持续至患者出现疾病进展、无法耐受的毒性反应、研究者或患者决定终止治疗、开始新的抗肿瘤治疗或死亡。
中文通用名:CT-707颗粒:
用法用量:淡黄色混悬型颗粒剂,250 mg/袋和300 mg/袋,服药剂量为300 mg,每日两次(BID),适量温水充分搅匀后送服,每21天为一个给药周期。为了避免食物对药物吸收造成影响,药物最好空腹服用,即餐前1小时或餐后2小时服用。治疗将持续至患者出现疾病进展、无法耐受的毒性反应、研究者或患者决定终止治疗、开始新的抗肿瘤治疗或死亡。
中文通用名:CT-707颗粒:
用法用量:淡黄色混悬型颗粒剂,250 mg/袋和300 mg/袋,服药剂量为300 mg,每日两次(BID),适量温水充分搅匀后送服,每21天为一个给药周期。为了避免食物对药物吸收造成影响,药物最好空腹服用,即餐前1小时或餐后2小时服用。治疗将持续至患者出现疾病进展、无法耐受的毒性反应、研究者或患者决定终止治疗、开始新的抗肿瘤治疗或死亡。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无
用法用量:无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客观缓解率(ORR):定义为由首次服药至治疗结束,由独立影像评估的最佳ORR。包含完全缓解(CR)和部分缓解(PR)的病例。疗效评价标准采用RECIST 1.1版标准。评价时间:研究治疗期的影像学评估为每6周(±7天)评估一次,且不随给药中断而改变。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7 项,展开查看
- 客观缓解率(ORR):定义为由首次服药至治疗结束,由研究者评估的最佳ORR。包含完全缓解(CR)和部分缓解(PR)的病例。评价时间:每6周(±7天)评估一次,且不随给药中断而改变;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疾病控制率(DCR):定义为经治疗后获得缓解(PR+CR)和疾病稳定(SD)的病例所占百分比。评价时间:每6周(±7天)评估一次,且不随给药中断而改变;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缓解持续时间(DOR):定义为自肿瘤第一次评估为CR或PR开始到第一次评估为疾病进展(PD)日期或因任何原因死亡的时间。评价时间:每6周(±7天)评估一次,且不随给药中断而改变;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无进展生存时间(PFS):定义为首次服药日期至首次记录PD的日期或因任何原因死亡之间的时间。评价时间:每6周(±7天)评估一次,且不随给药中断而改变;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总生存期(OS):定义为首次服药日期至因任何原因死亡之间的时间,失访的患者以他们最后一次取得联系的日期作为截止日期。评价时间:每6周(±7天)评估一次,且不随给药中断而改变;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不良事件发生率,包括不良事件(AE)、严重不良事件(SAE)等,由研究者进行试验药物相关性判断。评价时间:第1周期每周(±1天)评估,第2周期每3周(±3天)评估;第3周期起每6周(±3天)评估一次;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PK参数为Ctrough。评价时间:采血点为第1周期第1天给药前、第1、2、4、6和8周期第21天给药前。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18-08-09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8-09-13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9-02-22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9-08-16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0-03-13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06-10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81770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侯登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8-10-08
- 申请人名称
- 北京赛林泰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81770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60069,
- 药物名称
- CT-707颗粒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克唑替尼耐药的晚期间变性淋巴瘤激酶突变阳性的非小细胞肺癌
- 试验专业题目
- 评价CT-707治疗克唑替尼耐药的晚期ALK阳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有效性和安全性的II期多中心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CT-707用于中国ALK阳性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II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CT-707-II-01;V4.0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 6.0
- 版本日期
- 2022-05-06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