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81851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心血管(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吉林省博大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01-28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8-09-12;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19-01-14;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56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56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
- 北京回龙观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 · 研究者:谭云龙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殷晓华
- 申请人名称
- 吉林省博大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殷晓华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吉林省辽源经济开发区财富大路58号
- 联系人邮编
- 1362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谭云龙,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北京回龙观医院
- 邮编
- 100096
- 单位名称
- 北京回龙观医院;中国;北京市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SINO-PRO-JLBD-L-H-35”;“1.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健康成年受试者分别空腹及餐后口服单剂量利伐沙班片受试制剂与参比制剂后,以药代动力学参数为终点评价指标,按照生物等效性试验的有关规定,评价吉林省博大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利伐沙班片(受试制剂)是否与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生产的利伐沙班片(参比制剂,商品名:拜瑞妥®)具有生物等效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6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健康受试者,其中女性受试者需有适当比例;
2.18 周岁≤年龄≤65 周岁;
3.体重≥50kg,体重指数(BMI)在19~26 kg/m2 之间(BMI=体重(kg)/身高 2(m2))(含19 和26 kg/m2);
4.受试者筛选期既往史、生命体征(包括坐位血压、额温、脉搏)、体格检查、 心电图及实验室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等)均无异 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以临床医师判断为准);
5.能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究;
6.必须能够阅读和理解知情同意书中的内容,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 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自愿受试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18 周岁≤年龄≤65 周岁;
3.体重≥50kg,体重指数(BMI)在19~26 kg/m2 之间(BMI=体重(kg)/身高 2(m2))(含19 和26 kg/m2);
4.受试者筛选期既往史、生命体征(包括坐位血压、额温、脉搏)、体格检查、 心电图及实验室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等)均无异 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以临床医师判断为准);
5.能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究;
6.必须能够阅读和理解知情同意书中的内容,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 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自愿受试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HBsAg、HCV 抗体、HIV 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呈阳性者;
2. 有严重药物过敏史或已知对本品及其辅料过敏者;
3. 筛选前3 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14 单位(1 单位酒精≈360 mL 啤酒或45 mL 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 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或酒 精呼气测试呈阳性者;
4. 目前或以往每天吸烟≥5 支,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吸烟者;
5. 在给药前12 个月内有药物滥用者,或经常使用镇静、安眠药或其他成瘾性 药物者,或药物依赖筛查阳性者;
6. 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 杯以上,1 杯=250 mL)者, 或给药前48 小时内饮用过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或试验期间不 能停止饮用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
7. 试验前一周内服用过特殊饮食(包括火龙果、芒果和/或黄嘌呤饮食等)或有 剧烈运动,或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或试验期间 不能停止服用上述特殊饮食以及剧烈运动者;
8. 既往长期摄入富含葡萄柚的饮料或食物者,或给药前 48 小时内,摄入过富 含葡萄柚的饮料或食物者;
9. 最近3 个月内有过献血者或者失血≥400mL 者,或打算在试验期间或试验结 束后三个月内献血或血液成分者;
10. 筛选前4 周内使用过任何与利伐沙班有相互作用的药物,如CYP3A4 和P-gp 抑制剂(例如:强效CYP3A4 和P-gp 抑制剂酮康唑、利托那韦、伊曲康唑、 伏立康唑、泊沙康唑、氟康唑、HIV 蛋白酶抑制剂、强效CYP3A4 抑制剂和 中度P-gp 抑制剂克拉霉素、中度-CYP3A4 和P-gp 抑制剂红霉素等);CYP3A4 诱导剂(例如:利福平、苯妥英、卡马西平、苯巴比妥或圣约翰草等)或试 验期间需要使用上述药物治疗的受试者;
11. 试验前14 天内使用过任何药物者,包括非处方药、中草药及保健品者;
12. 试验前3 个月内参加过任何一项药物临床试验者;
13.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14. 试验期间受试者或其伴侣不愿使用医学上有效的避孕方法进行避孕者,且半 年内有生育计划者;
15. 哺乳期和已怀孕的女性,或妊娠试验阳性的女性;
16. 片剂吞咽困难者;
17. 不耐受静脉穿刺采血者;
18. 患有任何增加出血性风险的疾病,如痔疮、急性胃炎或胃及十二指肠溃疡等;
19. 具有凝血异常和临床相关出血风险的肝病患者;
20. 试验前4 周内接受过外科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外科手术者;
21. 有心血管、呼吸、内分泌、免疫、恶性肿瘤、血液、肝脏、肾脏、消化道、 精神、神经及代谢异常等病史,或有可能显著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和 排泄的任何情况或病情或手术史;
22. 静脉通路条件差;
23. 受试者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研究者认为不适合纳入者。
2. 有严重药物过敏史或已知对本品及其辅料过敏者;
3. 筛选前3 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14 单位(1 单位酒精≈360 mL 啤酒或45 mL 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 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或酒 精呼气测试呈阳性者;
4. 目前或以往每天吸烟≥5 支,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吸烟者;
5. 在给药前12 个月内有药物滥用者,或经常使用镇静、安眠药或其他成瘾性 药物者,或药物依赖筛查阳性者;
6. 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 杯以上,1 杯=250 mL)者, 或给药前48 小时内饮用过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或试验期间不 能停止饮用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
7. 试验前一周内服用过特殊饮食(包括火龙果、芒果和/或黄嘌呤饮食等)或有 剧烈运动,或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或试验期间 不能停止服用上述特殊饮食以及剧烈运动者;
8. 既往长期摄入富含葡萄柚的饮料或食物者,或给药前 48 小时内,摄入过富 含葡萄柚的饮料或食物者;
9. 最近3 个月内有过献血者或者失血≥400mL 者,或打算在试验期间或试验结 束后三个月内献血或血液成分者;
10. 筛选前4 周内使用过任何与利伐沙班有相互作用的药物,如CYP3A4 和P-gp 抑制剂(例如:强效CYP3A4 和P-gp 抑制剂酮康唑、利托那韦、伊曲康唑、 伏立康唑、泊沙康唑、氟康唑、HIV 蛋白酶抑制剂、强效CYP3A4 抑制剂和 中度P-gp 抑制剂克拉霉素、中度-CYP3A4 和P-gp 抑制剂红霉素等);CYP3A4 诱导剂(例如:利福平、苯妥英、卡马西平、苯巴比妥或圣约翰草等)或试 验期间需要使用上述药物治疗的受试者;
11. 试验前14 天内使用过任何药物者,包括非处方药、中草药及保健品者;
12. 试验前3 个月内参加过任何一项药物临床试验者;
13.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14. 试验期间受试者或其伴侣不愿使用医学上有效的避孕方法进行避孕者,且半 年内有生育计划者;
15. 哺乳期和已怀孕的女性,或妊娠试验阳性的女性;
16. 片剂吞咽困难者;
17. 不耐受静脉穿刺采血者;
18. 患有任何增加出血性风险的疾病,如痔疮、急性胃炎或胃及十二指肠溃疡等;
19. 具有凝血异常和临床相关出血风险的肝病患者;
20. 试验前4 周内接受过外科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外科手术者;
21. 有心血管、呼吸、内分泌、免疫、恶性肿瘤、血液、肝脏、肾脏、消化道、 精神、神经及代谢异常等病史,或有可能显著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和 排泄的任何情况或病情或手术史;
22. 静脉通路条件差;
23. 受试者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研究者认为不适合纳入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利伐沙班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10mg;口服,每日一次,每次10mg,用药时程:对于接受髋关节大手术的患者,推荐一个治疗疗程为服药5周;对于接受膝关节大手术的患者,推荐一个治疗疗程为服药2周。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利伐沙班片;英文名:Rivaroxaban Tablets;商品名:拜瑞妥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10mg;口服,每日一次,每次10mg,用药时程:对于接受髋关节大手术的患者,推荐一个治疗疗程为服药5周;对于接受膝关节大手术的患者,推荐一个治疗疗程为服药2周。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1)Cmax:达峰浓度,为实测值; (2)AUC0-t:零时间到最终采血点的血药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采用梯形法计 算; (3)AUC0-∞:零时间到无限大时间的血药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评价时间:给药前1小时至给药后48h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1)Tmax:达峰时间,为实测值; (2)ke:表观末端消除速率常数,由消除相浓度点取半对数线性回归而得; (3)t1/2:消除半衰期, t1/2=ln(2)/ke; (4)CL:血浆药物清除率, CL=D/AUC; (5)Vd:表观分布容积, Vd=(CL)/ke; (6)AUC0-t/AUC0-inf Ratio:零时间到最终采血点的血药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与零时间到无限大时间的血药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比值; (7)Residual area Ratio: 残留面积百分比。以[(AUC0-∞-AUC0-t)/AUC0-∞]×100%计算。评价时间:给药前1小时至给药后48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北京回龙观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8-07-26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81851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殷晓华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01-28
- 申请人名称
- 吉林省博大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9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81851
- 药物名称
- 利伐沙班片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用于择期髋关节或膝关节置换手术成年患者,以预防静脉血栓形成(VTE)
- 试验专业题目
- 空腹及餐后口服利伐沙班片生物等效性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空腹及餐后口服利伐沙班片生物等效性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SINO-PRO-JLBD-L-H-35”;“1.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