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82040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感染性疾病与疫苗(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山东益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完整适应症
头孢氨苄为广谱抗菌素类药。主用于革兰氏阳性菌和阴性菌感染,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咽峡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完整专业题目
头孢氨苄颗粒随机、开放、两周期、两交叉健康人体空腹和餐后状态下生物等效性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8-12-11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9-01-08;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19-02-28;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48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48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山西省 · 运城市
- 山西省运城市中心医院中国 · 山西省 · 运城市 · 研究者:王霞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魏正凤
- 申请人名称
- 山东益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魏正凤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山东省滕州市益康大道3288号
- 联系人邮编
- 277513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王霞,医学博士
- 职称
- 副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山西省运城市河东东街3690号
- 邮编
- 044099
- 单位名称
- 山西省运城市中心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KLS-CFG-01;版本号:1.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研究健康受试者在空腹及进餐后状态下,单次口服由山东益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头孢氨苄颗粒(受试制剂)和Flynn Pharma Ltd公司生产的头孢氨苄干混悬剂(参比制剂,商品名:KEFLEX)的相对生物利用度,评价受试制剂与参比制剂间的生物等效性,并为受试制剂的工艺优化和临床用药提供依据。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60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为18~60岁健康受试者(包括18岁,不包括60岁);
2.性别:男性或非妊娠期、非哺乳期的女性 ;
3.男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50 kg,女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45 kg,所有受试者的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在19~27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4.接受本次筛选的受试者,应保证在给药前2周至最后一次研究给药结束后3个月内无妊娠计划并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具体避孕措施见附录3;
5.了解试验目的、试验步骤、试验药物的药理特性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自愿成为受试者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6.能够与研究者作良好的沟通并能够依照研究规定完成研究;
2.性别:男性或非妊娠期、非哺乳期的女性 ;
3.男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50 kg,女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45 kg,所有受试者的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在19~27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4.接受本次筛选的受试者,应保证在给药前2周至最后一次研究给药结束后3个月内无妊娠计划并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具体避孕措施见附录3;
5.了解试验目的、试验步骤、试验药物的药理特性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自愿成为受试者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6.能够与研究者作良好的沟通并能够依照研究规定完成研究;
排除标准
1.临床实验室检查异常有临床意义者、心电图异常有临床意义者、其它临床发现显示有临床意义的下列疾病者(包括但不限于胃肠道、肾、肝、神经、血液、排除标准内分泌、肿瘤、肺、免疫、精神或心脑血管疾病);
2. 既往有青霉素及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史、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皮肤试验阳性史、变态反应性疾病史、对两种以上(含两种)药物有过敏史、对生物制剂或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产品辅料中任何成分过敏史、对环境物质高度敏感者;
3. 在过去五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试验前3个月使用过毒品者,长期依靠服用苯二氮卓类药物帮助睡眠者;
4. 嗜烟酒(试验前3个月内日吸烟>5支,周饮酒>14单位酒精)(1标准单位含14 g酒精,如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或者在筛选期或给药前24小时内吸烟检测呈阳性者;
5. 试验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药物临床试验(且已服用研究药物)或3个月内献血/失血超过400mL;
6.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14天服用了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任何维生素产品或草药或改变肝酶活性的药物;
7.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48小时服用过特殊饮食(包括火龙果、芒果、柚子、巧克力、任何含咖啡因的食物或饮料)或有剧烈运动,或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8. 在服用研究用药前24小时内服用过任何含酒精的制品;
9. 根据筛选顺序已筛选出符合方案要求的足够数量受试者外的其他合格受试者;
10. 不能理解知情同意内容或研究者认为其他不符合试验标准者。
2. 既往有青霉素及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史、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皮肤试验阳性史、变态反应性疾病史、对两种以上(含两种)药物有过敏史、对生物制剂或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产品辅料中任何成分过敏史、对环境物质高度敏感者;
3. 在过去五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试验前3个月使用过毒品者,长期依靠服用苯二氮卓类药物帮助睡眠者;
4. 嗜烟酒(试验前3个月内日吸烟>5支,周饮酒>14单位酒精)(1标准单位含14 g酒精,如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或者在筛选期或给药前24小时内吸烟检测呈阳性者;
5. 试验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药物临床试验(且已服用研究药物)或3个月内献血/失血超过400mL;
6.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14天服用了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任何维生素产品或草药或改变肝酶活性的药物;
7.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48小时服用过特殊饮食(包括火龙果、芒果、柚子、巧克力、任何含咖啡因的食物或饮料)或有剧烈运动,或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8. 在服用研究用药前24小时内服用过任何含酒精的制品;
9. 根据筛选顺序已筛选出符合方案要求的足够数量受试者外的其他合格受试者;
10. 不能理解知情同意内容或研究者认为其他不符合试验标准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头孢氨苄颗粒:
用法用量:颗粒剂;规格125mg头孢氨苄(无水物)/每袋;单次口服,每次2袋;每位受试者分两个周期给药,根据随机化结果在第一周期或第二周期给予试验药;空腹组:空腹单次给药,每次2袋;餐后组:进食高脂餐后单次给药,每次2袋。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头孢氨苄颗粒 英文名Keflex Granules for Oral Suspension 商品名 Keflex
用法用量:干混悬剂;规格125mg/5mL(配成100mL混悬液后);单次口服,每次250mg(无水头孢氨苄);每位受试者分两个周期给药,根据随机化结果在第一周期或第二周期给予试验药;空腹组:空腹单次给药,每次250mg(无水头孢氨苄);餐后组:进食高脂餐后单次给药,每次250mg(无水头孢氨苄)。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AUC0-t、AUC0-∞评价时间:给药后10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生命体征、实验室检查指标、心电图检查、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评价时间:整个试验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运城市中心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8-10-22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82040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魏正凤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8-12-11
- 申请人名称
- 山东益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9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82040
- 药物名称
- 头孢氨苄颗粒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头孢氨苄为广谱抗菌素类药。主用于革兰氏阳性菌和阴性菌感染,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咽峡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 试验专业题目
- 头孢氨苄颗粒随机、开放、两周期、两交叉健康人体空腹和餐后状态下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头孢氨苄颗粒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KLS-CFG-01;版本号:1.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