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82057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广东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HEC68498钠盐胶囊在晚期恶性实体肿瘤患者中的多中心、开放性 I期临床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0-11-20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8-11-14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9-01-22;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19-01-22;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1-03-26;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40~8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12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12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3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五医学中心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 · 研究者:徐建明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 · 研究者:焦顺昌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 · 研究者:马飞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郑乐洁
- 申请人名称
- 广东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郑乐洁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5625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广东省-东莞市-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振安中路368号东阳光科技园
- 联系人邮编
- 523841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徐建明,肿瘤内科博士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丰台区东大街8号
- 邮编
- 100071
- 单位名称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五医学中心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HEC68498-P-01;V1.0;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3.0
- 版本日期
- 2020-11-2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评估晚期实体瘤患者单次和连续服用不同剂量的HEC68498钠盐的安全性和耐受性,确定 HEC68498 钠盐的最大耐受剂量(MTD)和剂量限制毒性(DLT),推荐 HEC68498 钠盐的后续临床试验给药剂量和给药方案;观察人体中的HEC68498钠盐的药代动力学特征;按照RECIST 1.1标准初步评估HEC68498钠盐的临床疗效。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0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18周岁 ≤ 年龄 ≤ 70 周岁,性别不限;
2.组织学检查确诊,至少经标准治疗方案失败或无标准治疗方案的各型晚期实体肿瘤患者,包括乳腺癌、结直肠癌、神经内分泌瘤等;
3.从之前的化疗、激素治疗、靶向治疗、放疗或手术治疗的毒性反应中缓解(依据NCI CTCAE v5.0 分级≤1级,脱发除外);
4.ECOG评分为0或1分;
5.预期生存时间 ≥ 12周;
6.血常规:中性粒细胞绝对值(NE#) ≥ 1.5×109/L;血小板 (PLT) ≥ LLN; 血红蛋白(Hb) ≥ 90 g/L;在检查前2周内未接受过造血细胞集落刺激生长因子(例如G–CSF、GM -CSF)或未接受过输血。红细胞生成素或促红血球生成素治疗如在入选前即开始使用,可维持治疗。
7.肝功能: ALT 和 AST ≤ 2.5 × ULN(肝转移患者,则 ALT 和 AST 可放宽至 ≤ 5.0×ULN); 血清胆红素 ≤ 1.5 × ULN;
8.肾功能:血清肌酸酐 ≤ 1.5 × ULN ;或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的肌酐清除率(CrCl)≥ 60 mL/min;尿常规尿蛋白≦1+;若尿常规尿蛋白≧2+,则需24小时尿蛋白定量小于1g。
9.电解质:LLN ≤ 血钾 ≤ ULN;血钙 ≥ LLN;
10.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值(INR)≤ 1.5×ULN;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 1.5 × ULN;凝血酶原时间(PT) ≤ 1.5 × ULN;
11.受试者须愿意提供已有的有效诊断证据或已有的肿瘤组织标本。例如,福尔马林固定石蜡包埋的组织切片。且自愿选择在治疗前、后是否接受肿瘤组织活检。 扩展阶段受试者需提供保存良好或新获取的福尔马林固定石蜡包埋的组织切片。
12.扩展组患者需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估标准(RECIST 1.1),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注:既往放疗肿瘤病灶一般不视为可测量病灶,仅在放疗后出现明确进展时方可视为可测量);
13.签署知情同意书
2.组织学检查确诊,至少经标准治疗方案失败或无标准治疗方案的各型晚期实体肿瘤患者,包括乳腺癌、结直肠癌、神经内分泌瘤等;
3.从之前的化疗、激素治疗、靶向治疗、放疗或手术治疗的毒性反应中缓解(依据NCI CTCAE v5.0 分级≤1级,脱发除外);
4.ECOG评分为0或1分;
5.预期生存时间 ≥ 12周;
6.血常规:中性粒细胞绝对值(NE#) ≥ 1.5×109/L;血小板 (PLT) ≥ LLN; 血红蛋白(Hb) ≥ 90 g/L;在检查前2周内未接受过造血细胞集落刺激生长因子(例如G–CSF、GM -CSF)或未接受过输血。红细胞生成素或促红血球生成素治疗如在入选前即开始使用,可维持治疗。
7.肝功能: ALT 和 AST ≤ 2.5 × ULN(肝转移患者,则 ALT 和 AST 可放宽至 ≤ 5.0×ULN); 血清胆红素 ≤ 1.5 × ULN;
8.肾功能:血清肌酸酐 ≤ 1.5 × ULN ;或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的肌酐清除率(CrCl)≥ 60 mL/min;尿常规尿蛋白≦1+;若尿常规尿蛋白≧2+,则需24小时尿蛋白定量小于1g。
9.电解质:LLN ≤ 血钾 ≤ ULN;血钙 ≥ LLN;
10.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值(INR)≤ 1.5×ULN;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 1.5 × ULN;凝血酶原时间(PT) ≤ 1.5 × ULN;
11.受试者须愿意提供已有的有效诊断证据或已有的肿瘤组织标本。例如,福尔马林固定石蜡包埋的组织切片。且自愿选择在治疗前、后是否接受肿瘤组织活检。 扩展阶段受试者需提供保存良好或新获取的福尔马林固定石蜡包埋的组织切片。
12.扩展组患者需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估标准(RECIST 1.1),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注:既往放疗肿瘤病灶一般不视为可测量病灶,仅在放疗后出现明确进展时方可视为可测量);
13.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既往治疗史:(1)既往接受过PI3K抑制剂、mTOR抑制剂(如依维莫司)或AKT抑制剂治疗; (2)在研究药物给药前 ≤ 4周或 ≤ 5 × 药物半衰期(若明确药物的半衰期则按5倍半衰期算,否则为4周)之内接受过靶向治疗的患者; (3)在研究药物给药前 4周内接受过化疗、激素抗肿瘤治疗或免疫治疗的患者; 注:如果既往治疗为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类,则必须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至少6周停止该治疗。 (4)在研究药物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放疗的患者; (5) 开始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临床试验药物治疗,或正在接受其他临床试验药物治疗。
2. 需要当前治疗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未经控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确认中枢神经系统转移,但经治疗未稳定4周以上; 脊髓压迫症、癌性脑膜炎或软脑膜症者;
3. 目前诊断为I型或II型糖尿病或空腹血糖水平 > 6.7 mmol/L,或 HbA1c > 7%;
4. 需要两种以上药物控制的高血压患者,或者筛选期至少间隔 1小时以上的两次血压测量均值为收缩压 > 140 mmHg 或舒张压 > 90 mmHg;
5. 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 50%
6. 任何具有明显临床意义的室性心律失常病史(如室性心动过速、室性纤维性颤动、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或频发室性早搏)
7. 男性 QTcF > 450 ms、女性 QTcF > 470 ms(QTcF 即采用 Fridericia 校正公式QTcF = QT / RR0.33计算)者;有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病史或先天性 QT 间期延长综合征史的患者;
8. 具有影响口服药物的多种因素(例如,无法吞咽、慢性腹泻和肠梗阻等);
9. 具有明确的胃肠道出血倾向的患者,包括如下情况:有局部活动性溃疡病灶,且大便潜血阳性;2个月内有黑便、呕血病史者;研究者认为可能发生消化道大出血者;
10. 有免疫缺陷病史,或患有其它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
11. 给药前12个月内患有以下任意一种疾病者:心肌梗死、严重或不稳定心绞痛、冠状动脉搭桥或外周动脉搭桥植入手术者、充血性心力衰竭、脑血管事件(包括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等;
12. 给药前6个月内患有肺栓塞者;
13. 感染人免疫缺陷病毒(HIV) 者
14. 活动性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 HBsAg 或HBcAb 阳性者同时检测到 HBV DNA 拷贝数阳性;HBsAg 或HBcAb 阳性患者研究筛查时必须检测HBV DNA;HCV抗体检测结果阳性的患者(仅当HCV RNA的PCR检测结果为阴性时,方可入选本研究)。
15. 研究者判断有严重电解质紊乱患者;
16. 研究者认为患有其它急性严重或慢性医学或心理疾病、不适合参加临床试验者;
17. 妊娠期或哺乳期的女性或有生育计划的女性及男性。 注:对于女性受试者,应为手术绝育、绝经后的患者,或者有生育能力(非手术绝育或闭经﹤12个月)的女性受试者筛选期的血清或尿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且必须为非哺乳期,同意在研究治疗期间和研究治疗期结束后6个月内采取一种经医学认可的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IUD),避孕套】;男性受试者,应为手术绝育,或同意在研究治疗期间和研究治疗期结束后6个月内采用一种经医学认可的避孕措施的患者。
18. 禁用治疗和/或药物:(1)应用抗凝剂或维生素K拮抗剂如华法林、肝素或其他类似药物治疗的患者; (2)同时应用其他抗肿瘤药物,包括传统中药(不能使用的中药见附件5); (3)同时服用会延长QT间期的药物(包括Ia及III类抗心律不齐药物); (4) 需每日吸氧者; (5) 需长期全身使用皮质类固醇类药物(局部使用的除外)者;
19. 其它:(1) 具有精神类药物滥用史且无法戒除者或有精神障碍者; (2)习惯性饮用葡萄柚汁、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且在试验期间(包括Cycle 0、1及后续治疗期)无法戒断者; (3)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有严重的危害患者安全或影响患者完成试验的伴随疾病。
2. 需要当前治疗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未经控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确认中枢神经系统转移,但经治疗未稳定4周以上; 脊髓压迫症、癌性脑膜炎或软脑膜症者;
3. 目前诊断为I型或II型糖尿病或空腹血糖水平 > 6.7 mmol/L,或 HbA1c > 7%;
4. 需要两种以上药物控制的高血压患者,或者筛选期至少间隔 1小时以上的两次血压测量均值为收缩压 > 140 mmHg 或舒张压 > 90 mmHg;
5. 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 50%
6. 任何具有明显临床意义的室性心律失常病史(如室性心动过速、室性纤维性颤动、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或频发室性早搏)
7. 男性 QTcF > 450 ms、女性 QTcF > 470 ms(QTcF 即采用 Fridericia 校正公式QTcF = QT / RR0.33计算)者;有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病史或先天性 QT 间期延长综合征史的患者;
8. 具有影响口服药物的多种因素(例如,无法吞咽、慢性腹泻和肠梗阻等);
9. 具有明确的胃肠道出血倾向的患者,包括如下情况:有局部活动性溃疡病灶,且大便潜血阳性;2个月内有黑便、呕血病史者;研究者认为可能发生消化道大出血者;
10. 有免疫缺陷病史,或患有其它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
11. 给药前12个月内患有以下任意一种疾病者:心肌梗死、严重或不稳定心绞痛、冠状动脉搭桥或外周动脉搭桥植入手术者、充血性心力衰竭、脑血管事件(包括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等;
12. 给药前6个月内患有肺栓塞者;
13. 感染人免疫缺陷病毒(HIV) 者
14. 活动性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 HBsAg 或HBcAb 阳性者同时检测到 HBV DNA 拷贝数阳性;HBsAg 或HBcAb 阳性患者研究筛查时必须检测HBV DNA;HCV抗体检测结果阳性的患者(仅当HCV RNA的PCR检测结果为阴性时,方可入选本研究)。
15. 研究者判断有严重电解质紊乱患者;
16. 研究者认为患有其它急性严重或慢性医学或心理疾病、不适合参加临床试验者;
17. 妊娠期或哺乳期的女性或有生育计划的女性及男性。 注:对于女性受试者,应为手术绝育、绝经后的患者,或者有生育能力(非手术绝育或闭经﹤12个月)的女性受试者筛选期的血清或尿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且必须为非哺乳期,同意在研究治疗期间和研究治疗期结束后6个月内采取一种经医学认可的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IUD),避孕套】;男性受试者,应为手术绝育,或同意在研究治疗期间和研究治疗期结束后6个月内采用一种经医学认可的避孕措施的患者。
18. 禁用治疗和/或药物:(1)应用抗凝剂或维生素K拮抗剂如华法林、肝素或其他类似药物治疗的患者; (2)同时应用其他抗肿瘤药物,包括传统中药(不能使用的中药见附件5); (3)同时服用会延长QT间期的药物(包括Ia及III类抗心律不齐药物); (4) 需每日吸氧者; (5) 需长期全身使用皮质类固醇类药物(局部使用的除外)者;
19. 其它:(1) 具有精神类药物滥用史且无法戒除者或有精神障碍者; (2)习惯性饮用葡萄柚汁、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且在试验期间(包括Cycle 0、1及后续治疗期)无法戒断者; (3)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有严重的危害患者安全或影响患者完成试验的伴随疾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CT365-Na胶囊:
用法用量:胶囊;规格0.25mg;口服,一天一次,用药时程:Cycle0单次给药,后续连续给药直到疾病进展;
中文通用名:CT365-Na胶囊:
用法用量:胶囊;规格1mg;口服,一天一次,用药时程:Cycle0单次给药,后续连续给药直到疾病进展;
中文通用名:CT365-Na胶囊:
用法用量:胶囊;规格5mg;口服,一天一次,用药时程:Cycle0单次给药,后续连续给药直到疾病进展;
中文通用名:CT365-Na胶囊:
用法用量:胶囊;规格25mg;口服,一天一次,用药时程:Cycle0单次给药,后续连续给药直到疾病进展;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NA
用法用量:NA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HEC68498钠盐的最大耐受剂量(MTD)和剂量限制毒性(DLT);HEC68498钠盐的安全性和耐受性;评价时间:cycle0、cycle1期间及后续整个治疗过程中;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疗效评价指标如下:ORR、DCR、DOR、PFS、OS ;评价时间:Cycle 1 第28天、Cycle 2第28天、Cycle≧3的每2个周期的第28天、治疗结束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主要药代动力学参数如:Tmax、Cmax、t1/2、AUC0-t h、AUC0-∞、AUCτ、MRT、CL/F、Vz/F;评价时间:Cycle 0以及cycle1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〇七医院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18-08-27
-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〇七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8-09-12
-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〇七医院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0-04-29
-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〇七医院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0-12-15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无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1.02022-03-18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82057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郑乐洁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8-11-14
- 申请人名称
- 广东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82057
- 药物名称
- CT365-Na胶囊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晚期实体瘤
- 试验专业题目
- HEC68498钠盐胶囊在晚期恶性实体肿瘤患者中的多中心、开放性 I期临床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HEC68498钠盐胶囊在晚期恶性实体肿瘤患者中的 I期临床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HEC68498-P-01;V1.0;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3.0
- 版本日期
- 2020-11-2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