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82114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广州领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盐酸领克尼斯胶囊(LH031)治疗复发/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的安全性、耐受性和药代动力学的I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08-19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9-08-15;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2-24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广东 · 广州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中国 · 广东 · 广州 · 研究者:夏忠军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卢肖宇
- 申请人名称
- 广州领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卢肖宇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科学城科学大道 162号创意大厦B3-601室
- 联系人邮编
- 51063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夏忠军;硕士
- 职称
- 副教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广州市东风东路651号
- 邮编
- 510060
- 单位名称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LH031-I-CRP-1.0;1.2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评价LH031单次给药及连续给药用于复发/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的安全性、耐受性;
确定剂量限制性毒性(DLT)及最大耐受剂量(MTD),为后期临床研究推荐合理的给药方案。
确定剂量限制性毒性(DLT)及最大耐受剂量(MTD),为后期临床研究推荐合理的给药方案。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受试者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了解本研究并愿意遵循而且有能力完成所有试验程序;
2.男女不限,年龄18~75岁
3.经组织病理学或者细胞病理学证实的多发性骨髓瘤患者,RRMM的符合如下标准: 复发性定义:对上一治疗方案有效,但治疗后疾病进展(PD); 难治性定义:上一化疗方案治疗不能使疾病到达微小缓解(minimal response) 或化疗后60天内疾病进展(PD);至少接受过2个化疗方案包括使用过蛋白酶体抑制剂和免疫调节剂的患者;具有可测量的病灶(软组织肿物)或血清M蛋白≥10 g/L或尿液M蛋白≥200 mg/24h;
4.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评分体能状态为0-1的患者
5.预期生存期不少于3个月
6.患者能够吞咽胶囊
7.器官功能水平必须符合下列要求:有适宜的器官及造血功能,根据以下实验室检查和辅助检查证实无严重的心、肺、肝、肾功能异常和免疫缺陷。中性细胞绝对计数(ANC)≥1.0×109/L;血小板≥60×109/L; 血红蛋白≥75g/L;血清肌酐≤1.5倍正常值上限(ULN)或肌酐清除率≥60 mL/min(采用Ch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肌酐清除率);AST和ALT≤2.5倍ULN,Gilbert 综合征患者≤3倍ULN,肝转移患者≤5倍ULN; 血清总胆红素(TBIL)≤1.5倍ULN;心电图检查QTc间期正常:女性QTc<450ms,男性QTc<430ms(Bazett's Correction)
8.男性受试者和育龄期女性受试者同意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直至最后一次给药后3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2.男女不限,年龄18~75岁
3.经组织病理学或者细胞病理学证实的多发性骨髓瘤患者,RRMM的符合如下标准: 复发性定义:对上一治疗方案有效,但治疗后疾病进展(PD); 难治性定义:上一化疗方案治疗不能使疾病到达微小缓解(minimal response) 或化疗后60天内疾病进展(PD);至少接受过2个化疗方案包括使用过蛋白酶体抑制剂和免疫调节剂的患者;具有可测量的病灶(软组织肿物)或血清M蛋白≥10 g/L或尿液M蛋白≥200 mg/24h;
4.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评分体能状态为0-1的患者
5.预期生存期不少于3个月
6.患者能够吞咽胶囊
7.器官功能水平必须符合下列要求:有适宜的器官及造血功能,根据以下实验室检查和辅助检查证实无严重的心、肺、肝、肾功能异常和免疫缺陷。中性细胞绝对计数(ANC)≥1.0×109/L;血小板≥60×109/L; 血红蛋白≥75g/L;血清肌酐≤1.5倍正常值上限(ULN)或肌酐清除率≥60 mL/min(采用Ch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肌酐清除率);AST和ALT≤2.5倍ULN,Gilbert 综合征患者≤3倍ULN,肝转移患者≤5倍ULN; 血清总胆红素(TBIL)≤1.5倍ULN;心电图检查QTc间期正常:女性QTc<450ms,男性QTc<430ms(Bazett's Correction)
8.男性受试者和育龄期女性受试者同意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直至最后一次给药后3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排除标准
1.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者,且HBV DNA>103copies/ mL;丙肝、人免疫缺陷病毒(HIV)、梅毒检测呈阳性者;
2. 有症状的自身免疫性疾病的受试者(包括但不局限于:间质性肺炎,葡萄膜炎,肠炎,肝炎等);受试者患有白癜风或在童年期哮喘已完全缓解,成人后无需任何干预的可纳入;受试者需要支气管扩张剂进行医学干预的哮喘则不能纳入;
3. 既往有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病史,或患有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
4. 入组前3个月内进行过自体干细胞移植治疗;
5. 既往曾经接受器官移植或接受过异体骨髓移植者;
6. 吞咽口服药物存在困难的患者:洼田饮水试验≥3级以上;
7. 患有任何可能妨碍LH031胶囊吸收的胃肠病,如溃疡性结肠炎、Crohn病、糖尿病胃轻瘫、或其它表现为吸收不良的综合征;
8. 既往治疗的不良反应未能恢复至CTCAE v5.0等级评分≤1级,除残留的脱发效应之外;
9. 既往其它恶性肿瘤病史的患者(除非在登记入研究前5年以上已行确定性治疗并无恶性肿瘤复发的证据);
10. 有脑膜转移或有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者;
11. 曾接受过Eg5抑制剂治疗的患者;
12. 已知对Eg5抑制剂或任何试验药物组成成分或辅料过敏者;
13. 入组前14天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受全身用皮质类固醇(剂量相当于>10 mg强的松/天)或其他靶向药物、免疫抑制药物治疗的受试者;
14. 入组前4周内接受过化疗、放疗,或大型手术治疗者;
15. 受试者有活动性感染或在首次给药前7天内发生原因不明发热>38.5℃;
16. 筛选前4周内参加过其他药物临床试验;
17. 伴有严重心脑血管、呼吸系统、肝脏、肾脏、胰脏、中枢神经系统、血液系统疾病者;
18. 近1年内有酗酒,吸毒或药物滥用史;
19. 既往有明确精神障碍史,如抑郁症、精神分裂症、癫痫、痴呆等;
20.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21. 因为其他原因预期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该试验者。
2. 有症状的自身免疫性疾病的受试者(包括但不局限于:间质性肺炎,葡萄膜炎,肠炎,肝炎等);受试者患有白癜风或在童年期哮喘已完全缓解,成人后无需任何干预的可纳入;受试者需要支气管扩张剂进行医学干预的哮喘则不能纳入;
3. 既往有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病史,或患有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
4. 入组前3个月内进行过自体干细胞移植治疗;
5. 既往曾经接受器官移植或接受过异体骨髓移植者;
6. 吞咽口服药物存在困难的患者:洼田饮水试验≥3级以上;
7. 患有任何可能妨碍LH031胶囊吸收的胃肠病,如溃疡性结肠炎、Crohn病、糖尿病胃轻瘫、或其它表现为吸收不良的综合征;
8. 既往治疗的不良反应未能恢复至CTCAE v5.0等级评分≤1级,除残留的脱发效应之外;
9. 既往其它恶性肿瘤病史的患者(除非在登记入研究前5年以上已行确定性治疗并无恶性肿瘤复发的证据);
10. 有脑膜转移或有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者;
11. 曾接受过Eg5抑制剂治疗的患者;
12. 已知对Eg5抑制剂或任何试验药物组成成分或辅料过敏者;
13. 入组前14天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受全身用皮质类固醇(剂量相当于>10 mg强的松/天)或其他靶向药物、免疫抑制药物治疗的受试者;
14. 入组前4周内接受过化疗、放疗,或大型手术治疗者;
15. 受试者有活动性感染或在首次给药前7天内发生原因不明发热>38.5℃;
16. 筛选前4周内参加过其他药物临床试验;
17. 伴有严重心脑血管、呼吸系统、肝脏、肾脏、胰脏、中枢神经系统、血液系统疾病者;
18. 近1年内有酗酒,吸毒或药物滥用史;
19. 既往有明确精神障碍史,如抑郁症、精神分裂症、癫痫、痴呆等;
20.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21. 因为其他原因预期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该试验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盐酸领克尼斯胶囊:
用法用量:餐前2小时温水送服。每天给药1次,每周连续给药5天后停药2天,3周为1个疗程,共4个疗程。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无
用法用量:无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复发/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患者口服LH031剂量递增过程中出现DLT评价时间:首个治疗周期内(连续给药21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测定复发/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患者单次及连续口服LH031剂量递增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评价时间:首个治疗周期内(连续给药21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初步评价LH031的临床疗效情况及观察PK/PD分析结果;评价时间:每3周为1个治疗周期,经4个治疗周期后进行疗效评估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探究与药效关联的生物标记物变化情况。评价时间:4个治疗周期内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19-05-10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82114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卢肖宇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08-19
- 申请人名称
- 广州领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9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82114
- 药物名称
- 盐酸领克尼斯胶囊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复发/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患者
- 试验专业题目
- 盐酸领克尼斯胶囊(LH031)治疗复发/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的安全性、耐受性和药代动力学的I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盐酸领克尼斯胶囊I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LH031-I-CRP-1.0;1.2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