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82193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免疫与风湿、皮肤、肌肉骨骼与结缔组织(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广州艾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阿普斯特片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的一项随机、开放、单次给药、两制剂、两序列、两周期的生物等效性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8-11-22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9-04-02;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19-04-22;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56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56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甘肃省 · 兰州市
- 兰州大学第一医院中国 · 甘肃省 · 兰州市 · 研究者:王婷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戴向荣
- 申请人名称
- 广州艾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戴向荣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珠江工业园美德三路1号
- 联系人邮编
- 511457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王婷 医学学士
- 职称
- 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1号
- 邮编
- 730030
- 单位名称
- 兰州大学第一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ZK-APST-201807;1.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观察受试者单次口服30mg受试制剂阿普斯特片(规格:30mg/片,兆科药业(广州)有限公司生产)与参比制剂阿普斯特片(商品名:Otezla,规格:30mg/片,Celgene公司生产)在体内的药代动力学特征,评价空腹与餐后两种制剂的生物等效性。同时,观察受试者口服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后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18周岁(含)以上的中国健康成年人,单一性别不少于8例;
2.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体重指数在19.0~26.0范围内(包括临界值);男性受试者体重≥50.0kg,女性受试者体重≥45.0kg;
3.健康状况:经病史询问、全身体检和实验室检查证明健康者;
4.受试者必须在试验前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自愿签署了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5.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作良好的沟通并能够依照研究规定完成研究。
2.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体重指数在19.0~26.0范围内(包括临界值);男性受试者体重≥50.0kg,女性受试者体重≥45.0kg;
3.健康状况:经病史询问、全身体检和实验室检查证明健康者;
4.受试者必须在试验前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自愿签署了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5.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作良好的沟通并能够依照研究规定完成研究。
排除标准
1.有过敏史(如血管性水肿和过敏性休克)者或过敏体质者(如对花粉、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食物过敏者,或已知对本药组分过敏者)
2. 既往有严重的系统性疾病,如呼吸、血液、内分泌、心脑血管、免疫、泌尿、消化道、肝、肾及代谢异常等疾病或精神障碍者,尤其临床明显的活动性出血疾病、具有凝血异常和临床相关出血风险的肝病,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本试验者;
3. 既往有临床意义的心电图病史(如男性QTc>450ms、女性QTc>470ms;病态的窦房结综合症;Ⅱ或Ⅲ度房室传导阻滞;严重的心动过缓或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伴肺充血等)或长QT综合征家族史(祖父母、父母和兄弟姐妹)
4. 合并可能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和安全性数据解释的疾病,或可使依从性降低的疾病;
5. 研究首次给药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可能与阿普斯特有相互作用的药物(如CYP3A4 或P-gp抑制剂酮康唑、伊曲康唑、克拉霉素、红霉素、氟康唑、阿扎那韦、印地那韦、萘法唑酮、那非那韦、利托那韦、沙奎那韦、泰利霉素、伏立康唑等;CYP3A4 诱导剂地塞米松、苯妥英、卡马西平、利福平、利福布汀、利福喷汀、苯巴比妥、圣约翰草等)
6. 试验前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检查)结果经临床医生判断为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7. 试验前12-导联心电图、体格检查和生命体征检查经临床医生判断为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8. 免疫学检查(乙肝表面抗原、丙肝病毒抗体、艾滋病病毒抗体、梅毒抗体)阳性者;
9. 首次用药前3个月内使用过任何试验药物者;
10. 首次用药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者;
11. 试验前3个月内失血(>450mL)或献血者;
12. 首次用药前14天内服用过任何药物者(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
13. 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mL)者;
14. 嗜烟者或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
15. 酗酒者或筛选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360mL啤酒或4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
16. 有吸毒史者;
17. 不同意从筛选期至末次给药后3个月内使用非药物措施进行避孕的受试者;
18.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19. 酒精呼气检查结果阳性者;
20. 尿液药物筛查(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酸)结果阳性者;
21. 静脉采血困难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
22.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23. 有抑郁或自杀倾向及病史的患者;
24. 试验前48小时内服用过或试验期间不能禁止服用特殊饮食(包括火龙果、芒果、葡萄柚和/或黄嘌呤等饮食,含咖啡因、茶、酒精的饮品等)、剧烈运动或吸烟,以致可能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25.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不适合参加本试验者(如:不能理解研究要求、依从性差、体弱等)。
2. 既往有严重的系统性疾病,如呼吸、血液、内分泌、心脑血管、免疫、泌尿、消化道、肝、肾及代谢异常等疾病或精神障碍者,尤其临床明显的活动性出血疾病、具有凝血异常和临床相关出血风险的肝病,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本试验者;
3. 既往有临床意义的心电图病史(如男性QTc>450ms、女性QTc>470ms;病态的窦房结综合症;Ⅱ或Ⅲ度房室传导阻滞;严重的心动过缓或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伴肺充血等)或长QT综合征家族史(祖父母、父母和兄弟姐妹)
4. 合并可能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和安全性数据解释的疾病,或可使依从性降低的疾病;
5. 研究首次给药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可能与阿普斯特有相互作用的药物(如CYP3A4 或P-gp抑制剂酮康唑、伊曲康唑、克拉霉素、红霉素、氟康唑、阿扎那韦、印地那韦、萘法唑酮、那非那韦、利托那韦、沙奎那韦、泰利霉素、伏立康唑等;CYP3A4 诱导剂地塞米松、苯妥英、卡马西平、利福平、利福布汀、利福喷汀、苯巴比妥、圣约翰草等)
6. 试验前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检查)结果经临床医生判断为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7. 试验前12-导联心电图、体格检查和生命体征检查经临床医生判断为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8. 免疫学检查(乙肝表面抗原、丙肝病毒抗体、艾滋病病毒抗体、梅毒抗体)阳性者;
9. 首次用药前3个月内使用过任何试验药物者;
10. 首次用药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者;
11. 试验前3个月内失血(>450mL)或献血者;
12. 首次用药前14天内服用过任何药物者(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
13. 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mL)者;
14. 嗜烟者或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
15. 酗酒者或筛选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360mL啤酒或4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
16. 有吸毒史者;
17. 不同意从筛选期至末次给药后3个月内使用非药物措施进行避孕的受试者;
18.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19. 酒精呼气检查结果阳性者;
20. 尿液药物筛查(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酸)结果阳性者;
21. 静脉采血困难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
22.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23. 有抑郁或自杀倾向及病史的患者;
24. 试验前48小时内服用过或试验期间不能禁止服用特殊饮食(包括火龙果、芒果、葡萄柚和/或黄嘌呤等饮食,含咖啡因、茶、酒精的饮品等)、剧烈运动或吸烟,以致可能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25.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不适合参加本试验者(如:不能理解研究要求、依从性差、体弱等)。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阿普斯特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30mg;口服;单次给药,一次给药30mg,共给药1次
中文通用名:阿普斯特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30mg;口服;单次给药,一次给药30mg,共给药1次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阿普斯特片,英文名称:apremilast tablets,商品名:otezla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30mg;口服;单次给药,一次给药30mg,共给药1次
中文通用名:阿普斯特片,英文名称:apremilast tablets,商品名:otezla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30mg;口服;单次给药,一次给药30mg,共给药1次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和AUC评价时间:给药后36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安全性指标评价时间:给药后第10-12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兰州大学第一医院临床研究(药品、器械)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18-09-14
- 兰州大学第一医院临床研究(药品、器械)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9-01-29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82193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戴向荣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8-11-22
- 申请人名称
- 广州艾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9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82193
- 药物名称
- 阿普斯特片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适用于治疗活动性银屑病关节炎成人患者,以及准备接受光疗或全身性治疗的中至重度斑块型银屑病成人患者。
- 试验专业题目
- 阿普斯特片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的一项随机、开放、单次给药、两制剂、两序列、两周期的生物等效性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阿普斯特片健康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ZK-APST-201807;1.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