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82208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心血管(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宁波美诺华天康药业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培哚普利叔丁胺片在空腹及餐后条件下的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02-19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8-11-29;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19-01-14;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96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96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湖南 · 益阳市
- 益阳市中心医院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中国 · 湖南 · 益阳市 · 研究者:李伟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周玉珍
- 申请人名称
- 宁波美诺华天康药业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周玉珍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浙江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37号C幢5楼
- 联系人邮编
- 310015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李伟,药学硕士
- 职称
- 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湖南省益阳市康富北路118号
- 邮编
- 413000
- 单位名称
- 益阳市中心医院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HZ-BE-PDPL-18-15;1.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本研究考察空腹及餐后条件下单次口服宁波美诺华天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受试制剂培哚普利叔丁胺片(受试制剂:4mg/片)或施维雅(天津)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参比制剂培哚普利叔丁胺片(商品名:雅施达®,4mg/片)的药动学特征,比较其相对生物利用度,评价两制剂间的生物等效性,为该受试制剂注册申请提供依据。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60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受试者必须在试验前对本试验知情同意、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且自愿签署了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2.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能够依照方案规定完成试验;
3.受试者及其配偶或伴侣从其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3个月内无妊娠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方法(非药物);
4.性别:中国健康男性或者非妊娠或非哺乳期女性受试者;
5.年龄:18-60周岁(含边界值);
6.体重:男性体重不低于50 kg(包括50kg),女性体重不低于45kg(包括45kg),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在19.0~26.0kg/m2范围内(含边界值)。
2.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能够依照方案规定完成试验;
3.受试者及其配偶或伴侣从其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3个月内无妊娠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方法(非药物);
4.性别:中国健康男性或者非妊娠或非哺乳期女性受试者;
5.年龄:18-60周岁(含边界值);
6.体重:男性体重不低于50 kg(包括50kg),女性体重不低于45kg(包括45kg),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在19.0~26.0kg/m2范围内(含边界值)。
排除标准
1.对两种或两种以上物质过敏,或者已知对培哚普利或者其辅料有过敏史者;
2. 临床发现显示有临床意义的下列疾病者(包括但不限于呼吸系统、循环系统、消化系统、血液系统、内分泌系统、免疫系统、皮肤系统、精神神经系统、五官科等相关疾病);
3. 患有任何增加出血性风险的疾病者,如急性胃炎或活动性溃疡伴出血、具有临床意义的血小板减少或贫血,以及有活动性病理性出血或有颅内出血病史者;
4. 在筛选前 2 周内经全面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检查显示血压(收缩压90~140 mmHg;舒张压:50~90mmHg)、体温(35.9~37.3℃、脉搏(50~100 bpm)以及实验室检查包括心电图、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异常有临床意义(以临床医师判断为准)者;
5. 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或丙肝抗体阳性,或梅毒抗体阳性,或人艾滋病抗体检测阳性者;
6. 在筛选前6个月内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者;
7. 有药物滥用史,或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者,或筛选期尿液药物和毒品【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酸】筛查试验阳性者,或习惯性服用任何药物者,包括中草药;
8. 嗜烟者或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或不同意在住院期间避免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9. 有酗酒史或筛选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360 mL 酒精含量为5%的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酒精量为12%的葡萄酒)或研究首次服药前24 h内饮酒,或筛选期呼气酒精试验阳性,或研究期间无法停止酒精摄入者;
10. 在筛选前三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者(≥300 mL);
11. 在筛选前2周内使用过任何药物(包括中草药)或筛选前30天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药物代谢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钠、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等)者;
12. 在筛选前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或不同意住院期间禁止饮用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
13. 习惯性进食葡萄柚或葡萄柚产品或不同意住院期间禁止进食葡萄柚或葡萄柚产品者;
14. 在筛选前4周内已经开始了显著不正常的饮食(如节食、低钠),或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如标准餐、高脂餐);
15. 乳糖不耐受者;
16. 在筛选前三个月内参加了药物临床试验者;
17. 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者;
18. 在研究前筛选阶段或服用研究用药前发生急性疾病者;
19. 在筛选前3月内注射疫苗者;
20. 受试者及其伴侣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后6个月内有捐精、捐卵计划者;
21. 采血困难者;
22. 受试者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研究者认为不应纳入者。
23. 女性受试者除上述要求外,符合下列条件的也应排除:
24. 在筛选前30天内使用过口服避孕药者;
25. 在筛选前6个月内使用过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或埋植片者;
26. 育龄女性在筛选前14天内与伴侣发生非保护性性行为者;
27. 血妊娠试验结果阳性者。
2. 临床发现显示有临床意义的下列疾病者(包括但不限于呼吸系统、循环系统、消化系统、血液系统、内分泌系统、免疫系统、皮肤系统、精神神经系统、五官科等相关疾病);
3. 患有任何增加出血性风险的疾病者,如急性胃炎或活动性溃疡伴出血、具有临床意义的血小板减少或贫血,以及有活动性病理性出血或有颅内出血病史者;
4. 在筛选前 2 周内经全面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检查显示血压(收缩压90~140 mmHg;舒张压:50~90mmHg)、体温(35.9~37.3℃、脉搏(50~100 bpm)以及实验室检查包括心电图、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异常有临床意义(以临床医师判断为准)者;
5. 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或丙肝抗体阳性,或梅毒抗体阳性,或人艾滋病抗体检测阳性者;
6. 在筛选前6个月内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者;
7. 有药物滥用史,或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者,或筛选期尿液药物和毒品【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酸】筛查试验阳性者,或习惯性服用任何药物者,包括中草药;
8. 嗜烟者或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或不同意在住院期间避免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9. 有酗酒史或筛选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360 mL 酒精含量为5%的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酒精量为12%的葡萄酒)或研究首次服药前24 h内饮酒,或筛选期呼气酒精试验阳性,或研究期间无法停止酒精摄入者;
10. 在筛选前三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者(≥300 mL);
11. 在筛选前2周内使用过任何药物(包括中草药)或筛选前30天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药物代谢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钠、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等)者;
12. 在筛选前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或不同意住院期间禁止饮用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
13. 习惯性进食葡萄柚或葡萄柚产品或不同意住院期间禁止进食葡萄柚或葡萄柚产品者;
14. 在筛选前4周内已经开始了显著不正常的饮食(如节食、低钠),或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如标准餐、高脂餐);
15. 乳糖不耐受者;
16. 在筛选前三个月内参加了药物临床试验者;
17. 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者;
18. 在研究前筛选阶段或服用研究用药前发生急性疾病者;
19. 在筛选前3月内注射疫苗者;
20. 受试者及其伴侣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后6个月内有捐精、捐卵计划者;
21. 采血困难者;
22. 受试者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研究者认为不应纳入者。
23. 女性受试者除上述要求外,符合下列条件的也应排除:
24. 在筛选前30天内使用过口服避孕药者;
25. 在筛选前6个月内使用过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或埋植片者;
26. 育龄女性在筛选前14天内与伴侣发生非保护性性行为者;
27. 血妊娠试验结果阳性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培哚普利叔丁胺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4mg/片;空腹给药,单次口服1片,以240mL温水送服;用药时程:单次用药
中文通用名:培哚普利叔丁胺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4mg/片;高脂餐后给药,单次口服1片,以240mL温水送服;用药时程:单次用药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培哚普利叔丁胺片,英文名:Perindopril tert-Butylamine Tablets,商品名:雅施达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4mg/片;空腹给药,单次口服1片,以240mL温水送服;用药时程:单次用药
中文通用名:培哚普利叔丁胺片,英文名:Perindopril tert-Butylamine Tablets,商品名:雅施达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4mg/片;高脂餐后给药,单次口服1片,以240mL温水送服;用药时程:单次用药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主要PK参数 Cmax:峰浓度。 AUC0-t:应用线性梯形法计算的自零点至最后可测量浓度的血浆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 AUC0-∞:自零点至无穷的血浆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AUC0-∞=AUC0-t+Ct/λz,Ct是最后测量的浓度,λz是末端相消除速率常数。评价时间:给药后48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次要PK参数; Tmax:达峰时间。 λz:末端相消除速率常数:以最小二乘法求出消除相的最佳曲线的斜率,斜率的相反数即为λz。 T1/2z:按照0.693/λz计算消除或终末半衰期。 AUC-%Extrap:[(AUC0-∞- AUC0-t)/ AUC0-∞]×100,残留面积百分比。 F:相对生物利用度,F=( AUC0-t(受试制剂)/ AUC0-t(参比制剂))×100。评价时间:给药后48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检查、实验室检查等评价时间:入组至试验结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培哚普利叔丁胺片在空腹及餐后条件下的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同意 · 2018-11-01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无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82208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周玉珍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02-19
- 申请人名称
- 宁波美诺华天康药业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9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82208
- 药物名称
- 培哚普利叔丁胺片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主要适用于高血压和充血性心力衰竭
- 试验专业题目
- 培哚普利叔丁胺片在空腹及餐后条件下的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培哚普利叔丁胺片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HZ-BE-PDPL-18-15;1.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