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82238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苏州朗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随机、开放、两周期、两序列、双交叉评价受试者餐后状态下口服鲁比前列酮胶囊48 μg的生物等效性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8-12-20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9-01-10;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19-02-01;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36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36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湖南 · 长沙
- 长沙市第三医院中国 · 湖南 · 长沙 · 研究者:李昕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柳于介
- 申请人名称
- 苏州朗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柳于介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广路99号
- 联系人邮编
- 210046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李昕,药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劳动西路176号
- 邮编
- 410015
- 单位名称
- 长沙市第三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71641;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CXHL1500634
- 试验方案编号
- LBQLTJN2018-I01Fed;版本号:V 2.0版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考察受试者餐后状态下口服南京正大天晴制药有限公司研制的鲁比前列酮胶囊48 μg(受试制剂,规格24 μg)与Sucampo Pharma Americas,LLC生产的鲁比前列酮胶囊48 μg(参比制剂,商品名:AMITIZA™,规格24 μg)后,估算其药代动力学参数,进行人体生物等效性评价。
次要目的:评估南京正大天晴制药有限公司研制的鲁比前列酮胶囊的安全性。
次要目的:评估南京正大天晴制药有限公司研制的鲁比前列酮胶囊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5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在18~55周岁(含18周岁和55周岁)的中国志愿者,男女不限。
2.男性受试者体重不小于50 kg,女性受试者体重不小于45 kg;体重指数在19.0~26.0 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
3.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
4.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者。
2.男性受试者体重不小于50 kg,女性受试者体重不小于45 kg;体重指数在19.0~26.0 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
3.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
4.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者。
排除标准
1.三年内有慢性或活动性消化道疾病如食管疾病、胃炎、胃溃疡、肠炎,活动性胃肠道出血或消化道手术者;
2. 既往或目前正患有循环系统、内分泌系统、神经系统、消化系统、呼吸系统、血液学、免疫学、精神病学及代谢异常等,且研究者认为可能干扰试验结果或可能对志愿者参加试验带来潜在危害的任何疾病;
3. 有药物、食物或其他物质过敏史,或有特定过敏史(哮喘、荨麻疹、湿疹等)者;
4. 有肿瘤病史、机械性消化道梗阻病史、经常性头痛史、晕厥和低血压病史者;
5. 不能耐受静脉穿剌或有晕血、晕针史者;
6. 试验前6个月内接受过经研究者判断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或试验前4周内接受过外科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外科手术者;
7. 服用试验药物前14天内服用过任何药物者(包括中草药);
8. 试验前3个月内接种疫苗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种疫苗者;
9. 试验前3个月内参加了任何药物临床试验并服用试验药物者;
10. 试验前3个月内献血者或大量失血者(>450 ml,女性生理期除外);
11. 嗜烟者或试验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2. 酗酒者或试验前1年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愿意停止饮酒或使用任何含酒精制品者;
13. 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 mL)者,或不同意试验期间停止饮用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
14. 服用试验药物前7天内进食可能影响药物体内代谢的饮食(包括葡萄柚或葡萄柚产品、火龙果、芒果、柚子、橘子、黄嘌呤饮食等),或研究者认为有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饮食者;
15.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或对乳糖不耐受者;
16. 男性受试者(或其伴侣)或女性受试者在筛选前2周至末次服药后3个月内发生非保护性性行为或有妊娠计划、捐精捐卵计划,或试验期间不愿采取一种或一种以上的非药物避孕措施(如完全禁欲、避孕环、伴侣结扎等)者;
17. 药物滥用者或试验前3个月内使用过软毒品(如:大麻)或试验前1年内服用硬毒品(如:可卡因、苯环己哌啶等)者;
18. 体格检查、心电图、实验室检查、生命体征、腹部正位片及试验相关各项检查异常有临床意义者(以临床医师判断为准);
19. 药筛(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酸、可卡因)结果阳性者;
20. 受试者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经研究者判断具有其它不宜参加试验原因者。
21. 女性志愿者除上述要求外,符合下列条件的也应排除:1)试验前30天内使用口服避孕药者;2)试验前6个月内使用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或埋植片者;3)妊娠或哺乳期女性;4)服用试验药物前妊娠试验呈阳性者。
2. 既往或目前正患有循环系统、内分泌系统、神经系统、消化系统、呼吸系统、血液学、免疫学、精神病学及代谢异常等,且研究者认为可能干扰试验结果或可能对志愿者参加试验带来潜在危害的任何疾病;
3. 有药物、食物或其他物质过敏史,或有特定过敏史(哮喘、荨麻疹、湿疹等)者;
4. 有肿瘤病史、机械性消化道梗阻病史、经常性头痛史、晕厥和低血压病史者;
5. 不能耐受静脉穿剌或有晕血、晕针史者;
6. 试验前6个月内接受过经研究者判断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或试验前4周内接受过外科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外科手术者;
7. 服用试验药物前14天内服用过任何药物者(包括中草药);
8. 试验前3个月内接种疫苗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种疫苗者;
9. 试验前3个月内参加了任何药物临床试验并服用试验药物者;
10. 试验前3个月内献血者或大量失血者(>450 ml,女性生理期除外);
11. 嗜烟者或试验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2. 酗酒者或试验前1年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愿意停止饮酒或使用任何含酒精制品者;
13. 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 mL)者,或不同意试验期间停止饮用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
14. 服用试验药物前7天内进食可能影响药物体内代谢的饮食(包括葡萄柚或葡萄柚产品、火龙果、芒果、柚子、橘子、黄嘌呤饮食等),或研究者认为有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饮食者;
15.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或对乳糖不耐受者;
16. 男性受试者(或其伴侣)或女性受试者在筛选前2周至末次服药后3个月内发生非保护性性行为或有妊娠计划、捐精捐卵计划,或试验期间不愿采取一种或一种以上的非药物避孕措施(如完全禁欲、避孕环、伴侣结扎等)者;
17. 药物滥用者或试验前3个月内使用过软毒品(如:大麻)或试验前1年内服用硬毒品(如:可卡因、苯环己哌啶等)者;
18. 体格检查、心电图、实验室检查、生命体征、腹部正位片及试验相关各项检查异常有临床意义者(以临床医师判断为准);
19. 药筛(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酸、可卡因)结果阳性者;
20. 受试者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经研究者判断具有其它不宜参加试验原因者。
21. 女性志愿者除上述要求外,符合下列条件的也应排除:1)试验前30天内使用口服避孕药者;2)试验前6个月内使用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或埋植片者;3)妊娠或哺乳期女性;4)服用试验药物前妊娠试验呈阳性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鲁比前列酮胶囊:
用法用量:软胶囊剂;规格24 μg;口服,每周期1次,每次48 μg;用药2个周期。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鲁比前列酮胶囊,英文名:Lubiprostone Capsules,商品名:AMITIZA
用法用量:软胶囊剂;规格24 μg;口服,每周期1次,每次48 μg;用药2个周期。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AUC0-t、AUC0-∞、Cmax评价时间:给药后24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按照坐位生命体征测量结果(包括血压、脉搏和体温)、体格检查结果、不良事件发生率、实验室检查值(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和心电图检查结果评价安全性。评价时间:从入组至试验结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Tmax、λz、t1/2z评价时间:给药后24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长沙市第三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8-11-09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82238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柳于介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8-12-20
- 申请人名称
- 苏州朗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0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82238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71641;
- 药物名称
- 鲁比前列酮胶囊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CXHL1500634
- 适应症
- 成人慢性特发性便秘;成人慢性非癌性疼痛患者因使用阿片类药物引起的便秘。
- 试验专业题目
- 随机、开放、两周期、两序列、双交叉评价受试者餐后状态下口服鲁比前列酮胶囊48 μg的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鲁比前列酮胶囊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LBQLTJN2018-I01Fed;版本号:V 2.0版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