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82354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完成
- 状态阶段
- 招募结束(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心血管(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Aprocitentan 治疗难治性高血压(RHT)受试者的多中心、盲法、随机、平行组、 3 期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0-02-27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04-16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9-05-27;国际:2018-06-18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19-08-06;国际:2018-09-20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国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56 人;国际: 60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25 人;国际: 43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国际: 43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8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无 · 上海甘肃 · 兰州湖南 · 长沙广东 · 广州内蒙古自治区 · 包头浙江 · 杭州海南 · 三亚陕西 · 西安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中国 · 无 · 上海 · 研究者:王继光
- 兰州大学第二医院中国 · 甘肃 · 兰州 · 研究者:余静
-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中国 · 湖南 · 长沙 · 研究者:袁洪
- 广东省人民医院中国 · 广东 · 广州 · 研究者:冯颖青
-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内蒙古自治区 · 包头 · 研究者:张昕
- 浙江省人民医院中国 · 浙江 · 杭州 · 研究者:谢建洪
- 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中国 · 海南 · 三亚 · 研究者:林玲
-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陕西 · 西安 · 研究者:牟建军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詹传明
- 申请人名称
-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詹传明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金星中路383号河西王府井写字楼10楼
- 联系人邮编
- 410013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王继光,医学博士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研究员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上海市黄浦区瑞金二路197号11号楼902室
- 邮编
- 200025
- 单位名称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82356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ID-080A301;版本号2.0,版本日期2018年9月19日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版本号3.0
- 版本日期
- 2020-02-27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这项研究的目的是评价在难治性高血压患者中在其他抗高血压药物治疗的基础上添加新药Aprocitentan在的降血压作用以及这种作用的持久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际多中心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在执行任何研究要求的程序之前在ICF 上签署姓名和日期。
2.男性和女性受试者;年龄为18 岁(或国家规定的成人年龄)或以上。
3.在受试者的病历中有筛选访视前1 年内接受至少3 种背景抗高血压药物治疗 但BP 未控制的明确病史记录。
4.在筛选访视(访视1)前使用至少3 种不同药理类别的抗高血压药物治疗至少4 周。
5.在筛选访视时经AOBPM 测定的平均SiSBP≥140 mmHg。
6.在受试者的病历中有诊断为RHT 的明确记录(根据中心的医疗实践规范): 排除高血压的继发原因(例如,通过检测血清醛固酮、血浆肾素活性, 进行双相/多普勒超声、计算机断层扫描血管造影评估来排除高血压的继发原因[Rimoldi 2013]); 用药依从性(例如,如何检查和/或监测依从性),以排除表观RHT。
7.有生育能力的女性[见第4.5.1 节中的定义]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具备入选资 格: 在筛选和基线(即RI 阶段结束)时的妊娠检测结果为阴性。 同意在研究期间以及随机研究治疗终止后30 天内进行妊娠检测。 同意从筛选起直到随机研究治疗终止后至少30 天,使用第4.5 节中描 述的避孕方法。
8.从背景抗高血压药物(即至少3 种不同药理类别的药物)转换 为标准化背景抗高血压治疗后,经AOBPM 测定的SiSBP 平均谷值≥140 mmHg。
9.在首次RI 访视前至少4 周转换到标准化背景抗高血压治疗。
10.经AOBPM 测定的SiSBP 平均谷值≥140 mmHg。
11.标准背景抗高血压治疗的剂量在-1 天前已保持稳定至少1 周(RI 阶段结束时)保持稳定。
12.经AOBPM 测定的SiSBP 平均谷值≥140 mmHg。
13.受试者在RI 阶段中对研究治疗(即安慰剂)的依从性≥80%(药片计数)以 及对标准背景抗高血压治疗的依从性≥80%(药片计数)。
2.男性和女性受试者;年龄为18 岁(或国家规定的成人年龄)或以上。
3.在受试者的病历中有筛选访视前1 年内接受至少3 种背景抗高血压药物治疗 但BP 未控制的明确病史记录。
4.在筛选访视(访视1)前使用至少3 种不同药理类别的抗高血压药物治疗至少4 周。
5.在筛选访视时经AOBPM 测定的平均SiSBP≥140 mmHg。
6.在受试者的病历中有诊断为RHT 的明确记录(根据中心的医疗实践规范): 排除高血压的继发原因(例如,通过检测血清醛固酮、血浆肾素活性, 进行双相/多普勒超声、计算机断层扫描血管造影评估来排除高血压的继发原因[Rimoldi 2013]); 用药依从性(例如,如何检查和/或监测依从性),以排除表观RHT。
7.有生育能力的女性[见第4.5.1 节中的定义]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具备入选资 格: 在筛选和基线(即RI 阶段结束)时的妊娠检测结果为阴性。 同意在研究期间以及随机研究治疗终止后30 天内进行妊娠检测。 同意从筛选起直到随机研究治疗终止后至少30 天,使用第4.5 节中描 述的避孕方法。
8.从背景抗高血压药物(即至少3 种不同药理类别的药物)转换 为标准化背景抗高血压治疗后,经AOBPM 测定的SiSBP 平均谷值≥140 mmHg。
9.在首次RI 访视前至少4 周转换到标准化背景抗高血压治疗。
10.经AOBPM 测定的SiSBP 平均谷值≥140 mmHg。
11.标准背景抗高血压治疗的剂量在-1 天前已保持稳定至少1 周(RI 阶段结束时)保持稳定。
12.经AOBPM 测定的SiSBP 平均谷值≥140 mmHg。
13.受试者在RI 阶段中对研究治疗(即安慰剂)的依从性≥80%(药片计数)以 及对标准背景抗高血压治疗的依从性≥80%(药片计数)。
排除标准
1.妊娠或哺乳的受试者
2. 由于白大衣效应、医学惯性、治疗依从性差或高血压的继发原因(不包括阻 塞性睡眠呼吸暂停)而引起的表观/假性RHT
3. 经证实的重度高血压(3 级),定义为在两个不同时间点经AOBPM 测定的 平均SiSBP≥180 mmHg 和/或SiDBP≥110 mmHg。BP 复测可以在筛选访视期 间(例如,至少3 小时后)、或下一次计划访视、或计划外访视时进行。复 测的时间由研究者根据受试者的病史而决定。
4. 筛选前6 个月内已知有和记录有短暂性脑缺血发作、中风、不稳定型心绞痛 或MI。
5. 研究者认为在筛选时有或既往有临床意义的不稳定心脏疾病,例如,未控制的症状性心律失常、 房颤、伴相关二尖瓣关闭不全的NYHA II 级充血性心力衰竭、NYHA III 或IV 级充血性心力衰竭。
6. 重度肾功能不全,定义为使用CKD 流行病学(CKD-EPI)协同肌酐方程估 算的eGFR<15 mL/min/1.73 m2。
7. 1 型DM。
8. 受试者上夜班。 每周最多允许2 次夜班(研究访视前3 天内除外)。在记录ABPM 的访视 期间不允许上夜班。
9. 研究者认为可能会使受试者置于风险中、干扰治疗依从性、研究执行或结果 解释的任何已知的因素、疾病或临床相关的内科或外科状况。
10. 已知患有危及生命的疾病,预期寿命< 筛选后18 个月。
11. 接受任何可能会影响BP 的药物的治疗(如精神病治疗药物)[见附录1]和/或接受高剂量亨利氏环类利尿剂(如大于80 mg/天的呋塞米,或其他等效剂量的亨利氏环类利尿剂)。
12. 接受任何其他ERA 的治疗。
13. 对标准背景抗高血压治疗(一种由CCB [氨氯地平]、ARB [缬沙坦]和利尿 剂[HCTZ]组成的固定复方制剂)三种成分中任何一种(或任何辅料)有禁 忌症和/或已知过敏史(根据这些药物的标签或同类别的药物)
14. 已知对aprocitentan 或同类别药物或任何辅料过敏。
15. 在筛选前3 个月内接受接受另一种试验性治疗
16. 实验室评估(基于中心实验室):ALT 或AST >正常范围上限的3 倍,或重度肝损害。 血红蛋白<100 g/L。 NT-proBNP≥500 pg/mL。如果根据中心实验室报告,上述任一标准未满足,则必须在访视2 之前(例 如,在下一次筛选访视时,或在计划外访视时)进行复查。如果经复查得以确认, 则受试者必须停止筛选。
17. 经证实的重度高血压(3 级),定义为在两个不同时间点经AOBPM 测定的 平均SiSBP≥180 mmHg 和/或SiDBP≥110 mmHg。 BP 复测可以在首次RI 访视期间(例如,至少3 小时后)、或下一次计划访 视、或计划外访视时进行。复测的时间由研究者根据受试者的病史而决定。
18. 随机化时:基于当地实验室的实验室评估。 ALT 或AST >正常范围上限的3 倍。 血红蛋白<100 g/L。使用CKD-EPI 肌酐方程估算的eGFR<15 mL/min/1.73 m2。
2. 由于白大衣效应、医学惯性、治疗依从性差或高血压的继发原因(不包括阻 塞性睡眠呼吸暂停)而引起的表观/假性RHT
3. 经证实的重度高血压(3 级),定义为在两个不同时间点经AOBPM 测定的 平均SiSBP≥180 mmHg 和/或SiDBP≥110 mmHg。BP 复测可以在筛选访视期 间(例如,至少3 小时后)、或下一次计划访视、或计划外访视时进行。复 测的时间由研究者根据受试者的病史而决定。
4. 筛选前6 个月内已知有和记录有短暂性脑缺血发作、中风、不稳定型心绞痛 或MI。
5. 研究者认为在筛选时有或既往有临床意义的不稳定心脏疾病,例如,未控制的症状性心律失常、 房颤、伴相关二尖瓣关闭不全的NYHA II 级充血性心力衰竭、NYHA III 或IV 级充血性心力衰竭。
6. 重度肾功能不全,定义为使用CKD 流行病学(CKD-EPI)协同肌酐方程估 算的eGFR<15 mL/min/1.73 m2。
7. 1 型DM。
8. 受试者上夜班。 每周最多允许2 次夜班(研究访视前3 天内除外)。在记录ABPM 的访视 期间不允许上夜班。
9. 研究者认为可能会使受试者置于风险中、干扰治疗依从性、研究执行或结果 解释的任何已知的因素、疾病或临床相关的内科或外科状况。
10. 已知患有危及生命的疾病,预期寿命< 筛选后18 个月。
11. 接受任何可能会影响BP 的药物的治疗(如精神病治疗药物)[见附录1]和/或接受高剂量亨利氏环类利尿剂(如大于80 mg/天的呋塞米,或其他等效剂量的亨利氏环类利尿剂)。
12. 接受任何其他ERA 的治疗。
13. 对标准背景抗高血压治疗(一种由CCB [氨氯地平]、ARB [缬沙坦]和利尿 剂[HCTZ]组成的固定复方制剂)三种成分中任何一种(或任何辅料)有禁 忌症和/或已知过敏史(根据这些药物的标签或同类别的药物)
14. 已知对aprocitentan 或同类别药物或任何辅料过敏。
15. 在筛选前3 个月内接受接受另一种试验性治疗
16. 实验室评估(基于中心实验室):ALT 或AST >正常范围上限的3 倍,或重度肝损害。 血红蛋白<100 g/L。 NT-proBNP≥500 pg/mL。如果根据中心实验室报告,上述任一标准未满足,则必须在访视2 之前(例 如,在下一次筛选访视时,或在计划外访视时)进行复查。如果经复查得以确认, 则受试者必须停止筛选。
17. 经证实的重度高血压(3 级),定义为在两个不同时间点经AOBPM 测定的 平均SiSBP≥180 mmHg 和/或SiDBP≥110 mmHg。 BP 复测可以在首次RI 访视期间(例如,至少3 小时后)、或下一次计划访 视、或计划外访视时进行。复测的时间由研究者根据受试者的病史而决定。
18. 随机化时:基于当地实验室的实验室评估。 ALT 或AST >正常范围上限的3 倍。 血红蛋白<100 g/L。使用CKD-EPI 肌酐方程估算的eGFR<15 mL/min/1.73 m2。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Aprocitentan:
用法用量:片剂, 规格12.5mg,口服,每天早上服用,无论是否用餐,每日一次,一次一片12.5mg,用药时长: 第一部分:双盲阶段, 随机为Aprocitentan 12.5mg组用药4周 第二部分:单盲阶段,Aprocitentan 25mg组,用药32周; 第三部分:双盲撤药阶段,随机为Aprocitentan 25mg组或者安慰剂组,用药12周。低剂量组。
中文通用名:Aprocitentan:
用法用量:片剂, 规格25mg,口服,每天早上服用,无论是否用餐,每日一次,一次一片25mg,用药时长: 第一部分:双盲阶段, 随机为Aprocitentan25mg组,用药4周 第二部分:单盲阶段,Aprocitentan 25mg组,用药32周; 第三部分:双盲撤药阶段,随机为Aprocitentan 25mg组,用药12周。高剂量组。
中文通用名:Exforge HCT(未在中国上市):
用法用量:片剂, 规格10/160/25 mg,口服,每天早上服用,无论是否用餐,每日一次,一次一片10/160/25 mg/片(高剂量组),用药时长:作为背景用药从转换到研究结束(EOS)。高剂量组。
中文通用名:Exforge HCT(未在中国上市):
用法用量:片剂, 规格5/160/25 mg,口服,每天早上服用,无论是否用餐,每日一次,一次一片5/160/25 mg/片(如高剂量不耐受时调整),用药时长:作为背景用药从转换到研究结束(EOS)。低剂量组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安慰剂
用法用量:片剂, 规格:安慰剂,口服,每天早上服用,无论是否用餐,每日一次,一次一片,安慰剂,用药时长: 第一部分:双盲阶段, 随机为安慰剂组用药4周 第二部分:单盲阶段,Aprocitentan 25mg组,用药32周; 第三部分:双盲撤药阶段,随机为安慰剂组,用药12周。安慰剂组。
中文通用名:Exforge HCT(未在中国上市)
用法用量:片剂, 规格10/160/25 mg,口服,每天早上服用,无论是否用餐,每日一次,一次一片10/160/25 mg/片(高剂量组),用药时长:作为背景用药从转换到研究结束(EOS)。高剂量组。
中文通用名:Exforge HCT(未在中国上市)
用法用量:片剂, 规格5/160/25 mg,口服,每天早上服用,无论是否用餐,每日一次,一次一片5/160/25 mg/片(如高剂量不耐受时调整),用药时长:作为背景用药从转换到研究结束(EOS)。低剂量组。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经AOBPM 测定的SiSBP 平均谷值从基线至双盲期治疗第4 周的变化。评价时间:双盲期治疗第4 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16 项,展开查看
- 经AOBPM 测定的SiSBP 平均谷值从第36 周(即 单盲撤药期治疗开始)至第40 周的变化。评价时间:治疗第40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经AOBPM 测定的SiDBP 平均谷值从基线至DB 治疗第4 周的变化;评价时间:双盲期治疗第4 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经ABPM 测定的24 小时平均SBP 和DBP 从基线至DB 治疗第4 周的变化;评价时间:双盲期治疗第4 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经AOBPM 测定的SiDBP 平均谷值从第36 周(即DB-WD 治疗开始)至第 40 周的变化;评价时间:治疗第40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经ABPM 测定的24 小时平均SBP 和DBP 从第36 周(即DB-WD 治疗开始) 至第40 周的变化。评价时间:治疗第40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尿白蛋白/肌酐比值(UACR)从基线至DB、SB 和DB-WD 部分中所有评估 时间点的变化;评价时间:治疗第40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由于经证实为3 级高血压(即平均SiSBP/SiDBP≥180/110 mmHg)而终止随 机研究治疗。评价时间:治疗中止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在SB aprocitentan 部分或DB-WD 部分中启用抗高血压援救药物。评价时间:抗高血压援救药物启动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治疗中出现的AEs;SAEs;导致研究治疗提前终止的AEs;评价时间:整个研究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治疗中出现的MACEs,即心血管死亡、非致命性MI 和非致命性中风。只有经CAC 确认的事件才会被考虑;评价时间:整个研究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治疗中出现的MACE-plus,即心血管死亡、非致命性MI、非致命性中风和 心衰住院;只有那些经CAC 确认的事件才会被考虑;评价时间:整个研究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由于体液潴留而增加现有利尿剂的剂量或加用新的利尿剂评价时间:整个研究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体重和HR 从基线至每次访视(直至EOS)的变化;评价时间:整个研究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每次访视时(直至EOS)治疗中出现的显著实验室异常评价时间:整个研究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实验室变量从基线至每次访视(直至EOS)的变化评价时间:整个研究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12 导联ECG 变量从基线至每次访视(直至EOS)的变化评价时间:整个研究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9-01-03
- 兰州大学第二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9-01-29
-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9-03-01
- 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9-03-01
- 瑞金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9-03-14
-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9-03-28
- 浙江省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9-04-10
-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9-04-16
- 广州省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9-06-12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有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82354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詹传明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04-16
- 申请人名称
-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82354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82356
- 药物名称
- Aprocitentan片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难治性高血压
- 试验专业题目
- Aprocitentan 治疗难治性高血压(RHT)受试者的多中心、盲法、随机、平行组、 3 期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一项确定Aprocitentan是否对难治性高血压患者治疗有效和安全的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ID-080A301;版本号2.0,版本日期2018年9月19日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版本号3.0
- 版本日期
- 2020-02-27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