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82396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精神与行为(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HEXAL AG Sandoz Private Limited (SPL) 上海诺华贸易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中国健康受试者空腹单次口服草酸艾司西酞普兰10 mg薄膜包衣片和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片10 mg,来士普的生物等效性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01-09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9-02-19;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19-04-09;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22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22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河南省 · 郑州市
-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张晓坚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蔡欣
- 申请人名称
- HEXAL AG Sandoz Private Limited (SPL) 上海诺华贸易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蔡欣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中国北京朝阳区国贸写字楼2座11层
- 联系人邮编
- 100004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张晓坚,药学学士
- 职称
- 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建设东路1号
- 邮编
- 450052
- 单位名称
-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ESC-BE-1801;V1.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以Sandoz Private Limited生产的草酸艾司西酞普兰10 mg薄膜包衣片为受试制剂,以H. Lundbeck A/S生产的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片(10 mg,商品名来士普®)为参比制剂,比较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体内的药代动力学(PK)行为,评价空腹单次口服两种制剂的生物等效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6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受试者充分了解试验目的、性质、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自愿作为受试者,并在任何程序开始前签署ICF;
2.年龄为18~65周岁(包括临界值)的健康男性或女性受试者;
3.体重指数(BMI)在19.0~28.0 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男性体重不低于50 kg,女性体重不低于45 kg;
4.受试者无心血管、肝脏、肾脏、呼吸、血液和淋巴、内分泌、免疫、胃肠道等系统慢性疾病史或严重疾病史,并且未在服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发生严重疾病者;
5.受试者无精神或神经系统疾病史,及精神或神经病家族史;
6.在整个试验期间至试验结束后6个月内无生育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且无捐精、捐卵计划,具体避孕措施见附录2;
7.受试者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
2.年龄为18~65周岁(包括临界值)的健康男性或女性受试者;
3.体重指数(BMI)在19.0~28.0 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男性体重不低于50 kg,女性体重不低于45 kg;
4.受试者无心血管、肝脏、肾脏、呼吸、血液和淋巴、内分泌、免疫、胃肠道等系统慢性疾病史或严重疾病史,并且未在服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发生严重疾病者;
5.受试者无精神或神经系统疾病史,及精神或神经病家族史;
6.在整个试验期间至试验结束后6个月内无生育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且无捐精、捐卵计划,具体避孕措施见附录2;
7.受试者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
排除标准
1.对艾司西酞普兰或其他5-羟色胺(5-HT)再摄取抑制剂类药物有过敏史者;对其它药物、食物或花粉等过敏者;
2. 有吞咽困难或任何胃肠系统疾病,并影响药物吸收者;
3. 静脉采血有困难: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有晕针晕血史者;
4. 筛选前6个月内及筛选期间常规服用过激素类药物(包括口服避孕药)者;
5. 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或接受过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
6. 在过去5年内曾有药物滥用史或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或药物滥用筛查呈阳性者;
7.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者;
8. 筛选前3个月内有献血史或失血超过200 mL,接受输血或使用血液制品者;
9. 筛选期或给药前妊娠检查阳性或处于哺乳期的女性受试者;
10. 筛选前3个月内有嗜烟史(每日吸烟量>5支),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或筛选期、给药前烟检阳性者;
11. 筛选前3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酒精(1 单位=360 mL酒精含量为5%的啤酒,或45 mL酒精含量为40%的白酒,或150 mL酒精含量为12%的红酒)或每周期入住I期病房前24小时内饮酒或服用过含酒精的制品,或给药前酒精呼气测试结果呈阳性者;
12. 筛选前3个月内每天过量(每天8杯以上,1杯=250 mL)饮用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或每周期入住I期病房前24小时内摄取了任何含有或代谢后产生咖啡因或黄嘌呤食物或饮料(如咖啡、茶、巧克力、可乐等)者;
13. 筛选前4周内服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或食物补充剂(包括维生素、钙片等)者;
14. 筛选前4周内接种过疫苗者;
15. 每周期入住I期病房前48小时内食用过特殊食物或饮料(如火龙果、芒果、葡萄柚、酸橙、杨桃或其制品的食物或饮料等)者;
16. 对乳糖不耐受或/和有罕见的遗传性半乳糖不耐症、Lapp乳糖酶缺乏症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者,如曾发生过喝牛奶腹泻者,以及果糖不耐受者;
17. 不能遵守统一饮食安排者;
18.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或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或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或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者;
19. 生命体征检查、体格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血清病毒学检查、凝血功能检查、12-导联心电图检查,任一结果未查或显示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20. 在使用研究药物前发生急性疾病者,例如给药前24小时内发生腹泻等;
21. 研究者判定有其他不宜参加此试验因素者。
2. 有吞咽困难或任何胃肠系统疾病,并影响药物吸收者;
3. 静脉采血有困难: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有晕针晕血史者;
4. 筛选前6个月内及筛选期间常规服用过激素类药物(包括口服避孕药)者;
5. 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或接受过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
6. 在过去5年内曾有药物滥用史或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或药物滥用筛查呈阳性者;
7.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者;
8. 筛选前3个月内有献血史或失血超过200 mL,接受输血或使用血液制品者;
9. 筛选期或给药前妊娠检查阳性或处于哺乳期的女性受试者;
10. 筛选前3个月内有嗜烟史(每日吸烟量>5支),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或筛选期、给药前烟检阳性者;
11. 筛选前3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酒精(1 单位=360 mL酒精含量为5%的啤酒,或45 mL酒精含量为40%的白酒,或150 mL酒精含量为12%的红酒)或每周期入住I期病房前24小时内饮酒或服用过含酒精的制品,或给药前酒精呼气测试结果呈阳性者;
12. 筛选前3个月内每天过量(每天8杯以上,1杯=250 mL)饮用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或每周期入住I期病房前24小时内摄取了任何含有或代谢后产生咖啡因或黄嘌呤食物或饮料(如咖啡、茶、巧克力、可乐等)者;
13. 筛选前4周内服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或食物补充剂(包括维生素、钙片等)者;
14. 筛选前4周内接种过疫苗者;
15. 每周期入住I期病房前48小时内食用过特殊食物或饮料(如火龙果、芒果、葡萄柚、酸橙、杨桃或其制品的食物或饮料等)者;
16. 对乳糖不耐受或/和有罕见的遗传性半乳糖不耐症、Lapp乳糖酶缺乏症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者,如曾发生过喝牛奶腹泻者,以及果糖不耐受者;
17. 不能遵守统一饮食安排者;
18.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或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或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或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者;
19. 生命体征检查、体格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血清病毒学检查、凝血功能检查、12-导联心电图检查,任一结果未查或显示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20. 在使用研究药物前发生急性疾病者,例如给药前24小时内发生腹泻等;
21. 研究者判定有其他不宜参加此试验因素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草酸艾司西酞普兰薄膜包衣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10mg,口服,一天一次,每次10mg。受试者在研究第1天按序列分组分别用240 mL温水送服受试制剂10 mg/片*1片或参比制剂10mg/片*1片。然后,在研究第22天交叉进行第二周期服药。每位受试者进行两个周期试验,各服用 1 次受试制剂和1 次参比制剂。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片 英文名:Escitalopram Oxalate Tablate 商品名:来士普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10mg,口服,一天一次,每次10mg。受试者在研究第1天按序列分组分别用240 mL温水送服受试制剂10 mg/片*1片或参比制剂10mg/片*1片。然后,在研究第22天交叉进行第二周期服药。每位受试者进行两个周期试验,各服用 1 次受试制剂和1 次参比制剂。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艾司西酞普兰的Cmax,根据血药浓度-时间曲线实测值直接获得评价时间:给药后120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从0时到最后一个艾司西酞普兰浓度可准确测定的样品采集时间t的药物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AUC0-t),通常根据梯形法计算评价时间:给药后120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从0时到给药后无限时间(infinity)的艾司西酞普兰药物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AUC0-∞),由AUC0-t外推获得评价时间:给药后120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6 项,展开查看
- 艾司西酞普兰达峰时间(Tmax),根据血药浓度-时间曲线实测值直接获得评价时间:给药后120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末端消除速率常数(λz),半对数药时曲线末端的斜率评价时间:给药后120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末端相消除半衰期(t1/2),按照ln2/λz计算评价时间:给药后120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表观清除率(CL/F),按照给药剂量/(AUC0-∞)来计算评价时间:给药后120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表观分布容积(Vd/F),按照给药剂量/(AUC0-∞*λz)来计算评价时间:给药后120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UC0-∞的外推百分比(%AUCex),按照[(AUC0-∞-AUC0-t)/AUC0-∞]×100%计算评价时间:给药后120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科研和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18-10-10
-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科研和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18-11-13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82396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蔡欣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01-09
- 申请人名称
- HEXAL AG/Sandoz Private Limited (SPL)/上海诺华贸易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9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82396
- 药物名称
-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薄膜包衣片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抑郁障碍
- 试验专业题目
- 中国健康受试者空腹单次口服草酸艾司西酞普兰10 mg薄膜包衣片和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片10 mg,来士普的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片10 mg的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ESC-BE-1801;V1.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