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90081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感染性疾病与疫苗(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哈药集团制药总厂
完整专业题目
单中心、随机、开放、双周期、交叉设计评价中国健康受试者空腹及餐后口服头孢氨苄胶囊的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01-10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9-02-20;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19-03-18;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6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60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辽宁 · 沈阳
- 中国人民解放军北部战区总医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中国 · 辽宁 · 沈阳 · 研究者:唐云彪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姜海涛
- 申请人名称
- 哈药集团制药总厂
- 联系人姓名
- 姜海涛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利民西四大街68号
- 联系人邮编
- 150025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唐云彪,理学博士
- 职称
- 副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 83 号
- 邮编
- 110016
- 单位名称
- 中国人民解放军北部战区总医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SZYQ-BE-2018-003 ;V1.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以Takeda Pharmaceutical Co., Ltd.生产的头孢氨苄胶囊(Sencephalin®,0.125g)为参比制剂,以哈药集团制药总厂生产的头孢氨苄胶囊(0.125g)为受试制剂,通过单中心、随机、开放、双周期、交叉的临床试验设计评价两种制剂在空腹和餐后给药条件下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目的:评价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次要目的:评价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6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中国健康男性或女性受试者;
2.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在 18-65 周岁之间(包含边界值);
3.男性至少 50.0 公斤,女性至少 45.0 公斤;体重指数(BMI)在 19.0-26.0kg/m2之间(包括边界值);
4.能够理解知情同意书,自愿参与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5.能够依从研究方案完成试验。
2.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在 18-65 周岁之间(包含边界值);
3.男性至少 50.0 公斤,女性至少 45.0 公斤;体重指数(BMI)在 19.0-26.0kg/m2之间(包括边界值);
4.能够理解知情同意书,自愿参与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5.能够依从研究方案完成试验。
排除标准
1.经研究者判断受试者存在有临床意义的异常情况(包括 12 导联心电图、 生命体征、实验室检查和体格检查异常);
2. 艾滋病病毒抗体或梅毒螺旋体抗体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或丙型肝炎抗体检 查阳性者;
3. 酒精呼气检查阳性者;
4. 患有血液系统、循环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呼吸系统、神经系统、 免疫系统、内分泌系统、恶性肿瘤、精神异常及代谢异常等任何临床严重 疾病史或能干扰试验结果的任何其他疾病或生理状况者;
5. 临床上有显著的变态反应史,特别是药物过敏史,青霉素皮试阳性或已知对头孢氨苄胶囊及其辅料或其他头孢类过敏者;
6. 吞咽困难或静脉采血困难者;
7. 有晕针晕血史或已知的严重出血倾向者;
8.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9. 近 2 年内有药物滥用史者或筛选时尿药物筛查(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酸)呈阳性者;
10. 筛选前 14 天内,服用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以及任何功能性维生素或中草药产品者;
11. 筛选前 3 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接受手术者,及曾接受过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
12. 筛选前 3 个月内过量吸烟(平均≥5 支/天),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3. 酗酒者(即男性每周饮酒超过 28 个标准单位,女性每周饮酒超过 21 个标准单位,1 标准单位含 14g 酒精,如 360mL 啤酒或 45mL 酒精量为 40%的烈 酒或 150mL 葡萄酒)或筛选前 6 个月内经常饮酒(即每周饮酒超过 14 个标 准单位)者,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
14. 既往长期饮用过量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每天8 杯以上,1 杯=250mL)者;
15. 筛选前 48 小时内服用过特殊饮食(包括葡萄柚、巧克力、茶、可乐,或者 任何含咖啡因的食品或饮料、含酒精的饮料或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 代谢、排泄的食品或饮料)者;
16. 筛选前 3 个月内作为受试者参加任何临床试验者;
17. 筛选前 3 个月内献血或失血大于 450mL 者;
18. 筛选前 1 个月内,使用 CYP3A4 抑制剂(如阿扎那韦、茚地那韦、奈法唑酮、奈非那韦、伏立康唑等)或 CYP 诱导剂(如卡马西平、苯巴比妥、利福平、 地塞米松等);
19.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受试者(或其伴侣)在整个试验期间及研究结束后 6 个 月内有生育计划或捐精捐卵计划者,试验期间及研究结束后 6 个月内不愿 采取一种或一种以上的物理性避孕措施者,或女性受试者血/尿妊娠试验阳性;
20. 研究者判断不适宜参加试验的受试者。
2. 艾滋病病毒抗体或梅毒螺旋体抗体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或丙型肝炎抗体检 查阳性者;
3. 酒精呼气检查阳性者;
4. 患有血液系统、循环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呼吸系统、神经系统、 免疫系统、内分泌系统、恶性肿瘤、精神异常及代谢异常等任何临床严重 疾病史或能干扰试验结果的任何其他疾病或生理状况者;
5. 临床上有显著的变态反应史,特别是药物过敏史,青霉素皮试阳性或已知对头孢氨苄胶囊及其辅料或其他头孢类过敏者;
6. 吞咽困难或静脉采血困难者;
7. 有晕针晕血史或已知的严重出血倾向者;
8.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9. 近 2 年内有药物滥用史者或筛选时尿药物筛查(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酸)呈阳性者;
10. 筛选前 14 天内,服用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以及任何功能性维生素或中草药产品者;
11. 筛选前 3 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接受手术者,及曾接受过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
12. 筛选前 3 个月内过量吸烟(平均≥5 支/天),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3. 酗酒者(即男性每周饮酒超过 28 个标准单位,女性每周饮酒超过 21 个标准单位,1 标准单位含 14g 酒精,如 360mL 啤酒或 45mL 酒精量为 40%的烈 酒或 150mL 葡萄酒)或筛选前 6 个月内经常饮酒(即每周饮酒超过 14 个标 准单位)者,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
14. 既往长期饮用过量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每天8 杯以上,1 杯=250mL)者;
15. 筛选前 48 小时内服用过特殊饮食(包括葡萄柚、巧克力、茶、可乐,或者 任何含咖啡因的食品或饮料、含酒精的饮料或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 代谢、排泄的食品或饮料)者;
16. 筛选前 3 个月内作为受试者参加任何临床试验者;
17. 筛选前 3 个月内献血或失血大于 450mL 者;
18. 筛选前 1 个月内,使用 CYP3A4 抑制剂(如阿扎那韦、茚地那韦、奈法唑酮、奈非那韦、伏立康唑等)或 CYP 诱导剂(如卡马西平、苯巴比妥、利福平、 地塞米松等);
19.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受试者(或其伴侣)在整个试验期间及研究结束后 6 个 月内有生育计划或捐精捐卵计划者,试验期间及研究结束后 6 个月内不愿 采取一种或一种以上的物理性避孕措施者,或女性受试者血/尿妊娠试验阳性;
20. 研究者判断不适宜参加试验的受试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头孢氨苄胶囊:
用法用量:胶囊剂;规格0.125g/粒;空腹口服,一次一粒,240mL温水送服;用药时程:每周期单次给药,清洗期7天,共两周期。
中文通用名:头孢氨苄胶囊:
用法用量:胶囊剂;规格0.125g/粒;高脂高热餐后口服,一次一粒,240mL温水送服;用药时程:每周期单次给药,清洗期7天,共两周期。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头孢氨苄胶囊 英文名:Cefalexin Capsules 商品名:Sencephalin
用法用量:胶囊剂;规格0.125g/粒;空腹口服,一次一粒,240mL温水送服;用药时程:每周期单次给药,清洗期7天,共两周期。
中文通用名:头孢氨苄胶囊 英文名:Cefalexin Capsules 商品名:Sencephalin
用法用量:胶囊剂;规格0.125g/粒;高脂高热餐后口服,一次一粒,240mL温水送服;用药时程:每周期单次给药,清洗期7天,共两周期。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AUC0-t、AUC0-∞评价时间:给药前到给药后8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生命体征和体格检查、12 导联心电图检查及实验室检查评价时间:整个研究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军区总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8-07-25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90081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姜海涛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01-10
- 申请人名称
- 哈药集团制药总厂
试验基本信息9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90081
- 药物名称
- 头孢氨苄胶囊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咽峡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 试验专业题目
- 单中心、随机、开放、双周期、交叉设计评价中国健康受试者空腹及餐后口服头孢氨苄胶囊的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头孢氨苄胶囊(0.125g)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SZYQ-BE-2018-003 ;V1.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