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90190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重组抗PD-L1全人源单克隆抗体注射液HS636单药在晚期恶性肿瘤受试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的开放性剂量递增I期临床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18-10-10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02-11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9-03-14;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19-03-26;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1-05-24;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0-21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11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11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2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浙江 · 杭州黑龙江 · 哈尔滨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浙江 · 杭州 · 研究者:周建英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黑龙江 · 哈尔滨 · 研究者:申屠建中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彭安辉
- 申请人名称
- 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彭安辉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832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疏港大道 1 号
- 联系人邮编
- 318099
主要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 1
- 姓名
- 周建英
- 学位
- 医学硕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79号
- 邮编
- 310003
- 单位名称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主要研究者 2
- 姓名
- 申屠建中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79号
- 邮编
- 310003
- 单位名称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CXSL1800028
- 试验方案编号
- HS636-I;V1.0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18-10-1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评价HS636-I单药剂量在晚期恶性肿瘤受试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为后续临床研究推荐合适的用药剂量。次要目的:评价HS636单药在晚期恶性肿瘤受试者中的药代动力学特点:评价HS636单药在晚期恶性肿瘤受试者中的免疫原性:初步评价HS636单药在晚期恶性肿瘤受试者中的抗肿瘤活性(ORR/DCR/PFS).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其他其他说明:安全性和耐受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不适用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自愿参加临床研究;完全了解、知情本研究并签署ICF;愿意遵循并有能力完成所有试验程序。
2.年龄:≥18周岁(以签署知情同意书当天为准),男女均可。
3.入组受试者必须有经组织学或细胞学(仅限于细胞蜡块)确认的晚期或转移性肿瘤(无法切除),且标准治疗失败,没有标准治疗或者受试者拒绝标准治疗。
4.东部肿瘤协作组体能状态(ECOG)评分为0或1。
5.根据RECIST v1.1(实体瘤)或Lugano 2014标准(淋巴瘤),受试者至少存在一个可测量病灶[不接受仅骨转移或仅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作为可测量病灶]。
6.至少3个月的预期生存期。
7.受试者如过去曾接受过抗肿瘤治疗,应在以往治疗的毒性反应恢复至基线水平(除残留的脱发效应之外)或CTCAE v4.03等级评分≤ 1级后才可入组。
8.具有充分的器官和骨髓功能(随机入组前14天内使用任何细胞、生长因子、输血治疗的受试者应除外),定义如下: 1)血常规: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5×109/L;血小板计数(PLT)≥100×109/L,血红蛋白含量(HGB)≥9.0 g/dL(肝癌患者可接受白细胞计数(WBC)≥ 3.05 × 109/L,血小板计数(PLT)≥ 70 × 109/L)。 2)肝功能:血清总胆红素(TBIL)≤1.5×正常上限(ULN),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2.5×ULN;对于HCC、肝转移或者具有Gilbert综合征病史/疑似该病的患者(持续或复发性高胆红素血症,主要为非结合胆红素高,无溶血或肝脏病变证据),TBIL≤3×ULN,在HCC或者具有肝转移的患者,ALT或AST≤5×ULN。 3)肾功能:血清肌酐(Cr)≤1.5×ULN或肌酐清除率(CCr)≥50mL/min,尿蛋白<2+,对基线时尿蛋白≥2+的患者,应进行24小时尿液采集且24小时内尿液中的蛋白含量<1g。 4)凝血功能: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和国际标准化比率(INR)≤1.5×ULN。 5)甲状腺功能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
9.育龄期女性受试者进入本研究时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育龄期女性受试者或男性受试者及其伴侣应同意从签署ICF开始直至使用最后一剂研究药物后6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2.年龄:≥18周岁(以签署知情同意书当天为准),男女均可。
3.入组受试者必须有经组织学或细胞学(仅限于细胞蜡块)确认的晚期或转移性肿瘤(无法切除),且标准治疗失败,没有标准治疗或者受试者拒绝标准治疗。
4.东部肿瘤协作组体能状态(ECOG)评分为0或1。
5.根据RECIST v1.1(实体瘤)或Lugano 2014标准(淋巴瘤),受试者至少存在一个可测量病灶[不接受仅骨转移或仅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作为可测量病灶]。
6.至少3个月的预期生存期。
7.受试者如过去曾接受过抗肿瘤治疗,应在以往治疗的毒性反应恢复至基线水平(除残留的脱发效应之外)或CTCAE v4.03等级评分≤ 1级后才可入组。
8.具有充分的器官和骨髓功能(随机入组前14天内使用任何细胞、生长因子、输血治疗的受试者应除外),定义如下: 1)血常规: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5×109/L;血小板计数(PLT)≥100×109/L,血红蛋白含量(HGB)≥9.0 g/dL(肝癌患者可接受白细胞计数(WBC)≥ 3.05 × 109/L,血小板计数(PLT)≥ 70 × 109/L)。 2)肝功能:血清总胆红素(TBIL)≤1.5×正常上限(ULN),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2.5×ULN;对于HCC、肝转移或者具有Gilbert综合征病史/疑似该病的患者(持续或复发性高胆红素血症,主要为非结合胆红素高,无溶血或肝脏病变证据),TBIL≤3×ULN,在HCC或者具有肝转移的患者,ALT或AST≤5×ULN。 3)肾功能:血清肌酐(Cr)≤1.5×ULN或肌酐清除率(CCr)≥50mL/min,尿蛋白<2+,对基线时尿蛋白≥2+的患者,应进行24小时尿液采集且24小时内尿液中的蛋白含量<1g。 4)凝血功能: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和国际标准化比率(INR)≤1.5×ULN。 5)甲状腺功能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
9.育龄期女性受试者进入本研究时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育龄期女性受试者或男性受试者及其伴侣应同意从签署ICF开始直至使用最后一剂研究药物后6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排除标准
1.已知患有脑膜转移或有临床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者。
2. 存在任何活动性自身免疫病或有自身免疫病病史(如以下,但不局限于:间质性肺炎,葡萄膜炎,肠炎,肝炎,垂体炎,肾炎,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降低;受试者患有白癜风或在童年期哮喘已完全缓解,成人后无需任何干预的可纳入;受试者需要支气管扩张剂进行医学干预的哮喘则不能纳入)。
3. 已知原发性免疫缺陷病史者。
4. 具有出血倾向或正在接受溶栓或抗凝治疗者。
5. 随机入组前14天内因某种状况需接受糖皮质激素(强的松>10 mg/天或等价剂量的其它同类药物)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的受试者。
6. 随机入组前28天内进行过重大手术,或根治性放射治疗,或前14天内进行过姑息性放射治疗,或56天内使用过治疗性的放射药剂。
7. 随机入组前14天接受过全身性抗肿瘤治疗,包括化疗、免疫治疗、生物治疗(肿瘤疫苗、细胞因子、或控制癌症的生长因子)等。
8. 随机入组前7天内接受过抗肿瘤治疗的中药饮片或中成药。
9. 曾患间质性肺病、化学性肺炎、过敏性肺炎、结缔组织病肺炎、肺纤维化、急性肺部疾病等(由放疗诱发的局部间质性肺炎除外)。
10.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丙型肝炎病毒抗体(HCV-Ab)中任何一项阳性均需排除。或HBsAg阳性(若HBsAg阴性,HBcAb阳性、HBsAb阴性,需测定HBV-DNA,DNA超出正常检测上限时需排除)。
11. 有活动性结核病或结核病史。
12. 随机入组前14天内出现任何需要通过静脉输注进行全身治疗的活动性感染。
13. 随即入组前28内接种过或计划在研究期间内接种活/减毒疫苗。
14. 曾接受过异体器官移植史或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史。
15. 曾接受过任何靶向T细胞共调控蛋白(免疫检查点)的抗体/药物[包括抗程序性死亡因子-1(PD-1)、PD-L1等]治疗的患者。
16. 曾接受免疫治疗出现免疫相关性不良事件(immune-related AE)等级≥ 3级者。
17. 已知对单抗有严重过敏反应者(CTCAE v4.03分级>3级),及有不受控制的过敏性哮喘病史的患者。
18.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19. 已知有酗酒或药物滥用史者。
20. 患有重大心血管疾病者(如:充血性心力衰竭、不稳定型心绞痛、房颤、心律失常等)。
21. 有精神病史者。
22. 目前患有影响静脉注射、静脉采血疾病者。
23. 既往5年内患有任何其它恶性肿瘤,不包括完全治愈的宫颈原位癌、基底细胞或鳞状上皮细胞皮肤癌患者。
24. 经研究者判断,受试者基础病情可能会增加其接受研究药物治疗的风险,或是对于出现的毒性反应及不良反应的解释造成混淆的。
25. 其它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情况。
2. 存在任何活动性自身免疫病或有自身免疫病病史(如以下,但不局限于:间质性肺炎,葡萄膜炎,肠炎,肝炎,垂体炎,肾炎,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降低;受试者患有白癜风或在童年期哮喘已完全缓解,成人后无需任何干预的可纳入;受试者需要支气管扩张剂进行医学干预的哮喘则不能纳入)。
3. 已知原发性免疫缺陷病史者。
4. 具有出血倾向或正在接受溶栓或抗凝治疗者。
5. 随机入组前14天内因某种状况需接受糖皮质激素(强的松>10 mg/天或等价剂量的其它同类药物)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的受试者。
6. 随机入组前28天内进行过重大手术,或根治性放射治疗,或前14天内进行过姑息性放射治疗,或56天内使用过治疗性的放射药剂。
7. 随机入组前14天接受过全身性抗肿瘤治疗,包括化疗、免疫治疗、生物治疗(肿瘤疫苗、细胞因子、或控制癌症的生长因子)等。
8. 随机入组前7天内接受过抗肿瘤治疗的中药饮片或中成药。
9. 曾患间质性肺病、化学性肺炎、过敏性肺炎、结缔组织病肺炎、肺纤维化、急性肺部疾病等(由放疗诱发的局部间质性肺炎除外)。
10.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丙型肝炎病毒抗体(HCV-Ab)中任何一项阳性均需排除。或HBsAg阳性(若HBsAg阴性,HBcAb阳性、HBsAb阴性,需测定HBV-DNA,DNA超出正常检测上限时需排除)。
11. 有活动性结核病或结核病史。
12. 随机入组前14天内出现任何需要通过静脉输注进行全身治疗的活动性感染。
13. 随即入组前28内接种过或计划在研究期间内接种活/减毒疫苗。
14. 曾接受过异体器官移植史或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史。
15. 曾接受过任何靶向T细胞共调控蛋白(免疫检查点)的抗体/药物[包括抗程序性死亡因子-1(PD-1)、PD-L1等]治疗的患者。
16. 曾接受免疫治疗出现免疫相关性不良事件(immune-related AE)等级≥ 3级者。
17. 已知对单抗有严重过敏反应者(CTCAE v4.03分级>3级),及有不受控制的过敏性哮喘病史的患者。
18.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19. 已知有酗酒或药物滥用史者。
20. 患有重大心血管疾病者(如:充血性心力衰竭、不稳定型心绞痛、房颤、心律失常等)。
21. 有精神病史者。
22. 目前患有影响静脉注射、静脉采血疾病者。
23. 既往5年内患有任何其它恶性肿瘤,不包括完全治愈的宫颈原位癌、基底细胞或鳞状上皮细胞皮肤癌患者。
24. 经研究者判断,受试者基础病情可能会增加其接受研究药物治疗的风险,或是对于出现的毒性反应及不良反应的解释造成混淆的。
25. 其它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情况。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组抗PD-L1全人源单克隆抗体注射液(HS636):
用法用量:本试验预设4个剂量组,分别是0.01,10,20,30mg/kg。试验除0.01mg/kg为单次给药外,其余剂量组均为每3周给药1次,给药至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或受试者撤回知情同意。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不适用
用法用量:不适用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安全性和耐受性评价时间:第1周期(耐受性)及其后每周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单次给药:AUC0-t、AUC0-inf、Cmax、Tmax、CL、T1/2、Vd、MRT 多次给药:AUCss 0-t、Css max、Css min、CLss、Vss、AR。评价时间:每周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4 项,展开查看
- 免疫原性评价时间:第1-4周期、第7周期及其后每周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客观缓解率(ORR)、疾病控制率(DCR)、无进展生存期(PFS)评价时间:每6周一次,共24周,此后每12周一次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评价HS636单药给药后外周血T细胞表面PD-1受体占位率。评价时间:每周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PD-L1的表达及其它潜在生物标志物与HS636抗肿瘤活性的关系。评价时间:每周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8-10-23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1.02021-09-09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90190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彭安辉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02-11
- 申请人名称
- 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90190
- 药物名称
- 重组抗PD-L1全人源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CXSL1800028
- 适应症
- 晚期恶性肿瘤
- 试验专业题目
- 重组抗PD-L1全人源单克隆抗体注射液HS636单药在晚期恶性肿瘤受试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的开放性剂量递增I期临床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HS636单药剂量递增I期临床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HS636-I;V1.0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18-10-1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