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90247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药代/药效动力学
- 疾病领域
- 内分泌、营养与代谢(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成都海创药业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中国健康受试者HP501缓释片单次和多次给药的安全性、耐受性研究及评估药物相互作用及食物的影响的I期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0-05-09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03-22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9-06-05;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19-06-18;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2-01-28;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2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101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101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2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四川省 · 成都市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郑莉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勾忠平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周义
- 申请人名称
- 成都海创药业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周义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5号蓉药大厦A栋4层1号.
- 联系人邮编
- 610041
主要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 1
- 姓名
- 郑莉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教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成都市武侯区国学巷37号
- 邮编
- 610041
- 单位名称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主要研究者 2
- 姓名
- 勾忠平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治医生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成都市武侯区国学巷37号
- 邮编
- 610041
- 单位名称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HP501-CHN-0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5
- 版本日期
- 2020-05-09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1.评价HP501缓释片在中国健康人中单次及多次口服给药的人体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及初步药效,
2.评价HP501缓释片和非布司他片的药物相互作用及食物对HP501的影响,
为II期临床研究推荐安全剂量。
2.评价HP501缓释片和非布司他片的药物相互作用及食物对HP501的影响,
为II期临床研究推荐安全剂量。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4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研究开始前必须获得受试者签署的经独立伦理委员会(IEC)批准的书面知情同意书。
2.受试者为健康(第 1 部分和第 2 部分 2.1 至 2.3 组)或高尿酸血症(第 2 部分 2.4 至 2.5 组和第 3 部分)男性或女性受试者,年龄介于 18 至 45 岁,包括两侧端值(筛选时)。
3.健康受试者的体重指数(BMI)范围为 18.5-26.0 kg/m2, , 高尿酸血症受试者体重指数 (BMI)范围为 18-28.5kg/m2 , 包括两侧端值。男性受试者体重至少 50kg,女性受试者 体重至少 45kg(筛选时)。
4.女性受试者必须满足下列之一: ①同意在研究期间和最后一次服用研究药物之后的28天内不怀孕;②必须在给药前血清妊娠试验阴性;③如果性活动活跃,从筛选开始,整个研究期间和在最后一次服用研究药物之后的28天,同意持续使用高效的节育措施(高效的节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① 连续和正确地使用已建立的口服抑制排卵的避孕措施;②注射或植入激素的避孕方法 ;③建立宫内节育器(IUD)或宫内系统(IUS) ;④ 屏障避孕方法:避孕套或封塞帽(隔膜或颈/保险帽) ;⑤ 接受过有效手术绝育的男性伴侣)
5.女性受试者必须同意从筛查开始,在整个研究期间以及在停用研究药物后28天内不进行母乳喂养。
6.女性受试者不得从筛查开始并在整个研究期间以及在停用研究药物后28天内捐献卵子。
7.男性受试者不得从筛查开始并在整个研究期间以及在停用研究药物后28天内捐献精子。
8.有怀孕或哺乳伴侣的男性受试者必须同意在整个研究期间以及在停用研究药物后28天内在伴侣怀孕期间或母乳喂养期间保持节欲或使用男用避孕套。
9.男性受试者同意使用高效的避孕方式,在整个研究期间以及在停用研究药物后28天内严格避孕,包括但不限于用避孕套。
10.受试者同意在参加本研究时不参加另一项研究,其定义是签署知情同意书直到最后一次研究访视完成。
11.健康受试者血尿酸正常且≥268umol/l(4.5mg/dl,女性除外) ;高尿酸血症受试者 血尿酸男性≥420umol/l,女性≥360umol/l。
2.受试者为健康(第 1 部分和第 2 部分 2.1 至 2.3 组)或高尿酸血症(第 2 部分 2.4 至 2.5 组和第 3 部分)男性或女性受试者,年龄介于 18 至 45 岁,包括两侧端值(筛选时)。
3.健康受试者的体重指数(BMI)范围为 18.5-26.0 kg/m2, , 高尿酸血症受试者体重指数 (BMI)范围为 18-28.5kg/m2 , 包括两侧端值。男性受试者体重至少 50kg,女性受试者 体重至少 45kg(筛选时)。
4.女性受试者必须满足下列之一: ①同意在研究期间和最后一次服用研究药物之后的28天内不怀孕;②必须在给药前血清妊娠试验阴性;③如果性活动活跃,从筛选开始,整个研究期间和在最后一次服用研究药物之后的28天,同意持续使用高效的节育措施(高效的节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① 连续和正确地使用已建立的口服抑制排卵的避孕措施;②注射或植入激素的避孕方法 ;③建立宫内节育器(IUD)或宫内系统(IUS) ;④ 屏障避孕方法:避孕套或封塞帽(隔膜或颈/保险帽) ;⑤ 接受过有效手术绝育的男性伴侣)
5.女性受试者必须同意从筛查开始,在整个研究期间以及在停用研究药物后28天内不进行母乳喂养。
6.女性受试者不得从筛查开始并在整个研究期间以及在停用研究药物后28天内捐献卵子。
7.男性受试者不得从筛查开始并在整个研究期间以及在停用研究药物后28天内捐献精子。
8.有怀孕或哺乳伴侣的男性受试者必须同意在整个研究期间以及在停用研究药物后28天内在伴侣怀孕期间或母乳喂养期间保持节欲或使用男用避孕套。
9.男性受试者同意使用高效的避孕方式,在整个研究期间以及在停用研究药物后28天内严格避孕,包括但不限于用避孕套。
10.受试者同意在参加本研究时不参加另一项研究,其定义是签署知情同意书直到最后一次研究访视完成。
11.健康受试者血尿酸正常且≥268umol/l(4.5mg/dl,女性除外) ;高尿酸血症受试者 血尿酸男性≥420umol/l,女性≥360umol/l。
排除标准
1.受试者在筛选前28天内接受试验治疗(或5个半衰期,以较长者为准)。
2. 研究者判断受试者不适合参与研究。
3. 女性受试者在妊娠或哺乳期。
4. 受试者对HP501或制剂的任何成分有已知或怀疑的过敏反应。
5. 给药前受试者有临床意义的过敏史(包括药物过敏、哮喘、湿疹或过敏反应),但不包括未经治疗的、无症状的季节性过敏。
6. 经研究者的判断,受试者有任何有临床意义的心血管、胃肠道、内分泌、血液、肝 脏、免疫、代谢、泌尿、肺、神经,皮肤病、精神病、 肾脏和/或其他主要疾病或恶 性肿瘤的病史或证据(第 2 部分 2.4 至 2.5 组和第 3 部分的受试者,其高尿酸血症 或痛风相关病史除外) 。
7. 受试者满足下列任何一项标准: a 有痛风史(第 2 部分 2.4 至 2.5 组和第 3 部分除外); b 有继发性高尿酸血症病史和甲状旁腺功能亢进病史; c 有黄嘌呤尿病史,炎症性肠病或肠切除术的病史; d 有肾小管酸中毒病史; e 有尿路结石史和/或筛选期腹部超声检查发现尿路结石。
8. 受试者在给药前1周-给药前2天内有/曾经有发热疾病或症状、病毒、细菌(包括上呼吸道感染)或真菌(非皮肤)感染。
9. 在筛选期或给药前2天内,研究者判断受试者有临床意义上的异常,包括体格检查、心电图(ECG)和方案定义的安全实验室检查(第 2 部分 2.4 至 2.5 组和第 3 部分的受 试者血尿酸检查异常的除外) 。
10. 筛选期或给药前 2 天内受试者平均脉搏<50 或>100 bpm;平均收缩压<90 或>140 mmHg;平均舒张压<50 或>90 mmHg,如果平均脉搏或血压超过上限值,且复测仍异常者。
11. 筛选期或给药前2天内受试者平均QTcF间期为>450毫秒(男性)和>470毫秒(女性)。如果平均QTcF超过上限值,且复测三份ECG仍异常者。
12. 受试者有不明原因晕厥、心脏骤停、不明原因心律失常或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结构性心脏病或长QT综合征家族史。
13. 受试者在给药前两周内曾使用任何处方或非处方药物(包括维生素、天然药物及草药,例如圣约翰麦汁)。
14. 1在筛选前的6个月内,受试者每日吸烟超过5支。
15. 受试者在给药前3月-给药前2天内每周饮用超过21单位酒精(1单位=10克纯酒精=250ml啤酒[5%]或35ml烈酒[35%]或100ml葡萄酒[12%])(女性受试者>14单位酒精)。在筛选期或给药前2天受试者对酒精检测呈阳性。
16. 受试者在给药前1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筛选期-给药前2天内药物滥用(甲基苯丙胺,亚甲基二氧甲基苯丙胺,氯胺酮,吗啡,海洛因)检测呈阳性。
17. 受试者在入院前72小时内食用葡萄柚/塞维利亚橙子、葡萄柚制品或塞维利亚橙子制品。
18. 受试者在给药前3月-给药前2天内使用过任何代谢诱导剂(如巴比妥酸盐、利福平等)。
19. 受试者3月内有明显失血,献血1单位(450 ml)或以上,或在60天内输入任何血液或血液制品,或在筛选期-给药前2天内献血浆。
20. 筛选时受测者血清学检测乙肝表面抗原、丙型肝炎病毒抗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和梅毒检查阳性。
21. 受试者是成都海创药业有限公司或者合同研究机构的雇员。
2. 研究者判断受试者不适合参与研究。
3. 女性受试者在妊娠或哺乳期。
4. 受试者对HP501或制剂的任何成分有已知或怀疑的过敏反应。
5. 给药前受试者有临床意义的过敏史(包括药物过敏、哮喘、湿疹或过敏反应),但不包括未经治疗的、无症状的季节性过敏。
6. 经研究者的判断,受试者有任何有临床意义的心血管、胃肠道、内分泌、血液、肝 脏、免疫、代谢、泌尿、肺、神经,皮肤病、精神病、 肾脏和/或其他主要疾病或恶 性肿瘤的病史或证据(第 2 部分 2.4 至 2.5 组和第 3 部分的受试者,其高尿酸血症 或痛风相关病史除外) 。
7. 受试者满足下列任何一项标准: a 有痛风史(第 2 部分 2.4 至 2.5 组和第 3 部分除外); b 有继发性高尿酸血症病史和甲状旁腺功能亢进病史; c 有黄嘌呤尿病史,炎症性肠病或肠切除术的病史; d 有肾小管酸中毒病史; e 有尿路结石史和/或筛选期腹部超声检查发现尿路结石。
8. 受试者在给药前1周-给药前2天内有/曾经有发热疾病或症状、病毒、细菌(包括上呼吸道感染)或真菌(非皮肤)感染。
9. 在筛选期或给药前2天内,研究者判断受试者有临床意义上的异常,包括体格检查、心电图(ECG)和方案定义的安全实验室检查(第 2 部分 2.4 至 2.5 组和第 3 部分的受 试者血尿酸检查异常的除外) 。
10. 筛选期或给药前 2 天内受试者平均脉搏<50 或>100 bpm;平均收缩压<90 或>140 mmHg;平均舒张压<50 或>90 mmHg,如果平均脉搏或血压超过上限值,且复测仍异常者。
11. 筛选期或给药前2天内受试者平均QTcF间期为>450毫秒(男性)和>470毫秒(女性)。如果平均QTcF超过上限值,且复测三份ECG仍异常者。
12. 受试者有不明原因晕厥、心脏骤停、不明原因心律失常或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结构性心脏病或长QT综合征家族史。
13. 受试者在给药前两周内曾使用任何处方或非处方药物(包括维生素、天然药物及草药,例如圣约翰麦汁)。
14. 1在筛选前的6个月内,受试者每日吸烟超过5支。
15. 受试者在给药前3月-给药前2天内每周饮用超过21单位酒精(1单位=10克纯酒精=250ml啤酒[5%]或35ml烈酒[35%]或100ml葡萄酒[12%])(女性受试者>14单位酒精)。在筛选期或给药前2天受试者对酒精检测呈阳性。
16. 受试者在给药前1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筛选期-给药前2天内药物滥用(甲基苯丙胺,亚甲基二氧甲基苯丙胺,氯胺酮,吗啡,海洛因)检测呈阳性。
17. 受试者在入院前72小时内食用葡萄柚/塞维利亚橙子、葡萄柚制品或塞维利亚橙子制品。
18. 受试者在给药前3月-给药前2天内使用过任何代谢诱导剂(如巴比妥酸盐、利福平等)。
19. 受试者3月内有明显失血,献血1单位(450 ml)或以上,或在60天内输入任何血液或血液制品,或在筛选期-给药前2天内献血浆。
20. 筛选时受测者血清学检测乙肝表面抗原、丙型肝炎病毒抗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和梅毒检查阳性。
21. 受试者是成都海创药业有限公司或者合同研究机构的雇员。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HP501缓释片:
用法用量:SAD:单次口服1.1组5mg;1.2组15mg;1.3组45mg;1.4组60mg;1.5组90mg。MAD:每天用药一次,连续10天,2.1组3mg;2.2组10 mg; 2.3组30mg;2.4组45 mg;2.5组
60 mg。DDI:3.1组第1周期和第二周期第7天单次口服HP501缓释片10mg。第二周期服用非布司他片连续10天,每天40mg;3.2组第1周期和第二周期第7天单次口服非布司他片40mg,第二周期服用HP501缓释片连续10天,每天10mg。
60 mg。DDI:3.1组第1周期和第二周期第7天单次口服HP501缓释片10mg。第二周期服用非布司他片连续10天,每天40mg;3.2组第1周期和第二周期第7天单次口服非布司他片40mg,第二周期服用HP501缓释片连续10天,每天10mg。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安慰剂
用法用量:SAD:单次口服安慰剂1.1组1片;1.2组3片;1.3组9片;1.4组12片;1.5组18片。MAD:每天用药一次,连续10天口服安慰剂,2.1组3片;2.2组2片; 2.3组6片;2.4组9片;2.5组12片。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5 项,展开查看
- ●不良事件的频率、百分比、严重程度及药物相关性评价时间:整个试验过程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生命体征(血压、脉搏、体温)评价时间:整个试验过程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安全实验室检查:生化、血常规和尿常规(包括肾小球滤过率GFR)及血、尿β2微球蛋白:评价时间:整个试验过程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常规12导联心电图评价时间:整个试验过程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药代动力学评价时间:整个试验过程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药效学评价时间:整个试验过程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9-01-29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9-04-03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9-08-09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9-10-31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0-06-04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0-06-04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有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V1.02022-01-31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90247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周义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03-22
- 申请人名称
- 成都海创药业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90247
- 药物名称
- HP501缓释片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高尿酸血症
- 试验专业题目
- 中国健康受试者HP501缓释片单次和多次给药的安全性、耐受性研究及评估药物相互作用及食物的影响的I期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HP501缓释片I期临床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HP501-CHN-0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5
- 版本日期
- 2020-05-09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