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90495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苏州思坦维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抗PD-1人源化单抗hAB21注射液治疗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的耐受性、安全性和药代动力学I 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19-01-31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03-25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9-04-02;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19-04-02;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0-03-26;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5-32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9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9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上海市 · 上海
- 上海市东方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 · 研究者:郭晔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范金玲
- 申请人名称
- 苏州思坦维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范金玲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国际生物岛标准产业单元三期1栋602
- 联系人邮编
- 215123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郭晔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教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22228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上海市浦东新区云台路1800 号
- 邮编
- 200123
- 单位名称
- 上海市东方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STW201901;V1.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1
- 版本日期
- 2019-01-3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试验主要目的:评价单药hAB21注射液、hAB21注射液& hPV19注射液治疗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的耐受性、安全性;
评估hAB21注射液给药的剂量限制性毒性(DLT)、最大耐受剂量(MTD),用于II期试验的推荐剂量
次要目的:评价hAB21注射液、hAB21注射液& hPV19注射液药代动力学(PK)及免疫原性(ADA)特征; 评价hAB21注射液、hAB21注射液& hPV19注射液临床有效性;探索hAB21注射液药效学特征
评估hAB21注射液给药的剂量限制性毒性(DLT)、最大耐受剂量(MTD),用于II期试验的推荐剂量
次要目的:评价hAB21注射液、hAB21注射液& hPV19注射液药代动力学(PK)及免疫原性(ADA)特征; 评价hAB21注射液、hAB21注射液& hPV19注射液临床有效性;探索hAB21注射液药效学特征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单药,联合爬坡及扩增组通用入组标准:1) 男性或女性,年龄≥18岁(含18岁);
2.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标准治疗,或现阶段不适合标准治疗的、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晚期恶性实体瘤受试者;(联合爬坡及扩增组胃/食道癌、肝癌、宫颈癌患者、肾癌、神经胶质母细胞瘤和宫颈癌等多种恶性肿瘤);对入组之前治疗方案的数量无限制;
3.首次给药前4周内未接受过放疗、化疗、大分子靶向治疗、免疫治疗等抗肿瘤治疗(丝裂霉素和亚硝基脲类为距末次用药6周;氟尿嘧啶类的口服药物及小分子靶向药物为距末次服药至少2周或5个半衰期,以长的为准)
4.根据RECIST1.1标准,至少有一个可评估的肿瘤病灶
5.ECOG体力状况评分为0或1分;
6.预计生存期≥12周;
7.实验室检查符合以下要求:a) 首次给药前14天内未使用生长因子支持治疗,绝对嗜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L; b) 首次给药前14天内未接受输血支持治疗或生长因子治疗,血红蛋白≥90g/L; c) 首次给药前14天内未接受输血支持治疗或生长因子治疗,血小板计数≥80×109/L; d) 血清肌酐≤1.5×正常值上限(ULN),或肌酐清除率≥50mL/min(血清肌酐>1.5×ULN时); e) 总胆红素≤1.5×ULN,或研究者判断由于肿瘤肝转移导致其升高时,总胆红素≤3×ULN ; f) 血清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浓度≤2.5×ULN,或研究者判断由于肿瘤肝转移导致其升高时,ALT和 AST≤5×ULN; g) 国际标准化比率(INR)≤1.5倍ULN,或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PT)≤1.5倍ULN(正在接受抗凝血治疗的病人除外);
8.育龄女性和男性必须同意在签署知情同意后、 研究期间及试验药物末次给药后3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育龄期的女性受试者筛选期的妊娠试验结果必须为阴性;
9.受试者须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10.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能够遵守研究相关规定。
11.联合爬坡及扩增组另需入组标准: 男性或女性,年龄≥18岁且≤75岁(含18岁和75岁);
12.血小板计数≥100×109/L;尿试纸检测结果显示尿蛋白< 2+,若≥2+,需满足24 小时尿蛋白含量<1g
2.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标准治疗,或现阶段不适合标准治疗的、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晚期恶性实体瘤受试者;(联合爬坡及扩增组胃/食道癌、肝癌、宫颈癌患者、肾癌、神经胶质母细胞瘤和宫颈癌等多种恶性肿瘤);对入组之前治疗方案的数量无限制;
3.首次给药前4周内未接受过放疗、化疗、大分子靶向治疗、免疫治疗等抗肿瘤治疗(丝裂霉素和亚硝基脲类为距末次用药6周;氟尿嘧啶类的口服药物及小分子靶向药物为距末次服药至少2周或5个半衰期,以长的为准)
4.根据RECIST1.1标准,至少有一个可评估的肿瘤病灶
5.ECOG体力状况评分为0或1分;
6.预计生存期≥12周;
7.实验室检查符合以下要求:a) 首次给药前14天内未使用生长因子支持治疗,绝对嗜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L; b) 首次给药前14天内未接受输血支持治疗或生长因子治疗,血红蛋白≥90g/L; c) 首次给药前14天内未接受输血支持治疗或生长因子治疗,血小板计数≥80×109/L; d) 血清肌酐≤1.5×正常值上限(ULN),或肌酐清除率≥50mL/min(血清肌酐>1.5×ULN时); e) 总胆红素≤1.5×ULN,或研究者判断由于肿瘤肝转移导致其升高时,总胆红素≤3×ULN ; f) 血清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浓度≤2.5×ULN,或研究者判断由于肿瘤肝转移导致其升高时,ALT和 AST≤5×ULN; g) 国际标准化比率(INR)≤1.5倍ULN,或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PT)≤1.5倍ULN(正在接受抗凝血治疗的病人除外);
8.育龄女性和男性必须同意在签署知情同意后、 研究期间及试验药物末次给药后3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育龄期的女性受试者筛选期的妊娠试验结果必须为阴性;
9.受试者须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10.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能够遵守研究相关规定。
11.联合爬坡及扩增组另需入组标准: 男性或女性,年龄≥18岁且≤75岁(含18岁和75岁);
12.血小板计数≥100×109/L;尿试纸检测结果显示尿蛋白< 2+,若≥2+,需满足24 小时尿蛋白含量<1g
排除标准
1.单药,联合爬坡及扩增组通用排除标准:伴有已确诊的活动性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和/或癌性脑膜炎的患者;但在开始研究前已接受治疗且已达到临床稳定3个月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患者可以入组;
2. 既往治疗的毒性未恢复至CTCAE 5.0等级评分≤1级,除残留的脱发效应之外;
3. 曾接受抗PD-1、或PD-L1、 PD-L2、或CTLA-4(或任何其他靶向T细胞共同作用的抗体)治疗的患者;
4. 已知受试者既往对大分子蛋白制剂/单克隆抗体,或对CHO细胞产品过敏者(CTCAE 5.0分级大于3级);
5. 首次给药前28天有重大手术的患者;首次给药前2天之内接受过较小的手术操作(包括置管,不包括经外周静脉穿刺中心静脉置管术);
6. 首次给药前14天内或研究期间需要接受全身用皮质类固醇(剂量相当于>10 mg强的松/天)或其他免疫抑制药物治疗的受试者;以下情况允许入组:a) 允许受试者使用局部外用或吸入型糖皮质激素;b) 允许短期(≤7天)使用糖皮质激素进行预防或治疗非自身免疫性的过敏性疾病;
7. 经治疗未控制稳定的系统性疾病,如糖尿病、高血压等;
8. 有感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病史,或患有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或干细胞移植史;
9. 筛选期患有活动性肺结核患者;
10. 活动性乙型肝炎患者(乙型肝炎病毒滴度高于检测下限);或丙型肝炎病毒感染;
11. 首次给药前4周内有严重感染者,或首次给药前2周内出现活动性感染需要口服或静脉接受抗生素治疗的患者;
12. 12个月内有需住院治疗的不稳定性心绞痛或心肌梗塞或充血性心力衰竭或重大血管疾病(如主动脉瘤、主动脉夹层、颈内动脉狭窄),或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临床试验的其他心脏损害(如心功能NYHA分级≥II级,左室射血分数LVEF<50%,控制不良的心律失常等);
13. 目前或曾患有间质性肺病、首次给药前4周内有加重的慢性阻塞性肺病(COPD)或其他需要住院治疗的呼吸系统疾病者;
14. 患有任何活动性自身免疫病或有自身免疫病病史[如间质性肺炎、葡萄膜炎、肠炎、肝炎、垂体炎、血管炎、心肌炎、肾炎、白癜风、银屑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降低(激素替代治疗稳定后可纳入)等];
15. 首次给药前4周内使用过其他药物临床试验;
16. 近1年内有酗酒,吸毒或药物滥用史;
17. 既往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如癫痫、痴呆,依从性差者;
18.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19.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组的患者。
20. 联合爬坡及扩增组另需排除标准: 抗高血压治疗后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的患者(基线期允许使用一种抗高血压药物,复方制剂被认定为2种);
21. 筛选前4周内出现过咳血或咯血者(定义为咳出或咯出≥1茶匙鲜血或小血块或只咳血无痰液),但不排除痰中带血者;
22. 正在使用华法林、阿司匹林、低分子肝素及其他抗血小板凝集的中西药物者(小剂量的预防性用药除外,如皮下注射肝素预防深静脉 血栓、口服100mg阿司匹林片常规预防);
23. 既往有动脉血栓栓塞事件,NCI CTCAE 3级以上的静脉血栓栓塞;
24. 既往有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 脑血管意外(CVA);
25. 既往或目前患有持续的出血性疾病或凝血功能障碍性疾病;
26. 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有腹瘘,胃肠穿孔,腹腔内脓肿或急性胃肠道出血病史者,存在食管胃底静脉曲张;
27. 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存在溃疡未愈,伤口未愈或骨折的患者;
28. 肺鳞癌患者;
29. 其他研究者判断有出血风险的临床情况,如影像学发现肿瘤侵犯大血管、或原发灶未切除的消化道肿瘤等。
2. 既往治疗的毒性未恢复至CTCAE 5.0等级评分≤1级,除残留的脱发效应之外;
3. 曾接受抗PD-1、或PD-L1、 PD-L2、或CTLA-4(或任何其他靶向T细胞共同作用的抗体)治疗的患者;
4. 已知受试者既往对大分子蛋白制剂/单克隆抗体,或对CHO细胞产品过敏者(CTCAE 5.0分级大于3级);
5. 首次给药前28天有重大手术的患者;首次给药前2天之内接受过较小的手术操作(包括置管,不包括经外周静脉穿刺中心静脉置管术);
6. 首次给药前14天内或研究期间需要接受全身用皮质类固醇(剂量相当于>10 mg强的松/天)或其他免疫抑制药物治疗的受试者;以下情况允许入组:a) 允许受试者使用局部外用或吸入型糖皮质激素;b) 允许短期(≤7天)使用糖皮质激素进行预防或治疗非自身免疫性的过敏性疾病;
7. 经治疗未控制稳定的系统性疾病,如糖尿病、高血压等;
8. 有感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病史,或患有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或干细胞移植史;
9. 筛选期患有活动性肺结核患者;
10. 活动性乙型肝炎患者(乙型肝炎病毒滴度高于检测下限);或丙型肝炎病毒感染;
11. 首次给药前4周内有严重感染者,或首次给药前2周内出现活动性感染需要口服或静脉接受抗生素治疗的患者;
12. 12个月内有需住院治疗的不稳定性心绞痛或心肌梗塞或充血性心力衰竭或重大血管疾病(如主动脉瘤、主动脉夹层、颈内动脉狭窄),或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临床试验的其他心脏损害(如心功能NYHA分级≥II级,左室射血分数LVEF<50%,控制不良的心律失常等);
13. 目前或曾患有间质性肺病、首次给药前4周内有加重的慢性阻塞性肺病(COPD)或其他需要住院治疗的呼吸系统疾病者;
14. 患有任何活动性自身免疫病或有自身免疫病病史[如间质性肺炎、葡萄膜炎、肠炎、肝炎、垂体炎、血管炎、心肌炎、肾炎、白癜风、银屑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降低(激素替代治疗稳定后可纳入)等];
15. 首次给药前4周内使用过其他药物临床试验;
16. 近1年内有酗酒,吸毒或药物滥用史;
17. 既往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如癫痫、痴呆,依从性差者;
18.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19.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组的患者。
20. 联合爬坡及扩增组另需排除标准: 抗高血压治疗后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的患者(基线期允许使用一种抗高血压药物,复方制剂被认定为2种);
21. 筛选前4周内出现过咳血或咯血者(定义为咳出或咯出≥1茶匙鲜血或小血块或只咳血无痰液),但不排除痰中带血者;
22. 正在使用华法林、阿司匹林、低分子肝素及其他抗血小板凝集的中西药物者(小剂量的预防性用药除外,如皮下注射肝素预防深静脉 血栓、口服100mg阿司匹林片常规预防);
23. 既往有动脉血栓栓塞事件,NCI CTCAE 3级以上的静脉血栓栓塞;
24. 既往有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 脑血管意外(CVA);
25. 既往或目前患有持续的出血性疾病或凝血功能障碍性疾病;
26. 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有腹瘘,胃肠穿孔,腹腔内脓肿或急性胃肠道出血病史者,存在食管胃底静脉曲张;
27. 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存在溃疡未愈,伤口未愈或骨折的患者;
28. 肺鳞癌患者;
29. 其他研究者判断有出血风险的临床情况,如影像学发现肿瘤侵犯大血管、或原发灶未切除的消化道肿瘤等。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hAB21注射液:
用法用量:剂型:注射液 规格:80mg/4ml/瓶 给药途径:静脉输注 用药频次:3周1次 剂量:1mg/kg, 用药时程:每次60 min(±15min)分钟,最长用药时间为2年。 低剂量组
中文通用名:hAB21注射液:
用法用量:剂型:注射液 规格:80mg/4ml/瓶 给药途径:静脉输注 用药频次:3周1次 剂量:3mg/kg, 用药时程:每次60 min(±15min)分钟,最长用药时间为2年。 中剂量组
中文通用名:hAB21注射液:
用法用量:剂型:注射液 规格:80mg/4ml/瓶 给药途径:静脉输注 用药频次:3周1次 剂量:10mg/kg, 用药时程:每次60 min(±15min)分钟,最长用药时间为2年。 高剂量组
中文通用名:hAB21注射液:
用法用量:剂型:注射液 规格:80mg/4ml/瓶 给药途径:静脉输注 用药频次:3周1次 剂量:hAB21 3mg/kg,用药时程:hAB21 输注60 min(±15min)分钟,最长用药时间为2年。 联合低剂量组
中文通用名:hPV19注射液:
用法用量:剂型:注射液 规格:80mg/4ml/瓶 给药途径:静脉输注 用药频次:3周1次 剂量:hPV19 6mg/kg, 用药时程:hAB21 输注结束后10 min(±5min)分钟,再输注hPV19 60 min(±15min)分钟,最长用药时间为2年。 联合低剂量组
中文通用名:hAB21注射液:
用法用量:剂型:注射液 规格:80mg/4ml/瓶 给药途径:静脉输注 用药频次:3周1次 剂量:hAB21 5mg/kg,用药时程:hAB21 输注60 min(±15min)分钟,最长用药时间为2年。 联合低剂量组
中文通用名:hPV19注射液:
用法用量:剂型:注射液 规格:80mg/4ml/瓶 给药途径:静脉输注 用药频次:3周1次 剂量:hPV19 6mg/kg, 用药时程: hAB21 输注结束后10 min(±5min)分钟,再输注hPV19 60 min(±15min)分钟,最长用药时间为2年。 联合低剂量组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NA
用法用量:NA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hAB21注射液单药爬坡 hAB21注射液& hPV19注射液安全性、耐受性评价时间:试验结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hAB21单药爬坡中的DLT、受试者中发生DLT的人数及百分比评价时间:每一剂量组DLT期结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hAB21及 hAB21与hPV19联合的PK参数,1/2 、AUC、Vz、CL、Cmax、Tmax、Cthough、AI等评价时间:试验结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ADA ,肿瘤患者自愿提供的肿瘤组织标本,用于探索PD-L1、MSI-h/dMMR、TMB等标志物与疗效的相关性回顾分析评价时间:试验结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ORR、 DCR、 CR 、PR 、SD 、 PFS、 OS评价时间:试验结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上海市东方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9-02-28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1.02020-11-11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90495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范金玲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03-25
- 申请人名称
- 苏州思坦维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90495
- 药物名称
- hAB21注射液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晚期恶性实体瘤
- 试验专业题目
- 抗PD-1人源化单抗hAB21注射液治疗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的耐受性、安全性和药代动力学I 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hAB21注射液治疗晚期恶性实体瘤I期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STW201901;V1.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1
- 版本日期
- 2019-01-3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