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R20190528 快照:进行中 招募完成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利斯的明透皮贴剂(9.5mg/24h)在健康受试者的生物等效性试验

研究药物
利斯的明透皮贴剂
适应症
轻度至中重度阿尔茨海默病痴呆症的对症治疗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首次公示
2019-05-15
登记地点
北京市 · 北京
历史快照

数据截止 2025-11-12,状态可能已经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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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概览

登记号
CTR20190528
快照状态
进行中 招募完成
状态阶段
招募结束(规范化导航项)
源数据分期
其它
研究类型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疾病领域
神经系统(规则标签)
申请人
江苏万邦生化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健康受试者单次贴敷利斯的明透皮贴剂的随机、开放、两序列、两周期、双交叉评估生物等效性和粘附性临床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2019-05-15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19-06-11;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试验完成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36 人;
已入组人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实际入组总人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五医学中心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 · 研究者:曲恒燕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申请人联系人
周燕
申请人名称
江苏万邦生化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
周燕
联系人座机
[已移除电话]
联系人Email
[已移除邮箱]
联系人邮政地址
江苏省徐州市金山桥开发区综合区洞山南侧
联系人邮编
221004

主要研究者信息

姓名
曲恒燕,药理学博士
职称
副主任药师
电话
[已移除电话]
Email
[已移除邮箱]
邮政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东大街8号
邮编
10071
单位名称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五医学中心

方案登记信息

备案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方案编号
SN-YQ-2018013;V1.1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健康受试者单次贴敷利斯的明透皮贴剂(受试制剂9.5mg/24h×1片,德国AMW公司生产,江苏万邦提供)与利斯的明透皮贴剂(参比制剂9.5mg/24h×1片,Exelon®,Novartis Pharma 生产,江苏万邦提供)后,研究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的吸収速度和吸收程度,以及受试制剂的生物利用度,评估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是否具有生物等效性,并考察利斯的明透皮贴剂的粘附性。

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试验分期
其它
设计类型
交叉设计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65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受试者必须对本试验知情同意,并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能够和研究者保持良好的沟通并且遵守本临床试验的相关管理规定(计划内访视、实验室检查和其他试验程序)。
2.男性或女性健康受试者。
3.年龄≥18周岁且≤65周岁的受试者(包含18周岁和65周岁)。
4.体重指数(BMI)≥19.0且≤26.0kg/m2(BMI=体重÷身高2(kg?m-2)),男性体重≥50.00 kg,女性体重≥45.00 kg的受试者。
5.筛选时实验室检查、生命体征检查、体格检查、心电图检查等在规定的正常值范围内或经研究者判断异常无临床意义。
排除标准
1.拒绝在整个研究期间(筛选访视至研究结束)采取非药物避孕措施的男性或有生育能力的女性。
2.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3. 伴有显著皮肤病或病史或相关疾病,如特应性状态、银屑病、白癜风或已知会改变皮肤外观或生理反应的疾病(如糖尿病、卟啉症)。
4. 手臂间存在明显皮肤颜色差异或伴有皮肤病、贴敷部位(上臂)毛发过多、伤疤组织、纹身或涂色等,这些可能会干扰贴剂贴敷或妨碍评价。
5. 贴敷部位(上臂)出现开放性创口。
6. 给药前7天,贴敷部位(上臂)使用局部用药物。
7. 有利斯的明过敏或对药物已知成分过敏的受试者。
8. 伴有严重胃肠道、肝脏、肾脏疾病或已知能够干扰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或排泄或已知会加重或易于发生不良反应的任何其他疾病。
9. 伴有严重的心血管、肺、血液、神经、精神、内分泌、免疫系统或皮肤疾病。
10. 伴有自杀倾向、易于发生抽搐、意识模糊状态、精神疾病或有上述疾病相关病史。
11. 有药物滥用史、药物依赖史或酒精滥用史。
12. 筛选前3个月平均每周饮用含14个单位酒精的饮品(1单位=啤酒 350 mL,或白酒45 mL,或葡萄酒 150 mL )。
13. 拒绝在整个研究期间(筛选访视至研究结束)戒烟的受试者。
14. 首剂贴剂贴敷前的28天内使用过任何影响细胞色素450(CYP450)活性的药物,包括CYP P450强效抑制剂(如甲氰米胍、氟西汀、奎尼丁、红霉素、环丙沙星、氟康唑、酮康唑、地尔硫卓和抗-HIV药)和CYP450强效诱导剂(如巴比妥类、卡巴咪嗪、糖皮质激素、苯妥英、利福平、贯叶连翘)。
15. 有结核病史和/或结核病预防性治疗史。
16. 血液酒精和尿液筛查结果呈阳性。
17. TP-Ab、抗-HIV、HBsAg或抗-HCV检测结果呈阳性。
18. 血清妊娠试验阳性的女性。
19. 首剂贴剂贴敷前的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或献血≥400mL的受试者。
20. 有晕针或晕血史,且被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
21. 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本试验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利斯的明透皮贴剂:

用法用量:贴剂;规格9.5mg/24h;贴敷,每周期单次贴敷24小时,2个周期,清洗期7天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利斯的明透皮贴剂英文名Rivastigmine patch商品名Exelon

用法用量:贴剂;规格9.5mg/24h;贴敷,每周期单次贴敷24小时,2个周期,清洗期7天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1. 等效性评价:Cmax、AUC0-t、AUC0-inf评价时间:给药后48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1. 皮肤粘附性:皮肤粘附性评分评价时间:在每个研究周期贴敷后0.5、2.0、6.0、10.0、14.0和24.0小时拍摄透皮贴剂的照片以观察记录粘附性。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〇七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19-01-02
  •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〇七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9-01-23
  •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〇七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9-02-26
  •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〇七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9-05-06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无
是否购买保险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登记号
CTR20190528
试验状态
进行中
申请人联系人
周燕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2019-05-15
申请人名称
江苏万邦生化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9 个字段
登记号
CTR20190528
药物名称
利斯的明透皮贴剂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备案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轻度至中重度阿尔茨海默病痴呆症的对症治疗
试验专业题目
健康受试者单次贴敷利斯的明透皮贴剂的随机、开放、两序列、两周期、双交叉评估生物等效性和粘附性临床试验
试验通俗题目
利斯的明透皮贴剂(9.5mg/24h)在健康受试者的生物等效性试验
试验方案编号
SN-YQ-2018013;V1.1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企业选择不公示